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次大會批鬥和小會的追問,工作組看到這個問題實在弄不出什麽結果,郝玉珠便又給他提出了第二個問題:“你還倒賣過自行車,這個問題為什麽不交代?”
郝玉珠一提自行車,薛廷臣幡然醒悟,還真有兩輛自行車沒有說清楚。他如實地交代說:“有兩輛自行車的事,但這兩輛自行車卻不是我的經濟問題,所以,我在思想上就根本沒想過自行車的事。”接著,他便把自行車的事詳細說了一遍:
“第一輛自行車,是我哥從老家匯來了二百塊錢,要我給他買一輛加重飛鴿自行車。我買好以後,寫信叫我相哥來取,我隻是給我哥買了一輛自行車,這根本就不能算成我的經濟問題。”
薛廷臣這樣的交代,“四清”工作組幾個人和參加小會的兩個積極分子都不答應。郝玉珠問道:“那輛自行車你賣了多少錢?”
“自行車根本就沒有賣,是我哥的腳有點跛,他買車是自己騎的。”薛廷臣回答道。
“當時市場上一輛新加重飛鴿自行車能賣多少錢?“郝玉珠又問道。
“六百塊錢左右。”薛廷臣回答道。
“這麽說你就從中掙了四百多塊錢?”
“自行車根本就沒賣,我回家的時候還騎過,我從那裏去掙四百多塊錢?”
“當時自行車好買嗎?”
“不好買,錢匯來後等了幾個月我才買到的。”
“這就對了,這就像文件上所說的那樣:資產階級有的在台前,有的在幕後。你哥哥有你這個在供銷社當主任的弟弟,他才能用一百八十塊錢買一輛新加重飛鴿自行車。你為什麽不給別人買?”
經郝玉珠這麽一問,倒把薛廷臣問的沒話可說了。就是這種莫須有的推論,竟讓他一時不知所措,他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己利用當供銷社主任的有利條件,給了自己家裏人的一點方便,這當然是不對的,也是不應該的。對於這個問題,我應該從思想上來檢查、認識和檢討。”
說到這裏,薛廷臣想了一下又說道:“雖說我的作法是錯誤的,但這絕對不能算成我的經濟問題。”
薛廷臣說的雖然有道理,但“四清”工作組的幾個人和參加小型批鬥會的幾個積極分子卻不這樣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各有各的說法、各有各的理由,雙方的理由都說得過去,一時爭執不休。
薛廷臣自己說這根本不能算成是經濟問題,但他隻能說是個人的申辯,工作組是代表組織的,硬要算成他的經濟問題,他也沒有絲毫辦法。薛廷臣也覺得,在買自行車問題上,是自己利用了職權,自己有錯誤和責任,所以,也不敢再和工作組繼續爭論下去了,隻能聽從他們的,他們說咋辦就咋辦。處在任人宰割的位置上,他能有什麽辦法?
第一輛自行車就這樣定案了,薛廷臣接著交代第二輛自行車:
“一九六零年六月,我從城關供銷社調到商業局的時候,在給馬吉交完手續以後,以商量的口氣向馬主任提出了一個要求:‘我沒有自行車,能不能把我騎的那輛永久自行車作價賣給我?’馬吉主任覺得沒有什麽,就答應了,並和會計穆均華商量了以後,作價九十塊錢給了我。臨走的時候,我就把錢交到財務上了。”
“那輛自行車你賣了多少錢?” 郝玉珠聽了薛廷臣的交代後問道。
“那輛自行車根本就沒有賣,我已經騎了六、七年了,現在我還騎著。當時作價也是基本合適的。我也沒占公家的便宜。這輛自行車也不應該算成我的經濟問題,所以我就沒有考慮過作為我的四不清的經濟問題來交待。”薛廷臣理直氣壯地回答道。
“這輛自行車如果當時拿到市場上去賣能賣多少錢?”郝玉珠問道。
“舊自行車沒有標準,能賣多少錢,我也沒賣過,說不上來。”薛廷臣回答說。
這怎麽能過關?“四清”工作組的其他同誌和幾個積極份子都堅決不答應,甄雲北說:“就按五成新,也能賣三百塊錢。”郝玉珠說:“你這是占了公家幾百塊錢的便宜!”
為這輛自行車,雙方又是各據各的理由,各有各的說法。當然,雙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理由去說的,各自的理由都是能說得過去。但不管怎麽說,薛廷臣肯定是說不過工作組的,他也無法再和工作組繼續爭論下去了,因為他說的話工作組根本就不聽。無奈,他隻好說道:“我說不過你們,你們說咋辦就咋辦!”
他能怎麽樣呢?隻能順其自然,任其發展,聽天由命吧!
按工作組的算法,這個時候,薛廷臣貪汙和投機倒把的經濟問題,已經超過了一千多塊錢了。
運動一開始,郝玉珠聽了一些積極分子的活,就懷疑薛廷臣是一隻大“老虎”。“四清”期間都把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有經濟問題的人比作“老虎”。因此,他一開始就準備要把薛廷臣的經濟問題整成一個千字號大案,隻有做到這一點,工作組才有政績。
經濟問題如果上了一千塊錢,便是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如果態度再不好,就可以按貪汙分子論處。要是以貪汙分子論處,就可能受到刑事處分。所以,農副公司的那幾個積極分子,特別是甄雲北和章守嚴這兩個平時工作不積極,吊兒郎當,受過薛廷臣批評的人終於得勢了,怎肯輕易放過?把薛廷臣的問題弄得越大越好!所以,自從運動一開始,他們就千方百計想著辦法,要把薛廷臣徹底整垮。隻有把他徹底整垮了,才能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才高興。所以,他們怎會輕易放過?
