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跡檢驗,一般是血案中最常見的法醫物證檢驗之一。它一般可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現場的痕跡是不是血跡
2、是人血還是動物血
3、屬何種血型
4是男人血還是女人血
除去以上四個問題外,還可以初步判斷受害人或是兇手的出血部位、出血時間和出血量等問題。從而可以為偵查、審判提供重要的線索和依據。法醫物證檢驗,既可以是對人體中抽取的新鮮血液進行的血液檢驗,也可以是對幹燥後的血塊或斑痕進行的血跡檢驗。這裏我們主要介紹痕跡血液檢驗,也就是血跡檢驗。
血跡檢驗通常採取肉眼檢查、須備試驗、確證試驗、種屬試驗、血型測定、性別檢驗和出血部位檢驗等的順序。
一、肉眼檢查
肉眼檢查是要發現血跡,觀察其顏色、形態和部位,以便為下一步的檢驗做好準備和打下基礎,並為確定案件性質,分析判斷案情提供幫助。在殺人、傷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現場物體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跡。一般說來,血跡比較明顯可見,並不難發觀,但有時卻需要仔細檢查尋找才可能發現,比如“美少女殺人案”中,地板上被擦拭過的血跡。
新鮮血液的顏色為鮮紅色,流出體外後由於血紅蛋白的變化而逐漸變為暗紅色、暗褐色,陳舊或經溫熱過的血跡,呈灰褐色,腐敗血跡呈淡綠色或綠色。血跡如果附著在深色物體上,顏色不明顯。醬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鏽等斑跡,其顏色也可與血跡的顏色相似,應注意區別。
血跡因形成時的條件不同,形狀各異,大致有以下這麽幾種類型:
1.滴狀血跡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麵或物體上,形成圓滴狀血跡。其具體形狀又因滴落的高度和運動方向的不同而有區別。如果血液從0.1米以內的高度落下來,血跡邊緣呈完整的圓狀;從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時,圓點邊緣可有明顯的鋸齒狀;從1米以上商度落下時,圓點邊緣不僅可見鋸齒狀,而且圓點周圍往往有逗點狀或線狀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傷者行進的或從運動的物體(如車輛)上滴落,血跡呈橢圓形,一端似星芒狀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運動的方向。
2.噴濺狀血跡
動脈血管破裂,由於心髒收縮產生的壓力和動脈血管壁的回縮彈力作用,血液噴射而出,在附近物體上形成狀似驚嘆號的噴濺血滴,其尖端指向噴濺方向。若用鈍器重複打擊而受傷出血,也可形成噴濺血跡,但其大小、形狀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狀血跡
血液從創口流出,沿著身體或其他物體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濃的條狀血跡。
4.擦拭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並發生移動和摩擦,可以形成麵積較大,濃淡不均的擦拭狀血跡。“美少女殺人案”中的地板上的血跡便屬於此種血跡。
5.接觸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未發生移動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跡,如血手印、血腳印。接觸狀血跡能反應出染血物體或創口的外表形象特徵。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傷或被殺的第一現場。
此外,注意查看血跡遺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於分析被傷殺者受傷時或臨死前的活動情況和當時所處的位置、姿勢。
二、預備試驗(常見的有聯苯胺試驗、酚酞試驗、氨基比林試驗、魯米諾發光試驗、紫外線檢查等,以後詳細介紹)
三、確證試驗(血色原結晶試驗、氯化血紅紫結晶試驗和光譜檢查等,以後詳細介紹)
四、種屬試驗(沉澱反應、瓊脂擴散試驗、對流電泳試驗、抗人球蛋白消耗試驗、纖維蛋白板試驗、膠乳顆粒凝集試驗和紅細胞凝集試驗等,以後詳細介紹)
五、血型測定(目前最常進行的是abo係統血型和mn係統血型的測定)
六、血跡的性別檢驗
觀察血跡的顏色變化,大致分析作案時間
分析判斷屍體所在地點是否原始殺人現場、屍體有否被移動
分析判斷作案過程中,受害人與兇手所處的位置、體位關係及其變化
通過血跡檢驗,我們還可以大體判斷出兇手的行走運動路線,在一些命案現場中,血跡往往能反映出犯罪分子或受害人在現場中的行走運動路線,以及犯罪分子作案的出入口,作這樣的分析,一般分為以下幾種路徑:
(1)觀察血滴的形態,分析行走運動路線。無論是犯罪分子或被害人,在受傷後行走,血液滴在地上或其它客體上,可形成一邊是星芒狀突起的橢圓形血滴。呈星芒狀的一端指示行走的方向。行走速度越快,血滴橢圓長短直徑比越大,星芒狀突起越長。
(2)觀察擦蹭血的形態,分析行走運動路線。通過研究形成擦蹭血的主客體,以及擦蹭血跡的起緣、止緣和擦蹭中反映出來的線條痕跡,可以推斷擦蹭方向,從而進一步分析行走運動路線。
(3)觀察血印痕的位置、形態、方向,分析行走運動路線。現場遺留的血足跡和血手印反映了行走運動的方向。例如窗台上發現的血手印,能夠反映是從窗外進來時形成還是出去時形成;臥房門上的血手印能反映是進臥房時形成還是出臥房時形成,等等。
