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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參閱ibn-qutaybah,‘uyunal-akhbār(cairo,1930),vol.iii,pp.209—213。


    3al-suyuti,husnal-muhādarah(cairo,1321),vol.ii,p.255。


    4參閱本書第97頁。


    1參閱r.meinertzhagen,thebirdsofarabia(edinburgh,1954)。


    2t.ewrence,sevenpirsofwisdom(newyork,1936),pp.269—270。


    3參閱本書第39和41頁。


    1見希羅多德《歷史》,商務印書館,1960年版,第665頁,“他們(阿拉伯人)全都騎著速度決不比馬差的駱駝。”——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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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朋友羅馬大將迦拉斯的見聞。迦拉斯在公元前24年曾經攻入阿拉比亞。阿拉伯的良馬(kuhaylān)以健美、堅忍、伶俐、忠實等特徵著名於世,西方人常以阿拉伯馬為良馬的典型。八世紀時,阿拉伯人經由西班牙,將馬種傳入歐洲,阿拉伯馬的血統,就永遠保存在柏柏爾馬和安達盧西亞馬的後裔中3。十字軍戰爭期間,英國馬因同阿拉伯馬交配,而接受了新鮮的血統。在阿拉比亞,馬是一種奢侈的動物,馬的飼養和管理,已成了沙漠中人的一個問題。有馬的人,就是有資產的人。貝杜因人進行劫掠的時候,必需迅速的活動;馬的主要價值,就在於它能滿足這種需要。馬還可用於野外運動:比武、競走、狩獵等。現在,阿拉伯人的帳棚裏,遇缺水的時候,盡管孩子們哭著要水喝,家長可以充耳不聞,卻把最後一滴水倒在水桶裏,拿去放在馬的麵前。馬固然是阿拉伯人最珍貴的家畜,但就遊牧人的觀點來說,駱駝卻是最有用的東西。假使沒有駱駝,就不能設想沙漠是可以居住的地方。遊牧人的營養、運輸、貿易,無一樣不依靠駱駝。新娘的財禮、兇手的贖罪金、賭博者的賭注、酋長的財富,都是以駱駝為計算單位的。駱駝是貝杜因人忠實的朋友,是他的心腹,是他的養父和養母。駝乳可以解渴,駝肉可以充飢,駝皮可以做衣服,駝毛可以織帳棚,駝糞可以做燃料,駝尿可以當生髮油,還可以做藥。在遊牧人看來,駱駝不僅是沙漠船,而且是真主的特賜(參閱《古蘭經》16∶5—8)。斯普林傑說得最好:貝杜因人是“駱駝的寄生蟲”。1現在的貝杜因人,喜歡自稱為“駝民”(al-ba`ir)。穆西爾說,魯韋萊部族的成員,在某種困難的情況下,差不多人人都喝過駝胃裏的水2。在危急的時候,他們就宰一隻老駝,或者把一條棍子插入某隻駝的喉嚨裏,使它把胃裏的水吐出來。倘若駱駝喝水後不過一兩天,它胃裏的水是勉強可以做飲料的。駱駝在阿拉比亞人的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阿拉伯語中,有一千多個名詞,是關於駱駝的各個品種和生長階段的,名目之多,隻有寶劍的各種名稱可以與之相比。阿拉比亞的駱駝,最能耐渴,飲水一次之後,在冬季能旅行二十五、六天,在夏季能旅行五、六天。駱駝是初期的穆斯林能征服四鄰的一個因素,因為它能保證軍隊的機動性,使遊牧民族對土著民族占優勢。相傳,哈裏發歐麥爾說:“在駱駝繁殖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阿拉伯半島,就駱駝飼養來說,依然是世界的主要中心。納季德的馬,哈薩的驢,阿曼的駝,都是世界著名的。在過去,阿曼和波斯灣的採珠業,某些地區的鹽礦和駱駝飼養是主要收入來源。但自1933年開採石油以來,與石油業有關的各種廣泛的活動已經成為最大的收入來源。哈薩的油田在世界上是蘊藏量最豐富的油田。


    公元前十一世紀時,米甸人進攻以色列人(《士師記》,6∶5,參閱《創世記》24∶64),才把駱駝(就象馬原產於美洲那樣)從阿拉比亞的西北部傳入巴勒斯坦和敘利亞。文獻中提及駱駝,這大概是第一次1。公元前第七世紀時,亞述人進攻埃及,駱駝才傳入埃及;公元後第七世紀時,穆斯林進攻北非洲時,又傳入北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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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geography,bk.xvi,ch.4,§§2&26。


    3williamr.brown,thehorseofthedesert(newyork,1929),pp.123以下。


    1見zeitschriftderdeutschenmorgenl(ndischengesells插ft,xiv(1891),p.361,1.13。


    2themannersandcustomsoftherwbedouins(newyork,1928),p.368.參閱bertramthomas的文章,見theneareastandindia,nov.1,1928,p.518。


    1參閱carletons.coon,caravan:thestoryofthemiddleeast(newyork,1951),p.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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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貝杜因人的生活


    阿拉比亞的居民,為適應土地的雙重性,分為兩個主要的集團:遊牧的貝杜因人和定居的人民。流動的居民與定居的居民,二者之間,通常沒有明確的界線。中間還有半遊牧的人和半定居的人。一度是貝杜因的某些城居的人民,有時會現出他們的遊牧人的原形;也還有一些貝杜因人正處在變為城居人民的過程中。定居人民的血液,常因遊牧人民的血統而獲得更新的機會。貝杜因人並不是無目的的、為漂泊而漂泊的吉普賽人2。貝杜因人的生活方式是人類生命適應沙漠環境的最好的方式。哪裏有水草,他們就到那裏去放牧牲畜,逐水草而居。遊牧製度是內夫得地區的一種科學的生活方式,正如工業製度是底特律和曼徹斯特的一種科學的生活方式一樣。城居的人民和遊牧的人民,他們彼此間的作用和反作用,是自我利益和自我保存的迫切動機所促成的。城居人民,得天獨厚;遊牧人民,以堅決的態度,向他們索取自己所缺乏的生活資料,或以暴力掠奪,或以和平方法,彼此交易。他或做強盜,或做商人,或身兼二職。沙漠裏的強盜和海洋裏的強盜,有許多特質是彼此相同的。遊牧人,作為一個類型來看,現在和過去完全一樣,將來仍然是這樣。他的文化模型,永遠是一樣的。變化、進步、發展,都不在他所願意遵守的規律之列。他受不到外來的觀念和風俗的影響,所以他的生活方式,仍然是他的祖先的生活方式——住在用羊毛或駝毛織成的“毛屋”裏,用同樣的方法,在同一牧地上放牧綿羊和山羊。養羊、養駝、養馬、狩獵和劫掠,構成他主要的職業。照他的想法,這些事才是男子漢值得幹的職業,農業和各種工商業,是有損威嚴的。倘若脫離了那個環境,他就不是一個遊牧人了。在肥沃的新月地區,有許多帝國滅亡了,又有許多帝國興起來,荒涼的沙漠裏的貝杜因人,卻依然如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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