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庭審現場


    沈明輝走進法庭的時候,全場都在看他,原來他隻是一個有點乍眼不會打扮穿了件“女人”衣服,沒有化妝的律師,這次他是被法官驅逐要求化妝換衣服重新歸來,所有人的眼光裏都帶著審視,目光裏有驚艷、有詫異、有嫉妒、有“嫌棄”,他抬起頭挺起胸,走到最前麵,來到法官麵前,“法官大人,申請重新入席。


    法官戴上了眼鏡,透過鏡片上下掃視他,眼中的嚴厲消失了一些,嘴角甚至略有些上揚露出了一閃而逝的滿意,“準許。”


    沈明輝坐回到位置上,本能地向後麵看了一眼,看見坐在法庭一角的秦知秋,一種被保護被照顧的感覺油然而生,雖然她幫不了自己什麽,可她在那裏,法庭就與方才完全不同。


    挑選陪審團外人看起來簡單,實際上非常複雜,從四十人裏挑出會傾向於自己一方,又讓檢方覺得不會太“傾向”,雙方都能接受的人選有時看“技巧”,有時完全是看“運氣”。


    檢方明顯對男性、四十歲以下的侯選人有偏見,一連否決了四個,沈明輝笑了起來,“看來檢方是想要全女性陪審團。”


    林勇毅也笑了,“總要慢慢挑選。”


    又一名陪審團成員報上自己的簡歷,女性、40歲、退役軍人、建築承包商、已婚、2女1子、丈夫是全職主夫。


    “同意。”檢方舉起了手。


    沈明輝打量著女子,他對挑選陪審團是極陌生的,毫無經驗,看似信心滿滿,實際上——


    “留下。”叢欣小聲說道。


    “哦?”


    “她當過兵,應該是特種空降部隊的,應該懂相關槍械常識。”叢欣注意到了那人手背上的標識。


    “同意。”


    一個小時之後,陪審團成員全部選定,法官一拍驚堂木,“感謝各位落選者的到來,請跟隨法警有序離開,請陪審團成員入座,跟隨書記官宣誓。”


    陪審團誓言無非是我是華夏帝國公民,根據法律行使陪審團義務等等等,宣誓完畢後,法官宣布本案為封閉審理,陪審團成員全部入住指定賓館,不得與外界聯繫,不得收聽收看關於本案的任何新聞節目,不得與當事雙方任何人接觸。


    上午的流程結束,下午1點正式開庭。


    恭送了尊敬的法官大人之後,所有人陸續離開了法庭,林勇毅走到沈明輝的桌前,“我們之前的提議依舊有效,這是你的那位當事人最後的機會了。”


    “我再說一次,醫生和相關專業人士的會診結果很明確,他確實是失憶了。”沈明輝知道,林勇毅始終不太相信“失憶”這種狗血情節。


    “好吧。”林勇毅笑了笑,“你今天這麽穿很漂亮。”她讚賞地說道。


    “謝謝。”沈明輝收拾東西,扭頭看向秦知秋原本坐著的地方,卻發現她已經悄悄離開了。


    他和叢欣拎著資料離開了法庭,遠遠地看見站拐角處的秦知秋……


    “嗨。”他的聲音有些幹。


    “你表現很好啊。”秦知秋說道,順手拂開他肩頭沾在衣服上的長假髮。


    “我以為你會覺得我的樣子很難看。”


    “很好看啊。”秦知秋伸手握住他的手,“去吃飯啊。”


    沈明輝搖了搖頭,“沒時間,我跟叢欣、梅子吃點快餐就可以了,吃完了要去最後見單獨見一次程紫。”


    “那我走啦。”秦知秋抬頭看著他,她覺得化妝的沈明輝有一種易碎感,不敢大聲和他說話,“晚上見。”


    “嗯。”沈明輝點了點頭。


    “所以你夜不歸宿的時候是跟她在一起?”梅子看見沈明輝和秦知秋在一起的時候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沈明輝很大方的承認了,往自己嘴裏扒飯的速度一點都沒變慢。


    聽到了好大一個八卦的叢欣側著耳朵聽著,不敢發表意見,心中卻驚訝極了,沈明輝竟然和著名主播秦知秋有一腿?


    “你們倆個是破鏡重圓了?所以說什麽夏頌恩啊,淩峰啊,都隻是花邊?”


    “沒有。”他不認為是破鏡重圓,還沒有到那一步。


    “互相約炮?她又不缺□□,打個電話我半夜12點都會主動爬她的床。”梅子翻了個白眼。


    “咳……”


    “知道啦,朋友妻不可戲,最基本的原則啦,你們分手的時候我就知道你跟她早晚會複合。”


    “你又知道了……”


    “我當然知道了,那個時候她看你的眼神就像被丟掉的小狗一樣,你太殘忍了,那麽狠心離開她。”


    是嗎?他印象最深的是在另一個世界離婚的時候秦知秋的眼神,簽下離婚協議的那一刻,秦知秋如釋重負,大哭了一場……他站在旁邊雙手插在兜裏死命握著拳頭,開車離開之後,他一個人開到空曠無人的地方也大哭了一場。


    誰能想像,雙方都沒錢沒事業的時候兩個人一起苦,堅持了下來,條件好了,有車有房了,事業都發展了起來之後,反而堅持不下去了呢?


    現代人都太忙,太自我,不肯給彼此時間,也不肯給對方時間。


    吃完了飯,他們在審前見了程紫,沈明輝給程紫帶了一套衣服,就是上次他們一起買的那一套。


    “上庭的時候穿這套吧。”


    程紫接過了衣服,他已經知道現在是10年後,28歲的自己已經結婚、生子,有兩個孩子,遭受了多年家暴,逃離家庭後受到保,護傘組織的保護,卻在冬至那一天在中心地鐵站免費停車場開槍打死了前妻。


    從那以後,他每天晚上都做同樣的噩夢,在噩夢裏他在一個全黑的空間裏拚命逃跑,後麵有一隻怪獸在追趕,他一邊跑一邊哭泣,他知道自己早晚會被抓到,成為怪獸的腹中餐,忽然……天空中射下一道光線,一個白色的看不清臉的天使從天而降,交給他一把槍……他握著槍停留在了原地,在怪獸追過來的時候——開了槍,怪獸倒在了地上,變成了一個看不清臉的女人……


    他天真的眼神裏帶上了一層陰影,林檢察官讓他說出背後的主使,可他卻記不起任何一個名字,卻隱約知道林檢察官想讓他說出“天使”的名字,不,不能說!他腦中有一個聲音在不停地警告他,是的,為什麽要說出天使的名字?天使救了他,他不能忘恩負義……


    “我會坐牢嗎?”他眼睛無辜地問沈明輝。


    “要看庭審結果如何,陪審團認為你是否有罪。”沈明輝沒有打保票,也沒有做任何承諾,陪審團製度本來就是“飄忽”的,同樣的案子,同樣的法官,同樣的對手,律師同樣的表現,不同的陪審團會給出截然相反的結果,上庭,偶然性太大了。


    更不用說程紫案案情複雜,檢方手裏有沒有沒完全打出來的牌誰也不知道,就沈明輝自己掌握的情況來看,除非讓幕後的人顯形,否則程紫最輕也是過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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