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下。”劉安明打斷了馬明的敘述,“你說被人盯上了?被誰?”
“還能是誰。變態狂唄。”
“也有可能是鬼。”馬明的老婆在旁邊插嘴說。
劉安明看向她,她繼續說:“估計在那邊不能盡人事,就來人間找解藥。”
看她說的一本正經,劉安明的汗毛都豎了起來。但是他立馬穩定住了情緒:“不要自己嚇自己,這個世上沒有鬼的,都是瞎編出來的。”
“你們年輕人不懂啦,哪天你經曆了就知道了。”馬明老婆一副對劉安明很失望的樣子。
劉安明心想:經曆?那還是不要了吧。
“那後來怎樣了?”劉安明問馬明
“我問他,他就跟我講了當時的情況,還沒講完,他兒子就來了。”
“你去了那個馬來福被害的現場了嗎?”
“去了,我問他在哪?他就告訴我在馬五爺家老房子的邊上。等馬叔走了後我拿著手電筒去現場看了眼,後來我想想不對啊,就給支書打了電話。”
馬支書點頭說:“我接到馬明的電話就趕緊報警了,然後跟馬明一起到了案發現場看。這時不知道誰走漏了風聲,好多村民都起來看熱鬧。我一個人也攔不住啊,現場就沒有保護的很好。”
馬支書說著就開始自我批評起來。
“沒事,你已經盡力了,後麵就交給我們警察來做。”
劉安明看了解的差不多了,就遞給馬明一張自己的名片:“馬大哥,後麵如果你還想起什麽來,麻煩跟我聯係。”
“好的,好的。”
顧琛那邊接到了老張打來的電話:“顧琛,你在現場重點找找看有沒有一隻深灰色的厚棉襪,圖片我已經微信發群裏了。”
“怎麽?大爺丟了隻襪子?”
“這隻襪子是罪犯從馬來福的腳上脫下來塞他嘴裏的,很可能上麵留有他的痕跡。”
“這麽大一個證物,要是有早看到了。這周圍30米的區域都查了,除了一些垃圾也沒什麽有價值的東西。”
“像鞋帶一樣粗細的繩子有嗎?”
“繩子倒是有,好幾種規格的,已經放證物袋裏了。”
“你們那邊什麽時候能好?我這邊問的差不多了,老人家也扛不住要睡了。”老張說。
“估計還要半個小時。”
“那等你們好了,過來衛生所接下我,老方先回去查資料去了。”
“行,那你找個地方眯一會。”
“你們那邊不需要我來支援吧?”
“不用了,也快好了,你就不用來回折騰了,找個地方休息一下。”
劉安明與馬書記一起回到案發現場,簡單向顧琛講了下從馬明家了解到的情況。
“所以,沒有特別有價值的信息?”
“嗯,目前看是這樣的。我讓他想起什麽跟我聯係。”
現場的血跡已經采集了,能找到的一些碎布,袋子,紙巾都裝入了物證袋,幾個比較清晰的腳印也都拍了照。手電筒下的作業不太方便,而且顧琛他們畢竟不是物證專業的,所以把大頭確認完後,顧琛決定收隊了。
“王東,走了。明天讓江明安排人過來再仔細查找一遍。”顧琛叫了王東,同時對蘇建輝說,“蘇所長,麻煩你安排兩個民警在警戒線守著。不要再讓村民靠近了。”
“放心,我已經排好班了。”
顧琛給蘇建輝豎了大拇指。
回到派出所,大家也沒顧著休息,立馬召開了會議。
“都不用拘謹,大家暢所欲言。”蘇建輝在會議開始說道。
顧琛看大家相互看看,不發言就說:“蘇所,讓你們派出所的民警先談下看法吧。”
“那,陳敏你先來。”蘇建輝開始點名。
“那我就班門弄斧了哈。”陳敏倒也不扭捏,他開口說道,“我覺得大概率是本村的人做的案。”
“仔細講講。”
“最近附近各個村子裏的老人晚上都不出門了,今天馬來福難得出一次門就碰到了,很有可能罪犯是知道他們家有人過生日,馬來福晚上一定出門。而且他襲擊馬來福的路段剛好也沒有人家居住。”
顧琛點點頭:“有道理。繼續。”
“而且本村人也好藏匿,說不定我們今天在現場查證據的時候,罪犯就混在圍觀群眾裏。”
“這個確實有可能的。我們破獲的案件中也有凶手喜歡混在人群裏看警察忙碌,他們會莫名有種興奮感。”
“變態殺手。”有個民警補充道。
“說他變態好像過了點,但是確實有些罪犯他是享受自己的犯罪成果的。特別是看到警察毫無頭緒的時候,他就更得意了。”
劉安明開口說:“今天晚上在現場圍觀的群眾,我都讓他們登記了名字,明天白天再核實下當天晚上他們的活動軌跡。”
陳敏說:“估計,100%的都會跟你說,我在家睡覺,我在家看電視。”
“啊?”劉安明愣怔在那裏。
“農村晚上娛樂活動少,基本也就是看看電視打打牌。最近不安寧,估計他們的牌局也停掉了。”
“那他們怎麽得到消息,知道馬有福晚上遇襲了?”
