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語:麵對這一連串的橫逆,一連串落井下石的打擊,國民政府作出了堅決的回應:1940年9月6日明令重慶為戰時陪都。
本片將[重慶精神]解釋成一種氣節,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並將這種精神作為中華民族決勝的因子。
不屈不撓確實是我們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但是在重慶蔣先生領導的國府是否真的體現了我們民族的這樣一種精神呢?
戰後從日本揭露出來的“桐工作計劃”(1939年11月)、“錢工作計劃”(1940年11月)無疑給了否定的回答,這兩個計劃都是在汪精衛剛投敵後發生的。同時也證實了當年中共對國民黨政府降日的擔心,並非無根無蒂、空穴來風。
對應的中共也宣傳“延安精神”。
什麽是延安精神?下麵是中共宣傳部門的說法:
延安精神的內涵十分豐富,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延安時期所培育起來的以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為中心內容的無產階級革命精神。
延安精神是延安時期共產黨人的一種精神風貌、思想品格、道德情操和優良作風,也是中國無產階級所特有的精神文明。
延安精神的內在本質是共產主義的理想和道德,其思想基礎是實事求是,其最鮮明的特徵是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而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是延安精神的靈魂,始終貫穿於其中。
延安精神,是胸懷祖國,心想革命大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延安精神,是廉潔奉公,不為個人、家庭、親友或狹隘集團謀私利的精神;
延安精神,是與人民群眾甘苦與共、艱苦奮鬥、奮發圖強的精神。
在1937年11月27日毛澤東寫給其表兄文運昌的信中,鮮明概括地反映出延安的革命精神。信中指出:“惟有合群奮鬥,驅除日本帝國主義,才有生路。”我們這裏“上自總司令下至夥夫,待遇相同,因為我們的黨專為國家民族勞苦民眾做事,犧牲個人私利,故人人平等,並無薪水。”(《毛澤東書信選集》,114頁)
延安精神最突出的就是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延安,吃的是小米,住的是窯洞,穿的是粗布,物質生活可謂菲薄。然而,有千千萬萬的熱血青年,不少還是富家子弟,從豪華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地,冒著生命危險,衝破層層封鎖線,投奔延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延安有真理,有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有堅強的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的信念,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新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之,延安精神,是中國無產階級所特有的精神文明。
第二十七集《資源開發》
片中語:在許多民生物資之中,糧食仍然是最重要的。據估計,後方14個省份的稻米生產,在戰前占全國總產量的65%,照講,戰時應該夠吃才對。但民國29年秋,重慶的米價卻飛漲了兩倍多,這一部分和當年欠收有關,但更大的原因是戰爭帶給民眾的不確定和不安全的心理影響,該賣的不賣,不該買的也買,於是[囤積應變],使市場形成了嚴重的供不應求的失調現象。加上奸商哄抬物價,後方經濟的陣腳就更穩不住了。
29年,政府採納沈宗瀚的意見,實施[田賦徴實]辦法。同時對有餘糧的人,施行[給價徵購]
不知為什麽,本片沒有談抗戰時期的經濟“統製”政策。其實日本人對這個經濟“統製”政策的評價還是很高的,因為它使得軍心不散,維持了軍隊的戰鬥力。
但我也注意到,國府就像一名蹩腳的武士,在揮舞“屠龍刀”殺敵的同時,也將自己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割下來。
我就來談一談,田賦徵實。
何謂田賦徵實?田賦(國家農業稅)原來是以貨幣形式徵收的,1940年,國府不願收自己發行的法幣,改以徵收農產品(實物)。
為何不收法幣?原來法幣貶值太快。以1937年法幣l元的購買力為例,1938年底時約等於戰前幣值6角,1939年底的僅值戰前幣值2角8分,到1940年底時降至8分左右,“自此逐降到1943年底隻值半分,到日本投降前夕的1945年8月,已隻合值戰前法幣五毫”。
在第十八集《烽火桃李劫》中,王作榮回憶到:畢業時,我的畢業證上注有欠政府多少錢,這筆錢我都還了。不過還時已經一文不值了。那麽,不值到什麽程度?假設:1937年1萬法幣可供3名大學生1天2餐吃一年,到了1945年,就隻能供1人吃1餐飯了。
經濟“統製”、田賦徵實其本意為防止物價飛漲,穩定供給。在抗戰時期,確實保障了軍隊、政府官吏的供給,起到了穩定軍心的作用。
凡糧價上漲,勢必刺激工薪上漲的壓力,工薪上漲就會帶動物價普遍上漲,從而引發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然而國府並非用田賦徵實平抑物價,反而對通貨膨脹推波助瀾。
1941年,每一元農業稅換征2石稻穀,1942年變為每元徵收4石稻穀。當時國民黨統治區流行的一首歌謠中就有:“市穀一石錢值萬,如何官價隻二千”的歌詞。
1941年國民黨政府提出:“於徵實之外,另行辦理定價讓購,每年參酌各省需要及當時糧價,分省核定徵購數量、標準及價格,給付一部分現金,一部分糧食庫券及儲蓄券於秋收後隨同田賦徵實,一次徵收。各省縣級公糧,過去由縣自攤派者.亦規定限度,隨賦帶徵”。據糧食部的報告所說,是“近於攤派”。其付款方法是所謂“三七搭成”,即付給三成法幣,七成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並不能在市場上流通,換句話說,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不能作為第二年的生產準備金。
本片將[重慶精神]解釋成一種氣節,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並將這種精神作為中華民族決勝的因子。
不屈不撓確實是我們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但是在重慶蔣先生領導的國府是否真的體現了我們民族的這樣一種精神呢?
