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明的光武帝和“建武盛世”
自西漢滅亡、王莽篡位,到劉秀復漢稱帝和統一全國,天下凋敝已極,民不聊生,因此極需休養生息。
作為一位了解民間疾苦、體察下情、寬宏大量、厲行節約、聽從諫言、勤於政事的聖明賢君,光武帝劉秀兢兢業業,勤於政事,“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議論經理,夜分乃寐”。他採取了一係列積極的政策,致力於發展社會經濟,安撫周邊少數民族,力圖重振漢家盛世。
首先,劉秀採取了“退功臣,進文吏”的政策。
劉秀認為他的功臣多是戎馬出身,不熟悉典章製度,不懂得治理國家;可是他們多自恃功高,不聽命令,或不遵守法紀。為了表彰他們的功勳,並籠絡他們的人心,劉秀封其中功勞最大的三百六十多人為列侯,給予他們尊崇的地位;但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除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膠東侯賈復三人參與議論軍國大事外,其餘大多數列侯成為閑員,隻是“以列侯奉朝請”。這些列侯的食封數量,如鄧禹、吳漢二人,都食四縣,其餘為縣侯、鄉侯、亭侯,小的隻食數百戶。總的說來,比西漢少得多,也是衣食租稅而已。
但是劉秀卻很重視那些隱居山林、不仕王莽的士人。他認為這些人既熟悉典章製度,懂得治理國家;又情操高尚,不趨炎附勢。所以就多方訪求,重禮徵聘。平帝時的高密令卓茂不仕王莽,劉秀征為太傅,名儒伏湛(占)征為尚書。而尚書的權力是很大的。
其次,劉秀建國之後,鑑於西漢時期權臣當政,外戚篡權,以及地方權重的教訓,加重了尚書職權,削弱三公權力,以加強中央集權,即皇權。
在中國的首輔製度中,丞相在漢初製度中算得上是百官之首。漢武帝時,開始重用尚書、侍中等內官直接處理朝政,於是丞相等外朝官員開始失去決策的機會,而隻能奉命辦事。尚書台原是管理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年資較淺。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郎為一般士大夫所輕視。由於內朝的抬頭,於是外朝官員隻有加侍中、給事中頭銜後方能參與決策。
鑑於西漢三公失權造成的禍害,劉秀不設丞相,而“雖置三公”,但“事歸台閣”,即一方麵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麵則擴大了尚書台的組織,加強尚書台的職權。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三公形同虛設。尚書台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劉秀對於朝中大臣以“嚴切之法,行督責之術”。《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史稱“自是大臣難居相任”。
與此同時,劉秀還加強了對宗室諸王的控製,禁止王子、諸王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
第三,劉秀承繼西漢初年的與民休息政策,先後6次發布命令釋放奴隸和禁止殘害奴婢,還多次下詔釋放罪犯為庶民。他實行輕徭薄賦、獎勵農耕、興修水利的政策,將田租由什一稅恢復到西漢初的三十稅一,還下詔賑濟老人和鰥寡孤獨窮人。
第四,廢除王莽嚴刑苛法,實行比較寬鬆的法治。光武帝曾下詔說:“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湣之。孔子雲:‘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其與中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省刑法。” 他還整頓吏治、精簡冗員、廣選人才,任用賢能。
第五,加強對地方的控製。
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製,西漢末,共設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對眾多的郡縣,如何加強中央的統一管理,是一個大問題。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製,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通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製之下。
第六,在軍事上,一方麵,加強中央軍,削弱地方軍。
如“罷郡國都尉”,取消郡縣的專職武官,以太守兼領兵權;廢“都試之役”,取消地方定期舉行的軍事訓練;“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令還復民伍”,即實行精兵簡政,大量裁減軍隊,讓士兵回歸土地耕種。並正式廢除地方上的更戍役製度。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軍隊,在重要的沿邊地區,設有邊防軍,為中央軍隊的一部分。上述措施,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製。
