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房東老太太便將李玉芹的一切傾其所知地全部說了出來。
據老太太所知,李玉芹是她幾年前來此租房時身份證上的名字,其實她還有一個藝名,叫梅香。就在梅香入住常寧路157號後不久,老太太聽樓下街角處《日日香》飯店的老闆娘說,梅香是在《鶯歌燕舞》夜總會裏當小姐的!估計那老闆娘也是聽某個客人說的吧。由於夜總會特殊的工作性質,梅香每天下午都是5時左右才出門,直到半夜裏一、二點鍾後才能夠回來。四年前,梅香有了一個男朋友,叫範雨田。但關於那位範雨田的具體情況,老太太就知之甚少了,因為那範雨田不大喜歡和別人說話,平時遇到老太太或是其他房客多半是不理不睬的。聽《日日香》飯店的老闆娘說,那範雨田好像是臨渝醫學院裏的大學生。範雨田幾乎每個禮拜都來,有時每個禮拜來兩次,有時來一次,有時甚至於在梅香房裏一連住好幾天不出來,看樣子兩人之間的關係非常親密,簡直如同一對極其恩愛的夫婦一般。但是自從去年夏天以後,他好像就很少來了,他與梅香的關係似乎也有了一些微妙的變化。但具體是什麽原因,老太太就一點兒也不知道了。有時候隔著房門也曾聽到梅香和雨田兩人在室內爭吵,但聲音並不太大,也聽不清楚他們究竟在為什麽事情而爭吵。去年8月下旬,老太太好像就沒有再看到梅香了,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兒;到9月上旬,那位叫雨田的男人來退房,說是梅香已經離開本市,她要去南方圖謀發展。老太太當時還好奇地問了一句,是到南方的什麽地方呢?是否是兩人一起去呢?但雨田不曾給與任何回答,他隻是冷冷地盯了老太太一眼,便轉身離去了。由於雨田平時見到老太太總是沉默寡言的,所以老太太也就沒敢再多問,反正隻要他交足房租就行了。
還有一個女人近幾年也曾經來過這兒多次,聽梅香喊她梅艷,根據她那花枝招展的穿著及打扮,老太太估計是梅香在夜總會的小姐妹。從表麵上看來,她們倆的關係似乎很是親密。老太太向李玉蓉建議,倘若去《鶯歌燕舞》夜總會找到梅艷,或許能夠發現更多的信息。
從常寧路157號回到醫學院的女生宿舍,李玉蓉躺在床上,回味著老太太的話語,心中思量道:
“既然那位範雨田曾經與玉芹姐談過四年的戀愛,既然雨田曾經是醫學院的大學生,既然玉芹姐自從去年8月下旬突然失去了蹤影,而在解剖教研室裏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又酷似玉芹姐,這一係列的事實是否就意味著一個非常嚴峻而可怕的事實:正是那位叫範雨田的男人殘忍地殺死了玉芹姐,並且將她的屍體變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屍體標本!”
想到這兒,李玉蓉突然感覺全身上下驀然間驚出了一身冷汗!
第十三章
李玉蓉進行反覆思量之後,認為自己關於玉芹姐死於情殺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兇手則理應是醫學院的研究生範雨田。可是至今為止,那隻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推測而已,甚至於說是臆測也不為過,因為,她現在並沒有掌握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而法律是完全講究證據的。倘若她現在貿然報警,她將根據什麽來說服警方呢?即使她現在告訴警方,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很像是玉芹姐,但是警方憑什麽就應該相信她的話呢?她僅僅是根據自己的感覺而這樣認為的,而個人的感覺是帶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任意性的,並不具有任何的客觀性。憑心而論,至於那具女屍究竟是不是玉芹姐,連她自己也未能完全肯定,又怎麽能讓警方輕易相信呢?況且,李玉蓉最後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玉芹姐的時候還是在5年之前,而人的相貌在5年之中或許會發生一些變化,她現在僅僅是憑自己腦海中5年前的記憶來判斷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究竟是不是玉芹姐,是不是會有失於偏頗呢?
因此,現在還不能夠貿然報警,既然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已經被福馬林處理過、現在又被浸泡在福馬林池子裏,根本不會腐爛,盡可以慢慢地進行調查。
李玉蓉具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她明白,目前最要緊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決定報警前,首先必須考慮清楚,倘若警方同意對此事立案偵查,根據當代的科學技術手段,究竟能不能夠查明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的具體身份。倘若能夠成功地證明那具屍體就是李玉芹,那麽,範雨田作為李玉芹的情人,便會自然地成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而進入警方的視線。至於範雨田當初究竟是如何殺死玉芹姐、又把她變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的,現在尚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兇手真的是他,就必然會在犯罪過程中或多或少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警方隻要詳加勘查,就必然能夠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
因此,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倘若警方同意介入調查,究竟能不能夠判斷那具屍體的真實身份呢?
李玉蓉首先想到的調查程序是:既然那具屍體被範雨田弄進了解剖教研室,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記錄檔案,隻要查一下記錄檔案中該屍體的生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不就可以立刻明確了那具屍體的具體身份了嗎?
但是,此法未必妥當。範雨田是醫科研究生,他理應具有較高的智商,既然他能夠將玉芹姐的屍體成功地運進解剖教研室,他就必然會做出相應的防備,在解剖教研室屍體標本的記錄檔案上就未必會出現李玉芹的真實姓名。倘若在那記錄檔案上出現的是另外的什麽名字,難道就能夠停止調查了嗎?
