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條要求’的思想背景
簡略言之,日本朝野在歐戰爆發之後,無不認為是實行他們大陸政策,化中國為印度的‘天賜良機’。我們今日試翻當年日本各界對華的言論,幾乎是眾口一辭。上至天皇、元老,和軍部,下及‘黑龍會’裏的武士和浪人,思想邏輯都是一致的。他們都認為歐戰爆發後,西方列強無瑕東顧,日本在東方可以為所欲為。但是歐戰終有結束之一日。到時歐戰兩方,不論誰勝誰負,都會重返東亞,對中國繼續其瓜分和掠奪。因此日本在大戰期間,對中國就應加以獨占,迨大戰結束,列強東返時,對日本在中國所造成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這樣日本在世界上的霸權就前途無限了。這是他們的腹案。
至於在中國造成個怎麽樣的既成事實呢?日本人卻有個很具體的計畫。根據這計畫打算強迫袁政府與日本訂立一個所謂‘國防協約’。按此協約,首先他們就要在‘南滿’和‘東內蒙’,取得確定的統治權。然後大量移民,為千百年擴張之計。對中國本部,他們要取得中央和地方省區的政治、軍事、財政和警政的監護權,化中國為日本的保護國;更具體的則是他們要在中國中南部修其鐵路網,並開發那些開不盡的礦產資源。為防製大戰後東歸的西方列強的回流,他們還要特別要求中國沿海(尤其是福建)的島嶼和港口,不得租借或割讓與日本之外的任何列強。中國如能將福建全省割讓與日本,那就更是十全十美了。【見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黑龍會所秘密擬訂的‘黑龍會備忘錄’,漢譯全文載上引‘軍閥時代’卷二,頁七七一-七八五。】上述的國防協約,雖隻是黑龍會所擬的方案,它和日本軍部所擬的秘密方案,大體上是一致的,不過黑龍會的備忘錄,寫得更為明確,更有條理。其後日本二十一條的具體條文,乃至在一九二七年才被發現,而馳名世界的‘田中義一密奏’(the secret tanaka memorial),其思想體係,和行文體裁,都是前後一致的。後篇中當續敘之。
但是要使袁政府言聽計從,他們對老袁還要恩威兼施,提出所謂‘引誘條件’和‘威壓條件’。前者包括歸還青島,和助袁鎮壓‘革命黨’和‘宗社黨’;或說服他們向老袁投靠。對袁的威壓條件,則有文有武,有陽謀,也有陰謀。在調兵遣將,海陸同時入侵之外,日本也可大力幫助革命黨、宗社黨,潛返大陸,把中國‘鬧成全國一團混亂’,如此則不怕袁之不從也。【見同上,頁七七八】
以上是日本元老重臣、內閣軍部,和黑龍會方向一致的侵華藍圖。那時日本的首相是大隈重信;而收取這些計畫書的關鍵人物,則為外務省的政務局長小池張造。【華語讀者可參閱上引‘軍閥時代’卷二,頁七五一-九一八所收輯的漢譯日檔,凡數十篇。現任台北黨史會主委老友陳鵬仁教授,和筆者老同學李毓澍教授(已故),所輯尤多,不勝舉也。在拙著計畫中的史料篇中,當盡載之。此處從略。】
這次國恥期間,發生一件奇事,亦可略帶一筆。當上述孫、袁蜜月期間,正值沙俄割裂外蒙之時,孫中山先生曾密電袁總統,建議暗聯日本,抵製帝俄,斯時孫公蓋不知有日俄密約之存在也。迨孫、袁因宋案而反目成仇,中山曾分別致書大隈重信及小池張造,乞日本協助討袁。並言明在討袁成功之後,則將來的中國政府,當以滿蒙利益相許。其規模蓋不在後來日本所要求的二十一條之下也。此一密件於二戰之後,始在日本老檔案中發現。史學前輩吳相湘先生愛人以德,為尊者諱,曾指為偽作。然就史論史,實非贗品也。【孫公致大隈函日期為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致小池函,為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見日檔原件);吳書把致小池函,筆誤為一九一四年。一年之差,分別就很大了。見吳著「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二四三。】
二十一條交涉始末
日本的擴張主義者,既有上述的侵華腹案,幾經修訂,終於整理成五號二十一條,他們就在民國四年(一九一五)一月十八日,由新任駐華公使日置益,特約晉見袁大總統時,親手將此絕密文件,交給袁世凱親收了。其‘五號,二十一條’內容大致如下:
第一號,共有四條:要求中國承認,把德國在山東的一切特權,移交日本,並另加其他路礦權利;
第二號,共有七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東內蒙的一切路礦和無限製移民等,既有特權,不許列強介入,並延長旅大租期為九十九年;
第三號,共有二條:要求中國承認,中日合辦‘漢冶萍公司’,其鄰近礦山等,未經日本政府同意,中國不得自行處理;
第四號,隻有一條:要求中國承認,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借與他國;
第五號,共有七條:要求中國承認,聘用有力日人為中央政、財、軍顧問;日營病院、寺廟、學校,在內地有土地所有權;中日合辦各地警察局;中日合辦中國軍械廠,劃一武器使用;日本享有武昌至九江、至南昌及南昌至杭州、潮州各鐵路之製造權;籌辦或整理福建省內的路、礦、港口、船廠,日本有優先權;日人有在中國布道權。
