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正義律師的三條準則(14)二合一
快穿:宿主真的隻是替身! 作者:畫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田案因為涉及未成年人,所以本案不公開審理。
即,不允許群眾旁聽或記者采訪報道。
家屬是原被告人的監護人的,可以去參與庭審旁觀。
宋悅笙和小田說可以委托所在學校和未成年組織的代表入場。
但小姑娘倔,非要親眼看到賀濤的下場。
她不得已給小田用通俗的語言科普注意事項,又填寫法院提供的相關文件。
不僅如此,宋悅笙還把各種資料小心鎖好,謹防開庭前出現變故。
因為以前發生過開庭前資料盡毀的事。
而且,本世界的法律體係對秦、賀、薛、薑四家的影響不大。
賀濤想要離開拘留所,把小田往死裏整,就是賀煜城幾句話的事。
說真的。
如果不是劇情為了給薛心宜和賀煜城創造見麵的機會,原主肯定接不到這個案子。
“學姐,我一會兒要怎麽說?需要注意什麽?”
“什麽都不用說。今天叫你來,是讓你了解庭審的基本過程。”
薛心宜:“啊?”
“你現在是實習律師,還沒考證。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
宋悅笙自認為做到了指導實習律師的責任。
給她發了很多用得著的文件,又安排她做一些整理數據的小事。
但薛心宜心思不在案件。
除了第一天跟著她去見了小田外,其餘時間根本見不到人。
她自己完成了excel的數據,對方還沒發過來。
發信息詢問,說家裏有私事走不開。
昨天提到開庭,薛心宜今天就過來了。
【嚇死我了,還以為我要說呢。】
【宋悅笙和賀家的矛盾已經扯上了,板上釘釘的敗訴,我才不要參與。】
薛心宜在心裏鬆了口氣。
下一秒。
她聽到了一個輕快的聲音。
“早就聽聞宋律師十有八勝,期待見到宋律師在法庭上的失敗風采。”
【賀、賀煜城?】
薛心宜連忙調整自己的儀容儀表。
然而,賀煜城的目光在宋悅笙。
宋悅笙的注意力在他身後的六個人身上。
從樣貌上看,是賀家的人。
賀濤一個有手有腳的成年人,哪裏需要什麽監護人。
她沒猜錯。
前些天的平靜是為了今日的風暴。
如果審判長頂不住壓力……
那就不要怪她了。
賀煜城:“宋律師,忽視別人的聲音可不是一個律師的素養。”
“法院各個地方都有監控,賄賂對方律師行不通,我也不會改變立場。”
宋悅笙說完就拉著薛心宜往前走。
“宋家真是養了一個好女兒。”
賀老爺子幾乎是咬牙切齒地說。
言罷,他看向小兒子,聲音帶著些討好。
“小城,賀濤再怎麽混賬,也終究流淌著我們賀家的血脈,是你的親侄子。家族裏的事情,何須鬧到外頭去,讓人看了笑話?”
“大可帶回家教規矩。我保證你二哥絕不插手。”
說到這裏,賀老爺子的語氣更加柔和了幾分,似乎是在用盡全身力氣,想要說服眼前這個看不透的兒子。
“你看……要不和郭審判長說一說,讓他把人放了?”
賀煜城隻是輕笑了聲:“父親請不來藺心蘭,全仰仗王律師這位業內翹楚。敗了,隻能說明確實找不到能辯護的空間。”
“父親的孫輩不止有賀濤一個,我也不是隻有他一個侄子。”
賀二哥最清楚兒子是什麽德性。
如今賀煜城這樣說,等同於宣布了賀濤的死訊。
但那是他兒子!
賀二哥望著逐漸遠去的人影,說:“爸,你有沒有後悔二十年前把四弟找回來?”
賀老爺子沉默不語。
怎麽不後悔!
簡直是悔得腸子都青了。
賀煜城作為賀老爺子培養唯一的繼承人。
小時候還好。
一切都在掌控中。
但隨著年齡增長,特別是五年前從他手中接管賀家後,賀煜城就像披了一層皮,誰也看不透他在想什麽。
不眨眼地砍了他的左膀右臂。
好幾個心腹被換。
這幾年雖然不常在舟市,但熟知賀家的大小事。
去年除夕,老三質問他搶生意。
賀煜城當著眾人的麵,用了最新研發的藥物實驗。
早知道有這麽一天,他就不該花重金找丟失的賀煜城!
