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隻有詩歌、小說、文藝,可以閑坐在草上花下或偃臥在眠床中閱讀。要我讀外國語或知識學科的書,我必須用笨功。請就這兩種分述之。


    第一,我以為要通一國的國語,須學得三種要素,即構成其國語的材料、方法,以及其語言的腔調。材料就是“單語”,方法就是“文法”,腔調就是“會話”。我要學得這三種要素,都非行機械的方法而用笨功不可。


    “單語”是一國語的根底。任憑你有何等的聰明力,不記單語決不能讀外國文的書,學生們對於學科要求伴著趣味,但諳記生字極少有趣味可伴,隻得勞你費點心了。我的笨法子即如前所述,要讀sketchbook,先把sketchbook中所有的生字寫成紙牌,放在匣中,每天摸出來記誦一遍。記牢了的紙牌放在一邊,記不牢的紙牌放在另一邊,以便明天再記。每天溫習已經記牢的字,勿使忘記。等到全部記誦了,然後讀書,那時候便覺得痛快流暢,其趣味頗足以抵償摸紙牌時的辛苦。我想熟讀英文字典,曾統計字典上的字數,預算每天記誦二十個字,若幹時日可以記完。但終於未曾實行。倘能假我數年正式求學的日月,我一定已經實行這計劃了。因為我曾仔細考慮過,要自由閱讀一切的英語書籍,隻有熟讀字典是最根本的善法。後來我向日本購買一冊《和英2根底一萬語》,假如其中一半是我所已知的,則每天記二十個字,不到一年就可記完,但這計劃實行之後,終於半途而廢。阻礙我的實行的,都是教課。記誦《和英根底一萬語》的計劃,現在我還保留在心中,等候實行的機會呢。我的學習日本語,也是用機械的硬記法。在師範學校時,就在晚上請校中的先生教日語。後來我買了一厚冊的《日語完璧》,把後麵所附的分類單語,用前述的方法一一記誦。當時隻是硬記,不能應用,且發音也不正確,後來我到了日本,從日本人的口中聽到我以前所硬記的單語,實證之後,我腦際的印象便特別鮮明,不易忘記。這時候的愉快也很可以抵償我在國內硬記時的辛苦。這種偷快使我甘心消受硬記的辛苦,又使我始終確信硬記單語是學外國語的最根本的善法。


    關於學習“文法”,我也用機械的笨法子。我不讀文法教科書,我的機械的方法是“對讀”。例如拿一冊英文聖書和一冊中文聖書並列在案頭,一句一句地對讀。積起經驗來,便可實際理解英語的構造和各種詞句的腔調。聖書之外,他種英文名著和名譯,我亦常拿來對讀。日本有種種英和對譯叢書,左頁是英文,右頁是日譯,下方附以註解。我曾從這種叢書得到不少的便利。文法原是本於論理的,隻要論理的觀念明白,便不學文法,不分noun〔名詞〕與verb〔動詞〕亦可以讀通英文。但對讀的態度當然是要非常認真。須要一句一字地對勘,不解的地方不可輕輕通過,必須明白了全句的組織,然後前進。我相信認真地對讀幾部名作,其功效足可抵得學校中數年英文教科。——這也可說是無福享受正式求學的人的自慰的話;能入學校中受先生教導,當然比自修更為幸福。我也知道入學是幸福的,但我真犯賤,嫌它過於幸福了。自己不費鑽研而袖手聽講,由先生拖長了時日而慢慢地教去。幸福固然幸福了,但求學心切的人怎能耐煩呢?求學的興味怎能不被打斷呢?學一種外國語要拖長許久的時日,我們的人生有幾回可供拖長呢?語言文字,不過是求學問的一種工具,不是學問的本身。學些工具都要拖長許久的時日,此生還來得及研究幾許學問呢?拖長了時日而學外國語,真是俗語所謂“拉得被頭直,天亮了!”我固然無福消受入校正式求學的幸福;但因了這個理由,我也不願消受這種幸福,而寧願獨自來用笨功。


