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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規則與原則,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都是要遵守的;但對有一官半職的人來講,有時候就要掂掂輕重,二者擇其一了。當對歷史負責與對上級負責有所衝突的時候,往往會棄原則而守規則。在這些人看來,原則是籠統的,規則是具體的;原則是彈性的,規則是剛性的;原則成文,但那是寫在紙上的;規則雖不成文,但它是刻在腦海中的——在官場泡得越久,這刻痕就越深。
凡事一旦形成規矩,就有了約束力。
在官場上,公布的遊戲規則全是冠冕堂皇的,而內裏的程序完全是為了領導們自己的利益所設計的。
遵守規則,尤其是遵守漠視條款(即無明文規定的原則),實際代表的是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別說漠視條款,在中國,就是法律條款,遵守和執行起來都要大打折扣,何況漠視條款?凡事一打破規則,或者無規則,受益的隻有代表集權的一方。而這個受益者,一旦失去集權的地位,他也就什麽都沒有了。
規則又叫“原則”。是指政策、規定,是辦事的硬槓子。所謂的“原則上”,應該是必須以原則為準繩,違背政策、違反規定的事情就不能幹,不能辦。但現在,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或者聽到“原則上不能怎麽怎麽”的文字或者語言;這就使如今的“原則上”有了另外一種解釋:即,原則是“死板”的,可實際操作仍然有靈活性,就算是規定不能辦的事情,也可酌情解決。正因為如此,“原則上”為少數人提供了違規違紀的一個廣闊空間,他們將原則變成了“變形金剛”,隨著親情、友情、私情任意變形。原則成了擺設,哪些事情能辦,哪些事情不能辦,完全根據個人的嗜好和需要去理解、去操作;原則成了交易,請客送禮的、行賄受賄的,即使是明顯違反原則的事情,也可大開綠燈。反之,就算是原則之內的事情也休想辦成。
“原則上”有著很深的寓意,“悟性”高的人會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倒不是他們聰明的緣故,而是“原則上”有著看不見、摸不著的“原則下”,就象動物的尾巴,有許多功能,就看你靈活不靈活,會不會用了。
說話可以留有餘地,不能把話說死了。辦事也要講究靈活性,不能死板教條;但原則就是原則,既然有原則,又何必多此一個“上”字,多了一個“上”字,剛性就變成了彈性,硬的也就軟了,許多事情就會“節外生枝”。“原則上”在客觀實際中,成了對違反原則的默認。
關鍵在“原則上”這三個字,這三個字一出,實際上就等於開門放狗,有什麽名堂就全靠背後的門道了。
“原則上”的靈活,必將成為一種新的不正之風,既不利於幹部的廉政廉潔,也會構成對群眾利益的一種傷害。原則就是原則,而不能有什麽“原則上”。
說到底這個世界上隻有兩種人:定規矩的和守規矩的。而所有規矩都是因人而異的,領導的意圖和指示就是最大的規矩。這一條掌握好了,就能萬事無憂。
任何製度都有規範性和約束性的特點。但是,製度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行為如何規範、約束是否到位,必須要有一套強有力的監督措施相配套,否則,再好的製度也會失效,甚至成為某些掌握權力者搞腐敗的“擋箭牌”。
自我放棄或者先入為主到要求對方讓步都是不正確的方法,製度應該能保證每個人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與對方協商,也允許協商不成、談判破裂的情況。
官場裏的生存法製:官場裏的很多事情,你知我知;但是你不說我不說,你蒙著我、我蒙著你,誰也不願意去做戳穿皇帝新衣騙局的天真小孩。
官場的規則應該是很明確的,因為它是社會管理機構,官員的產生、權力的運用、運用權力的目的等都有“明文規定”,設立官場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它管理下的社會有序地存在和發展。
任何一製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製度,亦絕不能歷久而不衰;但在創立之初,則一定是利大於弊的,也一定是好的或比較好的。因為隻有處以公心而創立的才可以叫製度,處於私心的則隻能叫法術(方法和權術)。法術隻是些事情和手段,不好說是政治。因此,人類歷史上所有的政治,隻要可以當之無愧稱為製度的,開始時便一定是好的或者比較好的;但久而久之,則又一定會變壞;因為一項好製度,若能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再不需要後代人來努力政治了;所以需要變法和改製。
漢代的製度,大體上還算“公私分明”;同時,機構的設立也還算“職權分明”。皇帝是國家元首,主要起象徵國家統一的作用;宰相是政府首腦,帶領官員實際管理國家,並負政治上一切實際之責任。在這樣一種製度下,皇帝授權而不負責,宰相負責而無主權,一旦國家有事,皇帝就能夠以授權人的名義責問宰相和政府,宰相和政府也不能不承擔政治責任。這樣,宰相領導的政府就有可能成為“責任內閣”或者“問責政府”。如果反過來,皇帝自己授權,同時又自己行政,則一旦國家有事,也就無人負責,無責可問。皇帝負責吧,無人來問(別人不是授權者,沒有資格來問);宰相負責吧,又無責可負(宰相不是負責人,沒有理由責問)。一個不負責任和不能負責的政權是必定要垮台的。所以要想穩定政權,君主就不能做行政首腦。雄才大略的皇帝往往獨斷專行,無法無天,不把製度放在眼裏。從這個角度上講,皇帝雄才大略不是好事情。
