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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民主理念誰也不敢公然否定,民主製度的正確性和感召力,逼迫它的敵人也自我標榜“真正民主”。大權獨攬的“家長”,對民主的外衣是極為珍惜的,獨斷專行到極點,這件外衣也不會脫下片刻。實質不能講,內容不能變,就特別強調以民主的外在形式出現。“家長”樂於作秀,屬下可以在不傷“發揚權”、“集中權”的前提下,把“發揚民主作風”作為理論肯定下來,同時也把讚美“家長”的一個焦點確定下來。
“民主作風”是優良傳統,但這個傳統並非一貫地傳而統之。比如在官方文本中就有這樣的敘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內恢復了民主氣氛”。也就是說,至少,從20世紀50年代後期到“文革”期間,是被認定為“不正常”和沒有“民主氣氛”的。
在過去,政治高層和普通民眾,對“民主氣氛”如何,感覺上有著較大差異。開國元勛對國家政策、事務的發言權被剝奪,甚至連"中央副主席都見不到主席",他們當然認為"沒了民主氣氛";而那時老百姓卻不認為"民主作風"沒有了。其時,在宣傳中,在下層幹部中,"民主作風"被發揚得如同12級颱風。幹部不僅"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並且實行同吃同住同勞動的"三同","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大呼小叫地天天講時時講。然而幹部作風再好,也反映不了民意,更不能突破高度集權的樊籬,拿出減輕苦難的某種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作風"的貫徹是彈性的,隻是民主法治的一種外在的表現形式。隻有落實了民主法治,"民主作風"的貫徹才能得以保障。事實就是這樣:一直強調"發揚民主作風",而"家長製"一直毫髮無損;錯誤的決策沒因強調這作風而避免,人民的民主權利也從來沒有因強調這作風而得到落實。
官員對上峰"民主作風"的評價,則取決於"堂前議事"時的感覺。上峰待見他,肯重視、採納他的意見,就以為"民主作風浩蕩"了。其實包括暴君在內的歷代帝王,沒有一概不聽取不採納臣子意見的,為此還搞點"組織製度保障",設個諫官職務或機構什麽的,有的還親自"微服私訪","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認真聽取東宮、西宮、兵部、刑部、戶部、二大爺以及朕他媽的"各方麵意見",對天子、天朝而言並非難事,算不上多高的政治品格。中國觀眾熟悉大小臣子各方代表在朝堂慷慨陳詞的場景,臣子們在禦前直言不諱公然對陣,所表現出的那份坦蕩磊落,如今的官場、官員不能望其項背。可這和"民主"能扯上什麽關係呢?
該叫什麽就叫什麽吧--那叫"朝議製"。如果硬要和民主發生聯繫,我就奉送一句好話:“朝內民主”,古已有之。
民主和法治得以實行,說句絕對點的話,單靠發揚"民主作風"是不夠的。決策和執行過程不靠領導者的風格,作為公民委託的代理、代言人,依據法定授權和程序,在輿論監督、權力製衡下,他不能不讓人說話,借給他個"中國膽",他也不敢顯擺他讓人說話的"大度"和"寬厚"。所以,要"民主作風",更要民主法治。
可能又有人要指責我偏激了,那就重溫一下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主題報告中的一段話吧:“必須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16.5 關於信訪製度和批示
中國現行的信訪機構龐雜繁多,歸口不一。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及相關職能部門都設有信訪機構。但由於信訪機構並屬於國家機關序列,這些機關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隸屬關係。中央信訪機構對地方信訪機構及中央各部門信訪機構之間的管製協調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訪機構的職能和權力及其運作方式都有很大差異,而導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強製約。這樣勢必造成兩種情況:
一是,由於各級信訪機構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對信訪案件層層轉辦,導致信訪不斷上升,各種問題和矛盾焦點向中央集中。
二是,由於信訪機構機關林立,而又缺少統領機關,各機構推來推去,信訪人投訴無門,不停地在各信訪機構之間來回跑動;問題並不能得到真正解決,導致對中央政治權威的認同發生非常明顯的變化。
現行的信訪製度作為一種正式製度,具有兩個方麵的職能:一是政治參與,即公民通過給國家有關機關寫信或者走訪,反映民情社意,對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批評或者建議。二是權利救濟,即信訪作為一種正常司法救濟程序的補充程序,通過行政方式來解決糾紛和實現公民的權利救濟。但在實踐中,不僅存在著各種訴求往往交錯在一起,出現“信訪問題綜合症”,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訪看成了優於其他行政救濟甚至司法救濟的一種特殊權利。
