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活動結束的時候已經九點多。喬玉初讓自己的助理過來請沈秋華。幾人一同去了一家老的書畫店。
汽車在書畫店門口停下,幾人下了車。沈秋華借著月色抬頭看門口的招牌——閑雲齋。
“好名字啊!”沈秋華贊道,“誰不想做個閑雲野鶴呢?”
“就知道你會懂。”喬玉初並沒有去敲門,而是帶著她轉到了店鋪的側麵,這裏竟然有一個小門,門裏麵亮著燈。
喬玉初的助理叫石頭,石頭上前去敲門。很快有一個五十歲上下的男人過來開門。見到石頭,他朝著後麵一看,看到了喬玉初,立刻露出笑容。“你們來了,快請進。”
幾人進了門,來到二樓。房間裏麵的溫暖讓沈秋華緩了一口氣。她今天穿得不多,就算外麵披了衣服,依舊很冷。
來到溫暖明亮的會客室,喬玉初正式為兩人介紹。“秋華,這位就是閑雲齋的老闆,也是我的老朋友李毓林。”他又轉頭隨著李毓林道:“李哥,這位就是我的忘年交沈秋華,我的那幅字就是她寫的。”
李毓林伸出手和沈秋華握了一下,“早就聽小喬說你們的交情。看了你的字啊,我真的很難相信這字是你這樣一個年輕姑娘家寫的,說是比我年紀大的人寫的我都信。”李毓林說到這裏感覺這話說得不對。“你別誤會啊,我的意思是你的字很吃功力,沒有二十年以上的苦功是很難達到的。而且,並不像姑娘家寫的字。”
不得不說,李毓林話裏話外還是透著一種懷疑。楊瓊一聽,這是懂行的人。隻有真正懂書法的人才能從一幅字上看出這麽多。
沈秋華的字師承其父。沈家老爺子歷仕三朝,一筆書法滿朝聞名。沈秋華幼年時都是對著父親的字練習的,久而久之,她的字便也沒有了年輕女子的模樣。
“李先生過獎了。我自幼練字,到了這個年紀也就隻能是目前的水平了,再難精進。”
喬玉初已經等不及了,催促著兩人趕緊進入書房去寫字。李毓林帶著眾人進入書房。這是一間不大的房間,裏麵的陳設很簡單。四麵的牆上都是書架,架子上放滿了書。房間中間擺著一張大桌子,上麵除了文房四寶等書法用具外再沒有其他。
李毓林慢悠悠從旁邊的書架上拿過來一套筆墨放到桌子上。喬玉初的表情無比驕傲。“秋華,你快來看,這是我前段時間收到的好東西。”
沈秋華跟著過來細看,墨是徽墨。包裝極為精美,盒子上描金的三個字“紫瓊霜”。沈秋華一見這三個字眼前就是一亮。“績溪墨。”
李毓林在一旁不住點頭。“沈小姐果然懂行。”他拿出一塊墨錠剛要研墨,沈秋華身後的楊瓊突然開口道:“老先生,我來可以嗎?”
李毓林抬頭,仔細打量了楊瓊。方才他一眼就看出楊瓊並非同道中人,也就沒有太在意。如今聽楊瓊的話,竟似很懂的樣子。他讓開位置,楊瓊上前開始研墨。
楊瓊其實並不懂這些東西,她前世給沈秋華研墨那麽久的時間,別的不會,要說研墨這活,她可是沒服過誰的。
喬玉初也沒想到楊瓊研墨的手法非常熟練而專業,“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秋華,你的助理都成了內行人了。”
沈秋華習慣了自己寫字楊瓊研墨的日子。如今看到楊瓊研墨,她的心裏格外柔軟,隻覺得歲月靜好,墨香悠長。
“她隻會研墨的。”
喬玉初挑挑眉,看著自家的助理石頭,搖搖頭。“我家這個什麽都不會。”石頭委屈臉。
“秋華,墨都研好了,你可得給我寫一幅字。”
沈秋華並不矯情,“喬哥想要寫什麽?”
喬玉初早就想好了。“這次我可要給你出難題了。前段日子讀李白的《將進酒》,隻覺得是難得的好詩啊!”後麵的話自不必說了。
沈秋華從一旁的宣紙裏麵選了一張整開的宣紙,楊瓊過來為她鋪好紙,用鎮紙壓好。沈秋華這時已經選好了一隻狼毫筆,微微沉思了一下,就落筆開始書寫。
這一次她寫的是行書。相對於狂放的草書,沈秋華的行書十分規整,卻又有一種霸道瀟灑的感覺。
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寫,不住地點頭。
直到沈秋華寫出最後一句“與爾同銷萬古愁”後,李毓林才開口,“沈小姐果然厲害!這一筆字實在太難得了。”他的眼睛裏都是星星。
沈秋華放下筆,改用了羊毫提字。之後拿出自己的印章,在提字下麵蓋上自己的章,這才後退一步,把空間留給喬玉初和李毓林。
“好字啊!好字!”李毓林低頭恨不得貼近宣紙去細細地看。
“李哥,這次信了吧?秋華是真的這麽厲害。”喬玉初這個書法圈子裏的新人,覺得自己找到了個很牛的靠山,驕傲得很。
“喬哥,李先生,你們過譽了。我的字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並不算好。”這話是當年沈家老爺子對她說的。沈父說她的字終究時間尚短,不足以成名成家。可惜她沒有更多的時間跟在父親身邊學習,唯有入宮之後勤加苦練而已。
“秋華,你就是謙虛。”喬玉初美滋滋看著桌子上的字,像個小孩子看到了自己心儀的玩具一樣。他身後的石頭上前小聲道:“哥,半夜了。你不睡沈小姐還是要睡的。女人熬夜對皮膚不好。”
汽車在書畫店門口停下,幾人下了車。沈秋華借著月色抬頭看門口的招牌——閑雲齋。
“好名字啊!”沈秋華贊道,“誰不想做個閑雲野鶴呢?”
