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軍大敗,從瀋陽和遼陽方向逃難出來的潰兵和百姓可慘了。一路上哭聲震天,屍橫遍野。說橫屍百裏一點不過分,以前當兵的大多帶著家屬,仗打敗跑的時候也得把一家老小都帶著。在逃難的潰兵和百姓中間,有一個衣衫破爛的幹青年和一條黑色的大狗,這個青年人就是哈大全,他身邊的狗叫黑子。


    哈大全原本是一個普通的高中混混,每天過著混吃等死的美好生活。沒有前途,沒有理想,甚至下一刻要幹什麽他都不知道。就是這麽一個社會的垃圾,一個無法利用的廢棄物,走狗屎運趕潮流穿越了一把。


    哈大全被一次突性地質地震所產生的地溝吞噬。當時他以為死定了,世界一片黑暗。可當哈大全醒來的時候,竟然附身在一個凍死的流民身上。是劉二狗把他拖到火塘旁,才撿回一條命。


    劉二狗死了,哈大全依然很傷心。


    現在他是一個團隊的領,按照遼東人的說法,叫:掌包的。


    哈大全隻能抱怨自己倒黴,隨便曠個課,怎麽就掉地溝裏了。


    倒黴啊。


    “黑子,牽連你了。”哈大全拍了拍黑子的頭感嘆的說。


    黑子使勁的搖著尾巴賣力討好,因為哈大全手裏拿著半個饅頭。哈大全跟著難民逃,他來到明朝一沒錢二沒親戚,想弄點吃的不容易,唯一的辦法就是搶。


    哈大全本來就是混混,到那裏都是混。混混這個職業歷史太悠久了,從古自今有很多人從事這個行業,恐怕遙遠的未來還會有人繼續混下去。


    混混最大的特點有二個,一是欺軟怕硬,二是講義氣。


    自從劉二狗死了之後,哈大全帶著黑子,做起了掌包大哥。


    哈大全掌權後不再隨便收容難民,偶爾還會搶奪其他難民的財物。


    不過,哈大全也算厚道,搶吃的從來不做絕,隻拿一部分,不會全部拿走。而且哈大全搶完了還會負責任,他說:“我搶過的人,別人都不許搶,至少短時間內不能搶。”


    哈大全說話算話,也忠實的旅行自己的諾言。敢來趁火打劫的放狗就咬,被哈大全收完“保護費”的人,在一段時間內是安全的。


    當然了,按照“保護費”的數額保護時間也是有限製的,一般一個饅頭一天,如果有肉就多保護兩天。


    一來二去,哈大全還混了個好名聲。這年頭收錢辦事的就是好人,很多人收了錢也不辦事。有了好名聲,很快在他身邊聚集了幾百名難民,所用的時間不到一個月。逃難的流民心態上需要得到強者的保護,帶著黑子的哈大全是個強者,所以人們自願跟在哈大全身邊。


    許多流民很小心的尊稱道:“老爺”。


    就連身邊的兄弟,也跟著改了稱呼。


    這個稱呼好,有種回到萬惡的舊社會當地主老財的感覺,很滿足哈大全的虛榮心。很快哈大全覺得叫老爺顯得太老了,就讓大家叫他少爺。因為偶像劇裏有錢的男主角,都被稱為某某少爺。


    流民們很聽話,叫改稱呼,馬上就全改了。


    哈大全再次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心。


    哈大全知道不能光靠自己帶著條狗跟別人拚,作為看著《古惑仔》電影係列長大的新一代四有混混。哈大全認為單挑,是sb才會幹的,群毆才是王道。哈大全挑了四十多個大漢組成戰鬥小隊,這其中不少是找不到部隊的潰兵。古時候的人實在,吃了幾頓不飢不飽的飯,這些人便對哈大全死心塌地了。


    哈大全把這些人分成四隊,並任命了四個隊長。


    這四十多人哈大全都認識,但選隊長的標準就是看戰鬥力。打那些趁火打劫的,打劫那些拒絕交“保護費”的,打劫那些有錢的,打跑那些沒錢的。幾場戰鬥下來,誰能打,誰怕死,看得出來,敢打敢拚的自然就是隊長。


    有隊長領頭衝鋒。


    哈大全要做的就是站在前麵喊:“兄弟們沖啊,前麵有吃的。”然後跟在最後麵確保安全,有人不服就放狗咬。


    “黑子上。”被哈大全指到的人,基本都要倒黴。


    於是,在穿越到明代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哈大全就拉起了自己的隊伍。他給這個隊伍起了個很響亮的名字“紅星”,後來改叫“哈家軍”。


    很土,很無聊,還是b版的名字。這大概是哈大全平時不念書,電影看太多的結果。


    哈大全的四個隊o長都是些很特殊的人。


    王八一,現年2o歲,男性。王八一不是當兵的,明朝人對八一建軍節沒有認識。他之所以叫王八一很簡單,因為他姓王是八月初一生的,家裏沒什麽文化,就把出生日子當名字,給孩子起名叫八一。


    當年朱元璋當農民的時候也有一個差不多的名字叫“朱重八”。


    王八一加入隊伍之前也是個逃兵。袁應泰在遼瀋大敗,不是逃兵也變成逃兵了。不想被後金人砍腦袋,或是被抓回去當奴隸就得逃。許多原本在遼東土生土長的百姓,就這樣淪為了無家可歸的流民。


    王八一原本是一群逃兵的頭目,在偶然的機遇下加入了哈大全的隊伍。


    第二個隊長是趙士,2o歲,男性。年輕力壯,原本的名字叫趙狗兒,哈大全嫌名字難聽,就給他改名叫趙士。


    趙士原本有個很有前途的職業強盜。不過他幹得很沒前途,本事不大,膽子卻不小,拎著一把刀就敢出來搶劫。遇到哈大全這樣崇拜群毆理論的大哥,被揍也是應該的。哈大全沒有單挑的習慣,當時哈大全心情好,沒有殺了趙士,他也成了哈大全的小弟。當強盜是為了混口飯吃,隻要有飯吃,跟誰混都一樣。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血染大明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黑色眼影/龐毅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黑色眼影/龐毅並收藏血染大明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