首先,信訪問題涉及到各個方麵,出現了信訪問題綜合症,使信訪機構承受了太大的社會責任。由於信訪部門並不具有解決一切問題的實際權力,可信訪者卻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訪部門當成了解決問題的責任主體,這樣就勢必把信訪部門當成了信訪群眾的直接對立麵。
“民主作風”是優良傳統,但這個傳統並非一貫地傳而統之。比如在官方文本中就有這樣的敘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內恢復了民主氣氛”。也就是說,至少,從20世紀50年代後期到“文革”期間,是被認定為“不正常”和沒有“民主氣氛”的。
在過去,政治高層和普通民眾,對“民主氣氛”如何,感覺上有著較大差異。開國元勛對國家政策、事務的發言權被剝奪,甚至連"中央副主席都見不到主席",他們當然認為"沒了民主氣氛";而那時老百姓卻不認為"民主作風"沒有了。其時,在宣傳中,在下層幹部中,"民主作風"被發揚得如同12級颱風。幹部不僅"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並且實行同吃同住同勞動的"三同","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大呼小叫地天天講時時講。然而幹部作風再好,也反映不了民意,更不能突破高度集權的樊籬,拿出減輕苦難的某種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作風"的貫徹是彈性的,隻是民主法治的一種外在的表現形式。隻有落實了民主法治,"民主作風"的貫徹才能得以保障。事實就是這樣:一直強調"發揚民主作風",而"家長製"一直毫髮無損;錯誤的決策沒因強調這作風而避免,人民的民主權利也從來沒有因強調這作風而得到落實。
官員對上峰"民主作風"的評價,則取決於"堂前議事"時的感覺。上峰待見他,肯重視、採納他的意見,就以為"民主作風浩蕩"了。其實包括暴君在內的歷代帝王,沒有一概不聽取不採納臣子意見的,為此還搞點"組織製度保障",設個諫官職務或機構什麽的,有的還親自"微服私訪","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認真聽取東宮、西宮、兵部、刑部、戶部、二大爺以及朕他媽的"各方麵意見",對天子、天朝而言並非難事,算不上多高的政治品格。中國觀眾熟悉大小臣子各方代表在朝堂慷慨陳詞的場景,臣子們在禦前直言不諱公然對陣,所表現出的那份坦蕩磊落,如今的官場、官員不能望其項背。可這和"民主"能扯上什麽關係呢?
該叫什麽就叫什麽吧--那叫"朝議製"。如果硬要和民主發生聯繫,我就奉送一句好話:“朝內民主”,古已有之。
民主和法治得以實行,說句絕對點的話,單靠發揚"民主作風"是不夠的。決策和執行過程不靠領導者的風格,作為公民委託的代理、代言人,依據法定授權和程序,在輿論監督、權力製衡下,他不能不讓人說話,借給他個"中國膽",他也不敢顯擺他讓人說話的"大度"和"寬厚"。所以,要"民主作風",更要民主法治。
可能又有人要指責我偏激了,那就重溫一下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主題報告中的一段話吧:“必須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16.5 關於信訪製度和批示
中國現行的信訪機構龐雜繁多,歸口不一。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及相關職能部門都設有信訪機構。但由於信訪機構並屬於國家機關序列,這些機關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隸屬關係。中央信訪機構對地方信訪機構及中央各部門信訪機構之間的管製協調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訪機構的職能和權力及其運作方式都有很大差異,而導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強製約。這樣勢必造成兩種情況:
一是,由於各級信訪機構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對信訪案件層層轉辦,導致信訪不斷上升,各種問題和矛盾焦點向中央集中。
二是,由於信訪機構機關林立,而又缺少統領機關,各機構推來推去,信訪人投訴無門,不停地在各信訪機構之間來回跑動;問題並不能得到真正解決,導致對中央政治權威的認同發生非常明顯的變化。
現行的信訪製度作為一種正式製度,具有兩個方麵的職能:一是政治參與,即公民通過給國家有關機關寫信或者走訪,反映民情社意,對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批評或者建議。二是權利救濟,即信訪作為一種正常司法救濟程序的補充程序,通過行政方式來解決糾紛和實現公民的權利救濟。但在實踐中,不僅存在著各種訴求往往交錯在一起,出現“信訪問題綜合症”,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訪看成了優於其他行政救濟甚至司法救濟的一種特殊權利。
首先,信訪問題涉及到各個方麵,出現了信訪問題綜合症,使信訪機構承受了太大的社會責任。由於信訪部門並不具有解決一切問題的實際權力,可信訪者卻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訪部門當成了解決問題的責任主體,這樣就勢必把信訪部門當成了信訪群眾的直接對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