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了解到原來他愛的女子不是想像中的單純的時候會怎樣。我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夠接受這樣一個我。我開始有些恨自己,不懂得愛惜自己,不懂得保護自己。我開始明白媽媽當年的做法。
殘花敗柳是我現在的樣子。我想離開他,在一切沒有變得更糟糕之前;我也想理直氣壯地站到他的麵前,把一切告訴他,如果他不接受,就分開;但是我捨不得離開他。我又怕如果再回老家,見到a君b君,我心中再起波瀾……
我該怎麽辦呢?
在幸福中痛苦的人
在幸福中痛苦的人:
有一個出處不明的數字,說女人的性伴侶:零=白活了;一=虧;二到三=傳統;三到五=正常:五到十=夠本……五十以上=完全瞎掰。照這個數字,你的abc君還完全是在正常值之內(當然,前提是除了他們,並沒有def君埋藏在"等等"裏麵。)
按傳統觀念來說,你夠隨便。你的意外受孕,你說是被強暴---從你事後毫無記憶來看,不見得很痛苦,因此也很難說。abc三君輪番出場,酒吧一幕,我同意你的觀點,像拍電影---而且是一部濫情、灑狗血的言情片。但是,我批評你,有意義嗎?這些事都已經發生過。如果能夠,我相信你寧願忘掉;如果你忘不掉,ok,你將來可以用來教育你的小孩。
但是,這不意味著你就應該被亂石活活打死。耶穌的名言是:"看這個女人,你們中誰沒有錯的,去扔石頭砸吧。"我不是沒有錯的人,我也不認為有人是。你的故事就很簡單了,你錯誤地談過兩次戀愛,墮過兩次胎,現在你準備結婚了,你麵臨的問題是,該不該把這一切告訴新郎。
按我的理解,沒什麽可說的。a君b君都不是什麽好鳥。a君花心自私,而且造成你兩次墮胎---為什麽你要承擔事後避孕的責任?安全套不已經是成年人之間通行的性規則嗎?b君說謊在前,假惺惺在後,還說什麽你走之後他心很痛,那是,有機會齊人有一妻一妾結果錯失了,能不痛嗎?當然也不免要批評你一句,壞男人自然是多,你連遇三人(含那個強暴你的),也的確有點兒不帶眼識人。是因為寂寞嗎,還是輕信,抑或隻是年輕和一點點放縱?
不過,也沒什麽可瞞的,難道你準備再做一次"補救"不成?用不著支支吾吾,甚至串通家人女友聯袂說謊。丈夫如果問你談過戀愛否,答案是:談過。再問細節:早就忘了。兩口子的私人時間,又不是信息聲訊台,犯不著說那些生猛熱辣的事。從某種意義上,配偶就是我們惟一的初戀,以前種種,無非野草閑花章台柳。如果你擔心有不識相的朋友會翻你的底牌(奇怪,似乎人人都會有這種不識相的朋友),需要給老公鋪伏筆,就輕描淡寫談兩句:a呢,是前男友,但那不過是小貓小狗的愛;b呢,交往過,後來分了。
斯時斯世,一個人在吻到王子之前,吻過幾隻癩蛤蟆,也是常有的事吧?也許他會介意,也許他不介意。但不試你怎麽會知道?試輸了,咱們再來一次,不信天下之大,竟無一個好男兒;贏了,這就是幸福。不用覺得對不起他,他肯定不是處男。---為什麽我知道?因為如果他是,你肯定會說的。
隻是,從此以後你該怎麽做,也許這才是該考慮的問題。吾鄉有一首民歌如此唱:梔子花開六瓣頭,三瓣正來三瓣歪;要正你就正到底,要歪你就歪過來---我誠心誠意地向你進言,既然選擇了婚姻,就正到底吧。如果再回老家,a君b君都不必見了。如果他們是你的欲望,是你不敢招惹的,但至少你躲得起吧。
祝新婚愉快,宜室宜家。
傾城上
獅子座不是半夜進女生寢室的人(1)
葉傾城:
你好!
