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和林馨從酒店走廊走過,看到一個中年男人在敲一扇門。


    可惜張俊並不知道,此人名叫陶國富,而對方所敲的門,正是沈雪的住處。


    沈雪聽到了敲門聲,走到門口,輕聲問道:“誰啊?”


    陶國富清了清喉嚨,慢條斯理的道:“沈雪,是我!我來找你談談工作,開門!”


    正往電梯間走的張俊,隱約聽到了沈雪兩個字,有些訝異的轉過身來,結果卻隻看到一個短發女子從門口探出頭來,讓他失望的是,此人並不是自己所認識的那個沈雪。


    林馨問道:“張俊,怎麽了?”


    張俊心想世間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便搖了搖頭,道:“沒什麽。我們回家吧!”


    林馨甜蜜的挽著張俊的手下樓去了。


    給陶國富開門的人是金鈴。


    陶國富看到金鈴,不由得臉色一變,怪異的問道:“金鈴,你怎麽在這邊?”


    金鈴咯咯笑道:“我在陪沈雪聊天啊!陶主任,有什麽事,請進來說唄!”


    沈雪站在門內,雙手抱著胸,用一種防備的姿態,用清冷的雙眸看著陶國富,道:“我和金鈴玩得來,我和她一起睡在這邊。”


    陶國富臉上閃現一種失望神色,也不能說不好,隻得說道:“我是來通知你們,明天記得早點起床,我們一早就要去拍攝。”


    他擺了擺手,深深的看了沈雪那曼妙多姿的身體一眼,依依不舍的轉過身離開。


    金鈴嘭的一聲關上房門,笑著抱住沈雪,哎喲哎唷的亂叫:“笑死我了!還好你有先見之明,知道他半夜來找你談工作,準沒好事,先把我喊了過來!你看他剛才看你的眼神,恨不得撲上來啃你兩口呢!”


    沈雪無可奈何的搖了搖頭:“你還笑呢!這幾天,你都得陪著我。”


    金鈴在沈雪吹彈可破的臉蛋上輕輕捏了一把,道:“誰讓你天生麗質呢!別的女人生完孩子以後,少女立馬變大媽,你生完孩子卻反而變得更加年輕漂亮了!嘖嘖,真是妙不可言!我一個女人看了,都會動心起念,何況那些男人?還不得聞著你的香味就撲上前來?”


    沈雪一把推開她,笑道:“少來惡心我了。我都是孩子媽媽了,怎麽可能還有男人喜歡?”


    金鈴笑道:“沈雪,你別不相信,就你這臉蛋和身材,說出去都沒有人會相信你生過孩子。我們台裏喜歡你的男人,可多了去了!像陶國富這樣的,一百年也輪不到他!”


    沈雪捂住嘴笑道:“你別再打趣我了。”


    兩人說說笑笑,回到床上歪著看電視。


    沈雪掏出手機,在撥號界麵,輸入一串數字。


    這個號碼,她一直記在心底,不曾片刻忘記,卻也從來沒有撥打過。


    此刻,她多想打過去試試啊!


    可是她想了想,又把那個號碼從手機屏幕上一一清除掉。


    第二天上午,張俊和林馨做婚禮最後的準備工作。


    他們把新房重新布置了一番。


    這次有弟弟妹妹幫忙,速度快得多了。


    下午,林馨回到了自己家裏。


    馬儷和林馨的幾個閨蜜、同學,都過來幫忙。


    有幾個雲英未嫁的同學和閨蜜,都當充當林馨的伴娘團。


    張俊那邊的伴郎,則由馬偉豪和肖軍生等人擔任。


    林馨雖然很少在自己家裏生活,但出嫁這麽大的事情,肯定是要從自家走的。


    她在家裏有一間閨房,經過一番撿拾和裝飾,到處掛滿了大紅的雙喜字,窗玻璃上貼著大紅窗花。


    牆麵上貼著百年好合、佳偶天成的無紡布貼,寓意美好吉祥。空白地方則用彩色氣球進行裝飾。


    楊敏芝把女兒喊到一邊,說道:“雖然你和張俊早就領了結婚證。可是這也是你們一生一次的婚禮——不對,你是第一次,他是再婚。我們並不是勢利眼的人,可是這世俗的規則,還是得講究一下的。”


    林馨聽得滿頭霧水,問道:“媽,你想說什麽呢?別跟我打啞謎好不好?”


    楊敏芝輕聲道:“張俊有沒有跟你說,來多少彩禮?”


    林馨一愣,羞澀的道:“媽,你說什麽呢?你們又不是賣女兒,要什麽彩禮啊?”


    楊敏芝笑道:“這錢不是給我們的,我們也不要你們的錢,我們還會給你們一筆錢呢!這筆錢,我們早就預備下了。可是規矩就是規矩,你結婚本就是一個儀式,你說對不對?那這個彩禮,也得擺出來,讓親朋好友們看一眼吧?婚禮結束,你們收回去就是了。難道說,他沒有跟你提過這個事情嗎?”


    林馨有些懵,畢竟她從來沒考慮過要收張俊的彩禮,聞言問道:“媽,那這個彩禮,要多少錢啊?”


    楊敏芝笑道:“不拘多少,兩萬、五萬、十萬,都行!當然了,彩禮多一些,我們的麵子上就好看一些。”


    林馨恍然大悟,道:“等等!”


    她連忙跑回自己房間,取出張母給自己的那個包裹,拿過來遞給母親,道:“媽,你看這個。”


    “這是什麽?”楊敏芝問。


    林馨如實回答道:“昨天晚上,我婆婆給我的。”


    楊敏芝接過來,打開一看,訝道:“十萬塊錢啊!”


    林馨嗯了一聲,道:“我一直沒想明白,婆婆為什麽要給我錢,原來這就是彩禮!十萬塊錢,你看夠不夠?”


    楊敏芝的表情,瞬間變得十分複雜。


    那個素未謀麵的親家母,在她想來,多半是個愚笨無能的鄉下老太婆,不識什麽禮數,也沒有什麽錢財,沒想到對方如此深明大義,一給就是十萬彩禮。


    要知道這一年的京城,男女結婚,彩禮一般也就在兩萬上下,給五萬已經是比較高的了,隻有富貴人家,才會給十萬、二十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


    林馨咬著嘴角道:“媽,這可是我婆婆一輩子的積蓄。我們又不是缺這十萬塊錢的人家。”


    楊敏芝感慨的道:“唉!是我多慮了!看來張家人的確是講仁義的人家。不管他家是窮是富,能拿出所有家當來當彩禮,可見他們對你的重視和喜愛。丫頭,你嫁過去以後,一定要好好孝敬你婆婆。不管怎麽說,你以後都是他張家的兒媳婦了,你可不能再任性胡來,更不能耍大小姐脾氣。在家裏,你是我們的掌上明珠,在張家,你就是當家作主的女主人了!”


    林馨嗯了一聲:“媽,我知道哩!”


    林國邦走過來,聽到他倆的對話,笑道:“我早就說過,張家能培養出張俊那樣的孩子,他家裏人都錯不了!敏芝,這門婚事,你就不要再有什麽心結了吧?”


    楊敏芝道:“話雖如此,不過,我還是要鞭策一下張俊的!你們不會不同意吧?”


    一家人都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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