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五四時代的許多先覺分子與領袖分子一樣,痛感欲感興民族,實現國家現代化,必須解放人的個性,發揮每個人的創造精神。陳獨秀說:“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權,絕無奴隸他人之權利,亦絕無以奴隸自處之義務。”他呼喚人們“脫離夫奴隸之羈絆,以完其自由自主之人格”。胡適說:“個人主義的真義在於,提倡人人要做成一個自立的人,要人人都覺得自己是堂堂的一個人,有該盡的義務,有可做的事業。”他堅定地認為,自由平等的國家決不是一群奴才能夠建設起來的。因此,在他看來,要爭國家民族的自由,就要先爭得個人的自由;爭個人的自由,就是爭國家民族的自由。——耿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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