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人都有第六感,隻是普通人的第六感未必有那麽靈驗。第六感是一種非常奇怪的東西,它明明虛無縹緲,但卻真實存在。許多普通人的第六感,往往都伴隨著悲傷。因為這玩意有點邪乎,好事不敢說一定靈驗,但倘若突然想到某種不好的結果,往往會變成真的,你越擔心什麽他就越來什麽。
我正皺著眉頭沉思不語,馬車後突然鑽出一夥衣衫破爛、蓬頭烏麵的強人。這夥人抬著一棵斷樹橫在路中央,切斷了我們的退路。爪子龍的雙目頓時凶光畢露,而讓我驚訝的是那名姓易的趕車老漢,雙眸中竟然閃過了一道極其淩厲恐怖的精光。
這道精光雖然一閃即逝,但還是被我不小心擦覺。我頓時暗暗心驚,這種眼神我並不陌生,隻有那些在某方麵修煉到相當境界的人,才有可能發出這種似利劍般的淩厲眼神。
古人尚武,民間習武者眾多,會點功夫沒啥好奇怪。若這老漢會點功夫,我並不會感到意外。可讓我感覺不可思議的是我和爪子龍也算是在道術和武術方麵有一定成就的人,自認若放到我們那個時代,不敢說有多厲害,起碼也是排的上號的高手。但我們兩人先前竟絲毫沒有察覺這老漢有什麽不妥,這就有點不對勁了。
這說明要麽是我剛才看走了眼,要麽這老漢的功夫遠遠高於我們兩人,或有什麽特殊的功法隱藏自己的氣息。而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絕對不會看錯,這名老漢必定不是常人,可他為什麽要甘心給我和爪子龍當車夫呢?俠義無犯禁,難道真的有人願意埋沒自己一身的武功,甘心做個平凡人?
第十三章腥風血雨(10)
爪子龍由於坐在易老漢背後,並沒發現易老漢的不妥。他抽出行李中的寶劍,目露凶光,大有一言不發,把那幫攔路的賊寇殺了再的架勢。
我忙阻止爪子龍的魯莽行為,作為一名雙沾滿鮮血的劊子,我沒有資格談什麽仁慈,我也不會和東郭先生一樣,對狼有任何仁慈之心。不管是什麽人,不管有什麽原因,隻要連老百姓都不放過的匪徒就該殺。但殺之前我要先把事情問清楚,殺與被殺都需要個理由,我們畢竟不是變態殺人狂。
這群賊寇大概有二十多個人,為首一人肩寬胸廓,身高足有兩米,瞪著一雙銅鈴般的牛眼,讓我有種見到古代猛將的感覺。他大聲吼道:“馬車上的人聽好了,交出馬車和隨身攜帶的財物幹糧,不然別怪俺們心狠辣。”
我皺了皺眉頭,望了一眼四周,這裏荒山野嶺,離城鎮不知道要走多遠。而天色漸暗,要是沒有馬車和吃食,我們深夜趕路,很有可能會遭受野獸的攻擊,或迷路活活餓死在叢林中。交出馬車和財物吃食,等於逼著我們死。
羊應該遵從狼的意願,這是大自然的弱肉強食法則。普通人之所以遵守法律,不是應該遵守,而是因為自己不夠強。可惜我不是羊,我沒有讓別人決定自己生死的習慣。
我冷笑一聲道:“我們在這人生地不熟,沒有馬車趕路和路上的吃食。你讓我們怎麽活著離開這。”
牛眼大漢眉毛向上一挑道:“這不關俺事,休要廢話。趕快從馬車上下來,不然別怪俺不客氣了。”
我冷哼一聲,麵露不屑道:“哼,我倒想見識見識,你不客氣了能怎麽樣,快點讓我見識下。”
我的話語裏充滿了挑釁的意味,這幫賊寇哪裏能受得了,牛眼大漢大吼一聲。揮了揮,四名虎背熊腰、衣衫破爛的少年,忙抬上兩柄巨大的銅錘。我倒吸了一口冷氣,自古銅錘即絕世猛將的標誌,這兩柄銅錘加一起,怕有上百斤了,這丫整個一人形怪獸啊。
不過。殺人不需要那麽多力氣,隻需要把匕首輕輕鬆進對方喉嚨裏就可以了,力氣大隻是優勢,並不是決定生死勝負的因素。
我沖爪子龍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爪子龍會意,整個人淩空躍起。猶如一隻大鳥般瞬間襲向了這群草寇。我皺了皺眉頭,略感吃驚,在我記憶裏,爪子龍功夫雖然變態,但還沒變態到武俠小中身輕如燕、一葦渡江的地步。但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他的功夫竟然突飛猛進,這太出乎我的意料。
我低頭不語。略一思考即想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按理百尺桿頭,想要更進一步談何容易。但人的潛力是無限的,這個瘋狂而又野蠻的時代,高如雲、猛將如雨,而爪子龍又是一個遇強則強,絕不認輸的主,敵人的強大一定激發了他的鬥誌,讓他發揮出自己所有的潛能,讓他的武功再次提升。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該感謝自己生命中的敵人,沒有這些討厭難纏的敵人,就不會有我們的成長。隻有懦夫才會怨天尤人,甘心認輸。
我和爪子龍生存的那個現實空間,練武之人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境界,明勁、暗勁、化勁,由於科技進步等一係列原因,殺人隻需要扣動一下扳機,或輕輕按下某個按鈕。這致使武術逐漸沒落,明勁巔峰的強者已經能成為世界拳王,達到暗勁就可以成為一代宗師。
毫無疑問,爪子龍是天生的武者,天才中的天才,弱冠之年即以達到化勁,我們失散的時候,更是達到了化勁巔峰,成為絕世強者。可看他現在這架勢,分明已經突破了化勁。但化勁之上是什麽?傳中道源於巫,而巫、武不分家,難道化勁之上真的可以以武入道?