郝玉珠一提自行車,薛廷臣幡然醒悟,還真有兩輛自行車沒有說清楚。他如實地交代說:“有兩輛自行車的事,但這兩輛自行車卻不是我的經濟問題,所以,我在思想上就根本沒想過自行車的事。”接著,他便把自行車的事詳細說了一遍:
“第一輛自行車,是我哥從老家匯來了二百塊錢,要我給他買一輛加重飛鴿自行車。我買好以後,寫信叫我相哥來取,我隻是給我哥買了一輛自行車,這根本就不能算成我的經濟問題。”
薛廷臣這樣的交代,“四清”工作組幾個人和參加小會的兩個積極分子都不答應。郝玉珠問道:“那輛自行車你賣了多少錢?”
“自行車根本就沒有賣,是我哥的腳有點跛,他買車是自己騎的。”薛廷臣回答道。
“當時市場上一輛新加重飛鴿自行車能賣多少錢?“郝玉珠又問道。
“六百塊錢左右。”薛廷臣回答道。
“這麽說你就從中掙了四百多塊錢?”
“自行車根本就沒賣,我回家的時候還騎過,我從那裏去掙四百多塊錢?”
“當時自行車好買嗎?”
“不好買,錢匯來後等了幾個月我才買到的。”
“這就對了,這就像文件上所說的那樣:資產階級有的在台前,有的在幕後。你哥哥有你這個在供銷社當主任的弟弟,他才能用一百八十塊錢買一輛新加重飛鴿自行車。你為什麽不給別人買?”
經郝玉珠這麽一問,倒把薛廷臣問的沒話可說了。就是這種莫須有的推論,竟讓他一時不知所措,他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己利用當供銷社主任的有利條件,給了自己家裏人的一點方便,這當然是不對的,也是不應該的。對於這個問題,我應該從思想上來檢查、認識和檢討。”
說到這裏,薛廷臣想了一下又說道:“雖說我的作法是錯誤的,但這絕對不能算成我的經濟問題。”
薛廷臣說的雖然有道理,但“四清”工作組的幾個人和參加小型批鬥會的幾個積極分子卻不這樣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各有各的說法、各有各的理由,雙方的理由都說得過去,一時爭執不休。
薛廷臣自己說這根本不能算成是經濟問題,但他隻能說是個人的申辯,工作組是代表組織的,硬要算成他的經濟問題,他也沒有絲毫辦法。薛廷臣也覺得,在買自行車問題上,是自己利用了職權,自己有錯誤和責任,所以,也不敢再和工作組繼續爭論下去了,隻能聽從他們的,他們說咋辦就咋辦。處在任人宰割的位置上,他能有什麽辦法?
第一輛自行車就這樣定案了,薛廷臣接著交代第二輛自行車:
“一九六零年六月,我從城關供銷社調到商業局的時候,在給馬吉交完手續以後,以商量的口氣向馬主任提出了一個要求:‘我沒有自行車,能不能把我騎的那輛永久自行車作價賣給我?’馬吉主任覺得沒有什麽,就答應了,並和會計穆均華商量了以後,作價九十塊錢給了我。臨走的時候,我就把錢交到財務上了。”
“那輛自行車你賣了多少錢?” 郝玉珠聽了薛廷臣的交代後問道。
“那輛自行車根本就沒有賣,我已經騎了六、七年了,現在我還騎著。當時作價也是基本合適的。我也沒占公家的便宜。這輛自行車也不應該算成我的經濟問題,所以我就沒有考慮過作為我的四不清的經濟問題來交待。”薛廷臣理直氣壯地回答道。
“這輛自行車如果當時拿到市場上去賣能賣多少錢?”郝玉珠問道。
“舊自行車沒有標準,能賣多少錢,我也沒賣過,說不上來。”薛廷臣回答說。
這怎麽能過關?“四清”工作組的其他同誌和幾個積極份子都堅決不答應,甄雲北說:“就按五成新,也能賣三百塊錢。”郝玉珠說:“你這是占了公家幾百塊錢的便宜!”
為這輛自行車,雙方又是各據各的理由,各有各的說法。當然,雙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理由去說的,各自的理由都是能說得過去。但不管怎麽說,薛廷臣肯定是說不過工作組的,他也無法再和工作組繼續爭論下去了,因為他說的話工作組根本就不聽。無奈,他隻好說道:“我說不過你們,你們說咋辦就咋辦!”
他能怎麽樣呢?隻能順其自然,任其發展,聽天由命吧!
按工作組的算法,這個時候,薛廷臣貪汙和投機倒把的經濟問題,已經超過了一千多塊錢了。
運動一開始,郝玉珠聽了一些積極分子的活,就懷疑薛廷臣是一隻大“老虎”。“四清”期間都把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有經濟問題的人比作“老虎”。因此,他一開始就準備要把薛廷臣的經濟問題整成一個千字號大案,隻有做到這一點,工作組才有政績。
經濟問題如果上了一千塊錢,便是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如果態度再不好,就可以按貪汙分子論處。要是以貪汙分子論處,就可能受到刑事處分。所以,農副公司的那幾個積極分子,特別是甄雲北和章守嚴這兩個平時工作不積極,吊兒郎當,受過薛廷臣批評的人終於得勢了,怎肯輕易放過?把薛廷臣的問題弄得越大越好!所以,自從運動一開始,他們就千方百計想著辦法,要把薛廷臣徹底整垮。隻有把他徹底整垮了,才能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才高興。所以,他們怎會輕易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