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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可以參考《官與腐敗》中的關於期權化腐敗)
17.4 關於產權改革問題
產權作為經濟學的概念,其本質意義就是效率,當把國有資產定義為國有產權時,效率就成了它存在的唯一標準。當國有企業沒有效率並虧損時,如果它仍然要保持自己是一種產權而不是職工實物形式的養老金,隻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種是委託有經營能力的人(所謂的職業經理人)來經營,被人們稱為“委派”;二是把它賣掉,阻止資產的無效損失,被人們稱為“賣派”。二者的爭論,實質上是國有資產的兩種不同處理方式的對立。但是,兩者都有自己的缺陷和不足。
“賣派”的最不現實和荒謬之處在於,在中國,既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產權賣家”,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產權買家”,因為國有資產主體的缺位,政府官員作為委託人不是真正的“賣家”,而任何老百姓(甚至私營企業主)都不可能有巨大的現金買得起國有資產,所以在中國根本就不存在產權市場,“賣”隻是一種文明的謊話,本質上是一種“私分”。“賣派”知道自己在玩一個大騙局,於是就冠以“培育資本市場”、“向前看”、“改革闖關”等美妙詞語,用“美麗的謊話”來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理性。如果賣了以後,資產的效率提高了,社會整體的經濟福利提高了,“賣派”的 謊話也是有用的謊話,“賣派”就具有了合理性。
“委派”不存在“私分”的罪名,把希望建立在職業經理人身上。但是,如果仔細思考“委派”的“藥方”,也感到象空中樓閣。因為,一是在國有企業產權主體缺位的情況下,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官員能當好一個委託人嗎?誰能保證他們不懷有私利而任人唯親?二是即使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官員沒有任何私心,可是他們又如何知道誰是正直的職業經理人而不是騙子呢?在委託代理製沒有真正在中國執行,中國不存在職業經理人市場的情況下,又上哪裏去找這種職業經理人?於是,“委派”也開始藉助於“美麗的謊話”了:一是“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二是採取“信託”方式;三是對於在“委託——代理”結構中的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用重罰。可是,“培育”隻是在為失敗找藉口,“信託”和“重罰”對於作為“窮光蛋”的所謂“職業經理人”根本不起作用,而且更管不了“委託人”。在實際操作中,國有企業代理人的尋找,隻不過遵循最原始的規律:近水樓台先得月。
當然,不論是“委派”還是“賣派”,畢竟是在往前走。從這一角度來看,兩者都沒有錯,就象一個人要行走,是先出左腳還是先出右腳的問題。
國有企業改革,不是產權改革而是產權化改革,即把生產資料確立為產權,原來的生產資料的產權化,其本質有兩個:一是明確責任、風險主體、即政企分開——分離化,它是前提條件;二是提高經營效率,是結果條件。產權化的前提條件,不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和倫理問題,涉及經營權從行政中分離的形式,而產權呼的結果——提高效率,則是一個經濟問題,取決於有沒有一個好的效率評估體係和對體係的管理執行能力。
解決產權化的前提條件——分離,本質上就是一個“給”或者“賦予”的概念,即給予“經營自主權”,因為不存在“產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的情況下,既不可能買。也不可能賣,隻能“給”。有人會問“給誰?”大概也隻能是“近水樓台先得月”了。但是在此之後,就涉及到產權化的結果條件——效率,即對被賦予經營權的人進行效率考核,並把效率與個人收入掛溝。
但是,我們的產權化改革並沒有做到位。一是沒有一個確立產權主體的倫理道德準則和法律體係;二是有一個比較科學的效率評估體係,也沒有尊重企業管理者的才能。在企業效率提高以後,沒有大幅度的提高他們的收入比例,他們的經營內驅力沒有了,心理失衡了,他們自然會強烈要求擁有企業的股份。於是在經濟學家的呼籲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企業改製。
在產權化改革未徹底、科學地完成的情況下,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改革,就給企業管理者傳遞了一個極其惡劣的誘惑:不需要通過提高企業效率來獲得自己的業績收入,隻要改製就可以用“美麗的謊話”得到一大筆財富,而且後者顯然比前者更省力並且收穫更多。這種產權市場化實質上就不是產權而是所有權市場化,由於根本不存在所有權買賣市場,因此,“產權市場化”甚至談不上公正的私有化,而隻是在“賣”的名義下一種文明的對所有權的盜竊。
在產權化改革的法律體係、績效考核政策沒有到位的情況下,當老闆一定比當職業經理人更具有誘惑力。在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已是既成事實的情況下,人才市場上大概唯一能找到的職業經理人就是“資本運營”的高手——實現“美麗的謊話”的操盤手。依據“美麗的謊話”,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和“委託代理”的惡果是,欺騙成為人人追求的美麗,上演“皇帝的新衣”成為經濟生活的流行劇。由於“賣派”的謊話,造成股市的巨大虛假與金融係統的巨額呆帳;由於“委派”的謊話,企業代理人的胡作非為、欺上瞞下也不足為奇了。在“美麗的謊話”下,無論對國有財產還是股民財產,“文明的侵占”成為大家深陷其中,樂此不疲的遊戲。