我正皺著眉頭沉思不語,馬車後突然鑽出一夥衣衫破爛、蓬頭烏麵的強人。這夥人抬著一棵斷樹橫在路中央,切斷了我們的退路。爪子龍的雙目頓時凶光畢露,而讓我驚訝的是那名姓易的趕車老漢,雙眸中竟然閃過了一道極其淩厲恐怖的精光。
這道精光雖然一閃即逝,但還是被我不小心擦覺。我頓時暗暗心驚,這種眼神我並不陌生,隻有那些在某方麵修煉到相當境界的人,才有可能發出這種似利劍般的淩厲眼神。
古人尚武,民間習武者眾多,會點功夫沒啥好奇怪。若這老漢會點功夫,我並不會感到意外。可讓我感覺不可思議的是我和爪子龍也算是在道術和武術方麵有一定成就的人,自認若放到我們那個時代,不敢說有多厲害,起碼也是排的上號的高手。但我們兩人先前竟絲毫沒有察覺這老漢有什麽不妥,這就有點不對勁了。
這說明要麽是我剛才看走了眼,要麽這老漢的功夫遠遠高於我們兩人,或有什麽特殊的功法隱藏自己的氣息。而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絕對不會看錯,這名老漢必定不是常人,可他為什麽要甘心給我和爪子龍當車夫呢?俠義無犯禁,難道真的有人願意埋沒自己一身的武功,甘心做個平凡人?
第十三章腥風血雨(10)
爪子龍由於坐在易老漢背後,並沒發現易老漢的不妥。他抽出行李中的寶劍,目露凶光,大有一言不發,把那幫攔路的賊寇殺了再的架勢。
我忙阻止爪子龍的魯莽行為,作為一名雙沾滿鮮血的劊子,我沒有資格談什麽仁慈,我也不會和東郭先生一樣,對狼有任何仁慈之心。不管是什麽人,不管有什麽原因,隻要連老百姓都不放過的匪徒就該殺。但殺之前我要先把事情問清楚,殺與被殺都需要個理由,我們畢竟不是變態殺人狂。
這群賊寇大概有二十多個人,為首一人肩寬胸廓,身高足有兩米,瞪著一雙銅鈴般的牛眼,讓我有種見到古代猛將的感覺。他大聲吼道:“馬車上的人聽好了,交出馬車和隨身攜帶的財物幹糧,不然別怪俺們心狠辣。”
我皺了皺眉頭,望了一眼四周,這裏荒山野嶺,離城鎮不知道要走多遠。而天色漸暗,要是沒有馬車和吃食,我們深夜趕路,很有可能會遭受野獸的攻擊,或迷路活活餓死在叢林中。交出馬車和財物吃食,等於逼著我們死。
羊應該遵從狼的意願,這是大自然的弱肉強食法則。普通人之所以遵守法律,不是應該遵守,而是因為自己不夠強。可惜我不是羊,我沒有讓別人決定自己生死的習慣。
我冷笑一聲道:“我們在這人生地不熟,沒有馬車趕路和路上的吃食。你讓我們怎麽活著離開這。”
牛眼大漢眉毛向上一挑道:“這不關俺事,休要廢話。趕快從馬車上下來,不然別怪俺不客氣了。”
我冷哼一聲,麵露不屑道:“哼,我倒想見識見識,你不客氣了能怎麽樣,快點讓我見識下。”
我的話語裏充滿了挑釁的意味,這幫賊寇哪裏能受得了,牛眼大漢大吼一聲。揮了揮,四名虎背熊腰、衣衫破爛的少年,忙抬上兩柄巨大的銅錘。我倒吸了一口冷氣,自古銅錘即絕世猛將的標誌,這兩柄銅錘加一起,怕有上百斤了,這丫整個一人形怪獸啊。
不過。殺人不需要那麽多力氣,隻需要把匕首輕輕鬆進對方喉嚨裏就可以了,力氣大隻是優勢,並不是決定生死勝負的因素。
我沖爪子龍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爪子龍會意,整個人淩空躍起。猶如一隻大鳥般瞬間襲向了這群草寇。我皺了皺眉頭,略感吃驚,在我記憶裏,爪子龍功夫雖然變態,但還沒變態到武俠小中身輕如燕、一葦渡江的地步。但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他的功夫竟然突飛猛進,這太出乎我的意料。
我低頭不語。略一思考即想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按理百尺桿頭,想要更進一步談何容易。但人的潛力是無限的,這個瘋狂而又野蠻的時代,高如雲、猛將如雨,而爪子龍又是一個遇強則強,絕不認輸的主,敵人的強大一定激發了他的鬥誌,讓他發揮出自己所有的潛能,讓他的武功再次提升。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該感謝自己生命中的敵人,沒有這些討厭難纏的敵人,就不會有我們的成長。隻有懦夫才會怨天尤人,甘心認輸。
我和爪子龍生存的那個現實空間,練武之人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境界,明勁、暗勁、化勁,由於科技進步等一係列原因,殺人隻需要扣動一下扳機,或輕輕按下某個按鈕。這致使武術逐漸沒落,明勁巔峰的強者已經能成為世界拳王,達到暗勁就可以成為一代宗師。
毫無疑問,爪子龍是天生的武者,天才中的天才,弱冠之年即以達到化勁,我們失散的時候,更是達到了化勁巔峰,成為絕世強者。可看他現在這架勢,分明已經突破了化勁。但化勁之上是什麽?傳中道源於巫,而巫、武不分家,難道化勁之上真的可以以武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