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時如何回答的?——“是。”
能為齊爺做點有實際意義的事,感覺應該不錯吧……
22
第二十二章 …
當不得不獨自麵對一切的時候,他是否還有一樣的勇氣來為自己的去留做一個決定?他當然可以留在這裏等待一個結果,齊家占了優勢,他自然無恙;齊家落敗,徐立先也不見得就要為難他一個看起來毫無威脅的人。
也許這才是真正的考驗吧,一個人靈魂最深處的懦弱總會在這種時刻滋長起來,漸漸擴散成一種陰暗的毒。
坐在房間的角落,麵對兩個身強力壯的看守者,出逃是一件太不理智的事了。然而就在此枯等,對得起回答齊爺的那一句“是”麽……更何況,在他的認識內,齊爺此去兇險萬分。徐家內部自不必說,n市這邊內jian未除,是否會與徐家全力周旋尚需置疑,這般一盤算,他大概是非逃不可的了。
一命,從不足惜。陸以華雖愛惜自己的生命,卻也從沒看得太重過。
這樣的猶豫,也該終止了吧,當下之計,唯有等待良機。而他僅有的優勢,不過是看守人略為鬆懈的態度而已。
日頭很快就將落未落,門外的人探進身來,詢問在房間內看守的兩人吃什麽,合計合計之後派個人去買。幾人商量一陣之後,那人又閃身出去了。
陸以華一直沒改變過姿勢,他默默地回想進來時停車的位置和自己所在房間的方向,又抬眼看了看那遮住窗戶的厚重窗簾——“麻煩你,這裏有過夜的禦寒衣物嗎?”
夏夜微涼,被伺候慣了的少爺覺得冷也是很正常的。看這裏空無一物的房間,料想他們也變不出什麽被褥來。
“沒有。”局勢未定,大家都警惕得很。既不能放這些人走,也不敢惡聲惡氣,著實難辦。乍聽這安靜了許久的人一出聲,立即反應道。
陸以華聞言似乎有些為難,抬頭看著窗簾不答話。
看啊看啊看的,一人終於罵罵咧咧地站起來把絳紫色的窗簾扯下來多半幅丟給他。於是負責外出購買食物的人回來前,陸以華成功地蓋著堆得厚厚的窗簾,坐在偶爾被另外半幅窗簾拂上的窗下了。
無聲無息,幾乎沒有什麽存在感的人,腦袋埋在膝間,耳朵卻始終立著,他在等。
車駛進花園的聲音,來了。
餓得早就抱怨連天的兩人立即來了精神,叫上門外守著的一起猜拳,輸的人一會兒去採購的人那裏去取食物。不過就是打開門圍作一團的時機,幾個人專注於手上輸贏的瞬間,窗簾起了落了,被風吹動般的輕輕一盪。
得了勝的人乍一回頭,那團絳紫色還在,放了心正要和同伴再說什麽,突然反應到不對:窗簾還堆在那,人呢?
上前去一把掀開,裏麵隻有一雙皮鞋。
趁著這點遮蔽,陸以華把容易產生聲響的鞋偷偷脫下,又等到他們鬆懈,跳窗出去了。
——你以為你逃得掉?這邊窗戶臨的是花園,繞到出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足夠追上去了。
一邊大喊傳遞有人逃掉的消息,一邊追下樓去,眾人還未到,卻隻聽得一聲槍響,不由都皺了皺眉:誰開的槍,這幾個可都不是他們敢隨便殺死的人物。
開槍的是陸以華。
他踩在濕潤的土壤上,濕意透過襪子令人覺得癢癢的,這種癢激得他頭皮發麻,至少這是活著才能感受到的。而從決定逃離這裏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把活著這件很平凡也很不容易的事放到了博弈的桌台上。
從窗口翻出,略軟的膝蓋讓他跌落,立刻掙紮著站起來奔跑,他無需顧及自己的腳步聲,一切都在於與時間拚鬥的勝敗,幾秒後終於近了——是車。他用槍指著正背對著自己從車上取東西的人,毫無遲疑地連開兩槍。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了,作為一個初學者,以他的槍法絕對無法順利射中目標,與這些平日裏搏鬥慣了的好手自然是沒辦法比的。他唯一的機會,就是剛剛出去採購,手上拎著大包小包食物的兩個男人。
在毫無防備的時候有人向你射擊,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麽?
