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分析,這是一件謀殺案了。”
“是的,這應該就是一起謀殺案,而且還是一起設計周密的殺人案件。”
“那你從案件中有什麽發現嗎?”
“目前為止,我發現了四大疑點。”
“四大疑點?哪四大?”
“第一個疑點,我之前說過了,從現場那絹刺繡來看,很有可能是死者送給自己心上人的,而死者死亡的前一天就是農曆七月初七,也就是人們說的中國情人節。因此,按照常理我們很容易想到死者的這絹刺繡應該就是送給愛人的情人節禮物。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禮物應該在情人節之前或者情人節當天送出,可現在的情況卻是直到死者在情人節過去之後也沒有將禮物送出去,這是為什麽?我想當初死者是因為什麽原因來不及為心上人刺繡,所以在過了情人節之後才再補上的。那麽是什麽原因導致了她不能及時為心上人做刺繡呢?”
“會不會是死者和愛人吵架了。”
“應該不可能,她不是近段時間很愛笑,很快樂嗎,不像是一個和愛人吵架的樣子。是不是,敏姐?”
“我也不太清楚,反正近一段時間,我見到的周麗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樣子,看不出她有什麽不開心或是生氣的樣子。”一邊的王敏向我們說道。
“關於疑點二,它和疑點一有某種聯繫,但我就是抓不住其中的關鍵。”
“那是什麽?先說出來,然後大家再一起分析。”
“疑點二就是,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在現場發現的那絹刺繡不是死者繡的。”
“什麽?不是死者繡的!”我的話引起了眾人的驚嘆,王風她們難以置信的喊道。
“也許你們看不出這絹刺繡有什麽特別之處,但在我看來,這絹刺繡絕非凡品。就算是刺繡大師也未必能秀出這麽精美的刺繡。”我拿著那絹刺繡,一邊欣賞,一邊說道,“不說別的,單說刺繡人所用的刺繡針法就不下十幾種,可以說每一種圖案她就採用了一種針法。這其中包括盤針、搶針、套針、散錯針、編繡等。其中套針的繡法是第一批從邊上起針,其邊口齊整;第二批在第一批之中落針,第一批需留一線空隙,以容第二批之針;第三批需轉入第一批尾一厘許,而後留第四批針的空隙;第四批又接入第二批尾一厘許,其後依此類推。散錯針是套針、施針、接針、長短針兼用的混合針法。像這些針法學起來都很難,而又像這樣運用的如此精湛的人,若沒有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練習,是很難做到的。我們再回過頭來說說死者,我記得在你給與死者同一間宿舍的幾位舍友錄口供的時候,她們對死者的評價都是什麽千金大小姐,嬌生慣養,什麽都不會做等等。我沒說錯吧,敏姐?”
“可以這麽說,周麗家裏很有錢,所以她身上也有千金大小姐的通病,脾氣不好,還不會做家務,就連自己的衣服都不會洗,每次都要送到幹洗店。”
“可這隻能說明死者不會做家務,但並不能證明她不會刺繡呀,也許她喜歡刺繡,所以就下功夫學習刺繡了。
“這不可能,我記得法醫在死者左手的食指上發現了許多繡花針造成的傷口。這些傷口其實是死者在刺繡的時候因為手法不夠純熟,甚至根本不會做針繡而留下的。這就說明死者的刺繡技術根本沒有這麽好。”
“如果這絹刺繡不是死者繡的,那她手上的傷口是怎麽造成的?”
“她死前確實做過刺繡,但絕對不是這一幅。法醫不是也說了嗎,現場發現的繡花針與死者手上的傷口不符。”
“那這是怎麽回事?”
“我想隻有一種解釋,死者做的刺繡被兇手拿走了,而現場的刺繡是兇手故意留下的。”
“這麽說現場的這絹刺繡上的另一個人的指紋就是兇手的。”
“這個兇手很聰明,我想不會做這種蠢事。”
“難道還有第三個人?”
“不好說,現在我還不能確定。”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的第一個疑點就不成立了,因為這件刺繡不是死者繡的,也就不存在死者要送給什麽愛人禮物的事。”
“我不是說了嗎,死者生前確實在做刺繡,隻是不是現場這一幅。”
“那我們就無法判斷,死者繡的刺繡是送給誰的。”
“你說的對,但死者身邊沒什麽朋友,甚至說一個也沒有,那她會給誰刺繡呢。死者對刺繡本就不在行,也沒必要繡給自己,到市場買一個就是了,沒必要這麽麻煩。從現場留下的刺繡可以判斷,兇手留下它是有一定用意的,若不是誤導我們的偵查方向,就可能是為了告訴我們什麽。”
第五章進入偵訊
更新時間2013-7-21 20:17:00 字數:3213
“我會重點關注這個刺繡的,你先說說第三個疑點。”
“疑點三就是兇手是否出現過現場。”
“什麽意思?說明白些。”
“我的意思是說,兇手在案發時,是否在現場。如果在的話,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的指紋和足跡,也沒有被兇手清理過,那麽隻有一種可能,兇手帶了手套和鞋套。但這樣的話,又如何騙過死者呢?我們在死者體內並未發現任何安定或者麻醉藥物的成分,這就說明,死者當時是清醒的,那麽兇手打扮成這樣,又怎麽可能不引起死者的疑心。但如果兇手沒有去過現場,他又是如何下毒的?又是怎麽拿走死者做的刺繡的?他一定是用了某種手法,使得他遠在千裏也能毒殺死者並拿走刺繡。”
“是的,這應該就是一起謀殺案,而且還是一起設計周密的殺人案件。”
“那你從案件中有什麽發現嗎?”
