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英理判斷,這應該是女兒毛利蘭打來的電話。


    妃英理好奇的接了電話,發現果然是女兒。


    寒暄過後,毛利蘭進入正題,“媽,有個事情,想向您這大律師谘詢一下。”


    妃英理笑道:“行啊,就不收你谘詢費了。”


    “是這樣的。”毛利蘭全說了。


    妃英理聽得一頭黑線,“你老爸還真能搞事。”


    毛利蘭緊張的問題,“媽,這是違法的嗎?”


    “現在還不好說,”妃英理整理道,“雜損這一塊,看怎麽記賬。”


    “記賬?”


    “對。”


    “偵探事務所也是一個事業,事業有事業的稅率和賬目規則,就是說規定怎麽記賬就要怎麽記賬,這你明白吧?”


    “是,我明白。”


    “但是呢,你老爸的偵探事務所就他一個人,是絕對的個體私營,這賬就出現了例外的狀況。”


    “啊?”


    “比如說吃飯,一般公司對於午餐這一塊呢,有的沒有津貼,有的有津貼,有的全包,大型偵探事務也是一樣,通常是拿著小票去報銷。”


    “好像是這樣沒錯。”


    “但到你老爸這邊呢,工作時間在外麵吃飯,到底是工作餐,還是私人就餐,完全就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他說是什麽就是什麽。”


    “呃……”


    “他願意把這五十萬日元算在事務所,那就是事務所的,他不願意,那這就是其他人請他吃喝花銷的,算是一種招待費。”


    “媽,這錢到底有沒有問題?”


    “隻要全部用光,不,確切說是敗光,吃光喝光用光,不買任何有形體的東西回來,理論上就不算違法。”


    “理論上?”


    “因為可以說,錢理論上一直都在別人的名下,都是別人請客的,是別人花錢招待他,他沒拿任何東西。”


    “這樣啊。”


    “所以不能買東西留下,一旦買了東西拿回家,比如衣服鞋子,那麽東西就是證據,就肯定違法了。”


    “怎麽說?”


    妃英理整理道:“從衣服鞋子的尺碼,可以確定東西是誰的。”


    “在裁判廷,不可能說服裁判官相信,那是別人借給他穿的。”


    “裁判官隻會相信,那是別人送的。”


    “然後問題就來了,接受饋贈,也屬於收入,價值是多少,是不是要入賬,報稅了沒有。”


    “與此同時,這是饋贈與接受饋贈雙方的事情,如果東西的價值達到一定程度,那麽雙方都有違法。”


    “總之,這筆錢,理論上應該記入偵探事務所的收入,而交通夥食等都是開支。”


    “到財年最後,一起報稅交稅。”


    “但也可以,不算這筆錢,因為委托書上,沒有說另外算,交通夥食等開支,卻仍然算進事務所的賬。”


    “到時候財年末,事務所收入少,支出多,就自然能夠少交點稅。”


    “如果有必要,還可以把交通夥食等開支,作為控除項目,記入家計簿。”


    “甚至可以把家裏的一些開支,並入事務所的開支,比如用水,用電,二樓的房屋折損等。”


    “總之,可以靈活記賬。”


    “而這五十萬日元,隻要吃吃喝喝消費掉,就不用入賬,也什麽事都沒有。”


    毛利蘭聽得有些懵圈,“媽媽,就是說,這筆錢如果成為爸爸的私房錢,然後被他全部用掉,就不違法了?”


    化身江戶川柯南的工藤新一聽得也懵,怎麽還有這種事情?


    妃英理點頭,“雖然不願意承認,但確實是這樣沒錯,如果你拿著這筆錢,隻能買菜吃,而如果交水電費什麽,就是違法的。”


    “那我要是拿去旅行呢?”


    “沒問題,旅行,住酒店,吃喝,都可以,但折扣優惠,不能揣自家的腰包,也不能帶任何東西回來。”


    “明白了。”毛利蘭點頭。


    妃英理好笑,“不過,蘭啊,我不是打擊你,你就算知道了有這筆錢,你恐怕鬥不過你老爸。”


    “不試試怎麽知道呢?”


    “行,加油。”


    “蘭姐姐加油,一定要打敗大叔。”工藤新一也幸災樂禍的鼓勁,反正這事情要成了,出去旅行肯定有他一個。


    “一定。”毛利蘭振臂。


    ……


    毛利小五郎並不知道後院已經起火,直接喝倒在町工廠。


    第二天中午才回家洗澡換衣服,而毛利蘭和工藤新一當什麽都沒發生過。


    毛利小五郎絲毫沒有察覺,就這麽出去調查了。幾天後,毛利小五郎發現問題。


    川村康之的妻子和孩子,都死在一場車禍中,而那輛車的車主肇事逃逸,一直沒有找到。


    雖然沒有問大沢社長,但偵探直覺告訴他,這事情與大沢家,與大沢美智子有關。


    毛利小五郎托交通課的人幫忙,確定大沢美智子曾經有輛跑車,不過交給了大沢建設報廢。


    換句話說,大沢美智子的車肯定有問題。


    大沢美智子說不定就是肇事司機,她撞死了川村康之的妻子和孩子。


    而川村康之有可能發覺了,但卻發現沒辦法起訴大沢美智子,所以才要害大沢美智子。


    隻不過,沒有川村康之破壞水槽的證據。


    毛利小五郎頭痛之餘,把事情在晚餐的飯桌上拋了出來。


    黑澤陣,伏特加魚塚三郎,沢木葉子,三人都沒興趣。


    木田今朝卻很感興趣,幫毛利小五郎分析了一通,也認為事情是人為的,是川村康之。


    隻不過整個事情恐怕是借力打力,根本不可能找出川村康之破壞水槽的證據。


    因為他隻要用金剛石,在水槽上劃一下就行。


    沒有人能夠看到,那細小的痕跡。


    而且三千噸的水從破口出衝出,水槽碎片上的痕跡說不定已經衝掉了。


    就算到最後,能夠從碎片上查出來,水槽曾經被金剛石劃過。


    也沒辦法證明,那就是川村康之所為。


    “所以,毛利啊,我覺得你最好的選擇就是,現在就去提交報告書,把剩下的事情扔還給大沢社長。”


    “現在?”


    “說實話,我覺得大沢社長在坑你。”


    “啊,為什麽這麽說?”


    木田今朝整理道:“因為他一早就懷疑到了川村康之,顯然他早就知道了,他女兒曾經開車,撞死了川村康之的妻子和孩子。”


    “隻不過,他不好挑明了說,跟川村康之有這種深仇大恨。”


    “所以他讓你去查,他隻要最後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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