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被嚇壞了。打鬥持續一小段時間之後,一把大扳手飛過來,緊擦著她的腦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來趴在牆根,嚇得一動都不敢動,但是又想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她聽到一陣恐怖的聲音,好像是某個人被重擊再被勒死的聲音。過了一小會兒,她又偷偷站起來,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個男人從路邊站起來,肩膀上扛著另一個人的屍體。從那個被扛者四肢垂掛的樣子來看,她想那個男人肯定已經死了。她沒有喊出來,因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來的話,那個可怕的男人會聽到然後把她也殺死。他扛著那個人的屍體走向兩座車,將他塞進副駕駛座。這輛車靠近門城方向。她沒有看到那活人的臉,因為他肩負重擔,始終彎著腰。當他經過四座車走向另外一輛車的時候,在車燈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臉,看起來蒼白而恐怖。她沒法描述,隻知道那個人沒有鬍子,雙眼緊閉。那個可怕的男人坐進駕駛座,把雙座車倒擋駛回門城的方向。她聽到引擎的變換聲,而且車燈前後移動,好像在轉向。然後她聽到車子再一次被開走了,引擎的咆哮聲也漸漸消逝。
當一切都結束之後,她翻過牆麵,想要看一下那輛半堵住路麵的四座車。車頭麵向門城,車燈斜照著路麵。還沒等她仔細研究一下,就聽到來自門城方向的腳步聲。她希望是某個來找她並帶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無緣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個壞蛋要回來殺她。她十分驚恐,拔腿便向家裏狂奔。然後她又聽到引擎發動的聲音。她藏在灌木叢中,以為那個壞蛋要開車追趕自己,但什麽事也沒有發生。又過了一會,她冒險鑽出灌木叢,狂奔回家。就在她跨進自己家門的時候,一輛車以迅猛的速度風似的奔向科爾庫布裏郡的方向。她鑽進屋子的時候,廚房裏的鍾正好敲響十下。小姑娘衝進臥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個蓋在頭上。
接下來的故事由麥格雷戈夫人講述。她和丈夫十點半回到家裏,發現他們的孩子穿著衣服趴在床上哭喊發抖。她是那麽害怕,因此他們什麽都問不出來。他們隻能大聲斥責她,給她脫下衣服,把她塞進被窩裏,然後給了她一杯熱牛奶,守在她旁邊直到她筋疲力盡之後慢慢入睡。第二天女兒仍然拒絕告訴他們發生了什麽事情,當天晚上她在睡夢中驚醒了三次,大聲哭喊著有個壞蛋要來殺她。直到周三晚上,父親親切地愛撫著女兒,才終於成功地套出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他們聽到坎貝爾的名字時,就決定要將這件事告訴警察。麥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問,並說明她家廚房的鍾慢五六分鍾。
巡官對她們母女致以誠摯的謝意——而且他也認為實在有理由對她們表示感謝。他告訴海倫她是個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親不要再責備她,鑑於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囑她們不要將這個事情再講給任何人聽。
她們離開之後,巡官將整個事情從頭再想了一遍。這個事件與醫生報告的時間非常吻合,隻不過比預期的案發時間提前了一點。按照他的想法,坎貝爾和另外一個男人不期而遇,並且發生爭吵,在爭鬥中坎貝爾被殺死。兇手將他的屍體塞進兩座車中,藏在路邊某個地方。然後他又返回案發現場,取得坎貝爾的車,再驅車返回門城,當然他要在那裏偽裝案發現場。隨後某個時間,他又必須返回取走自己的車和車裏的屍體——那麽,然後呢?驅車返回門城?
巡官惱怒地嘟囔起來。這裏有一些疑點。兇手為什麽不將屍體直接裝在坎貝爾的莫裏斯中開走呢?在他開著坎貝爾的莫裏斯返回門城的這段時間裏,裝有屍體的車子就放在路邊,他為什麽要冒這樣大的風險呢?如果他想盡快將自己的車開走,那麽他必須要騎車或者走路返回案發地點。很明顯,他使用的應該是自行車,並且將它藏在了兩座車駕駛座的後麵。但問題是:他為什麽要將屍體留在身後呢?
有可能,麥克弗森想——事實上,很有可能——兇手當時並沒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場證明和如何偽裝事故現場的一係列計劃。或許這能很好地解釋他的行為——他當時隻是簡單地想當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那樣離開,隻是後來建立了詳細的計劃,才又返回將屍體取走。但是不對!這樣是解釋不通的。他開回門城的是坎貝爾的車。唯一的解釋就是當時他腦海中已經想好了要偽裝成意外事故現場。但這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確,那麽很明顯,坎貝爾與另外那個人之間的爭吵完全是偶然。一個人在謀殺之後的幾分鍾時間裏,怎麽會策劃出這樣一個詳細周密的逃脫計劃?
