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我們進入了一個相當寬闊、草木蓊鬱的山穀。兩邊的山坡下半部長著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長度可能相當於一個半小時的路程,而且筆直得可以一眼從頭兒望到尾。我們在這個可愛的穀地裏才走了沒幾步,塞姆就勒住馬,專注地觀察起來。
“老天啊!”他衝口而出,“它們來了!真的,沒錯兒,它們來了,第一批!”
“誰?”我問。
在我們的前方遠遠地有些黑點在緩緩移動,大約有十八到二十個。
“誰?”他一邊在馬鞍上興奮地動來動去,一邊重複著我的問題。“問這麽一個問題,您不害臊嗎?噢對了,您是個‘青角’,而且是個大個兒的!您這樣的人向來大睜著眼睛什麽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雙好眼看著的是些什麽東西!”
“猜嗎?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會超過十隻,那我會認為它們是鹿。再考慮到距離,我得說那些野獸肯定比鹿大得多,雖然從這兒看起來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來,“鹿會在這麽高的地方!這就是您的高見!不過您說的另一點,倒是考慮得周全。是的,那些野獸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親愛的塞姆,那該不會是野牛吧?”
“當然是野牛!它們是真正的野牛,正在遷徙,這還是我今年第一次見到它們。現在您知道了,懷特先生說對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讓我們看見了腳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們眼前。您有什麽高見,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我們得過去!”
“那自然。”
“觀察它們!”
“觀察?隻是觀察?”他驚奇地斜著眼看我。
“是啊,我還從沒見過野牛,很想到那邊去仔細看看。”
此時此刻我心中隻充滿了動物學家的興奮,這對小個子塞姆來說簡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隻是看看?就像一個小孩兒好奇地把眼睛貼在兔子窩的裂縫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長見識!我可是要打它們,不是觀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獵!”
“在今天這麽一個星期天嗎?”
我的話完全是隨口說出來的,他卻頓時火冒三丈,盛氣淩人地訓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趕快住嘴吧,先生!一個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還會管什麽星期天不星期天嗎!這是肉啊!您聽著,是肉!而且是什麽樣的肉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一塊野牛肉比古時候的神仙們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麽,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塊牛裏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風是向我們這邊刮,這很好。山穀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如果我們守在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來!”
他檢查他的“利迪”,看兩個槍膛是否一切正常,並把馬率到南麵的山坡那兒去。我照他的樣子檢查了我的獵熊槍。塞姆注意到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
“您難道也要參加,先生?”
“當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鍾之內被碾成肉泥,就最好還是算了吧!一隻野牛可不是一隻金絲雀,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於同這樣危險的野獸較量之前,這大岩山的風風雨雨您還得多經歷幾次。”
“可是我要……”
“別說了,聽我的!”他用一種從沒對我用過的語氣打斷我的話,“我可不想為您的性命負責任。您在這兒會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後您想什麽時候幹再幹吧,現在我可決不容許您違抗我!”
若不是我們之間關係不錯,我肯定會回他幾句厲害的。但現在,我默默地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裏,他則用和緩了一些的口氣解釋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頭牛。要是有千百頭牛橫掃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它們是印第安人的食糧,可白人把它們搶走了。印第安人知道愛惜這種野獸,因為它使他們有的吃;他們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猛獸,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隻是為了看到流血。再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沒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對野馬來說也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隻,現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會樂壞了。”
這時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它們還不曾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牛群沿著山穀緩緩上行,埋頭吃草。走在最前麵的是一頭老公牛,它那龐大的個頭兒真令我吃驚,身高肯定超過兩米,身長肯定超過三米。那時我還不會推斷一頭野牛的體重,今天我可以說,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它長了多少肉和骨頭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裏,在裏麵愜意地打起滾兒來。
“這是頭牛,”塞姆耳語道,“一群裏最危險的一頭。誰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寫好遺囑。我打右邊後頭那頭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彈打到它哪個地方!從肩葉後麵斜著打進心髒,這樣最好,除了打眼睛,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獵人的做法,沒有一個聰明人會從正麵打野牛的。您呆在這兒,帶著馬藏在灌木叢裏!如果它們看見我,要逃跑,就會從這裏經過。在我回來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萬別離開這個地方!”
