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其遙至於攸,若。王占曰:大吉。(《合集》36824)
醜是殷東方盟國,在今山東益都河流域一帶2。攸在今河南永城和安徽宿縣、蒙城之間3。殷墟商王都、醜、攸三地,平麵直線距離都在700裏左右,猶如一等邊三角形。此辭謂■者自醜國傳抵攸地,商王為其占卜,得平安大吉之兆。以上足以看出殷商時期驛傳地域範圍之廣大。
有時商王外出,要將■者帶在身邊,如:
王其田,■往。(《甲》3919)
盂田,其■散,萌有雨。(《佚》292)
兩辭記載了商王在田獵中有■者隨行,以便及時往前方傳報消息。
殷商的地方族落與國,也每每設有■者,如:
大使其■。(《佚》940)
戍辟■,之■。(《京人》2149)
亞旋其陟,■入。(《甲》3913)
己卯貞,■來羌,其用於父丁。(《英》2411,《屯南》725同卜)大、戍辟、亞旋是地方族落小國或臣屬領地之名。上引末一辭“■來羌”可能指某方還者送致羌奴。凡此可見當時王朝抑或地方臣屬與國,均有■者之設,專職驛傳之事。
通者在商統治中心區的百裏之內傳命。可能是利用王朝在於道上專為貴族人員過行寄止而設的“羈”舍食宿,但到了遠方,食宿就成問題了。有的地方棒莽未辟,人煙絕少,有的地方,雖有土著族邦,■者卻因身負重命,怕消息走漏,或安全上的原因,也不得不繞道而行。因此殷商王朝或在一些必要路段設立■站,供■者食宿,如甲骨文雲:
丁未卜,食有在■。(《殷綴》57)
己亥貞,王在茲■■。(《屯南》2845)
上兩辭的■均作■站講。一辭謂在■站就食。另一辭記商王在設於欠地的■站。它辭有雲:
癸卯貞,旬亡禍,在■旬。(《粹》1426)
■旬的旬似通徇,有巡視之義。商王外出巡視,曾多次來■地,可見這個■站的重要性。■站的性質不同於路守兵站“枼陮”,也不同於一般的過行寄止的“羈”舍,與地方族落與國所設守所“次”亦有異,是王朝專為驛傳而設,它加強了殷商統治者與各方間消息使命的往來之迅速傳送,又多少解決了■者過往途中的食宿和安全等具體問題。■站所在,大概不一定位處於道,也不一定限於中心統治區,遠距王都的要路似亦設之。
要而述之,商代的交通地理觀念主要表現為“四方觀”,是基於王朝自中心王都向四外平麵輻射擴張勢力的現實背景,與夏代致力於自西向東橫向發展而產生的所謂“四海觀”不同。至殷商時期已形成了王都通向周圍地區的交通網絡,其道路交通製度的確立,正完全適應了這一時代特徵,有三大方麵的重要內容:
一、在交通幹道的必要路沖,擇山丘或自然高地,規立路守據點“枼陮”,以保障王朝道路的安全暢通。“枼陮”按數目順序編次,自近而遠共立四站,其間保持一定距離,控製路段大致在王都周圍半徑二、三百裏開外的範圍。出此範圍,各地族落與國有設立守所,以保障王朝遠方交通的暢通。
二、在王朝二、三百裏方圓的中心統治區內,專設供貴族階級人員過行食宿的“羈”舍。以王都為交通中樞,“羈”舍設在通往四方的幹道上,也是按數目順序編次,由近而遠共立五站。五站之外,沿途臣屬方國族落有義務提供過往食宿之便。
三、建立消息傳報的“■”傳之製,但尚未形成節級傳遞,而是由專人送抵。“■”傳地域所涉範圍廣大,遠逾“枼陮”和“羈”舍可控路段。為安全和■者食宿之便,另有“■”站之設。■者身分,既有直屬殷商王朝者,又有屬之地方族落與國者。
1 《吳江發現五千年前的村落遺址》,《中國文物報》1989年5月26日。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寶雞北首嶺》,文物出版社,1983年。又:《一九六七年寶雞北首嶺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79年2期。
1 半坡博物館、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潼縣博物館,《薑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上),文物出版社,1988年。
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周口地區文化局文物科:《河南淮陽平糧台龍山文化城址試掘簡報》,《文物》1983年3期。
3 《詩·大雅·韓奕》有述韓侯自河東晉地乖四駕馬車入周之道,稱之雲:“奕奕梁山,維禹甸之,有悼其道。”似此道在夏代已開通。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歷史博物館、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山西夏縣東下馮龍山文化遺址》,《考古學報》1983年1期。
2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裏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考古》1975年5期。又:《1980年秋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3年3期。
3 唐寰澄編著:《中國古代橋樑》,文物出版社,1987年,19頁。
1 四川省博物館、青川縣文化館:《青川縣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牘》,《文物》1982年1期。釋文參見同刊於豪亮文。
2 嚴一萍:《甲骨學》上冊,第一章第三節“殷商的疆域”,台北藝文印書館,1978年,126頁。
