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錶上已經有了一條正在等待發送的消息,隻要他的左手手指輕輕的一點,就可以把消息發送出去。
這可以說是一道雙保險,他的右手拿著刀抵禦,他的左手拿著通訊手錶威脅。
這雖然說是一道雙保險,可是也有弊端。
一個人若分心做兩件事情,那麽必然沒有做一件事情更加的用心。
一個人若是手中既拿著飛刀,也拿著手錶,那麽他的飛刀威力,恐怕要大打折扣。
藍鈴花再也不用正眼去看他,因為李紅衣已經讓她失望,他已經喪失了一個作為飛刀門弟子的資格。
飛刀門的規矩不光是“飛刀一出,必飲人血”,更是一種一往無前,專心致誌。
沒了這些,飛刀便不再是飛刀。
李紅衣覺得自己的手在發抖。
的確在發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靜靜地躺在一邊的獅子王,又看了看藍鈴花
一個能夠把殺死普度山曾經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藍鈴花眯著眼,她現在連看都不看李紅衣一眼,伸出蔥玉手指,輕輕的撫摸著在她手心裏蹦蹦跳跳的金絲雀。
金絲雀渾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藍色,就連它的眼睛、黃黃的鳥喙,也都是深藍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會認為是一種可供觀賞的鳥類,看著還挺可愛,估計每個人都喜歡摸上一摸,它那深藍色的羽毛。
可是在場的人非但沒有覺的小鳥可愛,反而有著巨大的恐懼,連看都不敢看金絲雀一眼。
“不要以為你有著金絲雀,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要逼我發刀!”李紅衣頓了頓,又道,“飛刀門的規矩你是懂得,飛刀門徒從來都不是例無虛發,必定見血。”
眾人都知道李紅衣畏懼了,飛刀門的確例無虛發,可重都不囉嗦,更不會抬出飛刀門來威脅自己的對手。
隻有李紅衣自己,還不知道他的內心當中已經害怕,還不知道他的飛刀已經沒有了威力。
“真掃興!”藍鈴花仿佛如嘆息一般,她喜歡看著人死前的掙紮,這些年她殺的人不少,像是李紅衣這樣臨死前的表現,她實在是看都看膩了。
她心中感嘆,有了一絲倦意,身上隱隱約約的殺氣也沒了,她忽然有點鄙視人類,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時候,都是一個樣子,一切外表wěizhuāng起來的強大,都隻不過是做做樣子。
“機會!”李紅衣知道藍鈴花不會放過他,他一直在隱忍,等待著最佳的出shou雞會。
他雖然沒有了作為一位飛刀武者的勇氣,但是常年以來,所鍛鍊的本質還存在著。
那就是非常敏銳的直覺,他能夠判斷出在什麽時候出刀,甚至該出手的時候,他就會忍不住出手。
他的飛刀依然快速無比,像一條閃電一般,刀光一閃就已經脫手而出。
飛刀一出,一條人命就已經倒下。
不是殺掉了對手,就是把自己給殺掉。
於是李紅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飛刀洞穿過無數人的胸膛,把無數人鮮活的心髒給洞穿一個大窟窿!
卻沒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個大窟窿。
盡管他的胸膛被人破開了一個窟窿,但是鮮血流出來之後,由於他穿的都是紅色衣服,根本看不出來流血受傷。
紅色衣服本來就是因為濺的鮮血染成的,隻要自己保持shārén,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剛染成的那樣保持在鮮亮。
現在他的衣服變得更加的鮮亮,因為他的紅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鮮血。
第二百三十四章 走狗幫凶
深藍色的金絲雀,雖然體積小巧,但是但是他張開嘴巴的時候,卻能夠吞下一整顆拳頭般大小的心髒。
因為它並沒有尖尖的牙齒,隻得張開嘴巴,一口吞下去。
吃完整顆心髒並沒有費多少的力氣,簡直就可以說是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後又撲動著翅膀,飛回到了藍鈴花的手中。
他那深藍色的羽毛似乎能夠天然的不沾染任何的塵埃,更不會沾染任何骯髒的血液。
羽毛仍然光鮮亮麗,絕對沒有任何的雜色,就算是連一丁點兒的鮮血紅點都沒有。
藍蓮花滿意的又摸了摸金絲雀的頭。
誰在金絲雀的無往不利,戰無不勝他越來越慶幸當初的選擇,當時不過是在花鳥市場選擇了一個,模樣,普普通通的鳥籠裏,一隻藍色的小鳥。
卻沒有想到養大之後,居然能夠發出這樣的威力,憑藉的這隻金絲雀鳥,他能夠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成為人見人怕的女魔頭。
這隻金絲雀鳥並沒有讓她失望,輕而易舉的就破開了李紅衣的飛刀,並且把他的心髒給啄了出來吃掉。
所有的一切,唐歡看得一清二楚。
這隻金絲雀鳥簡直是成精了,渾身藍色羽毛滴血不沾,而且羽毛覆蓋在全身,就和九峰山的蛇獸鱗片一般堅硬,非常輕鬆的就把飛刀彈到了一邊,然後順著飛刀的軌跡洞穿了他的胸膛。
李紅衣本來能夠躲得過去,他的飛刀雖然是他的最強點,可他自身的武功也不弱,尤其是輕功。
然而藍色金絲雀飛來的時候,他渾身似乎被鎖定一般,沒有做任何的反應,就掛掉了。
