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是甲斐和真沼。兩人上午都在一起,十二點到十二點半之間則在高田馬場流連徘徊。之後,兩人再返回甲斐的住處,到了二點,你也到了。二點四十分左右,甲斐離座去打電話給奈爾茲,四十五分左右,真沼和你也外出。奈爾茲到甲斐住處是三點廿分,真沼則在四十分回來…如此一來,甲斐當然不必說,連離開甲斐住處大約不到一個小時的真沼,想在這段時問從日本橋往返於目白之間應該都很困難,所以應該無法潛入倉野住處對鞋子動手腳。順便談談你好了,十一點到一點半,你參加大學的西洋棋社團活動,就算三點十分勉強趕到倉野的住處,仍然有命案當時的不在場證明。
那麽,雛子又如何?她是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但若是相信女傭的說詞,她在十二點之前都在下目黑的家中,若說十二點到十二點半的卅分鍾內能否趕到目白,我總覺得有點勉強。無論如何,離子殺害曳間終究是不可能的事。
影山嘛……嗬嗬,我會經說那傢夥是虛構人物,到現在還感到汗顏,肯定是一大笑話。總而言之,他從十二點到三點之間,的確和大學同學在一起,同樣也有不在場證明。
我的不在場證明也不能忘了說明。由於接獲杏子的電話,十二點十分到十五分之間就有不在場證明。那麽,若考慮到從我在白山的住處至倉野在目白的住處距離,這前後卅分鍾左右的不在場證明也同時成立。而且,從一點十五分到二點卅五分之間,我和霍南德在一起,三點起則與杏子在一起。
這麽一來,剩下就是奈爾茲與霍南德了……如何,這還要推理嗎?事實上,這就是我們陷入的盲點。也就是說,認為(假設我們家族之中有人是兇手,則兇手這次引發的事件,肯定是在縝密的計劃下執行殺人行動)——也因此形成了(兇手一定備妥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種觀念,結果在下意識就避開懷疑奈爾茲和霍南德。但是,這種公式能否適用於一切狀況卻是個問題。假設殺害曳間照是計劃性犯罪,那麽,認定兇手可能備妥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那我完全沒有任何異議。然而,若是突發性的殺人行為呢?這情況應該也極有可能吧!連兇手自己也沒想到會在那裏殺人.沒錯,不見得因為他可能是計劃性犯罪者,那麽他犯下的罪行就全部是屬於計劃性犯罪.至於曳間的時間更是如此,換句話說,對兇手而言,絕對是在意外之外殺了人.
在命案發生當時的十二點到十二點半,奈爾茲幾乎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三點十分左右的不在場證明,因為他三點廿分來到甲斐的住處而獲得證實。至於霍南德又如何?確定的不在場證明隻有到我這兒的一點十五分到二點卅五分之間。從十二點到三點十分,若有兇手潛伏在倉野公寓內的證據還有話可說,但事實上,在重要時段裏,霍南德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根戶……」羽仁似乎覺得對方說到起勁處已停不下來,連忙舉手打岔。「雖然你批評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推理缺乏坦誠,但或許你自己的推理更擺脫不了扭曲事實的習慣。如果那部小說的原理是『虛構中的兇手即為現實中的兇手』,則目前自稱是奈爾茲的人肯定就是真正的奈爾茲,虛構部份與現實中一連串發生的事件,兇手也是奈爾茲,這樣才更合理。」
「確實如此。」
此時,鐵窗射人的陽光,已從淡紅囀為帶蝦褐的鼠灰色,而且即將沉人暗褐色之中。在這變換期間,或許眼睛已習慣了昏暗的光線,羽仁已能在朦朧之中看清裉戶的表情。
「但是,殺害曳間的人必須是霍南德!」停頓一會兒後,根戶如反芻似地緩緩說道。
晚風伴隨呼吼聲吹襲著建築。不知房子什麽地方突然響起沉重拖拉的震動聲。是鍾聲!穿越地板、牆壁、拱廊、樓梯的迴轉台,浸透似地傳來,像是極力壓低的低鳴。
「那是……?」
「是上麵樓層的祖父級大鍾。」
「是很大型的時鍾?」
根戶靜靜聆聽鍾聲。待拖拉的餘韻完全消失之後,這才淡淡低語問道:「七點?」
但羽仁對此卻毫不在乎。「為何殺害曳閘的人必須是霍南德?」
「道在小說中也有提及。雖然經過巧妙的掩飾,但的確曾提示過……,那是在第一章第九節的標題《給殺人者的荊冠』部份的最後,也就是七月十七日全部家族成員提出不在場證明的聚會中,借用倉野的主觀描述部份,你不記得了嗎?