“就知道你會懂。”喬玉初並沒有去敲門,而是帶著她轉到了店鋪的側麵,這裏竟然有一個小門,門裏麵亮著燈。
喬玉初的助理叫石頭,石頭上前去敲門。很快有一個五十歲上下的男人過來開門。見到石頭,他朝著後麵一看,看到了喬玉初,立刻露出笑容。“你們來了,快請進。”
幾人進了門,來到二樓。房間裏麵的溫暖讓沈秋華緩了一口氣。她今天穿得不多,就算外麵披了衣服,依舊很冷。
來到溫暖明亮的會客室,喬玉初正式為兩人介紹。“秋華,這位就是閑雲齋的老闆,也是我的老朋友李毓林。”他又轉頭隨著李毓林道:“李哥,這位就是我的忘年交沈秋華,我的那幅字就是她寫的。”
李毓林伸出手和沈秋華握了一下,“早就聽小喬說你們的交情。看了你的字啊,我真的很難相信這字是你這樣一個年輕姑娘家寫的,說是比我年紀大的人寫的我都信。”李毓林說到這裏感覺這話說得不對。“你別誤會啊,我的意思是你的字很吃功力,沒有二十年以上的苦功是很難達到的。而且,並不像姑娘家寫的字。”
不得不說,李毓林話裏話外還是透著一種懷疑。楊瓊一聽,這是懂行的人。隻有真正懂書法的人才能從一幅字上看出這麽多。
沈秋華的字師承其父。沈家老爺子歷仕三朝,一筆書法滿朝聞名。沈秋華幼年時都是對著父親的字練習的,久而久之,她的字便也沒有了年輕女子的模樣。
“李先生過獎了。我自幼練字,到了這個年紀也就隻能是目前的水平了,再難精進。”
喬玉初已經等不及了,催促著兩人趕緊進入書房去寫字。李毓林帶著眾人進入書房。這是一間不大的房間,裏麵的陳設很簡單。四麵的牆上都是書架,架子上放滿了書。房間中間擺著一張大桌子,上麵除了文房四寶等書法用具外再沒有其他。
李毓林慢悠悠從旁邊的書架上拿過來一套筆墨放到桌子上。喬玉初的表情無比驕傲。“秋華,你快來看,這是我前段時間收到的好東西。”
沈秋華跟著過來細看,墨是徽墨。包裝極為精美,盒子上描金的三個字“紫瓊霜”。沈秋華一見這三個字眼前就是一亮。“績溪墨。”
李毓林在一旁不住點頭。“沈小姐果然懂行。”他拿出一塊墨錠剛要研墨,沈秋華身後的楊瓊突然開口道:“老先生,我來可以嗎?”
李毓林抬頭,仔細打量了楊瓊。方才他一眼就看出楊瓊並非同道中人,也就沒有太在意。如今聽楊瓊的話,竟似很懂的樣子。他讓開位置,楊瓊上前開始研墨。
楊瓊其實並不懂這些東西,她前世給沈秋華研墨那麽久的時間,別的不會,要說研墨這活,她可是沒服過誰的。
喬玉初也沒想到楊瓊研墨的手法非常熟練而專業,“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秋華,你的助理都成了內行人了。”
沈秋華習慣了自己寫字楊瓊研墨的日子。如今看到楊瓊研墨,她的心裏格外柔軟,隻覺得歲月靜好,墨香悠長。
“她隻會研墨的。”
喬玉初挑挑眉,看著自家的助理石頭,搖搖頭。“我家這個什麽都不會。”石頭委屈臉。
“秋華,墨都研好了,你可得給我寫一幅字。”
沈秋華並不矯情,“喬哥想要寫什麽?”
喬玉初早就想好了。“這次我可要給你出難題了。前段日子讀李白的《將進酒》,隻覺得是難得的好詩啊!”後麵的話自不必說了。
沈秋華從一旁的宣紙裏麵選了一張整開的宣紙,楊瓊過來為她鋪好紙,用鎮紙壓好。沈秋華這時已經選好了一隻狼毫筆,微微沉思了一下,就落筆開始書寫。
這一次她寫的是行書。相對於狂放的草書,沈秋華的行書十分規整,卻又有一種霸道瀟灑的感覺。
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寫,不住地點頭。
直到沈秋華寫出最後一句“與爾同銷萬古愁”後,李毓林才開口,“沈小姐果然厲害!這一筆字實在太難得了。”他的眼睛裏都是星星。
沈秋華放下筆,改用了羊毫提字。之後拿出自己的印章,在提字下麵蓋上自己的章,這才後退一步,把空間留給喬玉初和李毓林。
“好字啊!好字!”李毓林低頭恨不得貼近宣紙去細細地看。
“李哥,這次信了吧?秋華是真的這麽厲害。”喬玉初這個書法圈子裏的新人,覺得自己找到了個很牛的靠山,驕傲得很。
“喬哥,李先生,你們過譽了。我的字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並不算好。”這話是當年沈家老爺子對她說的。沈父說她的字終究時間尚短,不足以成名成家。可惜她沒有更多的時間跟在父親身邊學習,唯有入宮之後勤加苦練而已。
“秋華,你就是謙虛。”喬玉初美滋滋看著桌子上的字,像個小孩子看到了自己心儀的玩具一樣。他身後的石頭上前小聲道:“哥,半夜了。你不睡沈小姐還是要睡的。女人熬夜對皮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