驚慌失措的兩個男人下意識地跑開幾步,甚至連手上的袋子都忘了丟下——這一刻的慌亂就夠了。
陸以華疾跑兩步躥進車裏拉上門,近乎於翻滾地將自己栽到駕駛席上,一油門踩下,轉頭沖向大門。
心跳與引擎聲混雜在一起,沒有汗水,冰冷的手指牢牢握住方向盤,他知道自己暫時安全了。這是一輛經過大幅度改裝的車,普通的子彈無法輕易地穿透它。而當那些人啟動車追上來時,一切都會晚了。他會用最快的速度沖入鬧市,任何有燈火的地方。
轟鳴作響,身後有人追趕而來,也有人奔去開車,陸以華慌亂過後以近乎於麻木的心態在開車,當這些令人恐懼的情緒超過一個人的負荷,就再也沒什麽可以恐懼的了。一輛,兩輛,窮追不捨,但始終無法將距離拉近。因為他們在奉命追逐,陸以華卻是在拚命逃亡。
他要活下去,然後要做一些比他活下去更有用的事。
——齊爺的處境並沒有比他好上多少,孤身陷在t市,自家勢力卻不知道能不能順利的展開援救,甚至有可能後院起火,兩方麵一起出現問題。這樣一來,莫說地盤,便是性命,隻怕都要被人分割。仇人,在你呈落敗之勢的時候都會不嫌麻煩地踩上一腳。
s市並不太遠,它在n市的西北方向,開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不過是十三四個小時的路程。陸以華不敢給n市的任何人打電話詢問情況,包括主宅的一眾人等,都已經不再是值得完全信任的對象了。他隻能把希望寄托在遙遠而陌生的s市,盡管那並不像一個能對齊爺有幫助的地方。
s市不大,與n市t市相比都小了很多,是個相對落後卻也平靜的小城市。
那座城市比較有名的是花,濕潤的氣候,肥沃的土壤,得天獨厚,栽花種糙的理想之地。一般來說,這樣的地方也適合釣魚、散步、野餐,綜合起來說,適合養老。無論怎麽來看,也不像個隱藏著巨大勢力,能夠給齊爺提供幫助的地方啊。
不過,這已經是陸以華能想到的唯一途徑了。
十三四個小時,從夕陽落山,從夜色茫茫,從晨光破曉,一直到幾近正午。不知道是什麽時侯甩掉了那些追蹤的車輛,也忘記了加油時是怎樣與站員對談,陸以華感覺得到自己處於一種虛浮的精神狀態中,肉體極疲憊,精神發鈍卻又清醒非常。
車開得極快,風迎麵吹來卻吹不進車內,這種感覺令人窒息。陸以華的理智提醒他需要休息,如果不能休息,也要採取一定的手段讓自己清醒,疲勞駕駛的代價就是未到達目的地就已經失去生命。
而這手段,他的第一反應並不是以前熬夜工作時煮的咖啡,而是齊爺的煙。齊爺很少抽菸,心煩的時候喜歡點上一支,掌心與指節處常有煙糙的味道,不濃重,總令人覺得是一種成熟而滄桑的感覺。
神經在拉扯著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響,折磨得人幾欲瘋狂,他繼續想,不敢停下。他想起很多很多東西,其中浮現出的種種影像虛幻不實,從小到大。從隻有自己與家人,到出現方此辰。那之後,隻有方此辰,然後是齊爺,最後……陸以華看著窗外因車速飛快而連成一串的燈光笑了。
最後,有齊爺也有自己。
在他近乎於執念地將方此辰當做生活的重心並為此付出極大努力之後,他的生活中,似乎就已經不見了陸以華這個人。凡事種種,為了方此辰,為了方氏。為他人愁,為他人喜,一心追逐著一個人,滿心滿眼都是他,最後把自己追丟了。
然後那人漸漸圓滿,便功成身退,順便再被丟給齊爺,像是很可悲的過程,事實上不盡然。再可悲也是自己選的,沒什麽可後悔。男人,有一個目標可以為之付出,失敗了也不要回頭罵上兩句,平白失了臉麵。
無論是方此辰或是當初的自己,他都不打算去責怪。這種事情,本來也不是責怪便有用的,而通過鄙薄過去的自己而顯示如今自己如何如何的成熟堅強,更是過於小氣的表現。錯了,錯了怎麽辦。錯了就掙紮著滿身泥淖地爬出來,站起來,把自己清理幹淨,從頭到腳從外而內地洗一遍,把自己找回來,就可以了。
這個過程中,幸好有另一個人的存在。
那個人沒有說過一句安慰的話,不曾誘哄也不曾安撫,甚至不肯給一個憐憫的眼神——他不用那些方式表達他的溫柔,也許他根本不覺得自己溫柔,更不認為自己需要溫柔。
但陸以華始終相信他是個溫柔的人。
