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進化課農村宗族:命運在歷史中旋轉(1) 在現今的中國農村,尤其是南方農村,宗族的復興已經是一個潮流,修族譜、建祠堂的熱鬧,連一些革命多年的老幹部也卷了進去,不僅樂此不疲,而且帶著莫名的興奮。雖說跟從前的宗族相比,山已不是那座山,河也不是那條河,連祠堂門外的狗都不是那條狗了,但畢竟族譜修了(而且印製成冊,出版發行),祠堂蓋了,祖宗牌位供起來了,甚至連族長都選出來了。 對待宗族的態度,國內學界已經有了很大變化。原來一提到宗族復興,言裏言外,多少有點“沉渣泛起”的意思,總是習慣用“把持”、“幹擾”這種詞來形容宗族的作為(在談及村民選舉時尤其如此)。現在除了少數立場特別堅定的人之外,多數研究者都看到了宗族在社會整合、社區建設和公共產品的提供等方麵的作用。前不久在江西召開的有關宗族的學術討論會上,美籍華人學者蔡莉莉用非常地道的政治科學方式,證明了在同樣的經濟文化條件下,有宗族的村莊和沒有宗族的村莊,其公共設施存在很大的差別。可在國內學者看來,這已經是常識了。當然,這的確是常識,在中國古代的相關著述和國外有關社會學和人類學的論述裏,中國的宗族就是幹這個的,而不是我們印象中的“鞭笞”、“沉潭”、“封建壓迫”之類的醜惡。應該說,復興之後的宗族,在興辦公益方麵已經大不如前,但基本的功能還是保留了下來。這是每個肯下去調查的人,隻要不帶偏見,都能看到的。可是,常識雖是常識,讓學者回歸常識,需要經過很長一段路。 原來的惡評,顯然是源於某種跟政治有關的“成見”。1949年以來,在土地改革中,宗族是非常明確的被打擊對象。族長即使沒有多少田產,也要被劃為“公堂地主”,打入階級敵人行列。土改過後,宗族組織被判定為階級壓迫的工具,一概強行解散。新建立的農村組織,是以階級為標準劃圈的,革的就是以血緣宗親為基礎的舊社會組織的命,或者說,就是要打破農村血緣和地緣的舊日紐帶。在改革開放前,如果有農村幹部敢於修復祠堂,恢復祖宗牌位,輕則丟官,重則要治罪的。再往前推,大革命時期,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裏,就有壓迫束縛農民的“四大繩索”之說,族權就是其中之一。蘇維埃時代,土地革命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同時,也革了宗族的命,族長如果不趕緊跑的話,多半命要丟的。1930年,李立三當家,硬要全國的黨員發動暴動,江蘇農村的黨員被逼急了,滑頭一點的半夜到祠堂裏把祖宗牌位偷出來,丟到茅坑裏,老實的幹脆一條繩子把自己吊死在族長家門口,都算是暴動了。看來,基層農民黨員,很自動地就把鬥爭的目標指向了宗族。 其實,共產黨人對宗族的反感,最早啟於“五四”。早期的中共領袖,大多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健將。“五四”反傳統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倫理革命,宗族組織是革命首當其衝的目標。雖然,我們在“五四”一代人的主張和詩歌小說中,看到的往往是“家族”這個字眼,但中國的家族,跟宗族往往分不太清。批判甚至控訴舊傳統、舊家族,是一代“五四”青年最為熱衷的事情。最激進的時候,他們甚至走向無政府主義,號召取消家庭,取消名字(消除姓氏所代表的宗族血緣印記),互相以代號相稱。周恩來的筆名伍豪,實際上來源於他當年覺悟社時的代號“五號”。 在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宗族不言而喻是屬於舊陣營的事物;對於向西方靠攏的現代進程而言,宗族跟封建大家族是一個意思,代表著落後、保守、頑固、束縛和壓迫,屬於前進道路上的障礙。實際上,在任何時代,那些有誌有為,多少有點不安分的青年,叛逆的目標都往往指向家族。《紅樓夢》裏賈寶玉這樣的人物,許多大家族都會出上一兩個。家族既是他們的庇護所,也是令他們生厭的所在。