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99年9月27日,趙金華在地裏幹活時被鎮派出所抓走。在鎮派出所,趙金華被毒打和電棍電。10月7日,趙金華被折磨致死。驗屍報告指出,趙金華頭部及身上多處創傷,估計被鈍物擊打致死。


    (3)2000年2月20日,陳子秀在關押時致死。據報導,陳子秀是被當地專管法輪功的負責人抓走,並帶至北關派出所。次日,陳子秀被帶至“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道辦事處,政府官員毒打了她幾天。就這樣,陳子秀被毒打致死。


    (4)李再吉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勞教一年。2000年7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通知李再吉的家屬去當地醫院護理,李再吉的家屬到醫院後發現李再吉已死。李再吉的身上到處是傷,顯然是遭酷刑所致。2000年7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火化了李再吉的遺體。


    (5)王興田於2000年3月25日被活活打死。2000年3月21日,大楊莊鄉鄉政府懷疑王興田及其他11名法輪功練習者要去北京上訪,將他們非法拘禁33天之後,又轉押至北圈裏監獄。在那裏警察逼迫他們寫保證書。2000年3月25日,因王興田堅決不寫保證,北圈裏鄉政府官員帶了一夥人用電警棍和警棍對王興田進行暴打,致使王興田遍體鱗傷。當日下午5點王興田被毒打致死。


    (6)2000年3月2日,張正剛被淮安公安局拘留。3月25日,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使頭部重傷。隨後送淮安市某醫院搶救治療,但張正剛一直處於昏迷狀態。3月30日張正剛在醫院死亡。


    (7)1999年9月,周誌昌被關押在雙城看守所。2000年5月6日, 絕食幾天的周誌昌被送至雙城市某醫院,當日下午,周誌昌在醫院死亡。周誌昌的遺體遍體鱗傷,顯示他在關押期間曾遭酷刑。


    監察專員同時指出,報告中所列舉的質詢案例並不能包含所有侵犯生存權的案件。這些案例隻是冰山之一角,但它們能反映真實的情況。更重要的是,能夠把這些侵犯人權的個案呈現在國際社會麵前,會使受害人的家屬和其他渴望生存權得到尊重的人們看到希望。


    聯合國特派專員就上述違反生存權案例知會了中國政府。


    而根據法輪功資訊中心統計顯示,至2000年底,通過各種管道得以確認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273名,更有大量的不被外界所知的無名學員屈死於勞教所、“學習班”、拘留所等。


    2、“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酷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問題”工作委員會主席就法輪功學員受到逮捕與酷刑折磨的問題於1999年7月23日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呼籲信。據信,自1999 年7月起,法輪功學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監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證說,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壓警棒等刑具。一種叫“地牢”的刑具將受刑人的手腳用交叉十字的鐵鏈銬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動走又不能坐下。


    酷刑監察專員在2000年的報告中特列舉以下三例報告:


    (1)趙金華於1999年9月27被張星鎮警察逮捕,在關押期間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隨後又被員警帶回並用警棒拷打審問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她死於當日。煙臺市法醫的檢查報告證實她除頭部外全身多處受傷和淤血,並指出她的死因是鈍物打擊。


    (2)湖南省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於漢新於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書店被嶽陽市公安局逮捕,法輪功書籍被查抄,他的腳被公安局副局長打至骨折。李菊華於 1999年7月25日被當地聯防隊逮捕並被強姦。周治 (音) 於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並當場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楊鞠華被湘塘市的第七聯防隊毒打受傷。


    (3)張曉紅於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獄中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背靠背綁在一起達23個小時,並不準吃飯睡覺或上廁所。從9月10日至9月14日,她們又被背銬著而不能躺下睡覺。