他救過他,顧及他背上的傷口,尊重他的習慣與偏好,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他沉默,扔給他一件用以遮掩的外衣。
能為齊爺做點有實際意義的事,感覺應該不錯吧……
22
第二十二章 …
當不得不獨自麵對一切的時候,他是否還有一樣的勇氣來為自己的去留做一個決定?他當然可以留在這裏等待一個結果,齊家占了優勢,他自然無恙;齊家落敗,徐立先也不見得就要為難他一個看起來毫無威脅的人。
也許這才是真正的考驗吧,一個人靈魂最深處的懦弱總會在這種時刻滋長起來,漸漸擴散成一種陰暗的毒。
坐在房間的角落,麵對兩個身強力壯的看守者,出逃是一件太不理智的事了。然而就在此枯等,對得起回答齊爺的那一句“是”麽……更何況,在他的認識內,齊爺此去兇險萬分。徐家內部自不必說,n市這邊內jian未除,是否會與徐家全力周旋尚需置疑,這般一盤算,他大概是非逃不可的了。
一命,從不足惜。陸以華雖愛惜自己的生命,卻也從沒看得太重過。
這樣的猶豫,也該終止了吧,當下之計,唯有等待良機。而他僅有的優勢,不過是看守人略為鬆懈的態度而已。
日頭很快就將落未落,門外的人探進身來,詢問在房間內看守的兩人吃什麽,合計合計之後派個人去買。幾人商量一陣之後,那人又閃身出去了。
陸以華一直沒改變過姿勢,他默默地回想進來時停車的位置和自己所在房間的方向,又抬眼看了看那遮住窗戶的厚重窗簾——“麻煩你,這裏有過夜的禦寒衣物嗎?”
夏夜微涼,被伺候慣了的少爺覺得冷也是很正常的。看這裏空無一物的房間,料想他們也變不出什麽被褥來。
“沒有。”局勢未定,大家都警惕得很。既不能放這些人走,也不敢惡聲惡氣,著實難辦。乍聽這安靜了許久的人一出聲,立即反應道。
陸以華聞言似乎有些為難,抬頭看著窗簾不答話。
看啊看啊看的,一人終於罵罵咧咧地站起來把絳紫色的窗簾扯下來多半幅丟給他。於是負責外出購買食物的人回來前,陸以華成功地蓋著堆得厚厚的窗簾,坐在偶爾被另外半幅窗簾拂上的窗下了。
無聲無息,幾乎沒有什麽存在感的人,腦袋埋在膝間,耳朵卻始終立著,他在等。
車駛進花園的聲音,來了。
餓得早就抱怨連天的兩人立即來了精神,叫上門外守著的一起猜拳,輸的人一會兒去採購的人那裏去取食物。不過就是打開門圍作一團的時機,幾個人專注於手上輸贏的瞬間,窗簾起了落了,被風吹動般的輕輕一盪。
得了勝的人乍一回頭,那團絳紫色還在,放了心正要和同伴再說什麽,突然反應到不對:窗簾還堆在那,人呢?
上前去一把掀開,裏麵隻有一雙皮鞋。
趁著這點遮蔽,陸以華把容易產生聲響的鞋偷偷脫下,又等到他們鬆懈,跳窗出去了。
——你以為你逃得掉?這邊窗戶臨的是花園,繞到出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足夠追上去了。
一邊大喊傳遞有人逃掉的消息,一邊追下樓去,眾人還未到,卻隻聽得一聲槍響,不由都皺了皺眉:誰開的槍,這幾個可都不是他們敢隨便殺死的人物。
開槍的是陸以華。
他踩在濕潤的土壤上,濕意透過襪子令人覺得癢癢的,這種癢激得他頭皮發麻,至少這是活著才能感受到的。而從決定逃離這裏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把活著這件很平凡也很不容易的事放到了博弈的桌台上。
從窗口翻出,略軟的膝蓋讓他跌落,立刻掙紮著站起來奔跑,他無需顧及自己的腳步聲,一切都在於與時間拚鬥的勝敗,幾秒後終於近了——是車。他用槍指著正背對著自己從車上取東西的人,毫無遲疑地連開兩槍。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了,作為一個初學者,以他的槍法絕對無法順利射中目標,與這些平日裏搏鬥慣了的好手自然是沒辦法比的。他唯一的機會,就是剛剛出去採購,手上拎著大包小包食物的兩個男人。
在毫無防備的時候有人向你射擊,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麽?
