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田今朝失笑,“大致明白了,那麽你覺得證據在哪裏?我總得知道辦案手法,才能和目暮警部說吧。”


    “我不知道,這你問目暮警部。”黑澤陣說道,“他不是分別給,大場悟與辰巳櫻子兩人做筆錄了嗎?看筆錄吧。”


    木田今朝點頭,“好吧,那麽就是讓警方,調查大場悟的財務狀況?”


    黑澤陣說道:“除非發通緝令,讓金融機構自己跳出來,否則不可能先找到,他在哪裏融資。”


    木田今朝皺眉,“那你剛才說這麽多,還是猜測了?”


    黑澤陣撇嘴,“笨蛋,大場悟不是反駁你們,因為利益關係,他現在不可能殺辰巳社長嗎?”


    “因為辰巳社長死了,他現在與辰巳櫻子的婚禮要延後,將來能不能掌握公司,也存在變數。”


    “而我說的,是有事實依據的佐證,可以說明大場悟殺了辰巳社長,會有更大的利益。”


    “所以,可以確定大場悟存在殺人動機。”


    “而大場悟有了殺人動機,就可以確定他是嫌疑人。”


    “而他既然是殺人嫌犯,那就可以帶回警察署扣押,慢慢調查了。”


    “然後辰巳櫻子可以花錢發布一個匿名懸賞,自然會有人打匿名電話提供融資線索。”


    木田今朝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雖然相關工作人員需要為工作內容保密,但不需要姓名的匿名懸賞,還有找不到人的匿名電話,誰知道是誰暴露了啊。”


    “相關工作人員,必定爭先恐後的打電話提供線索。”


    “而隻要找到金融機構,確定大場悟在融資,在做空公司股票,就可以坐實他殺人。”


    黑澤陣說道:“隻是坐實大場悟有殺人動機,要證明他殺辰巳社長,還需要現場證據。”


    “不過坐實他有殺人動機,足夠送他上裁判廷了。”


    “然後再順著槍的線索查下去,大場悟既然槍法好,那麽必定經常玩槍。”


    “如果他是在國內玩,必定能夠查出來。”


    “但他也可能是在國外玩,而且是不用公開信息的地方。”


    “如果那樣的話,他的槍,十有八九是從海外郵購的。”


    “這理論上也能查出來,就是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


    “不過無論怎麽樣,警方都可以說,懷疑是郵購的,並以嫌疑人在外會再次購買槍,來阻止他保釋。”


    “最終結果就是,大場悟要麽隻能在拘置所裏等著一輪又一輪的廷審。”


    “要麽坦白一切,早點去坐牢,那樣恐怕還更輕鬆些,至少沒那麽多折騰。”


    木田今朝咂嘴,“厲害,這是不要過程,隻要結果,不管過程怎麽樣,不管有沒有現場證據,反正人隻能在牢裏了。”


    “行了,就這樣吧,別再打電話來了。”黑澤陣說道。


    木田今朝點頭,“知道了,晚安。”


    木田今朝聽黑澤陣掛斷電話,也收起移動電話,找目暮警部說明情況。


    ……


    目暮警部找會社幹部問了大場悟的情況,發現大場悟確實持有公司股票。


    這就沒什麽好說的了,雖然行凶過程還沒有查出來,但過程怎麽樣是另一回事,既然有了殺人動機,就可以把人帶回去慢慢調查。


    殺人案,本來就少有現場解決的。


    為了不擾民,把嫌疑人帶走,是符合流程的。


    至於嫌疑人是不是冤枉的,是不是給嫌疑人的生活帶來不便,那都是後話。


    不服就投訴辦案的警察,甚至與警方打官司。


    打贏了就按法律規定的經濟賠償數額,進行相關的賠償。


    ……


    目暮警部說道:“大場悟先生,現在請您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大場悟不服,“憑什麽,我有不在場證明,我一直跟櫻子在一起。”


    白鳥警部說道:“對,但櫻子小姐在筆錄中說了,你們當時一直在電梯外,直到八點三十分以後才離開。”


    大場悟堅持,“那又怎麽樣?社長是死在電梯內的。”


    白鳥警部搖頭,“大場悟先生,你能不能不要當別人是傻瓜?”


    “根據貴公司的慶祝流程,八點三十分的時候,貴公司會拉響彩炮慶祝。”


    “而你使用的是帶消音器手槍,不過消音器手槍開槍的時候,仍然會有聲音。”


    “所以你開槍的時候,就是八點三十分的時候,以彩炮聲,混淆槍聲。”


    “與此同時,你應該與辰巳社長做了約定,比如讓他等你,你送他什麽東西。”


    “於是,八點三十分的時候,正好電梯門打開,他就在裏麵。”


    “而你就送給了辰巳社長,一顆子彈。”


    大場悟搖頭,“這都是你們想當然的胡亂猜測,我當時跟櫻子在一起,我不可能殺人。”


    “如果你們認為我殺了人,請拿出直接證據來,比如凶器上有我的指紋。”


    白鳥警部失笑,“大場悟先生,你大概看過一些刑偵劇,所以把凶器弄的很幹淨。”


    “但你不明白,我們扣押你,不需要直接的證據。”


    “我們隻要確定你有嫌疑就可以了,嫌疑,你懂嗎?”


    “就是隻要有充分的條件,讓我們懷疑你,你就是嫌疑人。”


    “什麽叫充分的條件呢?首先就是殺人動機。”


    “你之前,說你不會殺辰巳社長,因為辰巳社長死了,你的損失很大。”


    “你說的很有道理,所以我們剛才相信你了,所以我們之前雖然懷疑你,但沒有扣押你。”


    “可如今我們有了新的證據,證明你有可能會因為辰巳社長的死,而獲得巨大利益。”


    “如此一來,加上你與辰巳社長有仇,我們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懷疑你是嫌疑人。”


    “當然,這僅僅是懷疑,而你也隻是嫌疑人。”


    “隻是與此同時,你雖然與辰巳櫻子小姐在一起,但你不是在會場上,你仍然在案發地點的電梯這邊。”


    “你還待在這裏到八點三十以後,所以你有可能作案。”


    “綜合起來就是,你既有作案的動機,又在案發時出現在現場,有作案的可能。”


    “我們不拿你當凶手,但你就是最接近凶手的重大嫌疑人。”


    “我們不扣押你,扣押誰?


    “你倒是提供一個,比你更像凶手的人啊!”


    大場悟火大,“我不服,你們沒證據指認我,我不是凶手,我要找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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