    關於“會話”,即關於言語的腔調的學習,我又喜用笨法子。學外國語必須通會話。與外國人對晤當然須通會話,但自己讀書也非通會話不可。因為不通會話,不能體會語言的腔調,腔調是語言的神情所寄託的地方,不能體會腔調,便不能徹底理解詩歌小說戲劇等文學作品的精神。故學外國語必須通會話。能與外國人共處,當然最便於學會話。但我不幸而沒有這種機會,我未曾到過西洋,我又是未到東京時先在國內自習會話的。我的學習會話,也用笨法子,其法就是“熟讀”。我選定了一冊良好而完全的會話書,每日熟讀一課,剋期讀完。熟讀的方法更笨,說來也許要惹人笑。我每天自己上一課新書,規定讀十遍。計算遍數,用選舉開票的方法,每讀一遍,用鉛筆在書的下端劃一筆,便湊成一個字。不過所湊成的不是選舉開票用的“正”字,而是一個“讀”字。例如第一天讀第一課,讀十遍,每讀一遍畫一筆,便在第一課下麵畫了一個“言”字旁和一個“士”字頭。第二天讀第二課,亦讀十遍,亦在第二課下麵畫一個“言”字和一個“士”字,繼續又把昨天所讀的第一課溫習五遍,即在第一課的下麵加了一個“四”字。第三天在第三課下畫一“言”字和“士”字,繼續溫習昨日的第二課,在第二課下麵加一“四”字,又繼續溫習前日的第一課,在第一課下麵再加了一個“目”字。第四天在第四課下麵畫一“言”字和一“士”字,繼續在第三課下加一“四”字,第二課下加一“目”字,第一課下加一“八”字,到了第四天而第一課下麵的“讀”字方始完成。這樣下去,每課下麵的“讀”字,逐一完成。“讀”字共有二十二筆,故每課共讀二十二遍,即生書讀十遍,第二天溫五遍,第三天又溫五遍,第四天再溫二遍。故我的舊書中,都有鉛筆畫成的“讀”字,每課下麵有了一個完全的“讀”字,即表示已經熟讀了。這辦法有些好處:分四天溫習,屢次反覆,容易讀熟。我完全信託這機械的方法,每天像和尚念經一般地笨讀。但如法讀下去,前麵的各課自會逐漸地從我的唇間背誦出來,這在我又感得一種愉快,這愉快也足可抵償笨讀的辛苦,使我始終好笨而不遷。會話熟讀的效果,我於英語尚未得到實證的機會,但於日本語我已經實證了。我在國內時隻是笨讀,雖然發音和語調都不正確,但會話的資料已經完備了。故一聽了日本人的說話,就不難就自己所已有的資料而改正其發音和語調,比較到了日本而從頭學起來的,進步快速得多。不但會話,我又常從對讀的名著中選擇幾篇自己所最愛讀的短文,把它分為數段,而用前述的笨法子按日熟讀。例如stevenson〔斯蒂文生〕和夏目漱石的作品,是我所最喜熟讀的材料。我的對於外國語的理解,和對於文學作品的理解,都因了這熟讀的方法而增進一些。這益使我始終好笨而不遷了。——以上是我對於外國語的學習法。


    第二,對於知識學科的書的讀法,我也有一種見地:知識學科的書,其目的主要在於事實的報告;我們讀史地理化等書,亦無非欲知道事實。凡一種事實,必有一個係統。分門別類,原原本本,然後成為一冊知識學科的書。讀這種書的第一要點,是把握其事實的係統。即讀者也須原原本本地暗記其事實的係統,卻不可從局部著手。例如研究地理,必須原原本本地探求世界共分幾大洲,每大洲有幾國,每國有何種山川形勝等。則讀畢之後,你的頭腦中就攝取了地理的全部學問的梗概,雖然未曾詳知各國各地的細情,但地理是什麽樣一種學問,我們已經知道了。反之,若不從大處著眼,而孜孜從事於局部的記憶,即使你能背誦喜馬拉雅山高幾尺,尼羅河長幾裏,也隻算一種零星的知識,卻不是研究地理。故把握係統,是讀知識學科的書籍的第一要點。頭腦清楚而記憶力強大的人,凡讀一書,能處處注意其係統,而在自己的頭腦中分門別類,作成井然的條理;雖未看到書中詳述細事的地方,亦能知道這詳敘位在全係統中哪一門哪一類哪一條之下,及其在全部中重要程度如何。這仿佛在讀者的頭腦中畫出全書的一覽表,我認為這是知識書籍的最良的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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