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中出現的大量指紋經查驗均屬於死者及其妻子司馬玉茹,未見其他人的指紋。即使是在用來捆綁死者手腳的膠帶上也未發現任何指紋。因此,可以判斷兇手一定是戴著手套作案,或者是在作案後將其指紋抹去。


    司馬玉茹所述從死者口腔裏掏出的一團濕漉漉的棉布裏已查出較高濃度的氰化鉀。


    對銀行方麵的調查顯示,死者家中丟失的存摺上的18萬元至今未被取走。由此可見,倘若兇犯不是司馬玉茹,則該兇犯可能並不知道存摺的密碼。


    有關人員將基本情況介紹完畢後,大家進行了充分的討論,最後形成以下幾點共識。


    首先是關於殺人方式。


    劉歷文死於氰化鉀中毒已經不容置疑。但是根據法醫檢驗的結果,死者的胃內壁底部並沒有見到絲毫的黏膜腫脹與腐蝕,而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口服氰化鉀,理應出現某種程度的胃黏膜腫脹與腐蝕。況且,雖然死者血液中已檢出氰化物,然而在其胃內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極低。以上情況表明,死者並非是死於口服氰化鉀。根據死者妻子的供述,當她第一個進入第一現場時,發現死者口腔內塞滿了濕漉漉的棉布,以至於死者的嘴巴張得很大。而根據刑偵實驗室的檢驗,那棉布中含有較高濃度的氰化鉀。因此,基本上可以推定,兇手是用浸透了氰化鉀溶液的棉布塞入死者口腔,以至於氰化鉀通過口腔黏膜吸收的方式進入死者血液從而致死。


    至於兇手為什麽將受害人結結實實地捆綁在床上,這一點還是可以加以合理解釋的。倘若兇手想要知道銀行存摺的密碼,就必須對受害人進行威脅與拷問,而將受害人捆綁起來是比較便於拷問的。可是,兇手為什麽要用浸透氰化鉀溶液的棉布塞入口中這種奇特的方式殺人呢?如果用刀割斷受害人的動脈或者是用繩索將受害人勒死豈不是更加省事?難道是兇手不想見到血,或者是其他什麽不為人知的原由?


    第二個問題就是關於犯罪嫌疑人。


    根據死者妻子的供述以及近日向死者同事、朋友及鄰居們了解的情況,死者的唯一缺點就是好色,而對待周圍人一向都是很友好的,從未聽說過有什麽仇人。因此,仇殺的可能性似乎可以排除。


    那麽,謀財害命的可能性呢?由於死者平時不太節儉,因此家中僅僅有18萬元的存款,而且又是都存在銀行裏。據司馬玉茹說,家裏的現金不多,大概也隻有一千餘元。另外,家裏也從來沒有什麽諸如古董、字畫之類值錢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理應不會發生有預謀的搶劫。因為,既然沒有大量的現金以及任何值錢的東西,而銀行存摺又未必能提現,劫賊為什麽要冒著殺人的風險去搶那區區一千多元現金呢?


    倘若不是有預謀的搶劫,會不會是偶發性的搶劫呢?比如說,由於門戶不緊,某個流竄犯隨機性地進入作案。但是,既然劉歷文懂得些拳腳,又怎麽會束手就擒呢?可是,倘若那流竄犯手中有槍,就算劉歷文懂得些拳腳又有什麽用呢?所以,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流竄搶劫的可能性。


    警方亦曾向鄰居們詢問過,當晚是否看到過或是聽到什麽陌生人進出劉歷文的公寓,但沒有獲得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據鄰居們說,該公寓樓雖然也有幾個物業管理人員,但是其管理非常鬆懈。每日白天還有兩個保安裝模作樣地在樓下溜達溜達,而晚上就隻有一個老頭住在門房裏,但大多數時候他也隻是看看電視而已,至於有什麽人進出大樓,他根本就不管。既然如此,他又如何能知道有沒有什麽陌生人來過呢?


    最後的可能就是情殺了。


    與劉歷文有關聯的共有三個女人。


    第一個是鴻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倉庫保管員王瀟萍。據調查,她於兩年前曾與劉歷文有過一段風流史,但很快就斷了。現在她早已嫁人生子,理應沒有任何理由作案。


    第二個女人是胡玉明。據調查,胡玉明前年夏天畢業於河西大學化學係,應聘到本市的鴻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情報信息部工作。胡玉明漂亮,活潑,思維敏捷,是個很討人喜歡的女孩兒。在公司裏,追求她的年輕男人很多,其中有兩個碩士生、還有一個博士生,但她全都不曾看上。不知怎麽的,她近半個月來卻似乎對劉歷文有些意思。據公司裏的人說,近來,她一有空就和劉歷文在一起交頭接耳,似乎非常親密的樣子;下班後也經常一起出去吃飯或是去酒吧之類的地方,那不是談戀愛又是什麽呢?但是至今為止,他們倆究竟是否發展到兩性關係,誰也說不清楚。劉歷文既沒有大學學歷,又沒有什麽財產,人長得也不好看,況且還是個有婦之夫。對於此,公司裏的人議論紛紛。大多數人認為,或許是由於劉歷文特花心,因而有一套過硬的泡妞功夫吧。也有人認為,雖然劉歷文長相不怎麽樣,但說不定他的床上功夫或有過人之處也未可知呢!總之,劉歷文的花心以及他追女人的韌性是人所盡知的。


    根據劉歷文與胡玉明雙方條件的對比,女方已占絕對優勢,況且追求她的優秀男人比比皆是。因此,即使說他們倆之間有曖昧關係,那也必定是男方占絕對主動。既然如此,胡玉明因三角戀愛而殺死劉歷文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況且,她一個弱女子,又怎麽可能輕易地將一個大男人捆綁在床上呢?


    警方也曾找胡玉明詢問,她已經承認與劉歷文的關係比較密切,但也隻不過是相互有好感、經常在一起聊天的好朋友而已,根本不存在兩性之間的曖昧關係。她還說,她是一個未婚的年輕女孩兒,而劉歷文卻是一個有婦之夫,她自己總不至於如此糊塗、拿自己的聲譽開玩笑吧。後來警方又問及11月13號晚上她的行蹤,她表現得很平靜,她說,下班後她就回到位於淮河路香檳花園自己租住的公寓去了。由於當天下午曾與兩個女同事有約,晚上要在《金滿屋》酒吧聚會,所以在家吃完晚飯後又出門了。她記得,到達《金滿屋》酒吧時大約還不到8點,一直到晚上11點左右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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