17.4 關於產權改革問題
產權作為經濟學的概念,其本質意義就是效率,當把國有資產定義為國有產權時,效率就成了它存在的唯一標準。當國有企業沒有效率並虧損時,如果它仍然要保持自己是一種產權而不是職工實物形式的養老金,隻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種是委託有經營能力的人(所謂的職業經理人)來經營,被人們稱為“委派”;二是把它賣掉,阻止資產的無效損失,被人們稱為“賣派”。二者的爭論,實質上是國有資產的兩種不同處理方式的對立。但是,兩者都有自己的缺陷和不足。
“賣派”的最不現實和荒謬之處在於,在中國,既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產權賣家”,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產權買家”,因為國有資產主體的缺位,政府官員作為委託人不是真正的“賣家”,而任何老百姓(甚至私營企業主)都不可能有巨大的現金買得起國有資產,所以在中國根本就不存在產權市場,“賣”隻是一種文明的謊話,本質上是一種“私分”。“賣派”知道自己在玩一個大騙局,於是就冠以“培育資本市場”、“向前看”、“改革闖關”等美妙詞語,用“美麗的謊話”來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理性。如果賣了以後,資產的效率提高了,社會整體的經濟福利提高了,“賣派”的 謊話也是有用的謊話,“賣派”就具有了合理性。
“委派”不存在“私分”的罪名,把希望建立在職業經理人身上。但是,如果仔細思考“委派”的“藥方”,也感到象空中樓閣。因為,一是在國有企業產權主體缺位的情況下,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官員能當好一個委託人嗎?誰能保證他們不懷有私利而任人唯親?二是即使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官員沒有任何私心,可是他們又如何知道誰是正直的職業經理人而不是騙子呢?在委託代理製沒有真正在中國執行,中國不存在職業經理人市場的情況下,又上哪裏去找這種職業經理人?於是,“委派”也開始藉助於“美麗的謊話”了:一是“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二是採取“信託”方式;三是對於在“委託——代理”結構中的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用重罰。可是,“培育”隻是在為失敗找藉口,“信託”和“重罰”對於作為“窮光蛋”的所謂“職業經理人”根本不起作用,而且更管不了“委託人”。在實際操作中,國有企業代理人的尋找,隻不過遵循最原始的規律:近水樓台先得月。
當然,不論是“委派”還是“賣派”,畢竟是在往前走。從這一角度來看,兩者都沒有錯,就象一個人要行走,是先出左腳還是先出右腳的問題。
國有企業改革,不是產權改革而是產權化改革,即把生產資料確立為產權,原來的生產資料的產權化,其本質有兩個:一是明確責任、風險主體、即政企分開——分離化,它是前提條件;二是提高經營效率,是結果條件。產權化的前提條件,不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和倫理問題,涉及經營權從行政中分離的形式,而產權呼的結果——提高效率,則是一個經濟問題,取決於有沒有一個好的效率評估體係和對體係的管理執行能力。
解決產權化的前提條件——分離,本質上就是一個“給”或者“賦予”的概念,即給予“經營自主權”,因為不存在“產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的情況下,既不可能買。也不可能賣,隻能“給”。有人會問“給誰?”大概也隻能是“近水樓台先得月”了。但是在此之後,就涉及到產權化的結果條件——效率,即對被賦予經營權的人進行效率考核,並把效率與個人收入掛溝。
但是,我們的產權化改革並沒有做到位。一是沒有一個確立產權主體的倫理道德準則和法律體係;二是有一個比較科學的效率評估體係,也沒有尊重企業管理者的才能。在企業效率提高以後,沒有大幅度的提高他們的收入比例,他們的經營內驅力沒有了,心理失衡了,他們自然會強烈要求擁有企業的股份。於是在經濟學家的呼籲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企業改製。
在產權化改革未徹底、科學地完成的情況下,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改革,就給企業管理者傳遞了一個極其惡劣的誘惑:不需要通過提高企業效率來獲得自己的業績收入,隻要改製就可以用“美麗的謊話”得到一大筆財富,而且後者顯然比前者更省力並且收穫更多。這種產權市場化實質上就不是產權而是所有權市場化,由於根本不存在所有權買賣市場,因此,“產權市場化”甚至談不上公正的私有化,而隻是在“賣”的名義下一種文明的對所有權的盜竊。
在產權化改革的法律體係、績效考核政策沒有到位的情況下,當老闆一定比當職業經理人更具有誘惑力。在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已是既成事實的情況下,人才市場上大概唯一能找到的職業經理人就是“資本運營”的高手——實現“美麗的謊話”的操盤手。依據“美麗的謊話”,過早導入“產權市場化”和“委託代理”的惡果是,欺騙成為人人追求的美麗,上演“皇帝的新衣”成為經濟生活的流行劇。由於“賣派”的謊話,造成股市的巨大虛假與金融係統的巨額呆帳;由於“委派”的謊話,企業代理人的胡作非為、欺上瞞下也不足為奇了。在“美麗的謊話”下,無論對國有財產還是股民財產,“文明的侵占”成為大家深陷其中,樂此不疲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