但是地方軍隊的取消,使地方豪強地主田莊內部的部曲家兵製開始發展起來。這種部曲家兵,承擔著維持地方治安的某種職能。不過後來,由於中央控製力量的逐步削弱,豪強地主的部曲家兵則迅速發展,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地方勢力,終於導致了東漢末年的混戰局麵。
另一方麵,則強化監軍製度。監軍的起源較早,春秋即已出現,但監軍之製的最終確立應在東漢初年。如設“北軍中候”掌監五營;每有將帥出征,皇帝即令親信、近臣隨軍監督,等等。目的是防止將帥離心,增強中央軍的可靠性和保險係數。
第七,在邊防問題上,廢除了邊郡更戍役製度,所謂“罷邊郡亭候吏卒”,大量以刑徒兵、夷兵充實邊防力量。同時加強邊防建設,不斷修築亭候烽隧,完善防禦體係。這一措施的目地是為了息邊養民,確保國家安定。
光武帝還常常自省。有一次,出現了日食,他自責道:“吾德薄致災,(責)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職任,奉遵法度,惠茲元元。百僚各上封事,無有所諱。其上書者,不得言聖。”還有一次發生了地震,光武帝下詔說,發生地震的責任在君王身上,因為自己無德,才連累了百姓。
有一年夏天,洛陽有甘泉湧出,有病的人喝了泉水後身體恢復如常。又有赤草在水崖邊長出。於是有的大臣上奏道:“地隻靈應而朱草萌生。孝宣帝每有嘉瑞,輒以改元,神爵﹑五鳳﹑甘露﹑黃龍,列為年紀,蓋以感致神隻,表彰德信。是以化致昇平,稱為中興。今天下清寧,靈物仍降。陛下情存損挹,推而不居,豈可使祥符顯慶,沒而無聞?宜令太史撰集,以傳來世。”但是光武帝沒有採納。他常自謙的說自己並沒有什麽德行。所以當時的史書對這方麵記載的很少。
劉秀還提倡勤儉節約,臨終遺詔上說:“朕無益百姓,(葬禮)皆如孝文皇帝製度,務從約省。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 而文帝葬時用的都是瓦器,不用金銀銅錫為飾,並且沒有起墳。
由於光武帝劉秀的勵精圖治,建武之世,受西漢末年戰亂破壞的社會經濟較快的得到了恢復,社會矛盾得到緩和,飽受戰亂之苦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劉氏漢家天下得以完全恢復、發展和中興,社會發展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
自西漢滅亡、王莽篡位,到劉秀復漢稱帝和統一全國,天下凋敝已極,民不聊生,因此極需休養生息。
作為一位了解民間疾苦、體察下情、寬宏大量、厲行節約、聽從諫言、勤於政事的聖明賢君,光武帝劉秀兢兢業業,勤於政事,“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議論經理,夜分乃寐”。他採取了一係列積極的政策,致力於發展社會經濟,安撫周邊少數民族,力圖重振漢家盛世。
首先,劉秀採取了“退功臣,進文吏”的政策。
劉秀認為他的功臣多是戎馬出身,不熟悉典章製度,不懂得治理國家;可是他們多自恃功高,不聽命令,或不遵守法紀。為了表彰他們的功勳,並籠絡他們的人心,劉秀封其中功勞最大的三百六十多人為列侯,給予他們尊崇的地位;但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除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膠東侯賈復三人參與議論軍國大事外,其餘大多數列侯成為閑員,隻是“以列侯奉朝請”。這些列侯的食封數量,如鄧禹、吳漢二人,都食四縣,其餘為縣侯、鄉侯、亭侯,小的隻食數百戶。總的說來,比西漢少得多,也是衣食租稅而已。
但是劉秀卻很重視那些隱居山林、不仕王莽的士人。他認為這些人既熟悉典章製度,懂得治理國家;又情操高尚,不趨炎附勢。所以就多方訪求,重禮徵聘。平帝時的高密令卓茂不仕王莽,劉秀征為太傅,名儒伏湛(占)征為尚書。而尚書的權力是很大的。
其次,劉秀建國之後,鑑於西漢時期權臣當政,外戚篡權,以及地方權重的教訓,加重了尚書職權,削弱三公權力,以加強中央集權,即皇權。
在中國的首輔製度中,丞相在漢初製度中算得上是百官之首。漢武帝時,開始重用尚書、侍中等內官直接處理朝政,於是丞相等外朝官員開始失去決策的機會,而隻能奉命辦事。尚書台原是管理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年資較淺。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郎為一般士大夫所輕視。由於內朝的抬頭,於是外朝官員隻有加侍中、給事中頭銜後方能參與決策。