1、現場的痕跡是不是血跡
2、是人血還是動物血
3、屬何種血型
4是男人血還是女人血
除去以上四個問題外,還可以初步判斷受害人或是兇手的出血部位、出血時間和出血量等問題。從而可以為偵查、審判提供重要的線索和依據。法醫物證檢驗,既可以是對人體中抽取的新鮮血液進行的血液檢驗,也可以是對幹燥後的血塊或斑痕進行的血跡檢驗。這裏我們主要介紹痕跡血液檢驗,也就是血跡檢驗。
血跡檢驗通常採取肉眼檢查、須備試驗、確證試驗、種屬試驗、血型測定、性別檢驗和出血部位檢驗等的順序。
一、肉眼檢查
肉眼檢查是要發現血跡,觀察其顏色、形態和部位,以便為下一步的檢驗做好準備和打下基礎,並為確定案件性質,分析判斷案情提供幫助。在殺人、傷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現場物體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跡。一般說來,血跡比較明顯可見,並不難發觀,但有時卻需要仔細檢查尋找才可能發現,比如“美少女殺人案”中,地板上被擦拭過的血跡。
新鮮血液的顏色為鮮紅色,流出體外後由於血紅蛋白的變化而逐漸變為暗紅色、暗褐色,陳舊或經溫熱過的血跡,呈灰褐色,腐敗血跡呈淡綠色或綠色。血跡如果附著在深色物體上,顏色不明顯。醬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鏽等斑跡,其顏色也可與血跡的顏色相似,應注意區別。
血跡因形成時的條件不同,形狀各異,大致有以下這麽幾種類型:
1.滴狀血跡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麵或物體上,形成圓滴狀血跡。其具體形狀又因滴落的高度和運動方向的不同而有區別。如果血液從0.1米以內的高度落下來,血跡邊緣呈完整的圓狀;從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時,圓點邊緣可有明顯的鋸齒狀;從1米以上商度落下時,圓點邊緣不僅可見鋸齒狀,而且圓點周圍往往有逗點狀或線狀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傷者行進的或從運動的物體(如車輛)上滴落,血跡呈橢圓形,一端似星芒狀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運動的方向。
2.噴濺狀血跡
動脈血管破裂,由於心髒收縮產生的壓力和動脈血管壁的回縮彈力作用,血液噴射而出,在附近物體上形成狀似驚嘆號的噴濺血滴,其尖端指向噴濺方向。若用鈍器重複打擊而受傷出血,也可形成噴濺血跡,但其大小、形狀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狀血跡
血液從創口流出,沿著身體或其他物體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濃的條狀血跡。
4.擦拭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並發生移動和摩擦,可以形成麵積較大,濃淡不均的擦拭狀血跡。“美少女殺人案”中的地板上的血跡便屬於此種血跡。
5.接觸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未發生移動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跡,如血手印、血腳印。接觸狀血跡能反應出染血物體或創口的外表形象特徵。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傷或被殺的第一現場。
此外,注意查看血跡遺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於分析被傷殺者受傷時或臨死前的活動情況和當時所處的位置、姿勢。
二、預備試驗(常見的有聯苯胺試驗、酚酞試驗、氨基比林試驗、魯米諾發光試驗、紫外線檢查等,以後詳細介紹)
三、確證試驗(血色原結晶試驗、氯化血紅紫結晶試驗和光譜檢查等,以後詳細介紹)
四、種屬試驗(沉澱反應、瓊脂擴散試驗、對流電泳試驗、抗人球蛋白消耗試驗、纖維蛋白板試驗、膠乳顆粒凝集試驗和紅細胞凝集試驗等,以後詳細介紹)
五、血型測定(目前最常進行的是abo係統血型和mn係統血型的測定)
六、血跡的性別檢驗
觀察血跡的顏色變化,大致分析作案時間
分析判斷屍體所在地點是否原始殺人現場、屍體有否被移動
分析判斷作案過程中,受害人與兇手所處的位置、體位關係及其變化
通過血跡檢驗,我們還可以大體判斷出兇手的行走運動路線,在一些命案現場中,血跡往往能反映出犯罪分子或受害人在現場中的行走運動路線,以及犯罪分子作案的出入口,作這樣的分析,一般分為以下幾種路徑:
(1)觀察血滴的形態,分析行走運動路線。無論是犯罪分子或被害人,在受傷後行走,血液滴在地上或其它客體上,可形成一邊是星芒狀突起的橢圓形血滴。呈星芒狀的一端指示行走的方向。行走速度越快,血滴橢圓長短直徑比越大,星芒狀突起越長。
(2)觀察擦蹭血的形態,分析行走運動路線。通過研究形成擦蹭血的主客體,以及擦蹭血跡的起緣、止緣和擦蹭中反映出來的線條痕跡,可以推斷擦蹭方向,從而進一步分析行走運動路線。
(3)觀察血印痕的位置、形態、方向,分析行走運動路線。現場遺留的血足跡和血手印反映了行走運動的方向。例如窗台上發現的血手印,能夠反映是從窗外進來時形成還是出去時形成;臥房門上的血手印能反映是進臥房時形成還是出臥房時形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