據老太太所知,李玉芹是她幾年前來此租房時身份證上的名字,其實她還有一個藝名,叫梅香。就在梅香入住常寧路157號後不久,老太太聽樓下街角處《日日香》飯店的老闆娘說,梅香是在《鶯歌燕舞》夜總會裏當小姐的!估計那老闆娘也是聽某個客人說的吧。由於夜總會特殊的工作性質,梅香每天下午都是5時左右才出門,直到半夜裏一、二點鍾後才能夠回來。四年前,梅香有了一個男朋友,叫範雨田。但關於那位範雨田的具體情況,老太太就知之甚少了,因為那範雨田不大喜歡和別人說話,平時遇到老太太或是其他房客多半是不理不睬的。聽《日日香》飯店的老闆娘說,那範雨田好像是臨渝醫學院裏的大學生。範雨田幾乎每個禮拜都來,有時每個禮拜來兩次,有時來一次,有時甚至於在梅香房裏一連住好幾天不出來,看樣子兩人之間的關係非常親密,簡直如同一對極其恩愛的夫婦一般。但是自從去年夏天以後,他好像就很少來了,他與梅香的關係似乎也有了一些微妙的變化。但具體是什麽原因,老太太就一點兒也不知道了。有時候隔著房門也曾聽到梅香和雨田兩人在室內爭吵,但聲音並不太大,也聽不清楚他們究竟在為什麽事情而爭吵。去年8月下旬,老太太好像就沒有再看到梅香了,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兒;到9月上旬,那位叫雨田的男人來退房,說是梅香已經離開本市,她要去南方圖謀發展。老太太當時還好奇地問了一句,是到南方的什麽地方呢?是否是兩人一起去呢?但雨田不曾給與任何回答,他隻是冷冷地盯了老太太一眼,便轉身離去了。由於雨田平時見到老太太總是沉默寡言的,所以老太太也就沒敢再多問,反正隻要他交足房租就行了。
還有一個女人近幾年也曾經來過這兒多次,聽梅香喊她梅艷,根據她那花枝招展的穿著及打扮,老太太估計是梅香在夜總會的小姐妹。從表麵上看來,她們倆的關係似乎很是親密。老太太向李玉蓉建議,倘若去《鶯歌燕舞》夜總會找到梅艷,或許能夠發現更多的信息。
從常寧路157號回到醫學院的女生宿舍,李玉蓉躺在床上,回味著老太太的話語,心中思量道:
“既然那位範雨田曾經與玉芹姐談過四年的戀愛,既然雨田曾經是醫學院的大學生,既然玉芹姐自從去年8月下旬突然失去了蹤影,而在解剖教研室裏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又酷似玉芹姐,這一係列的事實是否就意味著一個非常嚴峻而可怕的事實:正是那位叫範雨田的男人殘忍地殺死了玉芹姐,並且將她的屍體變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屍體標本!”
想到這兒,李玉蓉突然感覺全身上下驀然間驚出了一身冷汗!
第十三章
李玉蓉進行反覆思量之後,認為自己關於玉芹姐死於情殺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兇手則理應是醫學院的研究生範雨田。可是至今為止,那隻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推測而已,甚至於說是臆測也不為過,因為,她現在並沒有掌握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而法律是完全講究證據的。倘若她現在貿然報警,她將根據什麽來說服警方呢?即使她現在告訴警方,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很像是玉芹姐,但是警方憑什麽就應該相信她的話呢?她僅僅是根據自己的感覺而這樣認為的,而個人的感覺是帶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任意性的,並不具有任何的客觀性。憑心而論,至於那具女屍究竟是不是玉芹姐,連她自己也未能完全肯定,又怎麽能讓警方輕易相信呢?況且,李玉蓉最後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玉芹姐的時候還是在5年之前,而人的相貌在5年之中或許會發生一些變化,她現在僅僅是憑自己腦海中5年前的記憶來判斷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究竟是不是玉芹姐,是不是會有失於偏頗呢?
因此,現在還不能夠貿然報警,既然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已經被福馬林處理過、現在又被浸泡在福馬林池子裏,根本不會腐爛,盡可以慢慢地進行調查。
李玉蓉具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她明白,目前最要緊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決定報警前,首先必須考慮清楚,倘若警方同意對此事立案偵查,根據當代的科學技術手段,究竟能不能夠查明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的具體身份。倘若能夠成功地證明那具屍體就是李玉芹,那麽,範雨田作為李玉芹的情人,便會自然地成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而進入警方的視線。至於範雨田當初究竟是如何殺死玉芹姐、又把她變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的,現在尚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兇手真的是他,就必然會在犯罪過程中或多或少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警方隻要詳加勘查,就必然能夠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
因此,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倘若警方同意介入調查,究竟能不能夠判斷那具屍體的真實身份呢?
李玉蓉首先想到的調查程序是:既然那具屍體被範雨田弄進了解剖教研室,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記錄檔案,隻要查一下記錄檔案中該屍體的生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不就可以立刻明確了那具屍體的具體身份了嗎?
但是,此法未必妥當。範雨田是醫科研究生,他理應具有較高的智商,既然他能夠將玉芹姐的屍體成功地運進解剖教研室,他就必然會做出相應的防備,在解剖教研室屍體標本的記錄檔案上就未必會出現李玉芹的真實姓名。倘若在那記錄檔案上出現的是另外的什麽名字,難道就能夠停止調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