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同誌,對不住,我才知道這幾天的野味是你放的。謝謝同誌的關心,但我們來就是為了接受再教育的,得培養吃苦耐勞的好品質,不能再有那些嬌滴滴的習慣,所以你打的野味我們不能要,你快收回去吧。”


    寧凝一穿過來,麵前站著一個年輕女孩子,看樣子還不到二十。


    她穿著一身類似軍裝的簡樸衣服,紮著麻花辮,皮膚白淨,一雙眼睛水汪汪的,好像會說話。


    她正拿著兩隻很肥的死兔子,遞回寧凝手裏。


    附近站著不少人,手裏都拿著農具,看來是要下田勞動,所以她這一番話,很多人都聽見了,用調笑夾雜輕視的眼神看著寧凝。


    還不停有人小聲議論,“喲,寧凝這又是跟宋知青賣好去了?”


    “呸,他也不撒潑尿照照,咱們一個農村人,能配得上人家知青嘛,況且宋知青還是女知青中的尖尖兒。”


    “白瞎他學了那點打獵的手藝,弄點東西自己舍不得吃,都孝敬人家了,人家還不領情。”


    還有大膽的索性開始起哄,“喂,我說寧凝,你上趕著討好送東西,人家宋任秀知青都不要,你這虧不虧啊!”


    “對呀,你可別讓咱們村的知青腐化墮落了!”


    聽了他們的話,寧凝沒有像往日一樣惱羞成怒,反而點了點頭,似乎覺得他們說的甚是在理。


    “沒錯,我倒確實是虧了。”


    他把那兩隻死兔子接過來,又對宋任秀說,“以後我不會送野味過去了。不過你不是說了嘛,之前那幾次也是我送的,你既然要還,那就把之前的也還了吧。”


    啊?!


    宋任秀嘴巴微張,一副完全沒反應過來的樣子。


    跟著宋任秀一起來的兩個女知青也不幹了,“寧凝,之前那是你自願送的,怎麽還讓還啊?”


    “是自願送的,但你們不是不要嘛。既然你們要還,又還的所有人都知道,那就得都還才像話啊,哪有還東西就還一點的?你們當初若真不願意收,可以扔了呀,可以滿村問是誰給的呀!東西都進肚了,現在才嚷嚷著不要,還嚷嚷得全村子都知道,這算什麽?!”


    又當又立嘛?!


    “你——”


    兩個女知青還想說什麽,卻張張嘴沒出聲。


    似乎寧凝說的,也有點道理呢!


    這麽大張旗鼓地來還,豈不是全村都知道了?


    但如今肉食難得,發現了野味誰會舍得扔掉啊!


    不等她們再說什麽,宋任秀有些著急地開口,“寧同誌說的對,雖然我們之前幾次不知是誰送的野味,但確實被我們吃了,我們應該還給寧同誌。就是……我們沒有那麽多肉可還……”


    她柳眉一蹙,一副為難的樣子。


    現在肉是多難得的東西,要去買肉得有錢,還得有肉票才行呢,不然就得等村裏殺豬分肉吃。


    否則野味也不會被當成一件很能拿得出手的禮物了。


    如今的人不流行化妝,但宋任秀生的好,下鄉之後又沒受過什麽苦,相貌比村裏的妹子水靈得多。


    這會兒她為難的樣子一做出來,還真有幾分我見猶憐的架勢。


    誰知寧凝好像完全覺察不到,“沒讓你還肉啊,還錢就行,或者肉票也可以。你不會不打算還,就光用嘴說吧?”


    “這個,當然不是,那,那我回去取錢,請寧同誌再等等。”


    她說完轉身就走,頗有點落荒而逃的架勢。


    沒想到寧凝還在身後不依不饒地補刀,“行,我等著,你自己說要還的,可得言而有信啊!”


    宋任秀走得更快了。


    “喲,寧凝,你這是出息了?”


    身邊圍觀的人都有些愣神,沒適應寧凝的轉變。


    寧凝衝他們一笑,“人家知青不是說了嘛,來了就是接受再教育,不搞特殊化,我要是再給人家送東西,豈不是給人家幫倒忙了,咱可不能阻礙人家進步。”


    一頂不能阻礙知青進步的大帽子扣下來,身邊的人都悻悻閉嘴,不好說什麽了。


    寧凝拎著兔子,溜溜達達回家了。


    原劇情裏,原身本是這村裏一個挺優秀的青年,長相周正,幹活勤奮,而且自幼跟他做獵戶的爺爺,學了一手打獵的好本領。


    雖然如今倡導集體勞動,不許做專職獵戶,但偶爾進山打個野味,也沒人計較。


    所以,原身這就是難得的好本事了,可以偶爾打個獵物給家裏打打牙祭,補充營養。


    本來原身日子過得挺自在,可隨著知青宋任秀的到來,事情就起了變化。


    宋任秀不但相貌在村裏是拔尖的,說話做事也很惹人憐惜,惹得村裏好幾個青年都圍著她轉,替她幹活,搶著對她獻殷勤。


    因為宋任秀會表現,每次麵上都在拒絕,所以給大家的感覺並不是她在招蜂引蝶,而是幾個青年非要照顧她,而她又拒絕不了。


    其中原身就是最殷勤的那個,他也不知宋任秀怎麽就這麽招人愛,每一句話都說到他心裏去了,仿佛天下就她這麽一個知心人,讓他恨不得掏心掏肺。


    可喜歡宋任秀的多了,他又算老幾。


    他再巴巴的獻殷勤,也隻被人看做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更別說他還因為宋任秀跟別的青年打了幾架,把名聲都弄壞了。


    後來,宋任秀跟回村探親的一個軍官看對眼了,原身更不樂意,還想去鬧,結果就被人舉報,說他利用獵物投機倒把。


    那時投機倒把是個很大的罪行,也是原身為了討好宋任秀,太張揚高調了,完全不知收斂,被人一告一個準兒。


    他進了大牢,這輩子都毀了。


    而宋任秀高高興興成了軍官太太,把原身完全拋到腦後了!


    原身落魄致死,變成靈體後才知道,宋任秀原來是重生的。


    她重生前貪慕虛榮,在村裏名聲並不好,後來幹脆跟著村裏一個浪蕩子跑了。


    她以為南下會有好日子過,可最後卻被浪蕩子拋棄,流落紅燈區。


    在重生之後,她痛定思痛,決定好好偽裝,嫁一個能讓她過好日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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