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醒來,她一邊給小路穿衣服一邊對秀說:“我要走了。”


    秀問:“你去哪兒?”


    陸雯潔說:“回渭北老家去。”


    秀傻傻地問:“是回去住些日子?”


    陸雯潔聲音顫抖地說:“我不想再回來了。”


    秀哭了:“一起住了這麽多年,我真捨不得你走。你走了,我就沒伴了,連個說知心話的人都沒有了。你不走行嗎?”


    陸雯潔嘆了口氣說:“我該走了。走了,就沒有牽掛的了。”


    秀說:“你再等等佐拉,我覺著佐拉會回來的。他一定會回來找你的。大個李是有家室有老婆的人,我留不住他。可佐拉沒結婚,他終究會和你結婚的。你別走,你等著他啊!”


    陸雯潔眼裏含著淚說:“他要喜歡我,你就讓他到渭北去找我。我不嫁人,我等著他。隻怕……”陸雯潔沒說下去,她想到了監獄,又想到了刑場,想到了黑洞洞冒著藍煙的槍口。


    也許佐拉現在已經隨著楊天意一起去了。


    去了也沒用,他們活著的時候互不相識。


    陸雯潔帶著小路回到了那間還殘留著一股酒氣的低矮空蕩的屋子。說實話,她不怎麽討厭馬春寧,隻是她心裏裝著佐拉。在她眼裏,馬春寧和佐拉一樣,在窩兒礦是屬於另類的。馬春寧說話文雅,可長的沒佐拉那麽白淨。而佐拉說話又沒馬春寧那麽多的文詞。佐拉說話語速快,落地有聲,馬春寧則慢吞吞的像在故意擺樣子。


    想了佐拉,想了馬春寧,她又想起了那個鬍子拉茬的楊天意。楊天意是粗人,除了一身的力氣,他倒沒什麽讓她依戀的。當初楊天意出事後,她就打算離開窩兒礦,可她和楊天意畢竟在一起生活了那麽多年,楊天意是小路的爸爸,是她的合法丈夫。楊天意連屍體都沒有找到,她才決定留下來守住一年,算是盡了最後的婦道。


    佐拉來了之後,她決定留下來,也把佐拉留在這個房子裏。讓她身上那個穆桂英的名字在窩兒礦消失掉。可現在呢?


    以後的幾天,陸雯潔守在屋子裏一邊做著走的準備,一邊回憶和謄寫那丟失了的詩。她想著等寫好後,把詩留給秀或大個李,佐拉假如真的回來了,就讓他們轉交給他。


    謄寫好後,她又裁了個本子,重新又抄寫了一遍。她想把這個本子自己留起來,永遠珍藏。


    臨走的那天,她破例到最前排的宿舍找大個李,她想把鑰匙給大個李留下,讓他幫著把那兩間房子賣了。這裏已經沒有讓她牽掛的了。


    一位礦工告訴她,大個李還沒下班。她坐在院子當間的那個水泥台子上等大個李。礦工宿舍的窗子玻璃上一下多了許多雙眼睛。她似乎能感覺到那窗戶裏焦渴的目光,那想剝透她衣服的貪婪的眼神。


    她如坐針氈。


    等了半個多小時大個李還沒回來,她不想等了。


    她舉目望了望生活了五年的窩兒礦,北麵的冒兒山,還有遠處像梯田一樣溝溝坎坎的坡地。石榴樹該結果了,她不想去看了,也許五年、十年後,她會回來看看它的。如果那時石榴樹仍能頑強地活下來,那她寄托在這株石榴樹上的情思也就值得了。


    她轉身正要走,卻看見了大個李,就迎上去說:“老李,我要走了。你幫我把那兩間房子賣了。這是房子的鑰匙。”


    大個李沒接鑰匙:“他回來了。”


    陸雯潔瞪大了眼睛問:“你是說佐拉回來了?”


    大個李說:“是,佐拉回來了。”


    陸雯潔站立不穩,一下抓著大個李的手,著急地問:“他在哪兒?他在哪兒?他怎麽沒和你一起回來?你騙我吧?”


    煤殤 十一(2)


    大個李抽出手來說:“我沒騙你,佐拉真的回來了。”


    陸雯潔說:“你現在就帶我去見他。”


    大個李臉色陰沉地說:“要去你去,我是不想見他了。”


    陸雯潔愣住了,喃喃地說:“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呀?”


    大個李說:“佐拉這次回來,做了護礦隊的隊長,他變了,不是剛來窩兒礦的佐拉了。”


    陸雯潔邁著沉重的步子走回家,仔細地揣摩著大個李的話。她搞不懂了。佐拉是帶著傷痛,一臉落魄地走的,現在回來,卻是這樣一番情形。這樣的反差實在太大了,讓她毫無思想準備。


    可沒見到佐拉,她又不相信大個李說的是真的。她甚至都不太相信,佐拉是真的回來了。


    佐拉的確回來了,並且接替被羈押在市公安局的白廣做了護礦隊長。


    白廣是因為在野茫茫歌廳爭風吃醋,紮傷了一個跳舞的小夥子而被公安局拘捕的。


    馬民和聽說白廣被公安局抓了,四下打聽白廣被抓的原因以及關押的地方。他先給縣公安局那個與他關係不錯的副局長打了個電話。


    副局長說:“我們絕對沒派人去抓白廣,你一定是搞錯了。”


    馬民和說:“你不會是不給我麵子吧,千真萬確,白廣就是被你們警察抓了。”


    副局長說:“我摸一摸,看是哪兒抓捕的。”


    馬民和靜等電話,可電話遲遲不來,他坐不住了。想主動撥過去追問,那邊的電話過來了:“我摸了情況,白廣確實被抓了,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直接動手抓的,案情是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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