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答案,龍小鳳就已經沒有用途了。我把毒藥通過注射器推到了她的身體裏。就像羅密歐說的那樣,毒藥的效果很快。幾分鍾後,鳳凰就化為了灰燼,隻是再也不會浴火重生了。復仇的感覺原來是如此的美妙!下一步,就是除掉胡俊清這個人渣!


    還忘了一件事需要交代:其實小月用我的手機並沒有打到龍小鳳的電話上,因為我早已暗中做了手腳。那個時候,大概是差一刻10點鍾,也就是我剛剛殺掉龍小鳳之後。至於手法,羅基在我說明前,就已經推測出了真相,後生可畏啊!你們可以去向他請教。我在差五分鍾10點時,重返龍小鳳的房間,用手機撥通了房間內的座機。一分鍾後,我悄悄地離開了現場。這是我唯一需要冒險的地方,因為很有可能在走廊裏遇到其他人。所幸大家都沒有選擇在這個時間活動。不過就算有人,因為我平時也會不定期地清理龍小鳳對麵的儲藏室,所以應當不會引起他們的懷疑。渡過了最危險的一關,我就若無其事地出現在酒店各部門主管的麵前,給他們做了詳細的工作安排。


    從那時起,我就策劃著名如何幹掉胡俊清。在排除了各種方案後,隻剩下了兩點:是直接到他房間中趁他不備殺了他,還是用一個智慧型的詭計。倒不是我害怕自己被警方繩之以法,反正我也是時日無多,死亡已經向我伸出手來。我希望既能搶在死神前麵先奪去胡俊清的性命,還能趕上我人生的最後一個清明節,以便到若月的墓前看她最後一眼。就在我思前想後的時候,埋藏在我心底很多年的那顆不安分的追求極致的心突然蹦了出來,促使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


    胡俊清身邊很少有人知道他是個色盲,我可以利用他的這個生理缺陷來達到我的目的。


    那天下午,我把事先準備好的毒飲料瓶混在了其他的紅茶飲料瓶之中。對之後的細節,羅基再次了解得一清二楚,就像他看到了一樣。


    但殺人給我帶來的快感很快就蕩然無存了。我一度想收手。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你一旦開始做了,就不可能收手。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更何況是已經發出的箭。覆水難收啊!


    我把自己看成了法律的代言人。死刑不會因為你是殺一個人還是一群人而有所不同。讓死神來懲罰我吧。


    對於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我並不後悔。我已經不在乎世人對我的評價了。無論是“鐵石心腸的劊子手”還是“冷血無情的殺人惡魔”,我都會坦然接受。事到如今,一切辯解都是徒勞而又蒼白的。


    十五年前,我就成為失去靈魂的軀殼,那時的我早已是生無可戀。而如今,當我即將連軀殼都要失去的時候,靈魂卻被召回了。如果說《基度山伯爵》曾經賦予我信念和力量。那我現在要向羅基表示感謝,因為他送給我的《寬容》給我帶來了安慰。愛德蒙?唐太斯在完成復仇大業的過程中,感悟到了很多可供讀者銘記於心的道理。他最後在給後人留下的信裏,說出了發自肺腑的,同時也是揭示全文主旨的一句格言:人類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這四個字裏麵:


    “等待”和“希望”。可今日我才明白,我真是沒有用心去領會。我隻是學會了等待,但卻丟棄了希望。請羅基原諒,我把那本書作為我的陪葬品付之一炬了。它將會作為我在地獄裏的看守,時刻監督我這個罪孽深重的軀體。


    我的所作所為給劇團和警察帶來了麻煩,再說道歉的話就顯得滑稽可笑了。和羅基的夜談,使我豁然開朗。如果我早點認識他,也許我會迷途知返的,但現在一切都已經是無法挽回了。真的希望會有來世,沒準我和羅基還會成為莫逆之交。


    讓地獄熾熱的烈火來懲罰我罪惡的靈魂吧!


    此致敬禮罪人古劍華己醜年三月初八夜


    “該死的,我就知道是他!要不是你總拖我的後腿,我早就把他繩之以法了。對了,你是什麽時候,又是怎麽猜到古劍華是殺害龍小鳳的兇手的?”


    “還不是你那套關於愚公與精衛合作的胡言亂語。”


    “見鬼,我什麽時候才能不再扮演華生的角色。說實話,我真是玩膩了。”


    “命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羅基笑出了聲。


    “哼,鬧了半天這都是我命裏註定的事。這都怪我家的祖墳沒有選好,不像你家祖墳那樣左青龍右白虎的。你少給我擺出這種唯心主義宿命論的鬼名堂!”


    “所以為了泄憤,你就把我家祖墳搬遷到了鬼門關的隔壁?”


    “當然了!這種古裏古怪的案子就得靠那種不是人的東西來破解。鬼捉鬼,正對路!”


    “呦,呦,這就開始過河拆橋了?”


    “錯!別高估了自己,我這是卸磨殺驢!”


    “哈哈哈哈。現在說這話可有些為時過早。”


    “在謎題全部解開前,我可捨不得下手。”


    “那我就快點把口袋裏的東西都抖摟出來,免得讓你心癢難耐,像隻發情期的兔子。”羅基站起身來,把左手插在褲袋裏,揮舞著那像指揮棒一樣的右手。


    “先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你要殺人,第一反應會採用哪種方法?在有刀可用的情況下。”


    “當然是刀。我們國家嚴格控製槍械的使用,不像美國那樣槍械泛濫,普通的老百姓是沒有機會碰槍的。毒殺,這隻是偵探小說裏麵最常用的手法。在現實生活中,除非你本人就是個藥劑師,否則那種置人於死地的毒藥並不如小說裏那樣容易得到。至於那種靠慢慢積累或自己提煉的毒藥,也是非常罕見。有那個工夫,殺心早就不辭而別了。隻有那些身懷深仇大恨的復仇者和心理變態的病人才會使用。前者是因為冷酷,後者純粹是為了爽。除了槍殺和毒殺,就當屬用鈍器重擊頭部了。而如果兇手是個強壯有力的男人,還可以使用扼殺的方法,簡單且有效。但所有的手法都不如用刀來得痛快,而兇器又是極容易得到。真是無法想像一個沒有刀具的世界應該是個什麽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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