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用多作解釋,你應該能理解周信先生為何要使那招激將法吧!他心想對方肯定會因此害怕,連夜將秘件另藏他處,然後躲在暗處監視的他,再伺機現身逮個正著。出門前他那番喃喃自語,便是指這件事,這招戰術可真高明。不過他自以為能識破埋藏地點,達成目的,沒想到卻遭對方反將一軍。隻怪他太過輕敵,那兩人外表看來雖然笨拙,骨子裏可是厲害得很!你哥不僅比不上他們的才謀,加上輕敵,才會一時不察,讓那兩個看似愚蠢實則聰穎的人識破計謀。他們推測你哥一定會躲在庭院某處監視,打算反將你哥一軍。於是拜託花嵐,請她搬起大石,讓你哥誤以為他們將東西藏在大石下,輕敵的他沒能識破對方詭計,誤以為對方真的將那捆信藏在大石下。因為實在搬不動那塊巨石,便想從石頭旁挖個坑伸過去拿。而且他可能擔心藏在巨石下方潮濕土中的信會損毀,到時就派不上用場,當然毫不猶豫立刻挖掘。可是在手無寸鐵的情況下,徒手挖掘堅硬泥土可是件大工程,於是焦急地挖掘泥土的他,就這樣被那兩人偷襲殺害。
“至於屍體藏在哪兒。大概埋在庭院某處吧!我想今天傍晚應該就能知道埋屍地點,可憐的周信先生是不可能回來了。至於偷走那捆信的人是久五郎先生,他擁有異於外表的敏銳直覺,早就識破那捆信對你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大概是因為看到你那天無情地大肄搜括家中財物,為了泄憤才興起偷走那重要之物的念頭吧!於是趁著大家不注意,偷偷溜到裏麵房間偷了那東西,碰巧被在屋子各處徘徊的濱子窺見,她骨子裏也是個直覺敏銳、行動敏捷的人,察覺久五郎先生神色有異,便偷偷跟在後頭,看到他手上拿著一包奇怪東西,這下可稱了她的心,於是她主動對久五郎表示好感,提議由她幫忙將那包東西藏到隱秘處,我想她隻憑那嫵媚笑容便說服久五郎了吧!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心靈相通。當然這一切隻是我的想像,不能保證情形就是如此,或許那時情景就像幅充滿濃情蜜意的圖畫呢!雖說他們是殺害你哥哥的兇手,看起來腦袋不怎麽靈光,其實卻聰明絕頂,實在叫人憎恨不起來。”
新十郎沉著臉,不屑地別過頭。
上卷 穿呢絨大衣的男子
楠巡警那天不必值勤,本來想去淺草奧山看表演,順道逛逛,不知為何卻提不起勁兒。從言問搭渡船前往向島,沿著堤防悠閑散步時,瞥見樁上卡著一包東西,楠巡警投想這麽多信步走去,卻又有些在意,走了約半町※路後,又折返拾起那東西。(※舊時距離單位,半町約五十公尺。)
那東西用油紙包著,捆上牢實的白線,像是放風箏用的線,而且應該是用來放大型風箏。打開包裹一看,赫然發現裏麵是一條人腿與腳踝。一條左大腿,和一截右腳腳掌。楠巡警嚇了一跳,趕忙拿到自己隸屬單位報案,這天是二月三日。
警方並不是很重視,因為這附近常發生幫派砍殺事件,那些幫派分子常被砍斷手臂、腳踝,倒也稀鬆平常,大概是那些傢夥懶得處理,隨手一包丟進河裏吧!以地緣關係來看,會這麽認為也是理所當然。
楠巡警也頗有同感,因此並未堅持什麽。但隔了兩天後,二五日的傍晚,他搭乘竹屋之船前往向島辦事,辦完事正準備搭船返回時,不知為何又信步走到堤防上,又發現岸邊草叢有個用油紙包裹的東西,他驚訝地趕忙拾起,果然又是同樣東西,這回裏頭裝的是左臂和右手掌。
“這事可真妙·難不成死者有什麽冤屈想對我說嗎?本來差一步就要登船,不知為何又走來這裏,總覺得冥冥中有股力量。兩天前原本想去奧山,也是莫名其妙改變心意搭船來此散步。現在回想,那天和今天一樣,像是被條看不見的線給牽引似的。”
楠巡警心中頓時湧起一股詭異又紛亂的心緒,將東西帶回署裏。
新包裹裝的是左上臂及右手掌。最初那一包裝的是大腿與腳踝一下部位,無疑是起分屍案。
遇到這種屍體被肢解得知此零碎的分屍案,說明起來可是很麻煩的,因為單是以手、手臂或腳等名詞來說明並不明確。解剖學上分得相當精細,各部位有其一定名稱,不像平常用語那般籠統。
從肩膀到手肘的部位,以前稱為胳膊,現在則俗稱為“上臂”,總之有其一定名稱。但是從手肘到手掌的部位就沒有明確名稱。因為上半部稱為上臂,所以下半部就叫下臂,不過沒這稱呼就是了。相較於上半部稱為上臂,下半部通常隻稱“手臂”,古書上記載:“渡邊綱砍斷鬼之手臂”,其中的手臂指的是手肘以下部位,並非整條手臂,從前的確是這麽說的。