那麽——這場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嗎?仔細想想坎貝爾的行為,情況完全是相反的。他將自己的車正好停在兩輛車難以同時通過的路段,而且當他聽到另外一輛車來的時候,還進一步用車子橫堵住整個路口。這樣瘋狂的行為,明顯是想要引發一場致命的車禍而不僅僅是爭鬥。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貝爾當時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對車禍危險的判斷能力。
但是,如果證人是可信的(當然,他不能挑挑揀揀,選擇相信一些證據或反對另一些證據來契合自己的理論),那麽很明顯的是,期待這場會麵的人,不是兇手。如果兇手沒有預期到這場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籌劃這場謀殺,那麽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劃好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當一切都結束之後,她翻過牆麵,想要看一下那輛半堵住路麵的四座車。車頭麵向門城,車燈斜照著路麵。還沒等她仔細研究一下,就聽到來自門城方向的腳步聲。她希望是某個來找她並帶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無緣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個壞蛋要回來殺她。她十分驚恐,拔腿便向家裏狂奔。然後她又聽到引擎發動的聲音。她藏在灌木叢中,以為那個壞蛋要開車追趕自己,但什麽事也沒有發生。又過了一會,她冒險鑽出灌木叢,狂奔回家。就在她跨進自己家門的時候,一輛車以迅猛的速度風似的奔向科爾庫布裏郡的方向。她鑽進屋子的時候,廚房裏的鍾正好敲響十下。小姑娘衝進臥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個蓋在頭上。
接下來的故事由麥格雷戈夫人講述。她和丈夫十點半回到家裏,發現他們的孩子穿著衣服趴在床上哭喊發抖。她是那麽害怕,因此他們什麽都問不出來。他們隻能大聲斥責她,給她脫下衣服,把她塞進被窩裏,然後給了她一杯熱牛奶,守在她旁邊直到她筋疲力盡之後慢慢入睡。第二天女兒仍然拒絕告訴他們發生了什麽事情,當天晚上她在睡夢中驚醒了三次,大聲哭喊著有個壞蛋要來殺她。直到周三晚上,父親親切地愛撫著女兒,才終於成功地套出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他們聽到坎貝爾的名字時,就決定要將這件事告訴警察。麥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問,並說明她家廚房的鍾慢五六分鍾。
巡官對她們母女致以誠摯的謝意——而且他也認為實在有理由對她們表示感謝。他告訴海倫她是個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親不要再責備她,鑑於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囑她們不要將這個事情再講給任何人聽。
她們離開之後,巡官將整個事情從頭再想了一遍。這個事件與醫生報告的時間非常吻合,隻不過比預期的案發時間提前了一點。按照他的想法,坎貝爾和另外一個男人不期而遇,並且發生爭吵,在爭鬥中坎貝爾被殺死。兇手將他的屍體塞進兩座車中,藏在路邊某個地方。然後他又返回案發現場,取得坎貝爾的車,再驅車返回門城,當然他要在那裏偽裝案發現場。隨後某個時間,他又必須返回取走自己的車和車裏的屍體——那麽,然後呢?驅車返回門城?
巡官惱怒地嘟囔起來。這裏有一些疑點。兇手為什麽不將屍體直接裝在坎貝爾的莫裏斯中開走呢?在他開著坎貝爾的莫裏斯返回門城的這段時間裏,裝有屍體的車子就放在路邊,他為什麽要冒這樣大的風險呢?如果他想盡快將自己的車開走,那麽他必須要騎車或者走路返回案發地點。很明顯,他使用的應該是自行車,並且將它藏在了兩座車駕駛座的後麵。但問題是:他為什麽要將屍體留在身後呢?
有可能,麥克弗森想——事實上,很有可能——兇手當時並沒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場證明和如何偽裝事故現場的一係列計劃。或許這能很好地解釋他的行為——他當時隻是簡單地想當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那樣離開,隻是後來建立了詳細的計劃,才又返回將屍體取走。但是不對!這樣是解釋不通的。他開回門城的是坎貝爾的車。唯一的解釋就是當時他腦海中已經想好了要偽裝成意外事故現場。但這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確,那麽很明顯,坎貝爾與另外那個人之間的爭吵完全是偶然。一個人在謀殺之後的幾分鍾時間裏,怎麽會策劃出這樣一個詳細周密的逃脫計劃?
那麽——這場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嗎?仔細想想坎貝爾的行為,情況完全是相反的。他將自己的車正好停在兩輛車難以同時通過的路段,而且當他聽到另外一輛車來的時候,還進一步用車子橫堵住整個路口。這樣瘋狂的行為,明顯是想要引發一場致命的車禍而不僅僅是爭鬥。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貝爾當時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對車禍危險的判斷能力。
但是,如果證人是可信的(當然,他不能挑挑揀揀,選擇相信一些證據或反對另一些證據來契合自己的理論),那麽很明顯的是,期待這場會麵的人,不是兇手。如果兇手沒有預期到這場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籌劃這場謀殺,那麽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劃好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