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說


    西漢的疆域在武帝後期達到極盛。這時,西漢的疆域在西北包括今天的新疆和甘肅地區,東北方向的版圖則擴展到了現在遼東半島和鴨綠江和渾江一帶,西南則到達今雲南高黎貢山和哀牢山一線,南方到達福建、廣東瓊崖。但由於擴展太快,建置過多,兵力和財力不能適應,加上有些地方官的苛政引起當地民族的反抗,所以以後局部地區不得不有所收縮。除了一些局部的收縮外,西漢的疆域基本上是穩定的,一直保持到了西漢末年。


    不過,武帝連年的四麵對外征戰,特別是對匈奴20餘年的戰爭,耗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這為西漢的衰敗埋下了伏筆。


    對內政策


    武帝在對外開疆拓土的同時,也開始在國內實施改革。改革舊製是武帝一直致力追求的。武帝元朔元年的詔書上說:“朕聞天地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茂。” 元朔六年詔書又說:“五帝不相復禮,三代不同法。”


    改革的目地當然是如何使百姓生活得富足幸福。


    元光三年,董仲舒上策論三篇,史稱“天人三策”。武帝召見他並問:“三代受命,其符安在? 災異之變,何緣而起? 性命之情,或天或壽,或仁或鄙,習聞共號,未燭厥理。伊欲風流而令行,則輕而奸改,百姓和樂,政事宣昭,何修何飭而膏露降,百欲穀登……德澤洋溢,施平方外,延及群生?”


    意思是:夏商周三代受命的根據何在? 天地之間的災異為什麽而發生?人壽的長短、人性的善惡是根源何在?如何教理? 怎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政事祥和、五穀豐登,使天下百姓都生活得快樂幸福?


    這些問題說明他對如何治理國家考慮得很遠很深。他所探索思考的不是一時應變之權,而是國家的長治久安。


    在治國思想上,武帝採用了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開始加強中央集權,對付地方的諸侯勢力。“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強調獨尊儒家,廢除其它百家學說;強調君王的權利來自上天的賜予;此外,還強調實施仁政,“德主刑輔”。這是一種剛柔相濟的治國方針,在被武帝採用之後,成為此後漢朝其他皇帝治理天下的指導思想。


    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武帝具體採取的措施首先是削弱相權。當時的丞相負責管理文武百官,實權很大,所以皇帝有時就不如丞相的權力大,這是皇帝們所不能忍受的。武帝削弱丞相權力有一個很有利的條件,就是原來做丞相的那些人都是開國的功臣,而現在他們基本上都已經年老,或者去世。武帝便利用這個有利的時機來讓眾多的儒生代替元老們,掌握國家政權,同時通過打擊丞相來加強自己的權力。公元前124年,武帝便讓平民出身的儒生公孫弘來做丞相,這樣就改變了以前總是由貴族來做丞相的慣例。


    隨後,為了削弱諸侯權力,頒布了《推恩令》。內容主要包括:諸侯王的王位除了由嫡長子繼承以外,還可以用“推恩”(也就是廣布恩惠,讓更多的人來享受特權)的形式把其他的兒子在本侯國內分封。新的侯國就脫離原來王國的限製,地域獨立,而且政治權力也基本被剝奪,受當地郡縣官吏的管轄。這樣,就使原來獨立的地方王國自動的將權力上交給了國家。此後,地方的王與侯僅僅享受物質上的特權,即享用自己封地的租稅,但是沒有了以前的政治特權。這樣就很自然的解決了以往諸侯與中央政府對抗的問題。


    此外,為了進一步加強君主權力,武帝用派禦史的方式對地方的豪強、官吏進行監督。公元前106年,武帝將全國分成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個區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刺史,中央的刺史叫做司隸校尉,其它十二個州都叫刺史。刺史在六個方麵對地方進行監督,即“以六條問事”:一是豪強占田超過了限製數量,而且恃強淩弱;二是郡守不遵守詔書、法令,欺壓百姓,橫行地方,貪汙腐敗;三是郡守審判案件不體恤百姓,草菅人命,隨意賞罰,被百姓所嫉恨;四是選拔任命官吏不公平,排斥賢能之人,任用小人做官;五是郡守的子弟們仗勢欺人,郡守也為子弟向下屬求情,使下屬枉法辦事;六是郡守不忠於皇帝,而是和地方的豪強們勾結,搞權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刺史的作用主要是為了防止郡守和地方的豪強們相互勾結、對抗中央,重蹈原來同姓王犯上作亂的局麵出現。同時,刺史也要負責向中央推薦認為較好的官吏,對於政績不好的還可以罷免。


    刺史的地位在當時是相當高的,相當於欽差大臣,而且是常年的,在地方還有自己的辦公地點。就“刺史”名字本身來說,其實它已經具備了這種特點。“刺”即是刺舉,也就是偵視不法,“史”是指皇帝派出的使者。


    同時,為了選拔有用人才,武帝一方麵繼續推行漢初的察舉製的,一方麵擴大了察舉的範圍。察舉製,又稱為推薦製,主要是通過各級官員推薦來選拔人才。但不可避免的是,被推薦的人多為推薦者的親戚或朋友,良才並不多。因此武帝才擴大了察舉的範圍。漢朝初期察舉製隻有賢良和孝廉兩科,武帝增加了儒學、明法(即明習、通曉法令)以及德行、學術等科。此外,武帝還允許官吏和百姓上書評議政事。武帝通過這種方式最大限度的選拔出了有德有才的人。


    武帝又聽從了董仲舒的建議,在京城設立了“太學”。這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所國家設立的大學,以儒家的經典為主要講課內容,學生是國家選拔的傑出青年和各地郡國推薦的青年。在太學學習一年之後,再進行考試,依照成績分等級來任命做官。從此,普通的儒士們開始大量的進入國家管理體係。


    武帝在經濟方麵,加強了國家對經濟的管理權力,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具體措施包括:


    一、將有巨大利益的鹽、鐵、酒這些關係到百姓生活和國家穩定的商品的專賣權收歸中央,從煮製、冶煉、釀造直到銷售,都由國家來負責經營,設立鹽官和鐵官。控製與經濟命脈有關的大手工業和大商業。並製定了法令來嚴格限製私人經營。


    二、推行均輸令和平準令。這是武帝時期封建國家運用行政的手段來幹預市場、調劑物價的重要措施。平準就是由中央大司農的屬官平準令來負責京城和其它大城市的物價平抑工作。在豐收的季節,因為糧食價格比較低,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由國家以高價來收購,等到第二年糧食貴時,再由國家平價賣出,達到平抑物價的目地。這使大商人們失去了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的機會,同時也穩定了國家的政局。


    三、推行告緡令。公元前119年,武帝推行“算緡”,這是向商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規定商人們都要向官府申報自己的財產數,然後根據財產徵稅,每二千錢徵收一算,即一百二十錢。但商人們為了少交或者不交,就隱瞞不報或者少報。所以,在公元前114年,武帝又下令實行“告緡令”,即鼓勵人們告發不遵守“算緡”的人。告發的人可以得到被告發商人財產的一半作為獎勵。命令一下,全國的商人遭到了沉重打擊,中等以上的商人基本上都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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