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血食靈
血毒雙修,我逆命破局 作者:長河孤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股腥甜的感覺充斥著他的口腔,長卿將一大塊皮肉咽下,又大口吸吮起傷口處的血液。
一抹紅光從他的眼底亮起,片刻之後,消散殆盡。
丹姬手臂上的傷口已經複原如初。
“本源受損,你現在的身體極度虛弱,以後每天早上你都要起來,把體力消耗殆盡之後,吃我的血肉複原,堅持下去,對你的身體有好處。”
丹姬的聲音從他的腦海中響起。
“你這肉身真是好東西,不愧是仙肉,我本來感覺都要累死了,吃過一口之後又精神百倍。”
“現在你境界太低,身體裏血氣的儲備太少,所以我的血肉對你的恢複效果才這麽明顯,等以後你實力變強了,就不會這麽明顯了。”
“足夠了,隻可惜你這血肉好是好,卻隻能恢複血氣和靈力,沒法用來修煉,也沒法幫助我恢複本源。”
“想什麽呢,傻小子,想要恢複本源,必須吸收純粹的天地靈氣,一點點滋養你的身體,不然你就是把我囫圇吞下去,也沒用。而且當初在百花洞,我用的是拔苗助長的法子,用我的精血幫你強行提高修為,根基不穩且不論,等你到了刹那境界之後,你對我的精血越適應,往後這個法子對你修為的提升效果就會越來越差。”
“不急,隻是修為暫時在倏忽一轉停滯不前而已,又不是不能修行。”
這樣想著,他把地宮腑中的那枚散發著深紫色光芒的禦靈重新收入丹姬的竅穴內,又將血魔靈放到了自己的地宮腑中。
不得不承認,身為邪尊,丹姬的底蘊確實很深厚,隨便一出手就是地靈級別的禦靈。
那枚禦靈的形狀宛如一個漏鬥狀肉塊,剛剛每當長卿吃下一口丹姬的血肉時,它也會隨之蠕動一下。
這枚禦靈沒有任何作戰能力,卻貴為地靈,自然是因為它另有妙用。
血食靈,下品地靈,需要八百餘個竅穴承載,作用非常簡單,能幫助修士完全吸收吃下去的全部食物,將其中蘊含著的血氣,甚至於微弱的靈力,都能吸收的幹幹淨淨,渣滓都不剩。
不過這血食靈其實是有些雞肋的,隻因為它品階略高,起碼得頃刻九轉以上的修士才能使用,頃刻九轉的修為,隻有九百個竅穴,卻還要帶一個占據八百餘個竅穴,卻沒有任何戰鬥能力的禦靈在身上,對於獨來獨往,每日刀口舔血的血法修士來說,無疑很愚蠢。
所以這血食靈一般都是轉瞬境界,甚至更高的須臾境界的血法修士才會使用。
但是到了這種境界的血法修士,自身的血氣已經非常充盈,恢複的速度也很快,能修煉到這種境界,天資也不至於很低,吸收天地靈氣的速度會很快,血食靈依靠吃來輔助恢複和修煉的優勢對他們來說也就沒那麽大了。
但這血食靈對丹姬這種先天倏忽一轉,吸收天地靈氣的速度很慢,修煉速度更慢的修士來說,無疑是至寶。
隻要有足夠多的蘊含靈氣之物,或者血氣充盈之物,血食靈就可以完美彌補天資不足的問題。
對於長卿這種倏忽境界就修煉出地宮腑,在極低的境界就能使用血食靈的妖孽來說,血食靈更是救命稻草一樣的存在。
現在長卿由於本源虧空,不隻修為停滯不前,身體也脆弱不堪,丹姬給他製定的計劃就是先利用血食靈的吸收能力,每天讓長卿將體力盡量消耗殆盡之後,再食用她的血肉,通過血食靈快速吸收恢複,這樣能夠最大程度的淬煉他的肉體。
不過可惜,血食靈對戰鬥沒有任何幫助,長卿去學院時自然是不能把丹姬肉身帶在身邊的,獨自行動時為了以備不時之需,他必須好好利用自己的地宮腑。