死在國外算了!
**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最高人民法院一辦公區第七法庭。
“開庭。”
隨著審判長的一記法槌,小田案拉開帷幕。
審判長看向原告位置,聲音嚴肅:“請原告律師陳述相關內容和訴訟請求。”
王律師起身,向審判長點了下頭,然後逐一道來。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根據監控視頻,六月五日晚21:00,被告出現在音浪狂唱ktv。在門前徘徊了將近兩小時,直到委托人出現。”
“被告隨即尾隨進去,直奔委托人所在的房間,故意捅傷四刀,致使委托人昏迷三天,落下終身殘疾。
水果刀上的指紋鑒定結果與被告一樣。”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方訴求如下:
第一,由被告承擔委托人的所有醫療費用。
第二,被告已滿十六周歲,當天並無飲酒,不存在無意傷害。且造成委托人嚴重殘疾,應判決死刑。”
審判長聽著點頭。
然後,他看向宋悅笙:“被告律師,請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問發表答辯意見。”
宋悅笙緩緩起身,淡定地開口。
“原告方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請合議庭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請求。”
“原告在法律部分並未完全列明。”
“《刑法》第十七條後半部分,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方當事人未滿十八周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之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並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曆和一貫表現等因素’。”
“現我方圍繞該條法條展開答辯。”
“首先,在本案中,當事人刺傷原告是因為五月四日晚的弓強\/\/女\/幹。當晚,當事人正常上班收銀,原告一行人到達音浪狂唱ktv後,見色起意,達成犯罪。”
“其次,我方當事人在案發後報警求助,但是多區警官畏懼原告的威脅,被迫選擇無視。這一點可以查看三號證據。”
“從當事人的父母,學校可以了解到,當事人從小乖巧,學習成績優異,無不良嗜好。是當事人求助無門,一時怒氣上頭才會對原告動手。”
法庭上,一襲西裝的女孩兒自信滿滿地陳述著她的觀點。
聲音清晰有條理。
賀煜城調整著坐姿,雙手交疊,目光鎖定在宋悅笙身上。
除了說話氣人,她好像有些優點。
宋悅笙盡量忽視那抹視線,頓了頓,接著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女\/\/幹.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事人屬於未成年人,此案對她的未來造成重大影響。根據相應量刑規則,我方要求加重原告的刑期時長。”
“綜上,我方訴求無罪,並要求審判庭對原告的所作所為,進行相應的判決。”
小田爸媽詫異地抬頭。
宋律師和他們提過後,他們從網上搜了相關法律,也已經做好了小田要被關起來的準備。
但是,她……她提出了無罪的請求?
小田爸注意到她的情緒,輕輕拍了拍小田媽的手,小聲安慰。
“孩子還沒來,別讓小田看到傷心。”
最上麵,審判長的虛汗直冒。
從宋律師提交證據到現在開庭,他沒有一次不做噩夢的。
賀先生沒提照顧,但在下麵坐著。
賀家上一個掌權人也在。
還有宋律師。
她是藺教授的得意門生。
若是以前,他能按照雙方律師的辯護進行判決。
無論宋律師是勝訴還是敗訴,都不會引起藺教授的關注。
但今天的原告是賀家人,如果徇私,傳到藺教授耳朵裏肯定麻煩。
他能怎麽判?
啊?
