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什麽?”


    我抬頭往上看,看見酒保熱誠的棕色眼睛。“自言自語罷了。”我說。


    “這沒什麽不對勁的。”


    我喜歡他的態度。“再給我一杯,”我說,“給你自己也弄點東西喝,我請客。”


    我從布魯克林打了兩次電話給簡,兩次她的電話都在占線。我回到曼哈頓,在阿姆斯特朗又打了一次電話給她,還是在占線。我喝完一杯摻有波本的咖啡,試著再打一次電話給她,結果仍舊是在占線。


    我請接線員檢查線路。她告訴我話筒沒有掛好。其實,就算你把話筒拿起來,他們還是有辦法讓電話鈴聲響,我本來想假裝是警察,讓她幫我這個忙,但是最後還是決定作罷。


    我沒有權力打擾這個女人。也許她已經睡了。也許她有朋友在。


    也許有個男人在那裏,或者是一個女人。這都不關我的事。


    我吃了一些東西下肚,胃裏麵好像有塊熱煤似的熾熱。我又喝了一杯摻有波本的咖啡把它澆熄。


    夜晚飛快地過去。我並沒有注意到。我的心漂浮不定。


    我有很多事情要想。


    我突然發現自己拿起電話撥了林恩·倫敦的電話號碼。沒有人接聽。沒錯,她告訴過我她有音樂會的票。而我自己也不記得到底為什麽還要打電話給她。我已經料定她那裏沒搞頭了。這也是我為什麽不去赴約的原因。


    她應該不是想要炫耀自己,隻是不想讓我像個傻瓜一樣站在那裏。


    我又打了一次電話給簡,仍舊在占線。


    我想到她那裏去。搭計程車不用太久。但是去做什麽呢?一個女人不會因為希望你去敲她的門而不把電話掛好。


    去他媽的。


    回到酒吧裏,有人在談第一大道砍殺狂的事。我猜他仍舊逍遙法外。一個還活著的受害人曾經形容過那個人在亮出武器攻擊你以前是用什麽方法先試著與你交談的。


    我想到我以前曾經讀過一個關於搶匪問路和時間的小專欄。我想絕對不可以和陌生人交談。


    “今晚這地方有麻煩了,”我說,“這麽多陌生人。”


    有幾個人看著我。隔著吧檯,比利問我是不是還好。“我很好,”我向他保證,“隻是今天晚上人太多了。簡直無法呼吸。”


    “也許這是個適合早點上床的美好夜晚。”


    “你說得對。”


    但是我不想上床,隻想他媽的離開那裏。我走到街角處的麥戈文,很快地喝了一杯。這地方死氣沉沉的,所以我沒待著。我到對街的波莉酒吧,那裏的自動點唱機弄得我開始神經緊張時,我就離開了。


    外麵的空氣繃得很緊。今天我已經喝了一整天了,而這空氣他媽的好像又灌了我一堆酒,但是我想我可以應付得很好。不會對我有什麽影響的。我完全清醒,神誌清醒,頭腦也清楚。離我能睡得著的時間還有幾小時。


    我繞著街區轉,在第八大道圍牆上的一個洞口前停了一下,然後又在法雷爾酒吧停下來。我覺得靜不下來而且殺氣騰騰,酒保不知道說了什麽惹怒了我,我就走出來了。我不記得他到底說了什麽。


    然後我又繼續走。我在第九大道從阿姆斯特朗那兒過街,往南走,空氣中好像有什麽東西似的使我提高了警覺。就在我覺得奇怪時,一個年輕人從我前麵十碼處的一個門口走出來。


    他的一隻手上拿著香菸。當我走近時,他故意走到我麵前,問我借火柴。


    那些王八蛋就是這麽做的。其中的一個人先把你攔下來,衡量一下你的身材,另外一個人則溜到你背後,用前臂壓住你的氣管,再拿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我不抽菸,但我的口袋裏通常都放著一盒火柴。我擦著火柴。他把煙塞進兩片嘴唇中間,身體往前靠過來。我把燃燒的火柴彈到他臉上,走上前去,抓住他使勁一推,把他跌跌撞撞地推到後麵的磚牆上。


    我轉過身來,準備應付他的同夥。


    我身後沒有半個人。什麽都沒有,就隻有一條空空蕩蕩的街道。


    這樣就比較簡單了。我轉過來麵對著他,他張著嘴,睜大眼睛,離開那麵牆。他和我一樣高,但體格比我單薄,十幾二十歲出頭,一頭蓬亂的黑色頭髮,一張臉在街燈下看起來慘白如紙。


    我很快地走過去毆打他的肚子。他向我揮拳,我往旁邊一站閃過他的拳頭,然後一拳打在他腰帶扣環上一到兩寸的部位。這一拳打得他雙手垂下來。我揮起右手臂,用手肘撞他的嘴巴。他兩手捂著嘴往後退。


    我說:“轉過去,把手放在牆上!快點,你這王八蛋。把手放在牆上!”


    他說我瘋了,他什麽都沒有做。透過捂在嘴巴上的手,他說話的聲音很悶。


    但是,他還是轉過身去扶著牆。


    我走近他,鉤著一隻腳伸到他身體的前方,把他的腳往後拉,如此一來他就沒有辦法輕易離開那麵牆。


    “我什麽都沒做,”他說,“你是怎麽搞的?”


    我告訴他把頭頂在牆上。


    “我隻是問你要一根火柴。”


    我叫他閉嘴,然後開始搜他的身。他站著不敢動,有一點點血從他的嘴角滴下來。沒什麽嚴重的。他穿著一件那種有軟毛領子、胸前兩個大口袋的皮夾克。我想一般人都稱之為飛行夾克。夾克左邊的口袋裏有一疊衛生紙和一包雲絲頓淡煙。另一個口袋裏有一把刀。我把手腕輕輕一挑,刀刃就亮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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