    酷刑監察專員在2001年的報告中指出:他收到了關於中國當局正在對法輪功,法輪大法和其他氣功團體進行的大規模鎮壓的資訊。修煉者被強迫放棄他們的信仰。收到的報告顯示修煉法輪功學員遭受公開侮辱。數萬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期限的關押。其中許多人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式被送往勞改營遭受長達三年的勞動教養;有的被關進精神病院並遭到連續幾周的強迫藥物注射。許多人被酷刑折磨和虐待。監察專員列舉了更多的案例:


    1999年10月25日,浙江省海鹽縣項進英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去了天安門廣場。他們被帶到附近的一個派出所,那裏已經有五六十名修煉者被關押。警察用手銬把十二名修煉者銬成很痛苦的姿勢:雙手一上一下背到後麵,用力拉,然後拷上手銬。警察還迫使他們跪著,把頭往牆上撞。項進英的手臂被拉折。10月 26日,一個醫生因為她是法輪功修煉者而拒絕為她診斷。10月27日,她被送往醫院。


    (2)1999年9月22日,河北省唐山市劉菊華和楊雪真因拒絕一個警察企圖從她們手裏拿走法輪功書籍而在北京被捕。她們被帶到北京清河看守所遭受審訊,不許睡覺。警察將她們的手反扣在背後和腳綁在一起,用菸頭燙她們的手。她們又被送到唐山市開平看守所。同被關押在開平看守所的另一位修煉者遭受電擊酷刑和大棒毆打。


    (3)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張曉紅被抓捕並關押在拘留所15天。9月9日,她向拘留所要求準許煉法輪功,但遭到拒絕。同一天晚上,她和另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被背靠背銬起來。她們被迫坐在木板地上,不許睡覺,不許用廁所,不許吃飯。9月10日,兩人被單獨背著手銬上,手銬在人動時就會越來越緊,這使得她們無法睡覺。9月14日,手銬摘除,第二天,她們被釋放。


    (4)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尹興琴被抓捕並關押在大連看守所。2000年9月8日她被銬在欄杆上21小時。9月9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被背靠背銬住,直到第二天。9月10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分別在後麵銬住,9月14日她們被叫去勞動時才鬆銬。同天晚上,她們又被從後麵銬住。9月15日,她們被釋放。


    (5)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楊秀娟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她被銬在囚室的窗欄杆上。9月8日,她的雙腳被戴上生鏽的鐵架,這是一種叫做“地牢”的刑具。然後,她被強迫快步行走,至使刑具上的鐵片不停地割傷她的腳。她被禁止進食達6天。


    (6)1999年8月30日,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係副教授朱航因為在公園裏煉法輪功而遭抓捕並關押在位於南關嶺的大連姚家看守所。她的手腳被用鐵鏈子拴在一個高20英尺,15英尺寬的沉重的鋼架上(一種“地牢”刑具)。在她7天的絕食後,看守所命令獄警對她執行強行灌食,這造成她口腔嚴重受傷。獄警插入一個管子給她強行灌流食,這種方式使她失去知覺並被送去第二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政府官員把她關進精神病院以掩蓋她在看守所的經歷。


    (7)2000年9月3日,張春清和她的孫女被抓並在大連南關姚家看守所關押了15天。9月5日,因為煉法輪功,她被毆打,管教用一環形物抽打她的臉和手。她被戴上“地牢”的刑具,強迫走200英尺回到她的牢房。由於戴上了刑具,她每一次隻能移動1英寸,她用了40分鍾走回牢房。即便是用衛生間,她也一直被戴著刑具。9月9日,她再次被歐打,並和其他3個修煉者被戴上“地牢”刑具。36位修煉者被用一種自動收緊的手銬銬在走廊的窗楞上,不許用廁所,不許動。9月10日,大約有30名修煉者由於一起背誦法輪功書籍而被5至6名獄警和想減刑的犯人毒打。9月10日晚,她們被兩兩一組,背靠背銬在一起,不許動,不許交談。9月11日晚,手銬解除。刑罰造成她們雙手腫脹,布滿水泡和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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