戰後從日本揭露出來的“桐工作計劃”(1939年11月)、“錢工作計劃”(1940年11月)無疑給了否定的回答,這兩個計劃都是在汪精衛剛投敵後發生的。同時也證實了當年中共對國民黨政府降日的擔心,並非無根無蒂、空穴來風。
對應的中共也宣傳“延安精神”。
什麽是延安精神?下麵是中共宣傳部門的說法:
延安精神的內涵十分豐富,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延安時期所培育起來的以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為中心內容的無產階級革命精神。
延安精神是延安時期共產黨人的一種精神風貌、思想品格、道德情操和優良作風,也是中國無產階級所特有的精神文明。
延安精神的內在本質是共產主義的理想和道德,其思想基礎是實事求是,其最鮮明的特徵是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而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是延安精神的靈魂,始終貫穿於其中。
延安精神,是胸懷祖國,心想革命大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延安精神,是廉潔奉公,不為個人、家庭、親友或狹隘集團謀私利的精神;
延安精神,是與人民群眾甘苦與共、艱苦奮鬥、奮發圖強的精神。
在1937年11月27日毛澤東寫給其表兄文運昌的信中,鮮明概括地反映出延安的革命精神。信中指出:“惟有合群奮鬥,驅除日本帝國主義,才有生路。”我們這裏“上自總司令下至夥夫,待遇相同,因為我們的黨專為國家民族勞苦民眾做事,犧牲個人私利,故人人平等,並無薪水。”(《毛澤東書信選集》,114頁)
延安精神最突出的就是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延安,吃的是小米,住的是窯洞,穿的是粗布,物質生活可謂菲薄。然而,有千千萬萬的熱血青年,不少還是富家子弟,從豪華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地,冒著生命危險,衝破層層封鎖線,投奔延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延安有真理,有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有堅強的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的信念,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新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之,延安精神,是中國無產階級所特有的精神文明。
第二十七集《資源開發》
片中語:在許多民生物資之中,糧食仍然是最重要的。據估計,後方14個省份的稻米生產,在戰前占全國總產量的65%,照講,戰時應該夠吃才對。但民國29年秋,重慶的米價卻飛漲了兩倍多,這一部分和當年欠收有關,但更大的原因是戰爭帶給民眾的不確定和不安全的心理影響,該賣的不賣,不該買的也買,於是[囤積應變],使市場形成了嚴重的供不應求的失調現象。加上奸商哄抬物價,後方經濟的陣腳就更穩不住了。
29年,政府採納沈宗瀚的意見,實施[田賦徴實]辦法。同時對有餘糧的人,施行[給價徵購]
不知為什麽,本片沒有談抗戰時期的經濟“統製”政策。其實日本人對這個經濟“統製”政策的評價還是很高的,因為它使得軍心不散,維持了軍隊的戰鬥力。
但我也注意到,國府就像一名蹩腳的武士,在揮舞“屠龍刀”殺敵的同時,也將自己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割下來。
我就來談一談,田賦徵實。
何謂田賦徵實?田賦(國家農業稅)原來是以貨幣形式徵收的,1940年,國府不願收自己發行的法幣,改以徵收農產品(實物)。
為何不收法幣?原來法幣貶值太快。以1937年法幣l元的購買力為例,1938年底時約等於戰前幣值6角,1939年底的僅值戰前幣值2角8分,到1940年底時降至8分左右,“自此逐降到1943年底隻值半分,到日本投降前夕的1945年8月,已隻合值戰前法幣五毫”。
在第十八集《烽火桃李劫》中,王作榮回憶到:畢業時,我的畢業證上注有欠政府多少錢,這筆錢我都還了。不過還時已經一文不值了。那麽,不值到什麽程度?假設:1937年1萬法幣可供3名大學生1天2餐吃一年,到了1945年,就隻能供1人吃1餐飯了。
經濟“統製”、田賦徵實其本意為防止物價飛漲,穩定供給。在抗戰時期,確實保障了軍隊、政府官吏的供給,起到了穩定軍心的作用。
凡糧價上漲,勢必刺激工薪上漲的壓力,工薪上漲就會帶動物價普遍上漲,從而引發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然而國府並非用田賦徵實平抑物價,反而對通貨膨脹推波助瀾。
1941年,每一元農業稅換征2石稻穀,1942年變為每元徵收4石稻穀。當時國民黨統治區流行的一首歌謠中就有:“市穀一石錢值萬,如何官價隻二千”的歌詞。
1941年國民黨政府提出:“於徵實之外,另行辦理定價讓購,每年參酌各省需要及當時糧價,分省核定徵購數量、標準及價格,給付一部分現金,一部分糧食庫券及儲蓄券於秋收後隨同田賦徵實,一次徵收。各省縣級公糧,過去由縣自攤派者.亦規定限度,隨賦帶徵”。據糧食部的報告所說,是“近於攤派”。其付款方法是所謂“三七搭成”,即付給三成法幣,七成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並不能在市場上流通,換句話說,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不能作為第二年的生產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