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裏除了死者夫妻兩個的指紋,還有另外兩個人的,猜測大概是周六才去過家裏的死者父母的指紋,這個等今天去采集他父母的指紋就能知曉答案了。


    房間裏隻有餐廳輪椅周邊有血跡,其他地方也沒有打鬥的痕跡,血跡檢驗出來隻屬於楊辰一個人的。


    劉安明和老張後來又去了小區周邊,從小區門口的商家那裏調取了一些監控視頻。


    昨天從現場回來後,丁月瑤就開始處理楊辰的手機和他的社交賬號信息,並沒有發現什麽異常的信息,跟其他人也沒有任何經濟上的糾葛。謝夢婷的聊天記錄也沒有發現跟其他人的曖昧信息。


    “這個案子好像沒什麽線索,連監控都沒有。”


    “他們家不是被偷了一些金銀首飾嗎,去找線人打探下各個回收點,看看最近有沒有人去銷贓。”


    “我今天再去跟謝夢婷一起玩的另外三個人核實下,然後ktv的監控也已經拿到了,也需要完成確認。”


    “說到謝夢婷,她昨天晚上住哪的?”


    “她說回自己家去了。”許嫻回答說,“這邊的房子是租的,他們自己的房子因為是樓梯房不方便楊辰行動,所以一直空置著。謝夢婷說暫時就住到那邊去了。”


    “那邊的房子有沒有必要去調查一下?”王東說。


    “還是懷疑謝夢婷嗎?如果是她應該不會把東西放到那套房子裏去,太容易被人發現了。”


    這一天下來,調查的結果並沒有朝大家預想的方向走。


    首先,跟謝夢婷一起的另外三個人證實,當天晚上她確實一直在ktv房間裏,沒有離開過;


    而謝夢婷的通訊記錄,也沒有跟誰有曖昧的跡象。


    死者也沒有購買什麽保險之類的,所以為了保險殺人的可能性也不存在。


    所以,謝夢婷的嫌疑已經基本排除了。


    從死者口腔中提取到的物質,經過化驗發現是奶糖,而楊辰手上沾的也是糖。從糖份殘留在食道及少部分進入胃部來看,這顆糖是在楊辰死之前不久才吃的,時間在死亡前五分鍾之內。


    刀柄上也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印記。


    最重要的鞋印,通過比對確認是很普通的361的鞋子,42碼的鞋。


    顯示屏上是放大的腳印,邊上是物證科的結論。


    王東說:“對腳印的分析我沒異義,但是為什麽他會在花壇裏踩一腳?你看這個腳印距離花壇邊不過20cm,如果說為了借力上窗台,完全可以站在花壇的水泥台邊。凶手既然這麽謹慎,其他痕跡都抹的幹幹淨淨,卻唯獨留下這個,感覺很像是故意留下的。”


    “是為了誤導我們的偵破方向?”許嫻說,“是不是凶手根本就是不穿42碼鞋的人。”


    “很有可能。”老張也附和道,“但是他為什麽要故意這樣做呢?這樣做,豈不是畫蛇添足?”


    “我提個假設。”顧琛頓了下,看了看大家,“這會不會是死者故意布的?”


    “死者自己布置的?自殺?不可能吧?”丁月瑤驚訝地張大了嘴巴。


    “對啊,我也覺得不可能,怎麽可能對自己下那樣的狠手呢。而且要自殺,幹嘛要布置現場,不合理吧。”許嫻也說道。


    老張站起來湊近屏幕,盯著鞋印:“倒也不是不可能。死者或許是想嫁禍給一個喜歡穿361品牌的,42碼鞋的人。”


    “如果死者想把我們的目光引到那個人身上,給的線索是不是少了點,畢竟這範圍也太寬泛了。”


    “死者的電腦不是拿過來了嘛,查查他的上網記錄。”


    顧琛提到了糖的問題:“還有一點,老方那麽判斷下來死前三分鍾吃過糖,那麽糖紙在哪?他家裏的垃圾桶,物證科已經清理過了,沒有發現糖紙,所以至少在警察到之前,他家裏有人出現過,並把糖紙拿走了。”


    “糖紙會有什麽問題?法醫檢驗下來,死者並無中毒現象。”丁月瑤說道。


    “會不會是凶手的指紋留在了上麵呢。”老張猜測。


    “死者的手上也有糖,說明他的手碰過糖,他自己吃糖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如果是那樣的話,凶手跟死者應該很熟。這麽晚還在死者家裏,不是至親就是好友了。”


    “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找死者的熟人還是比較好找的。”


    兩天後,走訪工作有了重要進展。


    楊辰原先自住的房子那邊,好幾個鄰居反饋,經常看到他們家有個年輕的男來他們家,謝夢婷也經常白天會回家。男的體貌特征也符合物證科對於鞋印的分析。


    “我們這些話,也不好跟男主人講,要不出現家庭矛盾了可就不好了。”


    “他們家男主人平時回來嗎?”


    “他腿腳不方便,爬不了樓,沒回來過。”住一樓的大姐說道,“小夥子也是可惜,多好的一個人,偏偏得了那治不好的病。”


    找到男的,頗費了一點周折。結合鄰居反饋見到小夥的時間,還有謝夢婷線上購物的記錄,顧琛他們很快得出結論,這個男的應該是個快遞員。很快這個快遞員就被帶回了警局。


    二十來歲的年紀,長得斯斯文文,除了皮膚黑點之外,也算是長的不錯的一個人了。


    “錢奇,6\/15號那天晚上12點你在哪裏,在做什麽?”


    “睡覺啊。”


    “睡覺?你怎麽記得這麽清楚?6\/15號可是五天前了。”


    “警官,你說的可是半夜十二點哎,我晚上都11點睡覺的,不論哪天,所以根本不用想。”


    “謝夢婷,你認識嗎?”


    “認識。我經常給她家送快遞的。”


    “你跟她什麽關係?”


    “我跟她什麽關係?”錢奇的眼睛瞪的溜圓,“我就是給她家送個快遞而已,什麽叫什麽關係?警官,你莫名其妙找我,又沒頭沒腦地問這麽奇怪的問題,是個什麽情況?”


    劉安明和許嫻兩人對視一眼,感覺這個錢奇似乎並沒有在說謊。


    “就是想了解下,你跟她有沒有關係。”


    “沒關係。她就是一個客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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