血魔靈就是現階段對他來說最樸實無華也最有效的地靈。
需要搏命之時,他可以催動血魔靈大約半柱香的時間,短暫發揮出的實力可以比肩轉瞬境界的修士,是一個可觀的戰力。
還好原身給他留了個人人都怕的臭名聲,他的房間平日裏沒有他的吩咐,仆役們都不敢隨便進去,丹姬的肉身暫時“居住”在裏麵,非常安全。
長卿計劃著每日從學堂歸來之後,隻要帶著丹姬的肉身在府邸附近溜上幾圈,也就足夠掩人耳目了,起碼沒人會懷疑她是個活死人。
反正大戶人家的小姐平日裏也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丹姬的肉身整日待在房間裏並不奇怪。
把丹姬的肉身在床上擺好成一個睡覺的姿勢,做好這一切,他才開始洗臉更衣。
屋外,長歌等了一會兒沒見長卿出來,索性走到了府邸的大門口等待。
走到門口時,他愣住了。
門口的地麵上,有一串腳印,看起來是鞋底浸濕之後在地上留下的水漬。
已經是深秋時節,再加上山穀中的濕氣本就重,所以那串腳印並沒有很快的蒸發。
腳印密布,重重疊疊,乍一看像是有很多鞋子濕透了的人走過了同一處地方。
但長歌知道,並非如此。
這是一個人的腳印。
他順著門口的腳印一點點跟過去,他想知道這串腳印到底有多長。
但那串腳印似乎綿延無盡似的,長歌的速度越來越快,直到後麵已經變成小步慢跑了起來。
直到又重新回到了府邸的大門口,他的額頭上已經微微有了幾顆汗珠。
在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覺得以那個弟弟病懨懨的體力,起碼需要天不亮就開始跑,中途不停,才能勉強圍著府邸跑了這麽多圈。
“不對,他跑的比我估計得還要更多,我跑了一圈,卻沒有留下腳印,因為沒有流出那麽多的汗水。”
這隻是一件小事,可不知為何,竟讓他心中隱隱多了一絲不安。
這個弟弟,似乎哪裏變得不一樣了。
“那又能怎麽樣呢,你終究隻是倏忽一轉的天資,家族的這份重擔,你扛不起。”
他搖了搖頭,把這個念頭逐出腦海。
不多時,長卿就走了出來,他換了身幹淨的衣服,頭發雖然依舊隨意披散著,但看起來氣色好了一點,人也有精神了一些,不似剛剛那般萎靡。
長歌隻當他是洗漱完畢的清爽,但其實這是他利用血食靈消化了丹姬的血肉之後恢複了力氣血氣。
“哥,久等了,我們走吧。”
“嗯。”
長歌點點頭,兄弟二人並肩而行,他像是不經意地問了一句。
“怎麽突然想著要早起鍛煉?”
“體魄力行,性命雙修,沒有身體,修煉不好。”
“嗯。”
長歌沉默了片刻,長卿說的很簡單,也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聽到的回答。
“因為我想變強,我想修煉,我想進階刹那境界,我想繼位家主。”
這才是他想聽到的回答,也像這個頹廢了十餘年的弟弟受了刺激三分鍾熱血時候會說的話。
但長卿的回答就好像把修煉,修行,變強,當做了理所當然,無需過多贅述的事情。
這不像他的那個廢物弟弟會說的話。
他還想再問,但又突然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問的意義是什麽?聽到想要的回答後印證他這個弟弟依舊是那個廢物,他好高枕無憂麽?
這不是他令羽長歌的作風。
想了想,他把要說的話收了回去,轉而問道。
“你應該很早就起來跑步了吧,是不是還沒用過早點,現在還來得及,要不回去吃一口再走?”