“目前為止,我發現了四大疑點。”
“四大疑點?哪四大?”
“第一個疑點,我之前說過了,從現場那絹刺繡來看,很有可能是死者送給自己心上人的,而死者死亡的前一天就是農曆七月初七,也就是人們說的中國情人節。因此,按照常理我們很容易想到死者的這絹刺繡應該就是送給愛人的情人節禮物。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禮物應該在情人節之前或者情人節當天送出,可現在的情況卻是直到死者在情人節過去之後也沒有將禮物送出去,這是為什麽?我想當初死者是因為什麽原因來不及為心上人刺繡,所以在過了情人節之後才再補上的。那麽是什麽原因導致了她不能及時為心上人做刺繡呢?”
“會不會是死者和愛人吵架了。”
“應該不可能,她不是近段時間很愛笑,很快樂嗎,不像是一個和愛人吵架的樣子。是不是,敏姐?”
“我也不太清楚,反正近一段時間,我見到的周麗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樣子,看不出她有什麽不開心或是生氣的樣子。”一邊的王敏向我們說道。
“關於疑點二,它和疑點一有某種聯繫,但我就是抓不住其中的關鍵。”
“那是什麽?先說出來,然後大家再一起分析。”
“疑點二就是,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在現場發現的那絹刺繡不是死者繡的。”
“什麽?不是死者繡的!”我的話引起了眾人的驚嘆,王風她們難以置信的喊道。
“也許你們看不出這絹刺繡有什麽特別之處,但在我看來,這絹刺繡絕非凡品。就算是刺繡大師也未必能秀出這麽精美的刺繡。”我拿著那絹刺繡,一邊欣賞,一邊說道,“不說別的,單說刺繡人所用的刺繡針法就不下十幾種,可以說每一種圖案她就採用了一種針法。這其中包括盤針、搶針、套針、散錯針、編繡等。其中套針的繡法是第一批從邊上起針,其邊口齊整;第二批在第一批之中落針,第一批需留一線空隙,以容第二批之針;第三批需轉入第一批尾一厘許,而後留第四批針的空隙;第四批又接入第二批尾一厘許,其後依此類推。散錯針是套針、施針、接針、長短針兼用的混合針法。像這些針法學起來都很難,而又像這樣運用的如此精湛的人,若沒有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練習,是很難做到的。我們再回過頭來說說死者,我記得在你給與死者同一間宿舍的幾位舍友錄口供的時候,她們對死者的評價都是什麽千金大小姐,嬌生慣養,什麽都不會做等等。我沒說錯吧,敏姐?”
“可以這麽說,周麗家裏很有錢,所以她身上也有千金大小姐的通病,脾氣不好,還不會做家務,就連自己的衣服都不會洗,每次都要送到幹洗店。”
“可這隻能說明死者不會做家務,但並不能證明她不會刺繡呀,也許她喜歡刺繡,所以就下功夫學習刺繡了。
“這不可能,我記得法醫在死者左手的食指上發現了許多繡花針造成的傷口。這些傷口其實是死者在刺繡的時候因為手法不夠純熟,甚至根本不會做針繡而留下的。這就說明死者的刺繡技術根本沒有這麽好。”
“如果這絹刺繡不是死者繡的,那她手上的傷口是怎麽造成的?”
“她死前確實做過刺繡,但絕對不是這一幅。法醫不是也說了嗎,現場發現的繡花針與死者手上的傷口不符。”
“那這是怎麽回事?”
“我想隻有一種解釋,死者做的刺繡被兇手拿走了,而現場的刺繡是兇手故意留下的。”
“這麽說現場的這絹刺繡上的另一個人的指紋就是兇手的。”
“這個兇手很聰明,我想不會做這種蠢事。”
“難道還有第三個人?”
“不好說,現在我還不能確定。”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的第一個疑點就不成立了,因為這件刺繡不是死者繡的,也就不存在死者要送給什麽愛人禮物的事。”
“我不是說了嗎,死者生前確實在做刺繡,隻是不是現場這一幅。”
“那我們就無法判斷,死者繡的刺繡是送給誰的。”
“你說的對,但死者身邊沒什麽朋友,甚至說一個也沒有,那她會給誰刺繡呢。死者對刺繡本就不在行,也沒必要繡給自己,到市場買一個就是了,沒必要這麽麻煩。從現場留下的刺繡可以判斷,兇手留下它是有一定用意的,若不是誤導我們的偵查方向,就可能是為了告訴我們什麽。”
第五章進入偵訊
更新時間2013-7-21 20:17:00 字數:3213
“我會重點關注這個刺繡的,你先說說第三個疑點。”
“疑點三就是兇手是否出現過現場。”
“什麽意思?說明白些。”
“我的意思是說,兇手在案發時,是否在現場。如果在的話,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的指紋和足跡,也沒有被兇手清理過,那麽隻有一種可能,兇手帶了手套和鞋套。但這樣的話,又如何騙過死者呢?我們在死者體內並未發現任何安定或者麻醉藥物的成分,這就說明,死者當時是清醒的,那麽兇手打扮成這樣,又怎麽可能不引起死者的疑心。但如果兇手沒有去過現場,他又是如何下毒的?又是怎麽拿走死者做的刺繡的?他一定是用了某種手法,使得他遠在千裏也能毒殺死者並拿走刺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