我現在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今年六月畢業。去年12月,學校搞活動,我去晚了,就站在邊上,旁邊有一個不認識的人,看上去像研究生的樣子,我們就站在那裏聊天。後來我出去打電話,結果頭上掛條幅的鋼條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他,那真是萬分之一的概率,因為那天學校開招聘會,來的人很多。他手上被擦破了一些地方,我陪他去醫務室看病,他在路上開玩笑說錯過了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可能這就是緣分吧。這相遇,真的還是挺戲劇性的。
隨後我知道他是我們學校的輔導員,交往中,發現他很開朗健談也很自信,對每個人都很好,學生們都很喜歡他。他給我看過畢業生給他寫的信,甚至有人把他比作父親,雖然他才二十六歲。後來我們就簡訊聊天,他也經常找我出去玩,持續了一個月時間。
那一個月回憶起來,真的很美好。冬天很冷,他會幫我暖手,出去吃飯時,也會特意點一杯熱牛奶給我暖身。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喝牛奶的,因為覺得又淡又腥,可是喝著他給我點的牛奶,還是覺得挺甜的。可我們不是"那種"關係,因為他從來沒說過。我忍不住問了他,他從來不正麵回答,隻跟我繞來繞去地玩文字遊戲。這種曖昧的關係讓我覺得很累,每次見到他的學生、朋友甚至同事,他隻說我是某某學院某某專業的學生。有次,我和他在路上走,碰見學校的書記,我能感覺到他刻意拉開了那麽一點點距離。
寒假我回了家,從那時到現在他對我都冷冷淡淡的,我給他打電話他總說工作很忙,再忙打個電話的時間總有吧。其實我很明白他的處境,他在讀研,同時當了四年輔導員,也許今年他還會升職。而我已經簽了深圳的一家公司了,以後的發展方向不會是在這裏。如果我們要在一起,就得有一個人放棄,那隻能是我,但這樣,我就對不起我的父母家人。所以,很多朋友都勸我,就這樣最好,因為是肯定沒有結局的事。
殘花敗柳是我現在的樣子。我想離開他,在一切沒有變得更糟糕之前;我也想理直氣壯地站到他的麵前,把一切告訴他,如果他不接受,就分開;但是我捨不得離開他。我又怕如果再回老家,見到a君b君,我心中再起波瀾……
我該怎麽辦呢?
在幸福中痛苦的人
在幸福中痛苦的人:
有一個出處不明的數字,說女人的性伴侶:零=白活了;一=虧;二到三=傳統;三到五=正常:五到十=夠本……五十以上=完全瞎掰。照這個數字,你的abc君還完全是在正常值之內(當然,前提是除了他們,並沒有def君埋藏在"等等"裏麵。)
按傳統觀念來說,你夠隨便。你的意外受孕,你說是被強暴---從你事後毫無記憶來看,不見得很痛苦,因此也很難說。abc三君輪番出場,酒吧一幕,我同意你的觀點,像拍電影---而且是一部濫情、灑狗血的言情片。但是,我批評你,有意義嗎?這些事都已經發生過。如果能夠,我相信你寧願忘掉;如果你忘不掉,ok,你將來可以用來教育你的小孩。
但是,這不意味著你就應該被亂石活活打死。耶穌的名言是:"看這個女人,你們中誰沒有錯的,去扔石頭砸吧。"我不是沒有錯的人,我也不認為有人是。你的故事就很簡單了,你錯誤地談過兩次戀愛,墮過兩次胎,現在你準備結婚了,你麵臨的問題是,該不該把這一切告訴新郎。
按我的理解,沒什麽可說的。a君b君都不是什麽好鳥。a君花心自私,而且造成你兩次墮胎---為什麽你要承擔事後避孕的責任?安全套不已經是成年人之間通行的性規則嗎?b君說謊在前,假惺惺在後,還說什麽你走之後他心很痛,那是,有機會齊人有一妻一妾結果錯失了,能不痛嗎?當然也不免要批評你一句,壞男人自然是多,你連遇三人(含那個強暴你的),也的確有點兒不帶眼識人。是因為寂寞嗎,還是輕信,抑或隻是年輕和一點點放縱?