唐歡不知道這是為什麽,難道這隻金絲雀鳥還有氣場的鎖定麽。
這可以說是一道雙保險,他的右手拿著刀抵禦,他的左手拿著通訊手錶威脅。
這雖然說是一道雙保險,可是也有弊端。
一個人若分心做兩件事情,那麽必然沒有做一件事情更加的用心。
一個人若是手中既拿著飛刀,也拿著手錶,那麽他的飛刀威力,恐怕要大打折扣。
藍鈴花再也不用正眼去看他,因為李紅衣已經讓她失望,他已經喪失了一個作為飛刀門弟子的資格。
飛刀門的規矩不光是“飛刀一出,必飲人血”,更是一種一往無前,專心致誌。
沒了這些,飛刀便不再是飛刀。
李紅衣覺得自己的手在發抖。
的確在發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靜靜地躺在一邊的獅子王,又看了看藍鈴花
一個能夠把殺死普度山曾經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藍鈴花眯著眼,她現在連看都不看李紅衣一眼,伸出蔥玉手指,輕輕的撫摸著在她手心裏蹦蹦跳跳的金絲雀。
金絲雀渾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藍色,就連它的眼睛、黃黃的鳥喙,也都是深藍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會認為是一種可供觀賞的鳥類,看著還挺可愛,估計每個人都喜歡摸上一摸,它那深藍色的羽毛。
可是在場的人非但沒有覺的小鳥可愛,反而有著巨大的恐懼,連看都不敢看金絲雀一眼。
“不要以為你有著金絲雀,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要逼我發刀!”李紅衣頓了頓,又道,“飛刀門的規矩你是懂得,飛刀門徒從來都不是例無虛發,必定見血。”
眾人都知道李紅衣畏懼了,飛刀門的確例無虛發,可重都不囉嗦,更不會抬出飛刀門來威脅自己的對手。
隻有李紅衣自己,還不知道他的內心當中已經害怕,還不知道他的飛刀已經沒有了威力。
“真掃興!”藍鈴花仿佛如嘆息一般,她喜歡看著人死前的掙紮,這些年她殺的人不少,像是李紅衣這樣臨死前的表現,她實在是看都看膩了。
她心中感嘆,有了一絲倦意,身上隱隱約約的殺氣也沒了,她忽然有點鄙視人類,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時候,都是一個樣子,一切外表wěizhuāng起來的強大,都隻不過是做做樣子。
“機會!”李紅衣知道藍鈴花不會放過他,他一直在隱忍,等待著最佳的出shou雞會。
他雖然沒有了作為一位飛刀武者的勇氣,但是常年以來,所鍛鍊的本質還存在著。
那就是非常敏銳的直覺,他能夠判斷出在什麽時候出刀,甚至該出手的時候,他就會忍不住出手。
他的飛刀依然快速無比,像一條閃電一般,刀光一閃就已經脫手而出。
飛刀一出,一條人命就已經倒下。
不是殺掉了對手,就是把自己給殺掉。
於是李紅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飛刀洞穿過無數人的胸膛,把無數人鮮活的心髒給洞穿一個大窟窿!
卻沒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個大窟窿。
盡管他的胸膛被人破開了一個窟窿,但是鮮血流出來之後,由於他穿的都是紅色衣服,根本看不出來流血受傷。
紅色衣服本來就是因為濺的鮮血染成的,隻要自己保持shārén,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剛染成的那樣保持在鮮亮。
現在他的衣服變得更加的鮮亮,因為他的紅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鮮血。
第二百三十四章 走狗幫凶
深藍色的金絲雀,雖然體積小巧,但是但是他張開嘴巴的時候,卻能夠吞下一整顆拳頭般大小的心髒。
因為它並沒有尖尖的牙齒,隻得張開嘴巴,一口吞下去。
吃完整顆心髒並沒有費多少的力氣,簡直就可以說是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後又撲動著翅膀,飛回到了藍鈴花的手中。
他那深藍色的羽毛似乎能夠天然的不沾染任何的塵埃,更不會沾染任何骯髒的血液。
羽毛仍然光鮮亮麗,絕對沒有任何的雜色,就算是連一丁點兒的鮮血紅點都沒有。
藍蓮花滿意的又摸了摸金絲雀的頭。
誰在金絲雀的無往不利,戰無不勝他越來越慶幸當初的選擇,當時不過是在花鳥市場選擇了一個,模樣,普普通通的鳥籠裏,一隻藍色的小鳥。
卻沒有想到養大之後,居然能夠發出這樣的威力,憑藉的這隻金絲雀鳥,他能夠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成為人見人怕的女魔頭。
這隻金絲雀鳥並沒有讓她失望,輕而易舉的就破開了李紅衣的飛刀,並且把他的心髒給啄了出來吃掉。
所有的一切,唐歡看得一清二楚。
這隻金絲雀鳥簡直是成精了,渾身藍色羽毛滴血不沾,而且羽毛覆蓋在全身,就和九峰山的蛇獸鱗片一般堅硬,非常輕鬆的就把飛刀彈到了一邊,然後順著飛刀的軌跡洞穿了他的胸膛。
李紅衣本來能夠躲得過去,他的飛刀雖然是他的最強點,可他自身的武功也不弱,尤其是輕功。
然而藍色金絲雀飛來的時候,他渾身似乎被鎖定一般,沒有做任何的反應,就掛掉了。
唐歡不知道這是為什麽,難道這隻金絲雀鳥還有氣場的鎖定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