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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花心丈夫之死 作者:蜀山湛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然而,她的內心還是充滿了驚恐和疑慮。因為,就在幾天前,她聽公司裏的同事們說,警院的資深教官陳子明已經介入此案的偵破。倘若真的由他接手此案,自己的計謀還能夠瞞得過他那鷹隼般的眼睛嗎?
不過,陳子明再厲害,也需要證據呀!她慶幸自己行為果斷,在殺死劉歷文之後,立即就將所有可能的證據全都幹淨徹底地處理了。她在殺人現場戴的手套當天晚上就扔到垃圾箱裏去了,捆綁劉歷文用剩的那捲膠帶也都扔了,最最關鍵的證據便是那氰化鉀,她11月14號一早就扔進護城河裏,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這時,她突然聽見有人敲門,她立刻感覺自己的身體在不停地哆嗦,心頭就似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她看了看鍾,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是誰呢?不會是警察吧?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門邊,從貓眼裏看了一下,果然是警察!完了,全完了!警察這樣晚上門,絕不會是什麽例行詢問,大概是抓捕吧?
她心裏恨恨地想道,林蘊芳這個小婊子,一切全被她給毀了!現在隻好聽天由命,已經沒有任何辦法了……
第十三章
警方對胡玉明的住宅進行了徹底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涉案罪證。可是,李大鵬所預想的幾樣證據一樣也沒有找到。顯然,胡玉明早就將有關罪證進行了幹淨徹底的清理。
李大鵬重點尋找的,便是使劉歷文死亡的劇毒化學物質氰化鉀。可是,翻遍了胡玉明的公寓,也不曾找到一星半點的氰化鉀。
陳子明曾關照他尋找有關的膠帶卷,劉歷文就是被膠帶捆綁在鐵床上的。那剩餘的膠帶卷很可能被兇犯帶回家裏。倘若能找到那膠帶卷,倘若那膠帶卷後來不曾被使用過,其膠帶斷口理應能夠與案發現場的膠帶斷口相吻合。如果的確如此,這將是胡玉明作案的鐵證!可是,令人遺憾的是,李大鵬費盡功夫,根本沒發現任何的膠帶卷,胡玉明肯定將那剩餘的膠帶卷扔了。
李大鵬從胡玉明的寫字檯抽屜裏找到一本筆記本,其中記載著一些電話號碼,還貼了不少剪報。這筆記本能不能提供什麽線索呢?他想了想,最後還是將這筆記本交給了子明老師。
陳子明逐頁翻看那些剪報,突然,他的麵孔上出現了一絲興奮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塊剪報,那是臨渝法製報前些時候的一篇報導,其內容是關於美國佛羅裏達州曾經發生的一起案例。在該案例中,麻醉科醫師科普裏諾使用了一種特殊的藥品將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殺害。那種藥品叫做琥珀醯氯化膽鹼。這種藥物的最大特點是,它在人體內分解特快,幾分鍾之內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醫很難查明真相。如果劑量足夠大,可以抑製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劑量較小,則僅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於死亡。看來胡玉明對這篇報導非常重視,難道她已經仿而效之,將這種藥物用之於劉歷文?
倘若胡玉明決定在11月13日晚上殺死劉歷文,她必須首先考慮兩個先決性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她需要一種延時裝置,利用該裝置,她可以既能夠殺死劉歷文,又同時能夠給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第二個問題是,在她安排那延時裝置之前,她必須完全控製住劉歷文。
她理應深知劉歷文的體質,自己決非他的對手,又怎麽能控製得住他呢?想來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採用藥物。她是學化學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種藥物的藥理性能。她知道,幾乎所有的安眠藥和麻醉藥在人體內的降解速度都比較慢,人死後,法醫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過何種藥物。因此,她必須找到一種法醫無法檢測的藥物。或許她前些時候碰巧曾讀過關於美國佛羅裏達州的那篇報導,那種藥物豈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嗎?
琥珀醯氯化膽鹼是一種橫紋肌鬆弛劑,使用之後會導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點是,它與其他所有的麻醉藥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鍾之後就會分解90%。因此,兩個小時之後,這種藥物已經從體內完全消失了,法醫又如何能查得到呢?從這個意義上說,使用它是最安全的。雖然該藥物的作用隻有5分鍾,但是要將劉歷文捆綁起來,5分鍾已經足夠了。
前幾天,當陳子明看完玉湖路殺人案的卷宗時,他已經預估到兇手使用這種藥物的可能性,因為除了這種藥物之外,沒有其他的任何一種藥物具有這樣快速代謝的特徵。
下一個問題便是藥品的來源。使得劉歷文致死的化學物質是氰化鉀,這種東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學的實驗室裏有這種東西,而胡玉明是大學化學係畢業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這種東西並不難。可是,琥珀醯氯化膽鹼是一種臨床藥物,一般的化學實驗室裏是沒有的,隻是在某些醫院的手術室裏才有。那麽,胡玉明是從哪兒搞到這種藥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際圈裏,未曾發現有人在醫院的手術室裏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該藥物實施犯罪,大概是從市場上買來的。
由於琥珀醯氯化膽鹼在臨床上僅僅是作為手術時的輔助麻醉劑,所以在一般的藥房裏根本沒有,僅在較大的醫藥公司才有此藥出售。陳子明建議李大鵬立即對本市的幾個大醫藥公司進行調查。
第十四章
李大鵬很快就向子明老師報告了調查結果。
不過,陳子明再厲害,也需要證據呀!她慶幸自己行為果斷,在殺死劉歷文之後,立即就將所有可能的證據全都幹淨徹底地處理了。她在殺人現場戴的手套當天晚上就扔到垃圾箱裏去了,捆綁劉歷文用剩的那捲膠帶也都扔了,最最關鍵的證據便是那氰化鉀,她11月14號一早就扔進護城河裏,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這時,她突然聽見有人敲門,她立刻感覺自己的身體在不停地哆嗦,心頭就似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她看了看鍾,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是誰呢?不會是警察吧?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門邊,從貓眼裏看了一下,果然是警察!完了,全完了!警察這樣晚上門,絕不會是什麽例行詢問,大概是抓捕吧?