醜是殷東方盟國,在今山東益都河流域一帶2。攸在今河南永城和安徽宿縣、蒙城之間3。殷墟商王都、醜、攸三地,平麵直線距離都在700裏左右,猶如一等邊三角形。此辭謂■者自醜國傳抵攸地,商王為其占卜,得平安大吉之兆。以上足以看出殷商時期驛傳地域範圍之廣大。
有時商王外出,要將■者帶在身邊,如:
王其田,■往。(《甲》3919)
盂田,其■散,萌有雨。(《佚》292)
兩辭記載了商王在田獵中有■者隨行,以便及時往前方傳報消息。
殷商的地方族落與國,也每每設有■者,如:
大使其■。(《佚》940)
戍辟■,之■。(《京人》2149)
亞旋其陟,■入。(《甲》3913)
己卯貞,■來羌,其用於父丁。(《英》2411,《屯南》725同卜)大、戍辟、亞旋是地方族落小國或臣屬領地之名。上引末一辭“■來羌”可能指某方還者送致羌奴。凡此可見當時王朝抑或地方臣屬與國,均有■者之設,專職驛傳之事。
通者在商統治中心區的百裏之內傳命。可能是利用王朝在於道上專為貴族人員過行寄止而設的“羈”舍食宿,但到了遠方,食宿就成問題了。有的地方棒莽未辟,人煙絕少,有的地方,雖有土著族邦,■者卻因身負重命,怕消息走漏,或安全上的原因,也不得不繞道而行。因此殷商王朝或在一些必要路段設立■站,供■者食宿,如甲骨文雲:
丁未卜,食有在■。(《殷綴》57)
己亥貞,王在茲■■。(《屯南》2845)
上兩辭的■均作■站講。一辭謂在■站就食。另一辭記商王在設於欠地的■站。它辭有雲:
癸卯貞,旬亡禍,在■旬。(《粹》1426)
■旬的旬似通徇,有巡視之義。商王外出巡視,曾多次來■地,可見這個■站的重要性。■站的性質不同於路守兵站“枼陮”,也不同於一般的過行寄止的“羈”舍,與地方族落與國所設守所“次”亦有異,是王朝專為驛傳而設,它加強了殷商統治者與各方間消息使命的往來之迅速傳送,又多少解決了■者過往途中的食宿和安全等具體問題。■站所在,大概不一定位處於道,也不一定限於中心統治區,遠距王都的要路似亦設之。
要而述之,商代的交通地理觀念主要表現為“四方觀”,是基於王朝自中心王都向四外平麵輻射擴張勢力的現實背景,與夏代致力於自西向東橫向發展而產生的所謂“四海觀”不同。至殷商時期已形成了王都通向周圍地區的交通網絡,其道路交通製度的確立,正完全適應了這一時代特徵,有三大方麵的重要內容:
一、在交通幹道的必要路沖,擇山丘或自然高地,規立路守據點“枼陮”,以保障王朝道路的安全暢通。“枼陮”按數目順序編次,自近而遠共立四站,其間保持一定距離,控製路段大致在王都周圍半徑二、三百裏開外的範圍。出此範圍,各地族落與國有設立守所,以保障王朝遠方交通的暢通。
二、在王朝二、三百裏方圓的中心統治區內,專設供貴族階級人員過行食宿的“羈”舍。以王都為交通中樞,“羈”舍設在通往四方的幹道上,也是按數目順序編次,由近而遠共立五站。五站之外,沿途臣屬方國族落有義務提供過往食宿之便。
三、建立消息傳報的“■”傳之製,但尚未形成節級傳遞,而是由專人送抵。“■”傳地域所涉範圍廣大,遠逾“枼陮”和“羈”舍可控路段。為安全和■者食宿之便,另有“■”站之設。■者身分,既有直屬殷商王朝者,又有屬之地方族落與國者。
1 《吳江發現五千年前的村落遺址》,《中國文物報》1989年5月26日。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寶雞北首嶺》,文物出版社,1983年。又:《一九六七年寶雞北首嶺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79年2期。
1 半坡博物館、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潼縣博物館,《薑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上),文物出版社,1988年。
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周口地區文化局文物科:《河南淮陽平糧台龍山文化城址試掘簡報》,《文物》1983年3期。
3 《詩·大雅·韓奕》有述韓侯自河東晉地乖四駕馬車入周之道,稱之雲:“奕奕梁山,維禹甸之,有悼其道。”似此道在夏代已開通。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歷史博物館、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山西夏縣東下馮龍山文化遺址》,《考古學報》1983年1期。
2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裏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考古》1975年5期。又:《1980年秋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3年3期。
3 唐寰澄編著:《中國古代橋樑》,文物出版社,1987年,19頁。
1 四川省博物館、青川縣文化館:《青川縣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牘》,《文物》1982年1期。釋文參見同刊於豪亮文。
2 嚴一萍:《甲骨學》上冊,第一章第三節“殷商的疆域”,台北藝文印書館,1978年,1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