凡事一旦形成規矩,就有了約束力。
在官場上,公布的遊戲規則全是冠冕堂皇的,而內裏的程序完全是為了領導們自己的利益所設計的。
遵守規則,尤其是遵守漠視條款(即無明文規定的原則),實際代表的是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別說漠視條款,在中國,就是法律條款,遵守和執行起來都要大打折扣,何況漠視條款?凡事一打破規則,或者無規則,受益的隻有代表集權的一方。而這個受益者,一旦失去集權的地位,他也就什麽都沒有了。
規則又叫“原則”。是指政策、規定,是辦事的硬槓子。所謂的“原則上”,應該是必須以原則為準繩,違背政策、違反規定的事情就不能幹,不能辦。但現在,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或者聽到“原則上不能怎麽怎麽”的文字或者語言;這就使如今的“原則上”有了另外一種解釋:即,原則是“死板”的,可實際操作仍然有靈活性,就算是規定不能辦的事情,也可酌情解決。正因為如此,“原則上”為少數人提供了違規違紀的一個廣闊空間,他們將原則變成了“變形金剛”,隨著親情、友情、私情任意變形。原則成了擺設,哪些事情能辦,哪些事情不能辦,完全根據個人的嗜好和需要去理解、去操作;原則成了交易,請客送禮的、行賄受賄的,即使是明顯違反原則的事情,也可大開綠燈。反之,就算是原則之內的事情也休想辦成。
“原則上”有著很深的寓意,“悟性”高的人會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倒不是他們聰明的緣故,而是“原則上”有著看不見、摸不著的“原則下”,就象動物的尾巴,有許多功能,就看你靈活不靈活,會不會用了。
說話可以留有餘地,不能把話說死了。辦事也要講究靈活性,不能死板教條;但原則就是原則,既然有原則,又何必多此一個“上”字,多了一個“上”字,剛性就變成了彈性,硬的也就軟了,許多事情就會“節外生枝”。“原則上”在客觀實際中,成了對違反原則的默認。
關鍵在“原則上”這三個字,這三個字一出,實際上就等於開門放狗,有什麽名堂就全靠背後的門道了。
“原則上”的靈活,必將成為一種新的不正之風,既不利於幹部的廉政廉潔,也會構成對群眾利益的一種傷害。原則就是原則,而不能有什麽“原則上”。
說到底這個世界上隻有兩種人:定規矩的和守規矩的。而所有規矩都是因人而異的,領導的意圖和指示就是最大的規矩。這一條掌握好了,就能萬事無憂。
任何製度都有規範性和約束性的特點。但是,製度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行為如何規範、約束是否到位,必須要有一套強有力的監督措施相配套,否則,再好的製度也會失效,甚至成為某些掌握權力者搞腐敗的“擋箭牌”。
自我放棄或者先入為主到要求對方讓步都是不正確的方法,製度應該能保證每個人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與對方協商,也允許協商不成、談判破裂的情況。
官場裏的生存法製:官場裏的很多事情,你知我知;但是你不說我不說,你蒙著我、我蒙著你,誰也不願意去做戳穿皇帝新衣騙局的天真小孩。
官場的規則應該是很明確的,因為它是社會管理機構,官員的產生、權力的運用、運用權力的目的等都有“明文規定”,設立官場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它管理下的社會有序地存在和發展。
任何一製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製度,亦絕不能歷久而不衰;但在創立之初,則一定是利大於弊的,也一定是好的或比較好的。因為隻有處以公心而創立的才可以叫製度,處於私心的則隻能叫法術(方法和權術)。法術隻是些事情和手段,不好說是政治。因此,人類歷史上所有的政治,隻要可以當之無愧稱為製度的,開始時便一定是好的或者比較好的;但久而久之,則又一定會變壞;因為一項好製度,若能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再不需要後代人來努力政治了;所以需要變法和改製。
漢代的製度,大體上還算“公私分明”;同時,機構的設立也還算“職權分明”。皇帝是國家元首,主要起象徵國家統一的作用;宰相是政府首腦,帶領官員實際管理國家,並負政治上一切實際之責任。在這樣一種製度下,皇帝授權而不負責,宰相負責而無主權,一旦國家有事,皇帝就能夠以授權人的名義責問宰相和政府,宰相和政府也不能不承擔政治責任。這樣,宰相領導的政府就有可能成為“責任內閣”或者“問責政府”。如果反過來,皇帝自己授權,同時又自己行政,則一旦國家有事,也就無人負責,無責可問。皇帝負責吧,無人來問(別人不是授權者,沒有資格來問);宰相負責吧,又無責可負(宰相不是負責人,沒有理由責問)。一個不負責任和不能負責的政權是必定要垮台的。所以要想穩定政權,君主就不能做行政首腦。雄才大略的皇帝往往獨斷專行,無法無天,不把製度放在眼裏。從這個角度上講,皇帝雄才大略不是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