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復一年,隨著孫子漸漸長大,老奶奶越來越老了,她的腰因為長年的勞作變得彎曲佝僂,她再也不能做重活了,而且由於年齡的原因,吃飯的時候常會撒出一些飯粒。這時候,媳婦看婆婆越來越不順眼,她急於想把婆婆趕出家門,於是總在丈夫麵前說婆婆的壞話,沒想到丈夫竟然答應妻子趕母親出門。


    一天吃過午飯,這對夫妻就把老母親送到三十裏外的山溝裏,扔下幾塊餅,讓老母親自生自滅。沒想到回家後,他們發現兒子在村口的大樹下坐著。夫妻倆問兒子為什麽不回家,兒子說:“我在等奶奶,你們現在把奶奶拉出三十裏地外,以後我拉你們八十裏也不止。”聽了兒子的一番話,夫妻倆頓時臉色慘白。他們趕緊回到山溝裏把母親接了回來。


    今天你的做事方法,就是明天孩子的做事方法。血脈可以相承,性格可以相承,做人的方式也可以傳承。把好的方麵展現出來供孩子模仿,不要讓孩子過早體會人性的骯髒。


    也不要想著說一套,做一套。說話教育孩子,即使說的口沫橫飛,也未必能說進孩子的心坎裏,正是“水過地皮濕”。最有力的教育是用自身的作為影響孩子,那是日積月累、潛移默化的教育,所謂“潤物細無聲”即是如此,


    胡適性格寬厚,待人和氣,按他自己的話說,是受了母親感染的緣故。翻開他的《四十自述》,有大量篇章都是關於母親的故事。


    胡適的母親二十三歲就做了寡婦,而且是當家的後母,這種生活的痛苦可想而知。胡家家底不厚,財政緊張,全靠二哥在上海做生意維持家用。大哥不肯用功養家,吸鴉片煙、賭博,花錢如流水,連家裏的家什也會隨手撈出去賣,是個地道的敗家子。更可氣的是,他四處借錢還煙債、賭債,爾後又沒錢還,債主們無法,都跑到家裏來討債。


    胡適家鄉有除夕討債的習俗,每年除夕他家總有提著燈籠討債的人上門。這些討債的人越聚越多,黑壓壓地坐滿了大廳的椅子。


    母親淡定從容,照常走進走出料理年夜飯、謝灶神、分發壓歲錢等事。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門”了,母親走後門去從家族中找一位親戚,多少向債主們分些錢,打發他們走。這時,藏得嚴嚴實實的大哥才會從不知哪個角落冒出來。在胡適的記憶中,這樣的新年場景,他至少經歷了六七次。而胡適的母親受這般大的折磨委屈,卻從不罵大哥一句,在喜氣洋洋的年節裏,她未曾顯露出一絲慍怒。


    母親用纖瘦的身板挺起了一個家,讓年幼的胡適領會到了處事不驚的氣魄,學習到了寬厚待人的氣度。從頭至尾,母親一個字也沒有告訴孩子該怎麽應對這種讓人尷尬為難的人生場景,然而她舉手投足間,就給兒子上了一次又一次的人生大課。她的做法,抵得過千言萬語;她鎮定隱忍的態度,深深刻入了兒子的心窩。胡適一生都得益於母親的教育,他成名後與社會的各個階層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始終寬容大方,得到了大家的喜愛。


    (本章完)


    第73章 江冬秀:醉裏吳音相媚好


    第十六章 附錄


    1江冬秀:醉裏吳音相媚好


    記得那一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備了新房,隻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換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態炎涼.


    鏽了你奩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更老了你我人兒一雙!


    隻有那陳年的爆竹,越陳卻偏越響!