不過現在一般說法,“手臂”通常是指從肩膀到手掌的部位,所以手臂和手是同樣意思※。現今慣用語中,沒有表示手肘到手掌部位的名稱,所以找不到適當語忙來形容肢解得非常零碎的分屍案※,像是今年發生於東京板橋區的分屍案,因為屍體隻是大略肢解,記者陳述起來還算簡單,相較這起分屍案,光是形容慘遭肢解的部位就夠傷神了。像是從手肘到手掌部位、腳踝以下都位、或是到腳趾部位之類的,一一形容起來的確麻煩。希望讀者賢君們能體諒筆者口齒不甚敏捷的難處。(※日文的手是指手臂。※此為日文中的情形,中文則有“前臂”一詞。)
“至於屍體藏在哪兒。大概埋在庭院某處吧!我想今天傍晚應該就能知道埋屍地點,可憐的周信先生是不可能回來了。至於偷走那捆信的人是久五郎先生,他擁有異於外表的敏銳直覺,早就識破那捆信對你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大概是因為看到你那天無情地大肄搜括家中財物,為了泄憤才興起偷走那重要之物的念頭吧!於是趁著大家不注意,偷偷溜到裏麵房間偷了那東西,碰巧被在屋子各處徘徊的濱子窺見,她骨子裏也是個直覺敏銳、行動敏捷的人,察覺久五郎先生神色有異,便偷偷跟在後頭,看到他手上拿著一包奇怪東西,這下可稱了她的心,於是她主動對久五郎表示好感,提議由她幫忙將那包東西藏到隱秘處,我想她隻憑那嫵媚笑容便說服久五郎了吧!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心靈相通。當然這一切隻是我的想像,不能保證情形就是如此,或許那時情景就像幅充滿濃情蜜意的圖畫呢!雖說他們是殺害你哥哥的兇手,看起來腦袋不怎麽靈光,其實卻聰明絕頂,實在叫人憎恨不起來。”
新十郎沉著臉,不屑地別過頭。
上卷 穿呢絨大衣的男子
楠巡警那天不必值勤,本來想去淺草奧山看表演,順道逛逛,不知為何卻提不起勁兒。從言問搭渡船前往向島,沿著堤防悠閑散步時,瞥見樁上卡著一包東西,楠巡警投想這麽多信步走去,卻又有些在意,走了約半町※路後,又折返拾起那東西。(※舊時距離單位,半町約五十公尺。)
那東西用油紙包著,捆上牢實的白線,像是放風箏用的線,而且應該是用來放大型風箏。打開包裹一看,赫然發現裏麵是一條人腿與腳踝。一條左大腿,和一截右腳腳掌。楠巡警嚇了一跳,趕忙拿到自己隸屬單位報案,這天是二月三日。
警方並不是很重視,因為這附近常發生幫派砍殺事件,那些幫派分子常被砍斷手臂、腳踝,倒也稀鬆平常,大概是那些傢夥懶得處理,隨手一包丟進河裏吧!以地緣關係來看,會這麽認為也是理所當然。
楠巡警也頗有同感,因此並未堅持什麽。但隔了兩天後,二五日的傍晚,他搭乘竹屋之船前往向島辦事,辦完事正準備搭船返回時,不知為何又信步走到堤防上,又發現岸邊草叢有個用油紙包裹的東西,他驚訝地趕忙拾起,果然又是同樣東西,這回裏頭裝的是左臂和右手掌。
“這事可真妙·難不成死者有什麽冤屈想對我說嗎?本來差一步就要登船,不知為何又走來這裏,總覺得冥冥中有股力量。兩天前原本想去奧山,也是莫名其妙改變心意搭船來此散步。現在回想,那天和今天一樣,像是被條看不見的線給牽引似的。”
楠巡警心中頓時湧起一股詭異又紛亂的心緒,將東西帶回署裏。
新包裹裝的是左上臂及右手掌。最初那一包裝的是大腿與腳踝一下部位,無疑是起分屍案。
遇到這種屍體被肢解得知此零碎的分屍案,說明起來可是很麻煩的,因為單是以手、手臂或腳等名詞來說明並不明確。解剖學上分得相當精細,各部位有其一定名稱,不像平常用語那般籠統。
從肩膀到手肘的部位,以前稱為胳膊,現在則俗稱為“上臂”,總之有其一定名稱。但是從手肘到手掌的部位就沒有明確名稱。因為上半部稱為上臂,所以下半部就叫下臂,不過沒這稱呼就是了。相較於上半部稱為上臂,下半部通常隻稱“手臂”,古書上記載:“渡邊綱砍斷鬼之手臂”,其中的手臂指的是手肘以下部位,並非整條手臂,從前的確是這麽說的。
不過現在一般說法,“手臂”通常是指從肩膀到手掌的部位,所以手臂和手是同樣意思※。現今慣用語中,沒有表示手肘到手掌部位的名稱,所以找不到適當語忙來形容肢解得非常零碎的分屍案※,像是今年發生於東京板橋區的分屍案,因為屍體隻是大略肢解,記者陳述起來還算簡單,相較這起分屍案,光是形容慘遭肢解的部位就夠傷神了。像是從手肘到手掌部位、腳踝以下都位、或是到腳趾部位之類的,一一形容起來的確麻煩。希望讀者賢君們能體諒筆者口齒不甚敏捷的難處。(※日文的手是指手臂。※此為日文中的情形,中文則有“前臂”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