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希望能將德式師的情況盡量做一份真實全麵的介紹,由於種種原因,有關資料的搜集相當之難,因此疏漏錯誤在所難免,敬請指正。
中德軍事合作
作為歐洲陸軍強國的德國,歷來就是一些在軍事上相對比較落後國家的學習效仿對象,如日本明治維新時所建立的陸軍幾乎就是照搬普魯士陸軍全套軍事思想、建設製度和製式操典。而中國很早就開始學習德國軍事,清朝後期所建立的新軍,就有著深深的德國軍事影響的烙印。
1927年,第一次國共合作全麵破裂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便迅速驅逐了蘇聯軍事顧問,開始向德國尋求軍事援助。德國適逢一戰戰敗,根據凡爾賽條約的規定,隻能擁有一支十萬人的軍隊,大量職業軍人被迫離開軍隊,這些除了軍事知識以外對於其他領域知識、技術一無所知的軍人,便成為各國(尤其是軍事領域較為落後的國家)爭相聘用的名師。但是,凡爾賽條約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德國公民在外國軍隊擔任軍事顧問,而德國軍方則希望他們去外國擔任軍事顧問,以使這些退役人員能利用在國外軍隊服務的機會,獲取最新發展的軍事知識和技術,使德國軍隊不至於在軍事學術方麵出現斷層,同時更含有希望這些人員在以後歸國後能繼續在德國軍隊中服務的深意,所以德國軍方對這些人員遠赴國外擔任軍事顧問是暗中鼓勵與支持的。
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早在1927年四一二事變之前就開始與德國軍方接觸,德國原則同意向中國派遣軍事顧問,最初中國提出的顧問名單上是一批如馮·馬肯森、魯登道夫等在一戰中聲名顯赫的人士,但是德國軍方認為這些人名頭太響亮,容易被發現,所以婉言拒絕,第一批來華的德國軍事顧問是馬克斯·鮑爾上校(馬克斯·鮑爾雖然名不見經傳,卻曾在德國總參謀部供職,以其出色的軍事才幹深得總參謀長魯登道夫的賞識)、斯圖茲納中尉和霍姆爾少尉三人,由此揭開了中德軍事合作的蜜月之旅。
1933年,希特勒在德國大選中獲勝,出任德國總理。在中德軍事合作領域,希特勒見蔣介石政府驅逐蘇聯顧問、與蘇聯交惡、發動四一二事變、圍剿共產黨領導的工農紅軍等行動與其堅決反共的立場非常合拍,同時中國蘊藏的豐富自然資源(特別是如鎢、銻等戰略資源)和廣闊的工業品市場,也正是德國復興的重要便利條件,而且作為蘇聯的鄰國,完全可以作為有效的牽製力量和共同反蘇的政治盟友,加之他上台之後廢除了凡爾賽條約的種種限製,因此來華德國軍事顧問的級別與規模逐漸提高,原先帶有遮掩耳目的私人性質而逐漸轉為公開的官方援助。
中德軍事合作因此漸入高潮,不僅雙方簽署了《五年軍事工業發展計劃》,德國開始幫助中國建立軍事工業,並在中國軍事工業尚未建成前向中國提供軍事裝備,而且第四任德國軍事總顧問前德國國防軍總司令漢斯·馮·塞克特上將(他是歷任德國軍事總顧問中最受蔣介石器重,待遇最高、地位最高的,甚至可以以 “委員長委託人”的身份,代表蔣介石向國民黨政府各部門首腦下達指令!)在協助中國整軍建軍方麵,提交《陸軍改革建議書》,提出了以有限的物力財力,首先建立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小型核心示範武裝,再分批分期完成全國60個師的整編,他認為中國有這樣60個師的精銳常備軍就足以應付各種狀況了,這就是國軍30年代60個整編師方案的來源。
整軍方案
在整軍過程中,對各種不同編製的部隊有著不同的名稱,主要有整編師、調整師、整理師、新編師等四種稱謂。
根據塞克特的《陸軍改革建議書》之方案,全國60個師稱之為整編師。1935年下半年開始進行第一批10個師的整編計劃,由於此時這10個師的德械裝備尚未運抵中國,隻得在編製體係和武器裝備方麵進行一些內部調整,故稱調整師。在這10個師中隻有一個例外,那就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這支部隊全部按照當時德國陸軍步兵師的編製編成,與國軍其他師級部隊全不相同。
整理師的概念最早提出,所謂整理師是根據1934年12月整軍計劃分批進行編組,未輪到編組部隊根據1932年6月軍委會頒布的《陸軍師暫行編製表》的四團製師為標準進行整理,故名整理師。這種師編製為兩旅四團,師直屬騎兵1個連、炮兵1個團、工兵、通信、輜重各1個營、衛生隊1個、特務連1個。
1936年,軍事委員會對整軍方案作了進一步的規劃,確立了減少大單位、充實小單位特別是充實團以下部隊的戰鬥力以及人事、經費等方麵的整軍原則,根據這一規劃整編的部隊稱為二十五年調整師(1936年即民國二十五年),初步計劃年內完成20個師的整編。
整編先從中央係和東北軍中開始,中央係37個師共186個團,除正在圍剿紅軍的一線部隊外,其餘部隊一律改為四團製的整理師。各軍師直屬的騎兵、炮兵、工兵等兵種,則集中進行整訓。預定中央係參與整軍的135個團中先整編出18個四團製的整理師,再將其餘63個團合編為32個團,在此基礎上組建8個新編師,新編師基本上以2個整理團合併為1個團。