“八卦精神,到哪裏都是暢通的。可能是馬明,或者他老婆,也可能是村支書夫婦。”
“這大冷天的,從被窩裏出來也夠嗆的吧。”
“這個點睡覺的其實也不多的。”
“所以也有可能,罪犯行凶或逃跑的時候被人看到。”
“那倒也不是不可能。”
“那蘇所,明天幫忙安排人對今天的圍觀群眾做下調查吧。”
“行,沒問題。”
這時老張問:“現場有發現馬有福的襪子嗎?”
“沒有。”王東說著將證物清單遞給老張。
“那就奇怪了,馬有福說那個人並沒有將他的襪子從嘴裏拿出來,是他自己拿的。後來忘掉丟在哪了。”
“他去馬明家也就那麽點路程,難道掉在路上了?”
“我收到老張的信息後,沿路找了,沒有發現。”劉安明回答說。
“所以,照此看的話,罪犯真的很可能如剛才陳警官所言,混在人群中,趁人不備偷偷將東西拿走了。”
“還能是誰。變態狂唄。”
“也有可能是鬼。”馬明的老婆在旁邊插嘴說。
劉安明看向她,她繼續說:“估計在那邊不能盡人事,就來人間找解藥。”
看她說的一本正經,劉安明的汗毛都豎了起來。但是他立馬穩定住了情緒:“不要自己嚇自己,這個世上沒有鬼的,都是瞎編出來的。”
“你們年輕人不懂啦,哪天你經曆了就知道了。”馬明老婆一副對劉安明很失望的樣子。
劉安明心想:經曆?那還是不要了吧。
“那後來怎樣了?”劉安明問馬明
“我問他,他就跟我講了當時的情況,還沒講完,他兒子就來了。”
“你去了那個馬來福被害的現場了嗎?”
“去了,我問他在哪?他就告訴我在馬五爺家老房子的邊上。等馬叔走了後我拿著手電筒去現場看了眼,後來我想想不對啊,就給支書打了電話。”
馬支書點頭說:“我接到馬明的電話就趕緊報警了,然後跟馬明一起到了案發現場看。這時不知道誰走漏了風聲,好多村民都起來看熱鬧。我一個人也攔不住啊,現場就沒有保護的很好。”
馬支書說著就開始自我批評起來。
“沒事,你已經盡力了,後麵就交給我們警察來做。”
劉安明看了解的差不多了,就遞給馬明一張自己的名片:“馬大哥,後麵如果你還想起什麽來,麻煩跟我聯係。”
“好的,好的。”
顧琛那邊接到了老張打來的電話:“顧琛,你在現場重點找找看有沒有一隻深灰色的厚棉襪,圖片我已經微信發群裏了。”
“怎麽?大爺丟了隻襪子?”
“這隻襪子是罪犯從馬來福的腳上脫下來塞他嘴裏的,很可能上麵留有他的痕跡。”
“這麽大一個證物,要是有早看到了。這周圍30米的區域都查了,除了一些垃圾也沒什麽有價值的東西。”
“像鞋帶一樣粗細的繩子有嗎?”
