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談桂華。資訊表明,1999年9月12日,談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回家後,工作單位和政法委員負責人闖入家中強行將她送至膠州精神病院。談女士拒絕接受打針時,一個護士連同8個精神病人將其按倒進行強行注射。她每天都被詢問是否要繼續修煉法輪功,當回答肯定時,醫生馬上給以她電擊。她一天三次被迫吃藥打針長達兩個月之久。據報導,醫生甚至將有多種負作用的新進口藥用在她身上做試驗。結果導致她月經中斷,記憶力喪失。


    據報導,1999年 12月初,北京房山區城關派出所員警以編造的罪名逮捕了52名法輪功學員。他們中大部份是女性。據報導,警察未經任何法律和醫療程式將他們全部送往北京房山區周口店精神病院。據稱是為了防止他們在澳門回歸期間去北京上訪。他們要求每個學員付800至1000元人民幣。據說學員何時被放隻有警察局的重要人物才能決定。52名學員在家屬付錢以後於1月21至22日全部獲釋。


    5、“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hina jni女士在2002年度報告中列舉了以下案例:


    1. 山東省招遠縣法輪功學員李蘭英、陳世環、劉金鈴、池雲玲於1999年11月被拘捕。原因是他們向外界透露了在1999年10月被打致死的趙金華詳細死因。同年12月份,李蘭英和陳世環被判三年勞教,將被關押在山東省淄博縣的勞教所。


    2. 2000年3月15日,楊莉女士由於向北京的國家信訪局申述法輪功學員的權益而遭逮捕並被關押在北京朝陽區拘留所一個月。期間她被置於惡劣的環境中。


    3. 2000年4月24日,張學玲女士被判處三年監禁,並被關押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她的母親陳子秀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拘捕,於2000年2月21日被打死。張學玲女士四處奔走為母上訴伸冤,要求法院提供法醫鑑定,因而被判刑。被捕前,2000年4月20日,張女士向亞洲華爾街報透露了她母親的詳細死因和她的上訴伸冤歷程。


    4. 2000年9月7日,香港的法輪功學員朱柯明被捕。原因是他在2000年8月29日向中國高級法院呈上訴訟書狀告國家主席123,組織部部長曾慶紅,政治局委員會秘書長羅幹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為止,他的家人仍不知他的下落。


    5. 滕春燕中醫師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1月23日在北京的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三年監禁,理由是“泄漏國家情報給國外組織”。事情經過是2000年 2月7日,滕女士領著國外記者到北京的房山區一個村莊並採訪了被強行關在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2000年3月,滕女士返回房山提供給一位男士數位相機,以便拍下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和絕食情況。後來滕女士把這些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了國外的新聞機構。


    上述聯合國監察專員的年度報告,揭露出得江和中共法輪功的迫害雖隻是冰山的一角,但已足以讓人觸目驚心。而沒有被曝光的又有多少呢?單單從上述報告中,我們就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江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極為殘酷的,它不僅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拘捕是非法的,而且剝奪了他們的最基本的人權,包括言論自由的權利,還對他們進行了酷刑折磨,對婦女採取暴力,直至非法致死。這場迫害完全是違反國際公約的。中共在全世界麵前再次將其殘忍的本性暴露無遺。


    當時間跨入西元2003年之際,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已達近四年,卻無視上天持續的警告,依舊沒有停止鎮壓。數十萬法輪功修煉者仍被非法關押迫害,近千人被迫害致死。天地為之震怒,從而降下了一場更為巨大的災難:薩斯病,再次警告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世人:回頭是岸。但卑鄙無恥的中共繼續採取一貫欺騙的手法,向世界和中國老百姓掩蓋發病和死亡人數及地區,卻再次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這一年,法輪功繼續以不可阻擋之洪勢,在世界更多的國家和地區洪傳;這一年,法輪功學員以其難以置信的韌勁繼續向世人講清著真象,得到了更多世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2002-2003年)


    江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和虐殺在2002年和2003年仍在持續。聯合國的人權年度報告繼2000年和2001年後,繼續在專門的章節揭露了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雖然揭露的仍然隻是冰山的一角,但足以一窺江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忍和暴虐。


    一、“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2 年,“非法致死”監察專員繼續收到迫害法輪功的投訴案件。監察專員對於她收到的個人投訴案例特別關注,因為這些個案是受害人,他們的家屬及其所屬的社會成員發出聲音的重要管道。監察專員以這些案件的報告為基礎與各國政府進行了聯絡,這些報告也給專員得到的其它補充材料增加了可信度。專員希望指出下麵列舉的數字隻是有關她的人權專題,並不一定反映整體情況。


    專員收到了大量的資訊,這些資訊在篩選,分類,整理,核實後再送交相關的各國政府。到目前為止,專員都是根據案件是否有充份的細節和案件的性質及其嚴重性有選擇的與各國政府進行聯絡。


    專員共發出188個緊急呼籲,其中中國占7個。有128個緊急呼籲是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其他人權專員共同發出的,其中包括酷刑監察專員,獨立司法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婦女暴力監察專員,移民人權監察專員,非法拘捕工作組主席和關於人權捍衛者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等。


    監察專員相信滅絕種類罪是對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因此國際社會有責任保障這類大規模對人權的侵犯被調查,並使其責任人被繩之以法。所有滅絕種類罪的案件都必須被調查,無一例外。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法令提供了永久的機製來處理滅絕種類罪這類影響整個人類的罪行。


    在過去12個月中所報告的案件中的一大部份是關於在被關押其間死亡,大多數這類死亡是酷刑所致。這類報告涉及的國家包括中國。


    監察專員在得到關於生命受到威脅的報告後,並發出了緊急呼籲,希望這些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製止。這些緊急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監察專員代表了屬於各種國家,各個民族,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其中包括中國。


    1、 2002 年2月8 日,聯合國死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的主席及酷刑監察專員一道,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關於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家庭的緊急呼籲。有報告指出,自1999年 7月22日以來,由於該法輪功修煉者家庭成員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中國政府請願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而被不斷騷擾,非法拘捕和酷刑折磨。報告中說,陳運川,一個63歲的父親,被判刑2年並被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他的60歲的妻子,王連英,自2001年1月起失蹤;他們的31歲的女兒,陳洪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洋勞教所。他們的34歲的兒子,陳愛忠,於2001年9月12日被判3年勞教並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8天後,即2001 年9月2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身體上布滿傷痕和淤血。陳愛利,另一個34歲的兒子,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1年12月26日,昌平警察局的警察帶著冀東監獄的王科長(大隊長)和黃隊長來到陳淑蘭(35歲的女兒)的家。王科長告訴她陳愛利的健康狀況很不好,需要保外就醫。他們要求她簽字,當保人。陳淑蘭問他們何時放人,被告知還有很多手續要辦。陳淑蘭問她能否去監獄探望,王科長要她等到第二年春天才可以。陳淑蘭拒絕簽字。2002年1月8日,陳淑蘭直接去了冀東監獄探望,被另一主管告知陳愛利自2001年10月1日以來一直沉默寡言,他的健康狀況已經惡化。鑑於陳愛忠已經被酷刑折磨致死,而且陳愛利被強行灌食藥物,監察專員在緊急呼籲中擔心陳愛利可能被進一步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並生命攸關,而且擔心其他家庭成員也有可能被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尤其是王連英在不明地點被關在小號,而且長期被關小號本身就是殘忍,非人道和侮辱性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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