**
王律師:“被告當天穿著不得體,監控上可以看到有明顯的眼神引誘,這是你情我願,不屬於弓、強\/\/女\/幹。”
宋悅笙當即否認:“原告律師說的眼神引誘不存在,麵帶微笑遞出門卡是我方當事人出於禮貌的行為。”
“按照對方律師所說,微笑服務是引誘,將會沒有人禮貌待人。”
王律師:“ktv老板可以證明被告是笑著離開的,不存在強迫。我方要求傳喚證人。”
審判長:“傳。”
薛心宜的耳朵裏進了太多法條,有些昏昏欲睡。
聽到這句話,瞬間精神了。
【好戲來了。】
【唉。提什麽無罪,老老實實提減刑不就好了。】
【這下敗訴,肯定要被賀家大肆宣揚。】
【要不告訴賀煜城他三哥想用病毒暗殺的事,讓他給宋學姐安排個工作?】
【雖然宋學姐沒怎麽管我,但好歹是同係學姐。幫一幫也是應該的。】
賀煜城的眼睛微眯,換了個腿翹著。
薛家小姑娘藏著不少秘密啊。
ktv老板第一次出席法庭,整個人十分緊張,險些絆倒。
審判長問了兩次,才顫巍巍地開口。
“是,我……我那天走得晚,看見小田一個人笑著離開。她說是遇到了好事。我也沒多問。”
宋悅笙看向老板:“監控拍到當事人是哭著離開的ktv,當天晚上並沒有出現你的身影。不知你是什麽時候在哪裏遇到的當事人?”
“當……當然是在外麵的公交車站。好像是晚上九點半左右。”
ktv老板有些心虛。
“這樣啊。”宋悅笙看向審判長,“審判長,我方要求傳喚當事人。”
“老板,請你待會兒再說一遍什麽時候遇到的我方當事人。若是做了偽證,你覺得你離開法庭,能活多久?”
賀濤激動地大喊:“反對!被告律師在威脅證人!”
“比起你用電話警告,讓我方當事人求助無門,我好言勸老板迷途知返,怎麽就算威脅了?”宋悅笙回頭看他,唇邊勾著一抹笑。
王律師:“被告律師說的偽證沒有證據證明。”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請被告律師依照證據進行辯護。”
“是,審判長。我方請求傳喚當事人。”
宋悅笙再次提出自己的訴求。
“傳。”
小田是和未成年組織的代表一起進來的。
她的情緒看上去很正常。
麵對審判長的詢問,說出的話也非常有條理。
“那段時間是小長假,老板和全家出去旅遊,朋友圈有打卡照片,我點了讚。
所以我沒有見過他。
如果老板刪除記錄,我也能證明。
那晚我離開後,想做個飽死鬼,就去了附近的商店買麵包和礦泉水。手機上有我的購買記錄。
如果沒記錯,應該是九點半左右。”
“結果在等車被撞的時候,被十字路口的熱心交警所救。他什麽也沒問,但是說了很多。所以,我才會選擇報警。”
宋悅笙斂著眸子。
這麽好的姑娘被人毀了。
賀濤真有臉訴求小田死刑。
不過沒關係。
如果法院宣布賀濤無罪,她就自己動手。
法律是原主的堅守,不是她。
況且本世界的男女主都在法律體係之外。
他們殺人犯事可以。
她為什麽不行?
小田的手機早就被當作證物交上去了。
審判長在淺信的支付記錄裏找到了那條記錄。
證實原告的證人作偽證。
一切證據都對賀濤不利。
但審判長考慮得很多,遲遲不與合議庭討論最後的結果,反而讓原被告律師繼續說其他證據。
他想拖夠時間,然後宣布休庭,拖幾個月再重新開庭。
然而現實是一麵倒的情況。
宋律師太能說了。
隨便拉個外人進來都能知道原告犯了大罪。
“我要監控不正當?”
宋悅笙嗬了聲,從桌上的文件上抽出兩張證明。
“一份是法院的自主調查取證的證明,一份是與警隊合作的證明。”
“對方律師資曆比我深。原告,你可以去問你的律師這兩份證明意味著什麽。”
“審判長,當事人還未成年,已經深受此案折磨兩個月。原告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權益,我方要求盡快宣判。”
她不可能讓這件案子拖延下去。
審判長自知避不開,緩緩道:“請各位耐心等待,我將與合議庭商討最後的結果。”
其餘的人隨著審判長一起離開。
法庭有監控,按理說不能隨意走動。
但賀家不是普通人。
賀煜城走到宋悅笙身邊,俯身說:“宋律師,你的敗訴太少了。俗話說,失敗是成功之母。多來幾次敗訴,才能讓你成長。”
宋悅笙抬眸輕笑:“你可以試一試妨礙審判長的後果。”
“想殺了我?”
