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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現實生活中,政治體製改革往往是靠一種間接的力量來推動,這種間接的力量就是經濟發展和經濟改革的力量,還有社會的需求。
下一步改革的重點還是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轉換。到現在為止,政府還行使著很多不屬於自己的職能,比如一些政府往往代表企業進行招商引資。對企業幹預太多,這是政府職能的錯位,政府部門主要應該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管理。改革不要受利益中人左右,比如推進投資體製改革和進行壟斷行業改革,最好不要由相關部門自己製定政策,應該設置一個相對獨立的部門來提出改革方案。
在改革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驚小怪。
隻要把企業財產經營權改為“法人財產權”,國有企業的一切難題就迎刃而解了。
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
許多國有資產是冰棍,不用也會自然消失的,隻有運作起來才會產生效益。
管理層收購國企,實現了產權和管理權合一的效果。
即使是“零價格”甚至是負價格轉讓,國家也不一定吃虧,因為很多國企都有很多負債和職工負擔,這就好比你帶著女兒改嫁和你單身一個人改嫁時的談判能力肯定是不一樣的。
國有企業遲早要賣。既然如此,得先賣效益好的,不然以後效益不好就沒人要了。
不妨把這些公共財產看成無主之物,誰先把它拿來賣,這公共財產的產權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當一家國有企業的廠長,就可以和主管部門合夥把這家工廠賣給有錢人,產權就變成私有了。
行政決策失誤所造成的損失往往遠比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大得多。盡管教訓很多,但行政決策在某些部門長期存在的主觀性、隨意性等弊端並沒有因此而改變。行政不是政治問題,而是管理問題。在中國,政治壓倒一切,行政沒有相對的獨立性,更談不上科學體係,完全淪為政治的附屬品。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可以平等的參與國家管理。
陝西省榆林市的路誌強是一個舉足輕重的官員,他即是常務副書記,同時又是常務副市長,在中國的政治人事中,這種安排無疑位高權重,且相當少見。
他在2005年12月27日陝西省法製辦召開的一個小規模的《陝西省全麵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論證會上,放言炮轟基層行政的十大弊端,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甚至在外界引起一場討論。
他說的基層行政的十大弊端是:
一是行政權萬能。明明是下級的權力,明明是部門的權力,明明是副職的權力,但就是這麽被上級領導給搶奪了。
二是將法規變相、變形。明明法律有規定,但他就是不給你按這個來,甚至給你變相。這個問題在社會各個方麵都比較突出,也比較普遍。
三是法與情、法與理互相脫節。比如說,有個農民把一個年輕人撞死了,按法律規定這農民就要賠10萬塊錢,但他不可能拿得出那麽多錢。如果給他調解成五萬元,當場結清,這不就解決了?結果不這樣幹,所以有法難依。
四是一些人依法搞腐敗。政府的很多部門一般都至少掌握一部法律,且好多法律自由裁量權太大,許多部門就依靠掌握的這個執法權搞腐敗。權力運行不規範,現在的行政權力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按說國家行政人員,特別是行政領導,你的權力必須是法律授予,現在很多情況是,自己給自己設定權力。比如應該下屬管的事,他一句話就拿過來了:“這些事情以後要經過我批準啊”,進而形成了製度,如果按照依法行政的話,這都是不適合的。比如環保超標了,我可以罰你1千到1萬都行,那麽我一旦抓住就按最大額度罰,拿著法律條文在你麵前一念,你害怕了,趕緊找人,請吃飯、送禮。罰1萬變成了罰1千。這樣他也不違法,都是依照法律條款罰的,這就是依法搞腐敗,利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權搞腐敗。
五是決策不科學是最大的腐敗。決策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一個決策失誤就苦惱造成1億甚至10億的損失。
六是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出現一言堂。現在基層有法不依、決策不科學、依法搞腐敗等問題,最大的根子就是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督機製。
七是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敗。比如招標,本來三天完成的事情,他們一天就搞完了;本來要開信息發布會,他在不知名的媒體給你發布個信息。這樣他可以限定信息公布的範圍。
八是審批權過多。我國的行政審批權,盡管減少了好幾批,但還是多。減少審批事項後,有些機關往往抓住一個特殊事例誇大,又把權力收回來,形成反覆。
九是辦事無期限。好多機關辦事沒有法定期限,很多人利用這個時間段來搞腐敗。
十是行政成本太高。有時候開半天會,也要通知地市的市長或者分管領導來,這得花多大的成本?