“不必了。”
長卿搖了搖頭。
“我已經不餓了。”
一抹紅光從他的眼底亮起,片刻之後,消散殆盡。
丹姬手臂上的傷口已經複原如初。
“本源受損,你現在的身體極度虛弱,以後每天早上你都要起來,把體力消耗殆盡之後,吃我的血肉複原,堅持下去,對你的身體有好處。”
丹姬的聲音從他的腦海中響起。
“你這肉身真是好東西,不愧是仙肉,我本來感覺都要累死了,吃過一口之後又精神百倍。”
“現在你境界太低,身體裏血氣的儲備太少,所以我的血肉對你的恢複效果才這麽明顯,等以後你實力變強了,就不會這麽明顯了。”
“足夠了,隻可惜你這血肉好是好,卻隻能恢複血氣和靈力,沒法用來修煉,也沒法幫助我恢複本源。”
“想什麽呢,傻小子,想要恢複本源,必須吸收純粹的天地靈氣,一點點滋養你的身體,不然你就是把我囫圇吞下去,也沒用。而且當初在百花洞,我用的是拔苗助長的法子,用我的精血幫你強行提高修為,根基不穩且不論,等你到了刹那境界之後,你對我的精血越適應,往後這個法子對你修為的提升效果就會越來越差。”
“不急,隻是修為暫時在倏忽一轉停滯不前而已,又不是不能修行。”
這樣想著,他把地宮腑中的那枚散發著深紫色光芒的禦靈重新收入丹姬的竅穴內,又將血魔靈放到了自己的地宮腑中。
不得不承認,身為邪尊,丹姬的底蘊確實很深厚,隨便一出手就是地靈級別的禦靈。
那枚禦靈的形狀宛如一個漏鬥狀肉塊,剛剛每當長卿吃下一口丹姬的血肉時,它也會隨之蠕動一下。
這枚禦靈沒有任何作戰能力,卻貴為地靈,自然是因為它另有妙用。
血食靈,下品地靈,需要八百餘個竅穴承載,作用非常簡單,能幫助修士完全吸收吃下去的全部食物,將其中蘊含著的血氣,甚至於微弱的靈力,都能吸收的幹幹淨淨,渣滓都不剩。
不過這血食靈其實是有些雞肋的,隻因為它品階略高,起碼得頃刻九轉以上的修士才能使用,頃刻九轉的修為,隻有九百個竅穴,卻還要帶一個占據八百餘個竅穴,卻沒有任何戰鬥能力的禦靈在身上,對於獨來獨往,每日刀口舔血的血法修士來說,無疑很愚蠢。
所以這血食靈一般都是轉瞬境界,甚至更高的須臾境界的血法修士才會使用。
但是到了這種境界的血法修士,自身的血氣已經非常充盈,恢複的速度也很快,能修煉到這種境界,天資也不至於很低,吸收天地靈氣的速度會很快,血食靈依靠吃來輔助恢複和修煉的優勢對他們來說也就沒那麽大了。
但這血食靈對丹姬這種先天倏忽一轉,吸收天地靈氣的速度很慢,修煉速度更慢的修士來說,無疑是至寶。
隻要有足夠多的蘊含靈氣之物,或者血氣充盈之物,血食靈就可以完美彌補天資不足的問題。
對於長卿這種倏忽境界就修煉出地宮腑,在極低的境界就能使用血食靈的妖孽來說,血食靈更是救命稻草一樣的存在。
現在長卿由於本源虧空,不隻修為停滯不前,身體也脆弱不堪,丹姬給他製定的計劃就是先利用血食靈的吸收能力,每天讓長卿將體力盡量消耗殆盡之後,再食用她的血肉,通過血食靈快速吸收恢複,這樣能夠最大程度的淬煉他的肉體。
不過可惜,血食靈對戰鬥沒有任何幫助,長卿去學院時自然是不能把丹姬肉身帶在身邊的,獨自行動時為了以備不時之需,他必須好好利用自己的地宮腑。
血魔靈就是現階段對他來說最樸實無華也最有效的地靈。
需要搏命之時,他可以催動血魔靈大約半柱香的時間,短暫發揮出的實力可以比肩轉瞬境界的修士,是一個可觀的戰力。
