那王大可是發現了什麽東西呢?本來是個下回分的,但一看字數才這麽一點,那就接著說吧,他看到的是一把駁殼槍!


    大部分人一般都稱它為盒子炮,正式名稱是毛瑟軍用手槍(mausermilitarypistol)。毛瑟廠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專利,隔年正式生產。由於其槍套是一個木盒,因此在中國也有稱為匣槍的。有全自動功能的,又稱快慢機,毛瑟廠則稱之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產。另一個較少人知道的名稱是自來得手槍,許多人以為隻有速射型稱為自來得,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自來得一直是這一類手槍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


    這樣的資料對於王大可來說根本不需要去想,看到這把槍他腦海裏馬上浮現出這些資料來:


    全長:288mm


    全重:1.16kg


    槍管長(連彈膛):132mm


    口徑:7.63mm


    表尺射程:1000m


    來複線:6條,右旋


    來複線纏度:200mm


    瞄準基線長:230mm


    裝彈具式樣:彈夾


    這種槍雖然是德國人發明的,但用的最多的卻是咱們中國人,在現代王大可甚至在家裏還收藏過這樣的一把駁殼槍。


    當然,駁殼槍並不複雜,隻要是有條件就可以生產,王大可記得當時中國就有好幾家兵工廠可以生產,但由於沒有採用標準件,生產出來的配件並不能通用,甚至還有些遊方郎中竟然也靠著維修製造駁殼槍為生,隻是他們那些就基本上屬於半專業,他們製出來的槍能正常打出一百發子彈就處不錯了。


    但現在王大可看到的絕對是舶來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國貨,雖然隻看到一小部分,但是從他的做工以及漆水來看,王大可絕對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槍。


    要是在現代,王大可絕對看不上這要的槍,但在這個時代就不一樣了,駁殼槍可以說是最時尚的東西。


    要知道,想當年打響南昌起義的朱老總就是用的駁殼槍!而且王大可知道,驅殼槍在其大量生產的四十年歷史中,內部幾乎沒有什麽改變,因此可以說原始設計幾盡完美,沒什麽可改進了。分解一支駁殼槍基本不需要工具,隻要有一顆駁殼槍的子彈就可以將槍分解,盒子炮是醜得可愛的標準典型,幾乎是羅曼蒂克的。


    所以現在他看到這樣的好貨色怎麽會不心動呢?


    隻是拿著駁殼槍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麽好貨色,穿著個綢子外衣,頭上一頂圓邊冒,駁殼槍就放在屁股後麵掛著,要不是現在還在光天化日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動手了。


    在不大的縣城轉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沒有看到過落單的鬼子兵,但是一則他們身上的機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則他怕因為自己一時痛快而把災難帶給了縣城裏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強忍著沒有動手,現在碰到這兩個特務,他哪還不興奮?如果現在有人仔細觀察王大可的話,會發現他的兩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發現了羊,或是色狼發現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剛才他們是到前麵一家酒樓去吃飯,沒辦法,口袋裏沒錢,王大可隻好拿著剩下的那張餅在外麵幹啃,直到那兩個人吃得酒足飯飽之後,王大可才把那最後一小塊餅塞到了自己的嘴裏,然後不緊不慢的跟著他們兩個……


    第三章 炮樓 [本章字數:2392 最新更新時間:2008-11-02 23:5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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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可跟著那兩人來到一個偏僻的小巷子時,一個箭步衝到他們後麵,左右開弓,沒超過兩秒兩人就見了閻王。


    “還好,動作沒有生疏!”王大可喃喃道。


    然後馬上對他們進行徹夜的搜身,王大可現在身上窮得叮噹響,可以說是什麽東西都要。銀元?雖然隻有加起來才三個,但順手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至於那兩把駁殼槍更是連盒子加子彈給打了包!


    本來王大可對於他們身上的衣服也有點眼紅,但這樣的衣服顯然不是自己現在能穿的,再說自己身上的衣服雖破,但可是真正的全棉,穿在身上又保暖又舒服,所以他才沒要。


    這兩個所衣的特務身上除了這幾塊錢跟槍之外再也沒東西,這年頭物質貧乏,一斤肉才六毛錢,身上能帶個一兩塊銀元那也算是“身懷巨款”。


    東西既然到了,他當然不會傻傻的等著別人來抓。特種部隊的條例中就有一條:盡量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爭取對敵人進行最在的打擊。但自身的安全第一!


    所以王大可也不想在縣城內大開殺戒,當然,憑他的兩把槍,就算想大開殺戒也不可能,再說他對於這兩把槍的特性還沒有摸熟。所以把兩人草草掩藏了一下之後,王大可馬上諒出了城。


    雖然他出來的時候提了個包袱,但是在城門口卻沒有受到刁難。很順利的就出來了。


    現在王大可已經知道王家村的大概方位,所以他並不想順著原路回去,再說現在才剛過正午,天色還早,他也想多熟悉一下周圍的情況。


    所以他先是拐了個大彎,然後再順著王家村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除了在田裏農作的莊稼人之外很少見到其他人,甚至連像樣的村子也沒見到。


    等走了一個多小時以後他才碰到一個鎮子,說是鎮子其實也隻是一條百來米的街道,兩邊開了十來家糧店米店茶館當鋪,王大可回到這個年代之後可以說還沒有真正吃過油葷,現在身上有錢,心裏不慌,肯定要到這裏吃點喝點。至於包袱裏的東西,他還沒放在心上,憑自己的身手,這裏就算人再多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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