鑑於西漢三公失權造成的禍害,劉秀不設丞相,而“雖置三公”,但“事歸台閣”,即一方麵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麵則擴大了尚書台的組織,加強尚書台的職權。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三公形同虛設。尚書台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劉秀對於朝中大臣以“嚴切之法,行督責之術”。《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史稱“自是大臣難居相任”。
與此同時,劉秀還加強了對宗室諸王的控製,禁止王子、諸王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
第三,劉秀承繼西漢初年的與民休息政策,先後6次發布命令釋放奴隸和禁止殘害奴婢,還多次下詔釋放罪犯為庶民。他實行輕徭薄賦、獎勵農耕、興修水利的政策,將田租由什一稅恢復到西漢初的三十稅一,還下詔賑濟老人和鰥寡孤獨窮人。
第四,廢除王莽嚴刑苛法,實行比較寬鬆的法治。光武帝曾下詔說:“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湣之。孔子雲:‘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其與中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省刑法。” 他還整頓吏治、精簡冗員、廣選人才,任用賢能。
第五,加強對地方的控製。
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製,西漢末,共設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對眾多的郡縣,如何加強中央的統一管理,是一個大問題。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製,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通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製之下。
第六,在軍事上,一方麵,加強中央軍,削弱地方軍。
如“罷郡國都尉”,取消郡縣的專職武官,以太守兼領兵權;廢“都試之役”,取消地方定期舉行的軍事訓練;“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令還復民伍”,即實行精兵簡政,大量裁減軍隊,讓士兵回歸土地耕種。並正式廢除地方上的更戍役製度。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軍隊,在重要的沿邊地區,設有邊防軍,為中央軍隊的一部分。上述措施,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製。
但是地方軍隊的取消,使地方豪強地主田莊內部的部曲家兵製開始發展起來。這種部曲家兵,承擔著維持地方治安的某種職能。不過後來,由於中央控製力量的逐步削弱,豪強地主的部曲家兵則迅速發展,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地方勢力,終於導致了東漢末年的混戰局麵。
另一方麵,則強化監軍製度。監軍的起源較早,春秋即已出現,但監軍之製的最終確立應在東漢初年。如設“北軍中候”掌監五營;每有將帥出征,皇帝即令親信、近臣隨軍監督,等等。目的是防止將帥離心,增強中央軍的可靠性和保險係數。
第七,在邊防問題上,廢除了邊郡更戍役製度,所謂“罷邊郡亭候吏卒”,大量以刑徒兵、夷兵充實邊防力量。同時加強邊防建設,不斷修築亭候烽隧,完善防禦體係。這一措施的目地是為了息邊養民,確保國家安定。
光武帝還常常自省。有一次,出現了日食,他自責道:“吾德薄致災,(責)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職任,奉遵法度,惠茲元元。百僚各上封事,無有所諱。其上書者,不得言聖。”還有一次發生了地震,光武帝下詔說,發生地震的責任在君王身上,因為自己無德,才連累了百姓。
有一年夏天,洛陽有甘泉湧出,有病的人喝了泉水後身體恢復如常。又有赤草在水崖邊長出。於是有的大臣上奏道:“地隻靈應而朱草萌生。孝宣帝每有嘉瑞,輒以改元,神爵﹑五鳳﹑甘露﹑黃龍,列為年紀,蓋以感致神隻,表彰德信。是以化致昇平,稱為中興。今天下清寧,靈物仍降。陛下情存損挹,推而不居,豈可使祥符顯慶,沒而無聞?宜令太史撰集,以傳來世。”但是光武帝沒有採納。他常自謙的說自己並沒有什麽德行。所以當時的史書對這方麵記載的很少。
劉秀還提倡勤儉節約,臨終遺詔上說:“朕無益百姓,(葬禮)皆如孝文皇帝製度,務從約省。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 而文帝葬時用的都是瓦器,不用金銀銅錫為飾,並且沒有起墳。
由於光武帝劉秀的勵精圖治,建武之世,受西漢末年戰亂破壞的社會經濟較快的得到了恢復,社會矛盾得到緩和,飽受戰亂之苦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劉氏漢家天下得以完全恢復、發展和中興,社會發展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