路誌強還說:我不是迴避(人事腐敗)這個問題,而是這個問題很敏感。不可否認,在組織人事上也有腐敗,但是這個問題很複雜。本來這個人博覽也行,應該上。但是他害怕被別人擠掉,就請領導吃了一頓飯,這在現實生活中也比較普遍,你說這就是買官賣官嗎?有些人水平不行,民主推薦也不行,領導硬是把他弄上來了,老百姓認為是腐敗,但這也可能是領導認識問題。
下一步改革的重點還是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轉換。到現在為止,政府還行使著很多不屬於自己的職能,比如一些政府往往代表企業進行招商引資。對企業幹預太多,這是政府職能的錯位,政府部門主要應該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管理。改革不要受利益中人左右,比如推進投資體製改革和進行壟斷行業改革,最好不要由相關部門自己製定政策,應該設置一個相對獨立的部門來提出改革方案。
在改革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驚小怪。
隻要把企業財產經營權改為“法人財產權”,國有企業的一切難題就迎刃而解了。
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
許多國有資產是冰棍,不用也會自然消失的,隻有運作起來才會產生效益。
管理層收購國企,實現了產權和管理權合一的效果。
即使是“零價格”甚至是負價格轉讓,國家也不一定吃虧,因為很多國企都有很多負債和職工負擔,這就好比你帶著女兒改嫁和你單身一個人改嫁時的談判能力肯定是不一樣的。
國有企業遲早要賣。既然如此,得先賣效益好的,不然以後效益不好就沒人要了。
不妨把這些公共財產看成無主之物,誰先把它拿來賣,這公共財產的產權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當一家國有企業的廠長,就可以和主管部門合夥把這家工廠賣給有錢人,產權就變成私有了。
行政決策失誤所造成的損失往往遠比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大得多。盡管教訓很多,但行政決策在某些部門長期存在的主觀性、隨意性等弊端並沒有因此而改變。行政不是政治問題,而是管理問題。在中國,政治壓倒一切,行政沒有相對的獨立性,更談不上科學體係,完全淪為政治的附屬品。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可以平等的參與國家管理。
陝西省榆林市的路誌強是一個舉足輕重的官員,他即是常務副書記,同時又是常務副市長,在中國的政治人事中,這種安排無疑位高權重,且相當少見。
他在2005年12月27日陝西省法製辦召開的一個小規模的《陝西省全麵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論證會上,放言炮轟基層行政的十大弊端,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甚至在外界引起一場討論。
他說的基層行政的十大弊端是:
一是行政權萬能。明明是下級的權力,明明是部門的權力,明明是副職的權力,但就是這麽被上級領導給搶奪了。
二是將法規變相、變形。明明法律有規定,但他就是不給你按這個來,甚至給你變相。這個問題在社會各個方麵都比較突出,也比較普遍。
三是法與情、法與理互相脫節。比如說,有個農民把一個年輕人撞死了,按法律規定這農民就要賠10萬塊錢,但他不可能拿得出那麽多錢。如果給他調解成五萬元,當場結清,這不就解決了?結果不這樣幹,所以有法難依。
四是一些人依法搞腐敗。政府的很多部門一般都至少掌握一部法律,且好多法律自由裁量權太大,許多部門就依靠掌握的這個執法權搞腐敗。權力運行不規範,現在的行政權力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按說國家行政人員,特別是行政領導,你的權力必須是法律授予,現在很多情況是,自己給自己設定權力。比如應該下屬管的事,他一句話就拿過來了:“這些事情以後要經過我批準啊”,進而形成了製度,如果按照依法行政的話,這都是不適合的。比如環保超標了,我可以罰你1千到1萬都行,那麽我一旦抓住就按最大額度罰,拿著法律條文在你麵前一念,你害怕了,趕緊找人,請吃飯、送禮。罰1萬變成了罰1千。這樣他也不違法,都是依照法律條款罰的,這就是依法搞腐敗,利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權搞腐敗。
五是決策不科學是最大的腐敗。決策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一個決策失誤就苦惱造成1億甚至10億的損失。
六是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出現一言堂。現在基層有法不依、決策不科學、依法搞腐敗等問題,最大的根子就是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督機製。
七是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敗。比如招標,本來三天完成的事情,他們一天就搞完了;本來要開信息發布會,他在不知名的媒體給你發布個信息。這樣他可以限定信息公布的範圍。
八是審批權過多。我國的行政審批權,盡管減少了好幾批,但還是多。減少審批事項後,有些機關往往抓住一個特殊事例誇大,又把權力收回來,形成反覆。
九是辦事無期限。好多機關辦事沒有法定期限,很多人利用這個時間段來搞腐敗。
十是行政成本太高。有時候開半天會,也要通知地市的市長或者分管領導來,這得花多大的成本?
路誌強還說:我不是迴避(人事腐敗)這個問題,而是這個問題很敏感。不可否認,在組織人事上也有腐敗,但是這個問題很複雜。本來這個人博覽也行,應該上。但是他害怕被別人擠掉,就請領導吃了一頓飯,這在現實生活中也比較普遍,你說這就是買官賣官嗎?有些人水平不行,民主推薦也不行,領導硬是把他弄上來了,老百姓認為是腐敗,但這也可能是領導認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