宋悅笙的眉眼彎成了月牙狀:“我怎麽會殺你呢,當然是向賀先生科普法律知識。”
“學姐,我們有律師和學校一樣有宣傳法律周?”薛心宜湊過來搭話。
宋悅笙:“律所很忙的。但是小薛你可以去試著去賀先生的公司宣傳法律。”
“我?”
宋悅笙點頭:“我那天晚上看見你和賀先生去逛商場。你們應該很熟,你講的法律,賀先生應該能聽得進去。”
賀煜城輕嗤一聲,興味索然地轉身朝休息室走去。
背影中透露出幾分不耐。
現在的宋悅笙太像一團軟趴趴的棉花。
毫無挑戰與趣味可言。
看她出醜一點兒都不能讓他順心。
這案子該怎麽判就怎麽判。
還沒那個小姑娘能激發鬥誌。
仔細一想。
這兩人好像有點兒相似之處。
賀煜城自嘲一笑,很快把這個念頭拋去了。
她們倆年齡聲音不同,怎麽可能一樣。
……
“學姐,賀先生他該不會……?”
宋悅笙打斷她的話,委婉地提醒:“法庭上慎言,這和你能不能做律師有關。”
“哦。”
薛心宜不再搭話。
遠處,賀煜城敏銳地捕捉到了一道銳利目光。
他本能地回頭。
目光如鷹隼般掃視四周,試圖捕捉那份突如其來的寒意源頭。
隻見薛心宜慌張地轉移視線。
不是她。
薛家小姑娘很好懂。
那麽,會是誰?
在賀煜城表示案件如常判決後,十幾分鍾後,眾人從休息室走了出來。
審判長一敲法槌,提醒大家注意。
“本案是一審終審,原被告不能進行上訴?。”
“經過討論,原告涉嫌弓\/強\/\/女.幹被告的成立,根據相關法律,處以25年有期徒刑。
駁回原告的死刑訴求。
駁回被告的無罪訴求。
被告承擔原告住院四天的住院費用,共計八萬九千六百四十二塊五。
以及一個月的批評教育,期間不得離開舟市。”
“由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不予公開。參與庭審的人員也不可向外透露本案的任何信息。”
“庭審結束。”
即,不允許群眾旁聽或記者采訪報道。
家屬是原被告人的監護人的,可以去參與庭審旁觀。
宋悅笙和小田說可以委托所在學校和未成年組織的代表入場。
但小姑娘倔,非要親眼看到賀濤的下場。
她不得已給小田用通俗的語言科普注意事項,又填寫法院提供的相關文件。
不僅如此,宋悅笙還把各種資料小心鎖好,謹防開庭前出現變故。
因為以前發生過開庭前資料盡毀的事。
而且,本世界的法律體係對秦、賀、薛、薑四家的影響不大。
賀濤想要離開拘留所,把小田往死裏整,就是賀煜城幾句話的事。
說真的。
如果不是劇情為了給薛心宜和賀煜城創造見麵的機會,原主肯定接不到這個案子。
“學姐,我一會兒要怎麽說?需要注意什麽?”
“什麽都不用說。今天叫你來,是讓你了解庭審的基本過程。”
薛心宜:“啊?”
“你現在是實習律師,還沒考證。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
宋悅笙自認為做到了指導實習律師的責任。
給她發了很多用得著的文件,又安排她做一些整理數據的小事。
但薛心宜心思不在案件。
除了第一天跟著她去見了小田外,其餘時間根本見不到人。
她自己完成了excel的數據,對方還沒發過來。
發信息詢問,說家裏有私事走不開。
昨天提到開庭,薛心宜今天就過來了。
【嚇死我了,還以為我要說呢。】
【宋悅笙和賀家的矛盾已經扯上了,板上釘釘的敗訴,我才不要參與。】
薛心宜在心裏鬆了口氣。
下一秒。
她聽到了一個輕快的聲音。
“早就聽聞宋律師十有八勝,期待見到宋律師在法庭上的失敗風采。”
【賀、賀煜城?】
薛心宜連忙調整自己的儀容儀表。
然而,賀煜城的目光在宋悅笙。
宋悅笙的注意力在他身後的六個人身上。
從樣貌上看,是賀家的人。
賀濤一個有手有腳的成年人,哪裏需要什麽監護人。
她沒猜錯。
前些天的平靜是為了今日的風暴。
如果審判長頂不住壓力……
那就不要怪她了。
賀煜城:“宋律師,忽視別人的聲音可不是一個律師的素養。”
“法院各個地方都有監控,賄賂對方律師行不通,我也不會改變立場。”
宋悅笙說完就拉著薛心宜往前走。
“宋家真是養了一個好女兒。”
賀老爺子幾乎是咬牙切齒地說。
言罷,他看向小兒子,聲音帶著些討好。
“小城,賀濤再怎麽混賬,也終究流淌著我們賀家的血脈,是你的親侄子。家族裏的事情,何須鬧到外頭去,讓人看了笑話?”