簡略言之,日本朝野在歐戰爆發之後,無不認為是實行他們大陸政策,化中國為印度的‘天賜良機’。我們今日試翻當年日本各界對華的言論,幾乎是眾口一辭。上至天皇、元老,和軍部,下及‘黑龍會’裏的武士和浪人,思想邏輯都是一致的。他們都認為歐戰爆發後,西方列強無瑕東顧,日本在東方可以為所欲為。但是歐戰終有結束之一日。到時歐戰兩方,不論誰勝誰負,都會重返東亞,對中國繼續其瓜分和掠奪。因此日本在大戰期間,對中國就應加以獨占,迨大戰結束,列強東返時,對日本在中國所造成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這樣日本在世界上的霸權就前途無限了。這是他們的腹案。
至於在中國造成個怎麽樣的既成事實呢?日本人卻有個很具體的計畫。根據這計畫打算強迫袁政府與日本訂立一個所謂‘國防協約’。按此協約,首先他們就要在‘南滿’和‘東內蒙’,取得確定的統治權。然後大量移民,為千百年擴張之計。對中國本部,他們要取得中央和地方省區的政治、軍事、財政和警政的監護權,化中國為日本的保護國;更具體的則是他們要在中國中南部修其鐵路網,並開發那些開不盡的礦產資源。為防製大戰後東歸的西方列強的回流,他們還要特別要求中國沿海(尤其是福建)的島嶼和港口,不得租借或割讓與日本之外的任何列強。中國如能將福建全省割讓與日本,那就更是十全十美了。【見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黑龍會所秘密擬訂的‘黑龍會備忘錄’,漢譯全文載上引‘軍閥時代’卷二,頁七七一-七八五。】上述的國防協約,雖隻是黑龍會所擬的方案,它和日本軍部所擬的秘密方案,大體上是一致的,不過黑龍會的備忘錄,寫得更為明確,更有條理。其後日本二十一條的具體條文,乃至在一九二七年才被發現,而馳名世界的‘田中義一密奏’(the secret tanaka memorial),其思想體係,和行文體裁,都是前後一致的。後篇中當續敘之。
但是要使袁政府言聽計從,他們對老袁還要恩威兼施,提出所謂‘引誘條件’和‘威壓條件’。前者包括歸還青島,和助袁鎮壓‘革命黨’和‘宗社黨’;或說服他們向老袁投靠。對袁的威壓條件,則有文有武,有陽謀,也有陰謀。在調兵遣將,海陸同時入侵之外,日本也可大力幫助革命黨、宗社黨,潛返大陸,把中國‘鬧成全國一團混亂’,如此則不怕袁之不從也。【見同上,頁七七八】
以上是日本元老重臣、內閣軍部,和黑龍會方向一致的侵華藍圖。那時日本的首相是大隈重信;而收取這些計畫書的關鍵人物,則為外務省的政務局長小池張造。【華語讀者可參閱上引‘軍閥時代’卷二,頁七五一-九一八所收輯的漢譯日檔,凡數十篇。現任台北黨史會主委老友陳鵬仁教授,和筆者老同學李毓澍教授(已故),所輯尤多,不勝舉也。在拙著計畫中的史料篇中,當盡載之。此處從略。】
這次國恥期間,發生一件奇事,亦可略帶一筆。當上述孫、袁蜜月期間,正值沙俄割裂外蒙之時,孫中山先生曾密電袁總統,建議暗聯日本,抵製帝俄,斯時孫公蓋不知有日俄密約之存在也。迨孫、袁因宋案而反目成仇,中山曾分別致書大隈重信及小池張造,乞日本協助討袁。並言明在討袁成功之後,則將來的中國政府,當以滿蒙利益相許。其規模蓋不在後來日本所要求的二十一條之下也。此一密件於二戰之後,始在日本老檔案中發現。史學前輩吳相湘先生愛人以德,為尊者諱,曾指為偽作。然就史論史,實非贗品也。【孫公致大隈函日期為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致小池函,為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見日檔原件);吳書把致小池函,筆誤為一九一四年。一年之差,分別就很大了。見吳著「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二四三。】
二十一條交涉始末
日本的擴張主義者,既有上述的侵華腹案,幾經修訂,終於整理成五號二十一條,他們就在民國四年(一九一五)一月十八日,由新任駐華公使日置益,特約晉見袁大總統時,親手將此絕密文件,交給袁世凱親收了。其‘五號,二十一條’內容大致如下:
第一號,共有四條:要求中國承認,把德國在山東的一切特權,移交日本,並另加其他路礦權利;
第二號,共有七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東內蒙的一切路礦和無限製移民等,既有特權,不許列強介入,並延長旅大租期為九十九年;
第三號,共有二條:要求中國承認,中日合辦‘漢冶萍公司’,其鄰近礦山等,未經日本政府同意,中國不得自行處理;
第四號,隻有一條:要求中國承認,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借與他國;
第五號,共有七條:要求中國承認,聘用有力日人為中央政、財、軍顧問;日營病院、寺廟、學校,在內地有土地所有權;中日合辦各地警察局;中日合辦中國軍械廠,劃一武器使用;日本享有武昌至九江、至南昌及南昌至杭州、潮州各鐵路之製造權;籌辦或整理福建省內的路、礦、港口、船廠,日本有優先權;日人有在中國布道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