她心裏恨恨地想道,林蘊芳這個小婊子,一切全被她給毀了!現在隻好聽天由命,已經沒有任何辦法了……
第十三章
警方對胡玉明的住宅進行了徹底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涉案罪證。可是,李大鵬所預想的幾樣證據一樣也沒有找到。顯然,胡玉明早就將有關罪證進行了幹淨徹底的清理。
李大鵬重點尋找的,便是使劉歷文死亡的劇毒化學物質氰化鉀。可是,翻遍了胡玉明的公寓,也不曾找到一星半點的氰化鉀。
陳子明曾關照他尋找有關的膠帶卷,劉歷文就是被膠帶捆綁在鐵床上的。那剩餘的膠帶卷很可能被兇犯帶回家裏。倘若能找到那膠帶卷,倘若那膠帶卷後來不曾被使用過,其膠帶斷口理應能夠與案發現場的膠帶斷口相吻合。如果的確如此,這將是胡玉明作案的鐵證!可是,令人遺憾的是,李大鵬費盡功夫,根本沒發現任何的膠帶卷,胡玉明肯定將那剩餘的膠帶卷扔了。
李大鵬從胡玉明的寫字檯抽屜裏找到一本筆記本,其中記載著一些電話號碼,還貼了不少剪報。這筆記本能不能提供什麽線索呢?他想了想,最後還是將這筆記本交給了子明老師。
陳子明逐頁翻看那些剪報,突然,他的麵孔上出現了一絲興奮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塊剪報,那是臨渝法製報前些時候的一篇報導,其內容是關於美國佛羅裏達州曾經發生的一起案例。在該案例中,麻醉科醫師科普裏諾使用了一種特殊的藥品將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殺害。那種藥品叫做琥珀醯氯化膽鹼。這種藥物的最大特點是,它在人體內分解特快,幾分鍾之內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醫很難查明真相。如果劑量足夠大,可以抑製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劑量較小,則僅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於死亡。看來胡玉明對這篇報導非常重視,難道她已經仿而效之,將這種藥物用之於劉歷文?
倘若胡玉明決定在11月13日晚上殺死劉歷文,她必須首先考慮兩個先決性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她需要一種延時裝置,利用該裝置,她可以既能夠殺死劉歷文,又同時能夠給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第二個問題是,在她安排那延時裝置之前,她必須完全控製住劉歷文。
她理應深知劉歷文的體質,自己決非他的對手,又怎麽能控製得住他呢?想來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採用藥物。她是學化學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種藥物的藥理性能。她知道,幾乎所有的安眠藥和麻醉藥在人體內的降解速度都比較慢,人死後,法醫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過何種藥物。因此,她必須找到一種法醫無法檢測的藥物。或許她前些時候碰巧曾讀過關於美國佛羅裏達州的那篇報導,那種藥物豈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嗎?
琥珀醯氯化膽鹼是一種橫紋肌鬆弛劑,使用之後會導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點是,它與其他所有的麻醉藥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鍾之後就會分解90%。因此,兩個小時之後,這種藥物已經從體內完全消失了,法醫又如何能查得到呢?從這個意義上說,使用它是最安全的。雖然該藥物的作用隻有5分鍾,但是要將劉歷文捆綁起來,5分鍾已經足夠了。
前幾天,當陳子明看完玉湖路殺人案的卷宗時,他已經預估到兇手使用這種藥物的可能性,因為除了這種藥物之外,沒有其他的任何一種藥物具有這樣快速代謝的特徵。
下一個問題便是藥品的來源。使得劉歷文致死的化學物質是氰化鉀,這種東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學的實驗室裏有這種東西,而胡玉明是大學化學係畢業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這種東西並不難。可是,琥珀醯氯化膽鹼是一種臨床藥物,一般的化學實驗室裏是沒有的,隻是在某些醫院的手術室裏才有。那麽,胡玉明是從哪兒搞到這種藥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際圈裏,未曾發現有人在醫院的手術室裏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該藥物實施犯罪,大概是從市場上買來的。
由於琥珀醯氯化膽鹼在臨床上僅僅是作為手術時的輔助麻醉劑,所以在一般的藥房裏根本沒有,僅在較大的醫藥公司才有此藥出售。陳子明建議李大鵬立即對本市的幾個大醫藥公司進行調查。
第十四章
李大鵬很快就向子明老師報告了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