隻是,當年寶玉們拿不出什麽像樣的理由來公開造反,隻好當麵唯唯,背後撒野。而“五四”的青年卻有了來自於西方的理論,來自於民族復興的大道理,作為他們的藉口,可以堂而皇之地舉起反傳統的旗幟,向家族、家長和宗族張弓放箭。他們的行動非常徹底,從家長一直反到族長再反到孔夫子或者大總統。陳獨秀雖然自己說由於年幼失怙,他沒有資格組織仇父團,但如果他有父親的話,他跟父親的關係未必會相處得好,至少他的文字會令父親大人很不舒服,讓他的家族的長老更不舒服。顯然,對於所有叛逆青年來說,家長的壓迫、家族的束縛,是有切膚之痛的。革命者恰恰都是叛逆者,如果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什麽能夠阻礙他們把切膚之痛化為公然的反抗,進而演變成革命的理論。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的革命,其實跟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方向是一致的。 當然,建國以後之所以肅清宗族,背後還有現實的需要的拉動。革命旗幟下的現代化,是一場立體的現代化,需要強力的社會動員。後發現代化的國家,往往趨向於通過超常手段、便捷的途徑,趕超先發國家,深度的社會動員,就是其中的應有之意。人們所需要的,其實不僅僅是對社會的強力控製,還要求每個人都竭盡所能,為國家民族作貢獻。為實現這個目標,文化改造、社會改造和人的改造這三大改造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說,中國的革命,決不是簡單的奪取政權的問題,而是一場涉及民族文化和社會結構的深度變革。在這場變革中,原有的農村社會文化結構是要被顛覆的,這意味著原來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農村社會結構要被割裂重組,以外來輸入的階級標準重新排列組合。組合之後,原有的等級秩序依然,但等級劃分的標準變了,等級的順序也顛倒過來了,然後所有的一切都依附在國家意誌上麵,成為現代國家機器的齒輪和螺絲釘。在這個改造過程中,宗族不言而喻地處在被摧毀的境地。事實上,不徹底地摧毀宗族組織和相關的文化,農村的社會改造就無從談起。 自然,無論是“五四”情結的作怪,還是革命的現實考慮,都導致在革命的話語中,宗族原本負麵的劣跡,諸如“鞭笞”、“沉潭”、“幹涉婚姻自由”、“階級壓迫”之類的話題,格外地活躍起來。說是“妖魔化”當然也無不可,隻是這種話題其實也是實有其事,並非有意編造。正如當年的“五四”青年對大家族的切膚之痛是真實的一樣,革命運動中對宗族的批判,也並不虛妄。可惜的是,青年終究會變老的,而耗盡共產黨人心力的三大改造尤其是對社會結構重組的改造,並不成功。當領袖們將青年時代的夢想,注入社會改造的行動中去的時候,人民公社和大躍進的實踐,讓農民分男營女營集體居住,在公共食堂吃飯,集合出操,排隊上工,把改造推向了極致。可是,人間天堂的試驗,結果卻是一場特大的災難。 試驗的結束,夢醒了,不管夢裏有沒有合理的成分,但人們畢竟掉在了冰冷的地上。革命以來形成的農村社會結構雖然未必馬上瓦解,但已經出現了裂痕。關鍵是,國家權力退縮、意識形態淡化的前提下,這個結構不再能如常地整合社會(盡管有些專斷),如常地提供公共產品(盡管層次很低)。於是,陳年的歷史記憶重現了,因為歷史永遠是人們現實行動的資源之一,在一些傳統依然有根基的地方,宗族的復興浮出了水麵。親不親,階級分,已經成為歷史舊帳,人們發現,靠階級弟兄改善不了自己的生活狀況,傳統的血緣地緣關係,卻一直顯示出令人依戀的可靠性。所以,大家再次有親靠親,依託血緣組織,改善自己的生存狀況。宗族的復興,如果套用西方的國家與社會理論的話,就是在長期有國家沒社會的狀況下,國家逐步退出,而處於組織真空狀態的農民,採取的一種取之傳統資源的自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