“大可帶回家教規矩。我保證你二哥絕不插手。”
說到這裏,賀老爺子的語氣更加柔和了幾分,似乎是在用盡全身力氣,想要說服眼前這個看不透的兒子。
“你看……要不和郭審判長說一說,讓他把人放了?”
賀煜城隻是輕笑了聲:“父親請不來藺心蘭,全仰仗王律師這位業內翹楚。敗了,隻能說明確實找不到能辯護的空間。”
“父親的孫輩不止有賀濤一個,我也不是隻有他一個侄子。”
賀二哥最清楚兒子是什麽德性。
如今賀煜城這樣說,等同於宣布了賀濤的死訊。
但那是他兒子!
賀二哥望著逐漸遠去的人影,說:“爸,你有沒有後悔二十年前把四弟找回來?”
賀老爺子沉默不語。
怎麽不後悔!
簡直是悔得腸子都青了。
賀煜城作為賀老爺子培養唯一的繼承人。
小時候還好。
一切都在掌控中。
但隨著年齡增長,特別是五年前從他手中接管賀家後,賀煜城就像披了一層皮,誰也看不透他在想什麽。
不眨眼地砍了他的左膀右臂。
好幾個心腹被換。
這幾年雖然不常在舟市,但熟知賀家的大小事。
去年除夕,老三質問他搶生意。
賀煜城當著眾人的麵,用了最新研發的藥物實驗。
早知道有這麽一天,他就不該花重金找丟失的賀煜城!
死在國外算了!
**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最高人民法院一辦公區第七法庭。
“開庭。”
隨著審判長的一記法槌,小田案拉開帷幕。
審判長看向原告位置,聲音嚴肅:“請原告律師陳述相關內容和訴訟請求。”
王律師起身,向審判長點了下頭,然後逐一道來。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根據監控視頻,六月五日晚21:00,被告出現在音浪狂唱ktv。在門前徘徊了將近兩小時,直到委托人出現。”
“被告隨即尾隨進去,直奔委托人所在的房間,故意捅傷四刀,致使委托人昏迷三天,落下終身殘疾。
水果刀上的指紋鑒定結果與被告一樣。”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方訴求如下:
第一,由被告承擔委托人的所有醫療費用。
第二,被告已滿十六周歲,當天並無飲酒,不存在無意傷害。且造成委托人嚴重殘疾,應判決死刑。”
審判長聽著點頭。
然後,他看向宋悅笙:“被告律師,請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問發表答辯意見。”
宋悅笙緩緩起身,淡定地開口。
“原告方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請合議庭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請求。”
“原告在法律部分並未完全列明。”
“《刑法》第十七條後半部分,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方當事人未滿十八周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之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並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曆和一貫表現等因素’。”
“現我方圍繞該條法條展開答辯。”
“首先,在本案中,當事人刺傷原告是因為五月四日晚的弓強\/\/女\/幹。當晚,當事人正常上班收銀,原告一行人到達音浪狂唱ktv後,見色起意,達成犯罪。”
“其次,我方當事人在案發後報警求助,但是多區警官畏懼原告的威脅,被迫選擇無視。這一點可以查看三號證據。”
“從當事人的父母,學校可以了解到,當事人從小乖巧,學習成績優異,無不良嗜好。是當事人求助無門,一時怒氣上頭才會對原告動手。”
法庭上,一襲西裝的女孩兒自信滿滿地陳述著她的觀點。
聲音清晰有條理。
賀煜城調整著坐姿,雙手交疊,目光鎖定在宋悅笙身上。
除了說話氣人,她好像有些優點。
宋悅笙盡量忽視那抹視線,頓了頓,接著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女\/\/幹.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事人屬於未成年人,此案對她的未來造成重大影響。根據相應量刑規則,我方要求加重原告的刑期時長。”
“綜上,我方訴求無罪,並要求審判庭對原告的所作所為,進行相應的判決。”
小田爸媽詫異地抬頭。
宋律師和他們提過後,他們從網上搜了相關法律,也已經做好了小田要被關起來的準備。
但是,她……她提出了無罪的請求?
