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對魏雅晴的看法存在偏差,我覺得魏雅晴隻是一個小姑娘,並非事件的核心人物,所以我當時是打算從她身上打開缺口的。然而,事情並不像我想像得那麽簡單,魏雅晴實際上是整個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孟濤拿魏雅晴當情婦,魏雅晴卻隻把孟濤當成一個獵物。魏雅晴是一個餌,她把孟濤勾引到了這個網裏,並幫助兇手殺死了他,魏雅晴實際上是最重要的幫凶之一。
“這個情況,是與魏雅晴交談之後才被我發現的。老實說,我對魏雅晴、孟濤、傅學安夫婦之間的關係的推斷是極其自信的,我覺得隻要把這些事情一一擺出來,能夠直接讓魏雅晴崩潰。在我的心目中,這樣一個小姑娘應該沒有那麽強的心理防線,而魏雅晴卻斷然否定了我所有的推斷,使得我當時就有一種挫折感和不自信。那時我真的是很沮喪,認為自己的推斷一定是出了問題。然而,還沒過半天,魏雅晴就被殺了。我當即意識到,我對魏雅晴和孟濤等人之間的關係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是案件的關鍵點之一。我對魏雅晴說的那些話,一定已經觸動到了案件的本質,否則兇手不可能如驚弓之鳥一般立竿見影地滅了魏雅晴的口。
“魏雅晴的被殺,顯然又是意外中的意外。兇手既要掩蓋自己的蹤跡和手法,又要跟那段唱詞合上,實在是不容易。但他畢竟是做到了,雖然比較牽強。
“然而,兇手在魏雅晴的事上最終還是露出了馬腳。我始終非常在意那一段唱詞,我覺得兇手完全沒必要生硬地依靠這段唱詞來作案。如果像剛才說的,僅僅是為了造成恐慌和誤導他人,這樣未免太過生硬了,我覺得,除了這兩個原因之外,一定還有其它的原因使得兇手一定要這麽做。直到我找到了魏雅晴被殺一事中兇手無法彌補的破綻,我才找到了兇手這麽做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魏雅晴在沙灘上被發現,周圍卻根本找不到死者本人和兇手的痕跡,包括腳印、拖拽印記等等。這是兇手犯的最大的一個錯誤,他暴露了自己的來路。當時我就想,既然兇手和被害人都不是從陸地上過來的,那就應該是從水路過來的。但山莊內所有這些場館的鑰匙都放在崔經理的辦公室裏,並在崔經理被害之後立即被我掌握起來。我認為如果兇手用過船隻的話,他一定去過船庫。但是船庫的鑰匙既然在我手上,我還用它開過船庫的門,所以兇手肯定不是通過船庫的門直接進入的。從這一點來推斷,兇手應該是從健身館的正門先進入健身館內,再從健身館進入船庫,打開船庫的暗鎖,把船放出來,和魏雅晴一起乘船到了沙灘,然後把魏雅晴拋下,自己再劃船回到船庫,把船收起來,再把船庫門鎖好,然後從原路離開健身館。
“於是,我們找到了和健身館蓋在一起的船庫,發現所有的船都在,而且船庫的門是鎖閉的,健身館的正門也被上了鎖,一個側門雖然曾經被人砸碎過,但也被保安封了起來。我觀察了這些可能的入口,發現都沒有異樣,那麽兇手是如何進入船庫放出船來作案的呢?
“如果不用船庫裏的船的話,通過水路到達沙灘的方式就隻有遊泳或者用外麵的那條鐵殼船了。然而,魏雅晴的上半身雖然浸泡在水裏,下半身卻一點水都沒有沾,這樣一來,魏雅晴自己遊泳到這個沙灘,或者兇手遊泳把她弄到這個沙灘就都不可能了。而那條鐵殼船,由於時間久遠,又未加保養,船底生鏽已經非常嚴重了,用這樣一條船來裝載兩人,我對此始終還是有些疑慮。
“在回頭檢查了魏雅晴的屍體之後,她的頭髮給了我一絲的提示。我記得魏雅晴是一頭黑髮,然而從魏雅晴的屍體上,竟然能看到好多白頭髮,這種變化我實在是難以理解,直到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作者有話要說:再賣一天關子吧
40
40、十三、最後的真相——謎底(上) ...