    ——《新婚雜詩之四》


    旌德江村的女子江冬秀終於出嫁了!江村的大人孩子羨慕中帶點兒意外的眼光看著她被新郎接出門去。


    這一年,江冬秀已經二十七歲了,在當時那個年代,女子這個年齡出嫁,是非常尷尬的事。她身後那些紅漆黃楊木箱裏的嫁妝,已經預備了整整十年。妝奩中的剪子,已經生了鏽。人們都說,他的男人在外留洋與西洋女子相好,不要他了。她是倔強的,每日依舊一副活波的樣子與女伴們玩笑打鬧做女紅,依舊隔三差五地拎著隻小包裹興高采烈地去上莊看望她的婆婆,甚至住幾日。然而再驕傲開朗她也是個女子,心中天生就充滿了自憐與惆悵。她會在夜深時放下床上的帳子,把自己關在比黑夜還黑的角落裏,讓淚水順著眼角,浸濕她親手繡滿了纏枝蓮的枕頭。


    她整日想著,盼著。他偶爾從遠方寄來的一紙書信,成了她的寶。然而有一天他真的回來的時候,她卻茫然不知所措——那天,他真的站在了她的床帳外。他回國了,專程來看她,她卻僵了手腳,帳子揭也不是,不揭也不是——她的叔嬸說,他十年未曾娶她,讓他們江家在世人麵前丟了臉麵,趁著這機會,一定要將麵子爭回來。


    僵持中,他走了。她一頭倒在枕頭上,淚水嘩嘩地流,以為這十年的等待都化了灰。他們自小定親後便分離,見麵不多。然而,她卻愛上了他。她記得他少年時的模樣,烏溜溜的一雙大眼,直挺的鼻子,小小的人兒就透著一股聰明氣。難怪母親呂賢英這麽喜愛他,不顧他家境敗落,要定這個英氣的男孩子做自己的女婿。她收著他在外留學寄給她的一張張照片,他天生一雙朗朗的眉毛,配著圓圓的眼鏡,英氣中有一股自來的儒雅。他還會為她寫情意綿綿的詩歌,“圖左立冬秀,樸素真吾婦。軒車何來遲,遂令此意負……”。麵對流言,她也曾猶疑,然而最終選擇堅信他會回來娶她。村頭的油菜花黃了一遍又一遍,她撫著那些照片度過了一個一個孤寂的春天。在期待中,她愛上了那個在黑白照中向她微笑的、會在信中有禮而親密地稱她“冬秀賢姊”的男人。她追隨著他生命的步子,從少年一路愛到青年。


    當他回來了,她卻愚蠢地拒絕與他見麵!


    她沒有想到,自己還有機會穿著花緞棉襖、花緞裙子,簪一個綢緞做的大紅牡丹花站在他身側。他是知道她這十年的苦的,他沒有計較她那被逼迫的任性。此刻,她沿著蓋頭下的一沿兒縫,瞥到他鋥亮的黑皮鞋。


    多少年後,績溪上莊村人還記得留洋回來的胡博士驚世駭俗的婚禮。那場婚禮破除了舊式禮節,隻是新郎新娘在結婚證書上互相用印和證婚人用印,雙方交換金戒指,證婚人講話,新郎講話,沒有拜天地,向母親行禮也以鞠躬代替了叩頭。他們甚至沒有收財禮,新郎的朋友們送了不少對聯、詩、字畫。


    胡適與江冬秀的婚禮,當時被列為民國七大奇事。一個留學生、一個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一個新派人物,居然不願意違背自己母親的意願和一個小腳女人結婚。老派的人覺得他珍視倫理道德,新派的人則佩服他對家庭的責任感。


    對於外界的反應江冬秀毫不在意。她依舊是那個驕傲的績溪女兒,她隻知道她愛著嗣穈,在她的心目中,他總是那個漂亮聰明的男駭,而她家論門第論財富都要高出一頭,她是下嫁與他——她的腦海裏,並沒有覺得胡適這個洋博士與她這個小腳女人的婚姻有什麽不妥。仿佛她嫁的,不是被全國女子迷戀崇拜的胡博士,隻是一個老實、能幹,然而闖出了些名堂的普通績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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