“繩子倒是有,好幾種規格的,已經放證物袋裏了。”
“你們那邊什麽時候能好?我這邊問的差不多了,老人家也扛不住要睡了。”老張說。
“估計還要半個小時。”
“那等你們好了,過來衛生所接下我,老方先回去查資料去了。”
“行,那你找個地方眯一會。”
“你們那邊不需要我來支援吧?”
“不用了,也快好了,你就不用來回折騰了,找個地方休息一下。”
劉安明與馬書記一起回到案發現場,簡單向顧琛講了下從馬明家了解到的情況。
“所以,沒有特別有價值的信息?”
“嗯,目前看是這樣的。我讓他想起什麽跟我聯係。”
現場的血跡已經采集了,能找到的一些碎布,袋子,紙巾都裝入了物證袋,幾個比較清晰的腳印也都拍了照。手電筒下的作業不太方便,而且顧琛他們畢竟不是物證專業的,所以把大頭確認完後,顧琛決定收隊了。
“王東,走了。明天讓江明安排人過來再仔細查找一遍。”顧琛叫了王東,同時對蘇建輝說,“蘇所長,麻煩你安排兩個民警在警戒線守著。不要再讓村民靠近了。”
“放心,我已經排好班了。”
顧琛給蘇建輝豎了大拇指。
回到派出所,大家也沒顧著休息,立馬召開了會議。
“都不用拘謹,大家暢所欲言。”蘇建輝在會議開始說道。
顧琛看大家相互看看,不發言就說:“蘇所,讓你們派出所的民警先談下看法吧。”
“那,陳敏你先來。”蘇建輝開始點名。
“那我就班門弄斧了哈。”陳敏倒也不扭捏,他開口說道,“我覺得大概率是本村的人做的案。”
“仔細講講。”
“最近附近各個村子裏的老人晚上都不出門了,今天馬來福難得出一次門就碰到了,很有可能罪犯是知道他們家有人過生日,馬來福晚上一定出門。而且他襲擊馬來福的路段剛好也沒有人家居住。”
顧琛點點頭:“有道理。繼續。”
“而且本村人也好藏匿,說不定我們今天在現場查證據的時候,罪犯就混在圍觀群眾裏。”
“這個確實有可能的。我們破獲的案件中也有凶手喜歡混在人群裏看警察忙碌,他們會莫名有種興奮感。”
“變態殺手。”有個民警補充道。
“說他變態好像過了點,但是確實有些罪犯他是享受自己的犯罪成果的。特別是看到警察毫無頭緒的時候,他就更得意了。”
劉安明開口說:“今天晚上在現場圍觀的群眾,我都讓他們登記了名字,明天白天再核實下當天晚上他們的活動軌跡。”
陳敏說:“估計,100%的都會跟你說,我在家睡覺,我在家看電視。”
“啊?”劉安明愣怔在那裏。
“農村晚上娛樂活動少,基本也就是看看電視打打牌。最近不安寧,估計他們的牌局也停掉了。”
“那他們怎麽得到消息,知道馬有福晚上遇襲了?”
“八卦精神,到哪裏都是暢通的。可能是馬明,或者他老婆,也可能是村支書夫婦。”
“這大冷天的,從被窩裏出來也夠嗆的吧。”
“這個點睡覺的其實也不多的。”
“所以也有可能,罪犯行凶或逃跑的時候被人看到。”
“那倒也不是不可能。”
“那蘇所,明天幫忙安排人對今天的圍觀群眾做下調查吧。”
“行,沒問題。”
這時老張問:“現場有發現馬有福的襪子嗎?”
“沒有。”王東說著將證物清單遞給老張。
“那就奇怪了,馬有福說那個人並沒有將他的襪子從嘴裏拿出來,是他自己拿的。後來忘掉丟在哪了。”
“他去馬明家也就那麽點路程,難道掉在路上了?”
“我收到老張的信息後,沿路找了,沒有發現。”劉安明回答說。
“所以,照此看的話,罪犯真的很可能如剛才陳警官所言,混在人群中,趁人不備偷偷將東西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