李原清了清嗓子:“我們在檢查屍體的時候發現,凶/手在魏雅晴的胸/口上捅了七刀。這七刀裏,有五刀紮在肺部,有兩刀紮在心髒。按照凶/手之前的行/凶模式來看,都是一/擊/斃/命,既準且狠,而這七刀雖然很兇/殘,卻漫無目的,很難讓人對凶/手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我覺得,兇手這麽做,有可能另有目的,甚至在捅這七刀的時候,魏雅晴可能已經死去了。
“這個時候,我聯想到了魏雅晴的頭髮。她的頭髮應該是被染過的,染髮劑接觸到某種東西褪去了顏/色,就露出了裏麵原本的白/色。那麽她被殺的地方在哪裏,我又回想起了另外一件事。畢少強出事後,我和郭隊長第一次到健身館的時候,發現側門被人砸碎打開了,玻璃撒了滿地。然而當時我觀察現場的時候,發現了一些特殊的地方。健身館的大廳鋪著厚厚的地毯,那些被砸碎的玻璃都散落在地毯上。如果兇手是從這個側門進入的,那麽他會不可避免地踩到碎玻璃。這樣的話,地上的玻璃就會被踩進地毯裏麵。然而,現場的情況是,所有的玻璃碴都浮在地毯表麵。另外,在健身館裏麵,我發現了一個啞鈴。那個啞鈴上有兩個亮晶晶的小顆粒,當時我很不理解,這到底是什麽,現在回想起來,那分明就是玻璃。凶/手就是用這個啞鈴砸碎了健身館的側門。用來砸碎玻璃的工具一直放在健身館裏麵,這說明,當初凶/手並不是通過這個側門進入健身館裏的。他是從正門進入,拿了一個啞鈴回到門前,在外麵敲碎了側門的玻璃,給人造成了一個破門而入的假象。我反覆思考之後,發現了自己的一個疏忽:我兩次進入健身館,都不是通過正門進去的,於是我又一次過去,試了試我手裏的這把鑰匙,結果發現,那並不是健身館門上那把鎖的鑰匙。
“這個情況,是與魏雅晴交談之後才被我發現的。老實說,我對魏雅晴、孟濤、傅學安夫婦之間的關係的推斷是極其自信的,我覺得隻要把這些事情一一擺出來,能夠直接讓魏雅晴崩潰。在我的心目中,這樣一個小姑娘應該沒有那麽強的心理防線,而魏雅晴卻斷然否定了我所有的推斷,使得我當時就有一種挫折感和不自信。那時我真的是很沮喪,認為自己的推斷一定是出了問題。然而,還沒過半天,魏雅晴就被殺了。我當即意識到,我對魏雅晴和孟濤等人之間的關係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是案件的關鍵點之一。我對魏雅晴說的那些話,一定已經觸動到了案件的本質,否則兇手不可能如驚弓之鳥一般立竿見影地滅了魏雅晴的口。
“魏雅晴的被殺,顯然又是意外中的意外。兇手既要掩蓋自己的蹤跡和手法,又要跟那段唱詞合上,實在是不容易。但他畢竟是做到了,雖然比較牽強。
“然而,兇手在魏雅晴的事上最終還是露出了馬腳。我始終非常在意那一段唱詞,我覺得兇手完全沒必要生硬地依靠這段唱詞來作案。如果像剛才說的,僅僅是為了造成恐慌和誤導他人,這樣未免太過生硬了,我覺得,除了這兩個原因之外,一定還有其它的原因使得兇手一定要這麽做。直到我找到了魏雅晴被殺一事中兇手無法彌補的破綻,我才找到了兇手這麽做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魏雅晴在沙灘上被發現,周圍卻根本找不到死者本人和兇手的痕跡,包括腳印、拖拽印記等等。這是兇手犯的最大的一個錯誤,他暴露了自己的來路。當時我就想,既然兇手和被害人都不是從陸地上過來的,那就應該是從水路過來的。但山莊內所有這些場館的鑰匙都放在崔經理的辦公室裏,並在崔經理被害之後立即被我掌握起來。我認為如果兇手用過船隻的話,他一定去過船庫。但是船庫的鑰匙既然在我手上,我還用它開過船庫的門,所以兇手肯定不是通過船庫的門直接進入的。從這一點來推斷,兇手應該是從健身館的正門先進入健身館內,再從健身館進入船庫,打開船庫的暗鎖,把船放出來,和魏雅晴一起乘船到了沙灘,然後把魏雅晴拋下,自己再劃船回到船庫,把船收起來,再把船庫門鎖好,然後從原路離開健身館。
“於是,我們找到了和健身館蓋在一起的船庫,發現所有的船都在,而且船庫的門是鎖閉的,健身館的正門也被上了鎖,一個側門雖然曾經被人砸碎過,但也被保安封了起來。我觀察了這些可能的入口,發現都沒有異樣,那麽兇手是如何進入船庫放出船來作案的呢?