不過,也沒什麽可瞞的,難道你準備再做一次"補救"不成?用不著支支吾吾,甚至串通家人女友聯袂說謊。丈夫如果問你談過戀愛否,答案是:談過。再問細節:早就忘了。兩口子的私人時間,又不是信息聲訊台,犯不著說那些生猛熱辣的事。從某種意義上,配偶就是我們惟一的初戀,以前種種,無非野草閑花章台柳。如果你擔心有不識相的朋友會翻你的底牌(奇怪,似乎人人都會有這種不識相的朋友),需要給老公鋪伏筆,就輕描淡寫談兩句:a呢,是前男友,但那不過是小貓小狗的愛;b呢,交往過,後來分了。
斯時斯世,一個人在吻到王子之前,吻過幾隻癩蛤蟆,也是常有的事吧?也許他會介意,也許他不介意。但不試你怎麽會知道?試輸了,咱們再來一次,不信天下之大,竟無一個好男兒;贏了,這就是幸福。不用覺得對不起他,他肯定不是處男。---為什麽我知道?因為如果他是,你肯定會說的。
隻是,從此以後你該怎麽做,也許這才是該考慮的問題。吾鄉有一首民歌如此唱:梔子花開六瓣頭,三瓣正來三瓣歪;要正你就正到底,要歪你就歪過來---我誠心誠意地向你進言,既然選擇了婚姻,就正到底吧。如果再回老家,a君b君都不必見了。如果他們是你的欲望,是你不敢招惹的,但至少你躲得起吧。
祝新婚愉快,宜室宜家。
傾城上
獅子座不是半夜進女生寢室的人(1)
葉傾城:
你好!
我現在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今年六月畢業。去年12月,學校搞活動,我去晚了,就站在邊上,旁邊有一個不認識的人,看上去像研究生的樣子,我們就站在那裏聊天。後來我出去打電話,結果頭上掛條幅的鋼條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他,那真是萬分之一的概率,因為那天學校開招聘會,來的人很多。他手上被擦破了一些地方,我陪他去醫務室看病,他在路上開玩笑說錯過了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可能這就是緣分吧。這相遇,真的還是挺戲劇性的。
隨後我知道他是我們學校的輔導員,交往中,發現他很開朗健談也很自信,對每個人都很好,學生們都很喜歡他。他給我看過畢業生給他寫的信,甚至有人把他比作父親,雖然他才二十六歲。後來我們就簡訊聊天,他也經常找我出去玩,持續了一個月時間。
那一個月回憶起來,真的很美好。冬天很冷,他會幫我暖手,出去吃飯時,也會特意點一杯熱牛奶給我暖身。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喝牛奶的,因為覺得又淡又腥,可是喝著他給我點的牛奶,還是覺得挺甜的。可我們不是"那種"關係,因為他從來沒說過。我忍不住問了他,他從來不正麵回答,隻跟我繞來繞去地玩文字遊戲。這種曖昧的關係讓我覺得很累,每次見到他的學生、朋友甚至同事,他隻說我是某某學院某某專業的學生。有次,我和他在路上走,碰見學校的書記,我能感覺到他刻意拉開了那麽一點點距離。
寒假我回了家,從那時到現在他對我都冷冷淡淡的,我給他打電話他總說工作很忙,再忙打個電話的時間總有吧。其實我很明白他的處境,他在讀研,同時當了四年輔導員,也許今年他還會升職。而我已經簽了深圳的一家公司了,以後的發展方向不會是在這裏。如果我們要在一起,就得有一個人放棄,那隻能是我,但這樣,我就對不起我的父母家人。所以,很多朋友都勸我,就這樣最好,因為是肯定沒有結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