驚慌失措的兩個男人下意識地跑開幾步,甚至連手上的袋子都忘了丟下——這一刻的慌亂就夠了。
陸以華疾跑兩步躥進車裏拉上門,近乎於翻滾地將自己栽到駕駛席上,一油門踩下,轉頭沖向大門。
心跳與引擎聲混雜在一起,沒有汗水,冰冷的手指牢牢握住方向盤,他知道自己暫時安全了。這是一輛經過大幅度改裝的車,普通的子彈無法輕易地穿透它。而當那些人啟動車追上來時,一切都會晚了。他會用最快的速度沖入鬧市,任何有燈火的地方。
轟鳴作響,身後有人追趕而來,也有人奔去開車,陸以華慌亂過後以近乎於麻木的心態在開車,當這些令人恐懼的情緒超過一個人的負荷,就再也沒什麽可以恐懼的了。一輛,兩輛,窮追不捨,但始終無法將距離拉近。因為他們在奉命追逐,陸以華卻是在拚命逃亡。
他要活下去,然後要做一些比他活下去更有用的事。
——齊爺的處境並沒有比他好上多少,孤身陷在t市,自家勢力卻不知道能不能順利的展開援救,甚至有可能後院起火,兩方麵一起出現問題。這樣一來,莫說地盤,便是性命,隻怕都要被人分割。仇人,在你呈落敗之勢的時候都會不嫌麻煩地踩上一腳。
s市並不太遠,它在n市的西北方向,開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不過是十三四個小時的路程。陸以華不敢給n市的任何人打電話詢問情況,包括主宅的一眾人等,都已經不再是值得完全信任的對象了。他隻能把希望寄托在遙遠而陌生的s市,盡管那並不像一個能對齊爺有幫助的地方。
s市不大,與n市t市相比都小了很多,是個相對落後卻也平靜的小城市。
那座城市比較有名的是花,濕潤的氣候,肥沃的土壤,得天獨厚,栽花種糙的理想之地。一般來說,這樣的地方也適合釣魚、散步、野餐,綜合起來說,適合養老。無論怎麽來看,也不像個隱藏著巨大勢力,能夠給齊爺提供幫助的地方啊。
不過,這已經是陸以華能想到的唯一途徑了。
十三四個小時,從夕陽落山,從夜色茫茫,從晨光破曉,一直到幾近正午。不知道是什麽時侯甩掉了那些追蹤的車輛,也忘記了加油時是怎樣與站員對談,陸以華感覺得到自己處於一種虛浮的精神狀態中,肉體極疲憊,精神發鈍卻又清醒非常。
車開得極快,風迎麵吹來卻吹不進車內,這種感覺令人窒息。陸以華的理智提醒他需要休息,如果不能休息,也要採取一定的手段讓自己清醒,疲勞駕駛的代價就是未到達目的地就已經失去生命。
而這手段,他的第一反應並不是以前熬夜工作時煮的咖啡,而是齊爺的煙。齊爺很少抽菸,心煩的時候喜歡點上一支,掌心與指節處常有煙糙的味道,不濃重,總令人覺得是一種成熟而滄桑的感覺。
神經在拉扯著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響,折磨得人幾欲瘋狂,他繼續想,不敢停下。他想起很多很多東西,其中浮現出的種種影像虛幻不實,從小到大。從隻有自己與家人,到出現方此辰。那之後,隻有方此辰,然後是齊爺,最後……陸以華看著窗外因車速飛快而連成一串的燈光笑了。
最後,有齊爺也有自己。
在他近乎於執念地將方此辰當做生活的重心並為此付出極大努力之後,他的生活中,似乎就已經不見了陸以華這個人。凡事種種,為了方此辰,為了方氏。為他人愁,為他人喜,一心追逐著一個人,滿心滿眼都是他,最後把自己追丟了。
然後那人漸漸圓滿,便功成身退,順便再被丟給齊爺,像是很可悲的過程,事實上不盡然。再可悲也是自己選的,沒什麽可後悔。男人,有一個目標可以為之付出,失敗了也不要回頭罵上兩句,平白失了臉麵。
無論是方此辰或是當初的自己,他都不打算去責怪。這種事情,本來也不是責怪便有用的,而通過鄙薄過去的自己而顯示如今自己如何如何的成熟堅強,更是過於小氣的表現。錯了,錯了怎麽辦。錯了就掙紮著滿身泥淖地爬出來,站起來,把自己清理幹淨,從頭到腳從外而內地洗一遍,把自己找回來,就可以了。
這個過程中,幸好有另一個人的存在。
那個人沒有說過一句安慰的話,不曾誘哄也不曾安撫,甚至不肯給一個憐憫的眼神——他不用那些方式表達他的溫柔,也許他根本不覺得自己溫柔,更不認為自己需要溫柔。
但陸以華始終相信他是個溫柔的人。
他救過他,顧及他背上的傷口,尊重他的習慣與偏好,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他沉默,扔給他一件用以遮掩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