還好原身給他留了個人人都怕的臭名聲,他的房間平日裏沒有他的吩咐,仆役們都不敢隨便進去,丹姬的肉身暫時“居住”在裏麵,非常安全。
長卿計劃著每日從學堂歸來之後,隻要帶著丹姬的肉身在府邸附近溜上幾圈,也就足夠掩人耳目了,起碼沒人會懷疑她是個活死人。
反正大戶人家的小姐平日裏也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丹姬的肉身整日待在房間裏並不奇怪。
把丹姬的肉身在床上擺好成一個睡覺的姿勢,做好這一切,他才開始洗臉更衣。
屋外,長歌等了一會兒沒見長卿出來,索性走到了府邸的大門口等待。
走到門口時,他愣住了。
門口的地麵上,有一串腳印,看起來是鞋底浸濕之後在地上留下的水漬。
已經是深秋時節,再加上山穀中的濕氣本就重,所以那串腳印並沒有很快的蒸發。
腳印密布,重重疊疊,乍一看像是有很多鞋子濕透了的人走過了同一處地方。
但長歌知道,並非如此。
這是一個人的腳印。
他順著門口的腳印一點點跟過去,他想知道這串腳印到底有多長。
但那串腳印似乎綿延無盡似的,長歌的速度越來越快,直到後麵已經變成小步慢跑了起來。
直到又重新回到了府邸的大門口,他的額頭上已經微微有了幾顆汗珠。
在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覺得以那個弟弟病懨懨的體力,起碼需要天不亮就開始跑,中途不停,才能勉強圍著府邸跑了這麽多圈。
“不對,他跑的比我估計得還要更多,我跑了一圈,卻沒有留下腳印,因為沒有流出那麽多的汗水。”
這隻是一件小事,可不知為何,竟讓他心中隱隱多了一絲不安。
這個弟弟,似乎哪裏變得不一樣了。
“那又能怎麽樣呢,你終究隻是倏忽一轉的天資,家族的這份重擔,你扛不起。”
他搖了搖頭,把這個念頭逐出腦海。
不多時,長卿就走了出來,他換了身幹淨的衣服,頭發雖然依舊隨意披散著,但看起來氣色好了一點,人也有精神了一些,不似剛剛那般萎靡。
長歌隻當他是洗漱完畢的清爽,但其實這是他利用血食靈消化了丹姬的血肉之後恢複了力氣血氣。
“哥,久等了,我們走吧。”
“嗯。”
長歌點點頭,兄弟二人並肩而行,他像是不經意地問了一句。
“怎麽突然想著要早起鍛煉?”
“體魄力行,性命雙修,沒有身體,修煉不好。”
“嗯。”
長歌沉默了片刻,長卿說的很簡單,也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聽到的回答。
“因為我想變強,我想修煉,我想進階刹那境界,我想繼位家主。”
這才是他想聽到的回答,也像這個頹廢了十餘年的弟弟受了刺激三分鍾熱血時候會說的話。
但長卿的回答就好像把修煉,修行,變強,當做了理所當然,無需過多贅述的事情。
這不像他的那個廢物弟弟會說的話。
他還想再問,但又突然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問的意義是什麽?聽到想要的回答後印證他這個弟弟依舊是那個廢物,他好高枕無憂麽?
這不是他令羽長歌的作風。
想了想,他把要說的話收了回去,轉而問道。
“你應該很早就起來跑步了吧,是不是還沒用過早點,現在還來得及,要不回去吃一口再走?”
“不必了。”
長卿搖了搖頭。
“我已經不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