小田爸注意到她的情緒,輕輕拍了拍小田媽的手,小聲安慰。
“孩子還沒來,別讓小田看到傷心。”
最上麵,審判長的虛汗直冒。
從宋律師提交證據到現在開庭,他沒有一次不做噩夢的。
賀先生沒提照顧,但在下麵坐著。
賀家上一個掌權人也在。
還有宋律師。
她是藺教授的得意門生。
若是以前,他能按照雙方律師的辯護進行判決。
無論宋律師是勝訴還是敗訴,都不會引起藺教授的關注。
但今天的原告是賀家人,如果徇私,傳到藺教授耳朵裏肯定麻煩。
他能怎麽判?
啊?
**
王律師:“被告當天穿著不得體,監控上可以看到有明顯的眼神引誘,這是你情我願,不屬於弓、強\/\/女\/幹。”
宋悅笙當即否認:“原告律師說的眼神引誘不存在,麵帶微笑遞出門卡是我方當事人出於禮貌的行為。”
“按照對方律師所說,微笑服務是引誘,將會沒有人禮貌待人。”
王律師:“ktv老板可以證明被告是笑著離開的,不存在強迫。我方要求傳喚證人。”
審判長:“傳。”
薛心宜的耳朵裏進了太多法條,有些昏昏欲睡。
聽到這句話,瞬間精神了。
【好戲來了。】
【唉。提什麽無罪,老老實實提減刑不就好了。】
【這下敗訴,肯定要被賀家大肆宣揚。】
【要不告訴賀煜城他三哥想用病毒暗殺的事,讓他給宋學姐安排個工作?】
【雖然宋學姐沒怎麽管我,但好歹是同係學姐。幫一幫也是應該的。】
賀煜城的眼睛微眯,換了個腿翹著。
薛家小姑娘藏著不少秘密啊。
ktv老板第一次出席法庭,整個人十分緊張,險些絆倒。
審判長問了兩次,才顫巍巍地開口。
“是,我……我那天走得晚,看見小田一個人笑著離開。她說是遇到了好事。我也沒多問。”
宋悅笙看向老板:“監控拍到當事人是哭著離開的ktv,當天晚上並沒有出現你的身影。不知你是什麽時候在哪裏遇到的當事人?”
“當……當然是在外麵的公交車站。好像是晚上九點半左右。”
ktv老板有些心虛。
“這樣啊。”宋悅笙看向審判長,“審判長,我方要求傳喚當事人。”
“老板,請你待會兒再說一遍什麽時候遇到的我方當事人。若是做了偽證,你覺得你離開法庭,能活多久?”
賀濤激動地大喊:“反對!被告律師在威脅證人!”
“比起你用電話警告,讓我方當事人求助無門,我好言勸老板迷途知返,怎麽就算威脅了?”宋悅笙回頭看他,唇邊勾著一抹笑。
王律師:“被告律師說的偽證沒有證據證明。”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請被告律師依照證據進行辯護。”
“是,審判長。我方請求傳喚當事人。”
宋悅笙再次提出自己的訴求。
“傳。”
小田是和未成年組織的代表一起進來的。
她的情緒看上去很正常。
麵對審判長的詢問,說出的話也非常有條理。
“那段時間是小長假,老板和全家出去旅遊,朋友圈有打卡照片,我點了讚。
所以我沒有見過他。
如果老板刪除記錄,我也能證明。
那晚我離開後,想做個飽死鬼,就去了附近的商店買麵包和礦泉水。手機上有我的購買記錄。
如果沒記錯,應該是九點半左右。”
“結果在等車被撞的時候,被十字路口的熱心交警所救。他什麽也沒問,但是說了很多。所以,我才會選擇報警。”
宋悅笙斂著眸子。
這麽好的姑娘被人毀了。
賀濤真有臉訴求小田死刑。
不過沒關係。
如果法院宣布賀濤無罪,她就自己動手。
法律是原主的堅守,不是她。
況且本世界的男女主都在法律體係之外。
他們殺人犯事可以。
她為什麽不行?
