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是臨溪市長,又是臨鋼集團的董事長。


    他就是此案的當事人,他和劉金良當麵鑼、對麵鼓的對質,將對方所有的狡辯全部粉碎。


    劉金良又急又惱,想掙紮逃走也不可能。


    負責此次執法行動的彭勇軍,下令檢查報社,特別針對劉金良進行了重點檢查。


    劉金良的辦公室被查了個底朝天。


    在他辦公室的電腦郵箱裏,找到了那篇文章的鏈接。


    文章的作者發到了他的郵箱,由他審核過後,進入排版印刷流程。


    正常來說,報社的文章,會進行三審三校。


    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初審一過,特別是像劉金良這種級別的領導審核過的文章,就會直接進入排版印刷。


    任何一個單位,下麵的人就算看出不對,也不可能指責質疑領導的權威,除非他不想在這裏混了!


    就算有人提出質疑,也沒有用,因為領導說了算。


    好比那個吳海波,他就提出過質疑,結果還不是被打壓


    順著電腦郵箱的線索,很快就鎖定了文章的作者,那個署名為楚天笑的人。


    證據俱在,劉金良想抵賴也不可能,於是老老實實的交待了楚天笑的真實身份。


    那個楚天笑,並非報社的工作人員,也不是簽約作者,隻是一個三流的自由撰稿人。


    執法隊找到了楚天笑的住址,派人前往傳喚。


    劉金良又交待,他在此次交易中,收受了楚天笑給予的兩萬塊錢好處費。


    幫人發表一篇商戰軟文,就能拿兩萬塊錢的好處費!正是在這種巨大利益的驅使下,又抱著僥幸心理,劉金良才泯滅了良知,把職業道德按在地上摩擦,昧著良心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壞事。


    張俊氣極而笑,怒氣衝衝的道:“兩萬塊錢,你就把自己的良心賣了你賣的不僅是你的良心,你還抹黑我們國家的科研成果!你知不知道,這篇文章給我們臨鋼集團造成了多大的損害我殺你一萬遍也不為過!”


    劉金良自知理虧,耷拉著腦袋,甕聲甕氣的道:“不就是一篇文章嗎能有多大危害”


    張俊冷笑道:“虧了你還是個媒體人!智商居然跟三歲小孩差不多!你這是在幫助國外的手撕鋼廠家,打壓我們國內的手撕鋼!我們在商業上的損失,無法估計!”


    他扭頭對彭勇軍道:“彭隊長,我要求嚴懲當事人!要他們負刑事責任!”


    彭勇軍點頭道:“此案情節相當嚴重,可以提起刑事訴訟!”


    劉金良嚇得魂飛天外,顫抖著說道:“我們國家是言論自由的地方!你們要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一篇文章而已,你們居然想讓我坐牢不成你們這是在搞文字獄!”


    張俊冷笑道:“從你收受賄賂,發表這篇文章開始,你就應該想到這個後果!剛才彭隊長也說了,根據我國《刑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劉金良牙關打顫,雙腿發軟,腰杆再也硬不起來,舌頭打結,語氣卑微的道:“張市長,不就是一篇文章嗎我答應你的要求,撤銷這篇文章,並公開道歉!給你們一定金錢的賠償。我隻有一個請求,求你不要追究我的刑責。”


    張俊傲然說道:“我昨天來到你們報社,找你們談判,你們卻將我拒之門外,連麵都不願意見!我給過你們機會,你們並沒有主動打電話給我,尋求和平解決的方法!現在,麵對法律的製裁,你害怕了你知道來求我了我可以原諒你!”


    劉金良大喜過望,正要說話,卻又聽張俊說道:


    “可是,法律原諒不了你!”


    劉金良的臉,瞬間變成了豬肝色,身子一軟,萎頓在地。


    報社那麽多的人,卻沒有一個人上前扶他,全部冷眼覷著他,任由他躺在冰冷的地麵上。


    劉金良發出一聲萬念俱灰的哀嚎。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張俊當然不會給他哪怕一絲的憐憫。


    對待敵人,就應該像秋風掃落葉一般無情。


    執法隊繼續調查報社,有沒有存在其他問題。


    那個叫楚天笑的人,被執法人員帶了過來。


    這人是個大胖子,五大三粗,滿臉橫肉,怎麽看也不像是個文化人。


    張俊看到此人,倒是一愣,問道:“你就是楚天笑”


    胖子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以為張俊也是報社的人,點了點頭,說道:“我就是楚天笑!這是我的筆名!你們劉社長呢喊我過來做什麽”


    執法人員為了騙他過來,隻說是劉金良有事喊他來一趟。


    張俊沒有回答他的話,拿起報紙,指著上麵的文章,問道:“這是你寫的吧”


    胖子瞅了一眼,道:“對啊,就是我寫的!怎麽了”


    張俊心想,這人原來是個傻蛋!難怪這麽容易就被人當槍使。於是又問道:


    “你為了發表這篇文章,給了劉社長兩萬塊錢”


    胖子嘿嘿笑道:“你怎麽知道的那筆錢,我早就打到他銀行賬戶了!”


    旁邊的彭勇軍聽了,便自一樂。


    案子都不用審,這小子已經竹筒倒豆子,全招了!


    張俊問道:“誰給你錢,讓你寫這篇文章”


    胖子瞪著牛眼,道:“關你什麽事你想搶我生意呢”


    張俊哭笑不得,看向一邊的彭勇軍。


    彭勇軍沉聲說道:“楚天笑,我們是文化執法大隊的!你和劉金良,已經涉嫌誣陷、誹謗臨鋼集團以及臨溪市委市政府!你們觸犯了刑法!”


    胖子啊啊兩聲,道:“不可能啊!他們說了,隻是一篇文章而已,不算犯法!報紙上都能發表的文章,怎麽能算犯法呢既然是犯法,當初為什麽能發表出來”


    這邏輯,這腦回路,還挺新奇!


    張俊冷笑道:“你這篇文章,之所以能發表,是因為你給了劉金良兩萬塊錢的賄賂!你已經涉嫌犯罪!等著法律的嚴懲吧!”


    胖子這才看到,旁邊站了幾個身穿製服的執法人員,嚇了一跳,大聲喊道:“文章不是我寫的,是他們交給我,讓我冒名頂替的啊!”


    張俊心想,果然如此,後麵還有大魚,厲聲問道:“說,是誰給你的文章是誰指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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