“老天啊!”他衝口而出,“它們來了!真的,沒錯兒,它們來了,第一批!”
“誰?”我問。
在我們的前方遠遠地有些黑點在緩緩移動,大約有十八到二十個。
“誰?”他一邊在馬鞍上興奮地動來動去,一邊重複著我的問題。“問這麽一個問題,您不害臊嗎?噢對了,您是個‘青角’,而且是個大個兒的!您這樣的人向來大睜著眼睛什麽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雙好眼看著的是些什麽東西!”
“猜嗎?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會超過十隻,那我會認為它們是鹿。再考慮到距離,我得說那些野獸肯定比鹿大得多,雖然從這兒看起來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來,“鹿會在這麽高的地方!這就是您的高見!不過您說的另一點,倒是考慮得周全。是的,那些野獸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親愛的塞姆,那該不會是野牛吧?”
“當然是野牛!它們是真正的野牛,正在遷徙,這還是我今年第一次見到它們。現在您知道了,懷特先生說對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讓我們看見了腳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們眼前。您有什麽高見,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我們得過去!”
“那自然。”
“觀察它們!”
“觀察?隻是觀察?”他驚奇地斜著眼看我。
“是啊,我還從沒見過野牛,很想到那邊去仔細看看。”
此時此刻我心中隻充滿了動物學家的興奮,這對小個子塞姆來說簡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隻是看看?就像一個小孩兒好奇地把眼睛貼在兔子窩的裂縫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長見識!我可是要打它們,不是觀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獵!”
“在今天這麽一個星期天嗎?”
我的話完全是隨口說出來的,他卻頓時火冒三丈,盛氣淩人地訓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趕快住嘴吧,先生!一個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還會管什麽星期天不星期天嗎!這是肉啊!您聽著,是肉!而且是什麽樣的肉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一塊野牛肉比古時候的神仙們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麽,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塊牛裏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風是向我們這邊刮,這很好。山穀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如果我們守在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來!”
他檢查他的“利迪”,看兩個槍膛是否一切正常,並把馬率到南麵的山坡那兒去。我照他的樣子檢查了我的獵熊槍。塞姆注意到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
“您難道也要參加,先生?”
“當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鍾之內被碾成肉泥,就最好還是算了吧!一隻野牛可不是一隻金絲雀,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於同這樣危險的野獸較量之前,這大岩山的風風雨雨您還得多經歷幾次。”
“可是我要……”
“別說了,聽我的!”他用一種從沒對我用過的語氣打斷我的話,“我可不想為您的性命負責任。您在這兒會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後您想什麽時候幹再幹吧,現在我可決不容許您違抗我!”
若不是我們之間關係不錯,我肯定會回他幾句厲害的。但現在,我默默地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裏,他則用和緩了一些的口氣解釋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頭牛。要是有千百頭牛橫掃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它們是印第安人的食糧,可白人把它們搶走了。印第安人知道愛惜這種野獸,因為它使他們有的吃;他們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猛獸,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隻是為了看到流血。再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沒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對野馬來說也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隻,現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會樂壞了。”
這時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它們還不曾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牛群沿著山穀緩緩上行,埋頭吃草。走在最前麵的是一頭老公牛,它那龐大的個頭兒真令我吃驚,身高肯定超過兩米,身長肯定超過三米。那時我還不會推斷一頭野牛的體重,今天我可以說,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它長了多少肉和骨頭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裏,在裏麵愜意地打起滾兒來。
“這是頭牛,”塞姆耳語道,“一群裏最危險的一頭。誰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寫好遺囑。我打右邊後頭那頭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彈打到它哪個地方!從肩葉後麵斜著打進心髒,這樣最好,除了打眼睛,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獵人的做法,沒有一個聰明人會從正麵打野牛的。您呆在這兒,帶著馬藏在灌木叢裏!如果它們看見我,要逃跑,就會從這裏經過。在我回來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萬別離開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