小田的手機早就被當作證物交上去了。
審判長在淺信的支付記錄裏找到了那條記錄。
證實原告的證人作偽證。
一切證據都對賀濤不利。
但審判長考慮得很多,遲遲不與合議庭討論最後的結果,反而讓原被告律師繼續說其他證據。
他想拖夠時間,然後宣布休庭,拖幾個月再重新開庭。
然而現實是一麵倒的情況。
宋律師太能說了。
隨便拉個外人進來都能知道原告犯了大罪。
“我要監控不正當?”
宋悅笙嗬了聲,從桌上的文件上抽出兩張證明。
“一份是法院的自主調查取證的證明,一份是與警隊合作的證明。”
“對方律師資曆比我深。原告,你可以去問你的律師這兩份證明意味著什麽。”
“審判長,當事人還未成年,已經深受此案折磨兩個月。原告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權益,我方要求盡快宣判。”
她不可能讓這件案子拖延下去。
審判長自知避不開,緩緩道:“請各位耐心等待,我將與合議庭商討最後的結果。”
其餘的人隨著審判長一起離開。
法庭有監控,按理說不能隨意走動。
但賀家不是普通人。
賀煜城走到宋悅笙身邊,俯身說:“宋律師,你的敗訴太少了。俗話說,失敗是成功之母。多來幾次敗訴,才能讓你成長。”
宋悅笙抬眸輕笑:“你可以試一試妨礙審判長的後果。”
“想殺了我?”
宋悅笙的眉眼彎成了月牙狀:“我怎麽會殺你呢,當然是向賀先生科普法律知識。”
“學姐,我們有律師和學校一樣有宣傳法律周?”薛心宜湊過來搭話。
宋悅笙:“律所很忙的。但是小薛你可以去試著去賀先生的公司宣傳法律。”
“我?”
宋悅笙點頭:“我那天晚上看見你和賀先生去逛商場。你們應該很熟,你講的法律,賀先生應該能聽得進去。”
賀煜城輕嗤一聲,興味索然地轉身朝休息室走去。
背影中透露出幾分不耐。
現在的宋悅笙太像一團軟趴趴的棉花。
毫無挑戰與趣味可言。
看她出醜一點兒都不能讓他順心。
這案子該怎麽判就怎麽判。
還沒那個小姑娘能激發鬥誌。
仔細一想。
這兩人好像有點兒相似之處。
賀煜城自嘲一笑,很快把這個念頭拋去了。
她們倆年齡聲音不同,怎麽可能一樣。
……
“學姐,賀先生他該不會……?”
宋悅笙打斷她的話,委婉地提醒:“法庭上慎言,這和你能不能做律師有關。”
“哦。”
薛心宜不再搭話。
遠處,賀煜城敏銳地捕捉到了一道銳利目光。
他本能地回頭。
目光如鷹隼般掃視四周,試圖捕捉那份突如其來的寒意源頭。
隻見薛心宜慌張地轉移視線。
不是她。
薛家小姑娘很好懂。
那麽,會是誰?
在賀煜城表示案件如常判決後,十幾分鍾後,眾人從休息室走了出來。
審判長一敲法槌,提醒大家注意。
“本案是一審終審,原被告不能進行上訴?。”
“經過討論,原告涉嫌弓\/強\/\/女.幹被告的成立,根據相關法律,處以25年有期徒刑。
駁回原告的死刑訴求。
駁回被告的無罪訴求。
被告承擔原告住院四天的住院費用,共計八萬九千六百四十二塊五。
以及一個月的批評教育,期間不得離開舟市。”
“由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不予公開。參與庭審的人員也不可向外透露本案的任何信息。”
“庭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