“如果不用船庫裏的船的話,通過水路到達沙灘的方式就隻有遊泳或者用外麵的那條鐵殼船了。然而,魏雅晴的上半身雖然浸泡在水裏,下半身卻一點水都沒有沾,這樣一來,魏雅晴自己遊泳到這個沙灘,或者兇手遊泳把她弄到這個沙灘就都不可能了。而那條鐵殼船,由於時間久遠,又未加保養,船底生鏽已經非常嚴重了,用這樣一條船來裝載兩人,我對此始終還是有些疑慮。
“在回頭檢查了魏雅晴的屍體之後,她的頭髮給了我一絲的提示。我記得魏雅晴是一頭黑髮,然而從魏雅晴的屍體上,竟然能看到好多白頭髮,這種變化我實在是難以理解,直到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作者有話要說:再賣一天關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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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十三、最後的真相——謎底(上) ...
李原清了清嗓子:“我們在檢查屍體的時候發現,凶/手在魏雅晴的胸/口上捅了七刀。這七刀裏,有五刀紮在肺部,有兩刀紮在心髒。按照凶/手之前的行/凶模式來看,都是一/擊/斃/命,既準且狠,而這七刀雖然很兇/殘,卻漫無目的,很難讓人對凶/手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我覺得,兇手這麽做,有可能另有目的,甚至在捅這七刀的時候,魏雅晴可能已經死去了。
“這個時候,我聯想到了魏雅晴的頭髮。她的頭髮應該是被染過的,染髮劑接觸到某種東西褪去了顏/色,就露出了裏麵原本的白/色。那麽她被殺的地方在哪裏,我又回想起了另外一件事。畢少強出事後,我和郭隊長第一次到健身館的時候,發現側門被人砸碎打開了,玻璃撒了滿地。然而當時我觀察現場的時候,發現了一些特殊的地方。健身館的大廳鋪著厚厚的地毯,那些被砸碎的玻璃都散落在地毯上。如果兇手是從這個側門進入的,那麽他會不可避免地踩到碎玻璃。這樣的話,地上的玻璃就會被踩進地毯裏麵。然而,現場的情況是,所有的玻璃碴都浮在地毯表麵。另外,在健身館裏麵,我發現了一個啞鈴。那個啞鈴上有兩個亮晶晶的小顆粒,當時我很不理解,這到底是什麽,現在回想起來,那分明就是玻璃。凶/手就是用這個啞鈴砸碎了健身館的側門。用來砸碎玻璃的工具一直放在健身館裏麵,這說明,當初凶/手並不是通過這個側門進入健身館裏的。他是從正門進入,拿了一個啞鈴回到門前,在外麵敲碎了側門的玻璃,給人造成了一個破門而入的假象。我反覆思考之後,發現了自己的一個疏忽:我兩次進入健身館,都不是通過正門進去的,於是我又一次過去,試了試我手裏的這把鑰匙,結果發現,那並不是健身館門上那把鎖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