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她說:﹁你真聰明,這是什麽偵探工作?﹂


    ﹁這是,﹂我說:﹁一百五十元的偵探工作,我們當然要賺一點才劃得來。﹂


    ﹁即使拿一百五十元來說,﹂她批評說:﹁這些還不值得。﹂


    ﹁我們的客戶,也不值我們拚命呀。﹂我告訴她。


    ﹁他第一次來的時候不是這樣的,他很熱衷地在吹牛。他準備給我們大把鈔票的,我相信他甚至會答允我們出油後一個固定百分比假如你找得到她。﹂


    我說:﹁我所知道的他,隻是十點三十分以後的他,他要一件便宜工作,我就給他一件便宜工作。﹂


    ﹁不要那麽吝嗇,﹂她說:﹁研究研究還有什麽可做的,再做一點什麽工作。﹂


    ﹁我認為不會有什麽好處。﹂


    ﹁沒錯,也不會有什麽壞處。﹂白莎說:﹁我覺得多做點,可能會把這個客戶贏回來。﹂


    ﹁好吧。﹂我說:﹁我再放點時間上去。﹂


    ﹁開支要小心。﹂白莎警告我說:﹁照這個數目看來,這件案子最好不要再有什麽開支。﹂


    ﹁我會省省用。﹂我告訴她。


    我繼續又做了些跑腿工作,那天下午及第二天就如此過去,我隻支付了一些長途電話的開支。


    我查了韋君來的汽車車號,他買的是中古車。在他之前已換過四五個車主了,我查韋君來那塊地產,有點奇怪的發現。韋君來遷入之前,屋子裏一切都是現成的。房東和房客約定好,韋君來付兩個月租金,假如兩個月後他喜歡這個地方,他可以用分期付款買下這地方。不喜歡,隨時可以搬,辦成這件交易的經紀人認為韋太太﹁極漂亮﹂。對這種小兒科交易他都懶得立合約,隻是在收據上把這些條件寫上,他自己以經紀人身分簽了個字。


    經紀人為了信用調查,韋君來提了兩個人名作對象。經紀人已有寫信去詢問,還沒有回信。


    第二天,已是星期二,下午五點三十分我決定停止對本案再花力氣。我什麽也沒有得到,我本來也沒期望會得到什麽。


    我回辦公室,用錄音機把報告錄下來,明天秘書可以打字交給客戶,我說想找韋太太有如大海撈針,除非通知警方,否則不可能找得到,隻有警察才能搜查韋先生的車子看有沒有血跡。隻有警察才能逼問他在什麽時間、地點結的婚,隻有警察才能清理她衣服有沒有帶走。否則可能我們連她娘家姓什麽也查不出來,更不要說親戚了。


    結論是這件案子應該交由警方處理,硬要由私家偵探進行非但所費不貲,而且時間將無限期延長下去。


    我留下張條子要愛茜多打一份報告,副本放白莎桌子上交白莎閱。


    我出去吃飯,回家睡覺。第五章


    星期三早上,我到辦公室的時候,卜愛茜早已把我昨晚的報告處理好了。


    ﹁我九點沒有到班,白莎說了什麽沒有?﹂我問。


    她搖搖頭:﹁今早上她情緒不錯。﹂


    ﹁報告副本有沒有放桌上一份?﹂


    ﹁有。﹂


    ﹁那好,﹂我說:﹁我們靜候變化,不會太久了。﹂


    幾乎我才說完這句話,我辦公室桌上電話響起,我拿起話機,是白莎在說:﹁唐諾,來辦公室一下,高先生在。﹂


    ﹁就來,﹂我告訴她:﹁見了我報告嗎?﹂


    ﹁在我桌上,還沒有看,我已交給他看了。﹂


    ﹁他現在在看?﹂


    ﹁是的。﹂


    ﹁我等他看完再來。﹂我告訴她。


    卜愛茜用思慮的眼光看向我說:﹁我覺得你對我們的新客戶高先生不太友善。﹂


    ﹁我不太喜歡受別人牽來牽去。﹂我說。


    ﹁我看得出。﹂她說。


    我把手放在門把上。


    ﹁唐諾,他想牽住你嗎?﹂


    我說:﹁我叫他簽張一千元的支票,我們可以開始調查。他點點頭,簽張支票,是一百五十元的。﹂


    ﹁老大?嗯。﹂她問。


    ﹁大亨。﹂我說。


    ﹁據白莎說法,我看他不喜歡警方插手。﹂


    ﹁那是真的。﹂


    ﹁事實上,他可能非常不喜歡警方插手。﹂


    ﹁也是真的。﹂


    ﹁那你這張報告會讓他火冒三丈。﹂


    ﹁這裏有火險,沒關係。﹂


    她笑了,我打開門,經過接待室,走進白莎辦公室。


    高勞頓正好把報告看,看到我進去,他從椅中跳起,惡毒地看我一眼,把一迭薄的打字紙用盡全力拋向地上。


    ﹁可惡!﹂他喊道:﹁我告訴過你,我不喜歡找警察。﹂


    我看向他說:﹁又怎麽樣呢?﹂


    ﹁你顯然對我告訴你的沒太尊重。﹂他說:﹁你做的都是表麵工作,最後還是要找警察。﹂


    ﹁我告訴過你,要找她需要一千元訂金。﹂我說:﹁對這一點你意見很多。﹂


    ﹁本來就有很多事我和你意見不一致。﹂


    ﹁你有你的權利。﹂我告訴他:﹁你要找韋太太,那要很多時間和很多金錢。甚至,即使有錢可花,有時間可等,但經由私家偵探社還是沒有辦法辦到,要是找警察的話.機會可多得多了。﹂


    ﹁當然。﹂他揶揄地說:﹁你大腳趾上長了個雞眼,你齊膝把腿鋸掉了,也算是把雞眼治好了。﹂


    ﹁這也是一個辦法。﹂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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