東北軍18個師54個團計劃整軍為10個整理師(由原來40個團組成)和2個新編師(由原來8個團組成)。
中德軍事合作
作為歐洲陸軍強國的德國,歷來就是一些在軍事上相對比較落後國家的學習效仿對象,如日本明治維新時所建立的陸軍幾乎就是照搬普魯士陸軍全套軍事思想、建設製度和製式操典。而中國很早就開始學習德國軍事,清朝後期所建立的新軍,就有著深深的德國軍事影響的烙印。
1927年,第一次國共合作全麵破裂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便迅速驅逐了蘇聯軍事顧問,開始向德國尋求軍事援助。德國適逢一戰戰敗,根據凡爾賽條約的規定,隻能擁有一支十萬人的軍隊,大量職業軍人被迫離開軍隊,這些除了軍事知識以外對於其他領域知識、技術一無所知的軍人,便成為各國(尤其是軍事領域較為落後的國家)爭相聘用的名師。但是,凡爾賽條約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德國公民在外國軍隊擔任軍事顧問,而德國軍方則希望他們去外國擔任軍事顧問,以使這些退役人員能利用在國外軍隊服務的機會,獲取最新發展的軍事知識和技術,使德國軍隊不至於在軍事學術方麵出現斷層,同時更含有希望這些人員在以後歸國後能繼續在德國軍隊中服務的深意,所以德國軍方對這些人員遠赴國外擔任軍事顧問是暗中鼓勵與支持的。
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早在1927年四一二事變之前就開始與德國軍方接觸,德國原則同意向中國派遣軍事顧問,最初中國提出的顧問名單上是一批如馮·馬肯森、魯登道夫等在一戰中聲名顯赫的人士,但是德國軍方認為這些人名頭太響亮,容易被發現,所以婉言拒絕,第一批來華的德國軍事顧問是馬克斯·鮑爾上校(馬克斯·鮑爾雖然名不見經傳,卻曾在德國總參謀部供職,以其出色的軍事才幹深得總參謀長魯登道夫的賞識)、斯圖茲納中尉和霍姆爾少尉三人,由此揭開了中德軍事合作的蜜月之旅。
1933年,希特勒在德國大選中獲勝,出任德國總理。在中德軍事合作領域,希特勒見蔣介石政府驅逐蘇聯顧問、與蘇聯交惡、發動四一二事變、圍剿共產黨領導的工農紅軍等行動與其堅決反共的立場非常合拍,同時中國蘊藏的豐富自然資源(特別是如鎢、銻等戰略資源)和廣闊的工業品市場,也正是德國復興的重要便利條件,而且作為蘇聯的鄰國,完全可以作為有效的牽製力量和共同反蘇的政治盟友,加之他上台之後廢除了凡爾賽條約的種種限製,因此來華德國軍事顧問的級別與規模逐漸提高,原先帶有遮掩耳目的私人性質而逐漸轉為公開的官方援助。
中德軍事合作因此漸入高潮,不僅雙方簽署了《五年軍事工業發展計劃》,德國開始幫助中國建立軍事工業,並在中國軍事工業尚未建成前向中國提供軍事裝備,而且第四任德國軍事總顧問前德國國防軍總司令漢斯·馮·塞克特上將(他是歷任德國軍事總顧問中最受蔣介石器重,待遇最高、地位最高的,甚至可以以 “委員長委託人”的身份,代表蔣介石向國民黨政府各部門首腦下達指令!)在協助中國整軍建軍方麵,提交《陸軍改革建議書》,提出了以有限的物力財力,首先建立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小型核心示範武裝,再分批分期完成全國60個師的整編,他認為中國有這樣60個師的精銳常備軍就足以應付各種狀況了,這就是國軍30年代60個整編師方案的來源。
整軍方案
在整軍過程中,對各種不同編製的部隊有著不同的名稱,主要有整編師、調整師、整理師、新編師等四種稱謂。
根據塞克特的《陸軍改革建議書》之方案,全國60個師稱之為整編師。1935年下半年開始進行第一批10個師的整編計劃,由於此時這10個師的德械裝備尚未運抵中國,隻得在編製體係和武器裝備方麵進行一些內部調整,故稱調整師。在這10個師中隻有一個例外,那就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這支部隊全部按照當時德國陸軍步兵師的編製編成,與國軍其他師級部隊全不相同。
整理師的概念最早提出,所謂整理師是根據1934年12月整軍計劃分批進行編組,未輪到編組部隊根據1932年6月軍委會頒布的《陸軍師暫行編製表》的四團製師為標準進行整理,故名整理師。這種師編製為兩旅四團,師直屬騎兵1個連、炮兵1個團、工兵、通信、輜重各1個營、衛生隊1個、特務連1個。
1936年,軍事委員會對整軍方案作了進一步的規劃,確立了減少大單位、充實小單位特別是充實團以下部隊的戰鬥力以及人事、經費等方麵的整軍原則,根據這一規劃整編的部隊稱為二十五年調整師(1936年即民國二十五年),初步計劃年內完成20個師的整編。
整編先從中央係和東北軍中開始,中央係37個師共186個團,除正在圍剿紅軍的一線部隊外,其餘部隊一律改為四團製的整理師。各軍師直屬的騎兵、炮兵、工兵等兵種,則集中進行整訓。預定中央係參與整軍的135個團中先整編出18個四團製的整理師,再將其餘63個團合編為32個團,在此基礎上組建8個新編師,新編師基本上以2個整理團合併為1個團。
東北軍18個師54個團計劃整軍為10個整理師(由原來40個團組成)和2個新編師(由原來8個團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