『此刻,倉野似乎又看到了什麽。黑暗的影子,綢緞般光澤流動的頭髮、漆黑烏亮的瞳眸、鮮紅的嘴唇、從貼身黑色t恤毫不吝惜伸出的手、展現不可思譏交錯的棉織半仔褲,以及灰色的野地高統靴。倉野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其中的什麽吸引了自己的視線!高統靴底似乎沾到了什麽,隨著腿部動作規則地搖晃,也恰似鍾擺在倉野眼裏規則地搖晃。」……雲雲。」
「你記得可真清楚! 」
「別為這種微不足道的事誇我。」根戶從胸口袋取出香菸叼在嘴裏,用煤油打火機點燃。在拖著長長尾巴的火焰映照下,略微低頭的根戶臉孔呈紅色扭曲。「請注意,這不是霍南德寫的,而是奈爾茲寫的。奈爾茲寫說霍南德的高統靴底沾有東西!請試著回想一下……曳間被殺的七月十四日,隻有那天是異常的酷熱。」
那麽,雛子又如何?她是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但若是相信女傭的說詞,她在十二點之前都在下目黑的家中,若說十二點到十二點半的卅分鍾內能否趕到目白,我總覺得有點勉強。無論如何,離子殺害曳間終究是不可能的事。
影山嘛……嗬嗬,我會經說那傢夥是虛構人物,到現在還感到汗顏,肯定是一大笑話。總而言之,他從十二點到三點之間,的確和大學同學在一起,同樣也有不在場證明。
我的不在場證明也不能忘了說明。由於接獲杏子的電話,十二點十分到十五分之間就有不在場證明。那麽,若考慮到從我在白山的住處至倉野在目白的住處距離,這前後卅分鍾左右的不在場證明也同時成立。而且,從一點十五分到二點卅五分之間,我和霍南德在一起,三點起則與杏子在一起。
這麽一來,剩下就是奈爾茲與霍南德了……如何,這還要推理嗎?事實上,這就是我們陷入的盲點。也就是說,認為(假設我們家族之中有人是兇手,則兇手這次引發的事件,肯定是在縝密的計劃下執行殺人行動)——也因此形成了(兇手一定備妥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種觀念,結果在下意識就避開懷疑奈爾茲和霍南德。但是,這種公式能否適用於一切狀況卻是個問題。假設殺害曳間照是計劃性犯罪,那麽,認定兇手可能備妥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那我完全沒有任何異議。然而,若是突發性的殺人行為呢?這情況應該也極有可能吧!連兇手自己也沒想到會在那裏殺人.沒錯,不見得因為他可能是計劃性犯罪者,那麽他犯下的罪行就全部是屬於計劃性犯罪.至於曳間的時間更是如此,換句話說,對兇手而言,絕對是在意外之外殺了人.
在命案發生當時的十二點到十二點半,奈爾茲幾乎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三點十分左右的不在場證明,因為他三點廿分來到甲斐的住處而獲得證實。至於霍南德又如何?確定的不在場證明隻有到我這兒的一點十五分到二點卅五分之間。從十二點到三點十分,若有兇手潛伏在倉野公寓內的證據還有話可說,但事實上,在重要時段裏,霍南德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根戶……」羽仁似乎覺得對方說到起勁處已停不下來,連忙舉手打岔。「雖然你批評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推理缺乏坦誠,但或許你自己的推理更擺脫不了扭曲事實的習慣。如果那部小說的原理是『虛構中的兇手即為現實中的兇手』,則目前自稱是奈爾茲的人肯定就是真正的奈爾茲,虛構部份與現實中一連串發生的事件,兇手也是奈爾茲,這樣才更合理。」
「確實如此。」
此時,鐵窗射人的陽光,已從淡紅囀為帶蝦褐的鼠灰色,而且即將沉人暗褐色之中。在這變換期間,或許眼睛已習慣了昏暗的光線,羽仁已能在朦朧之中看清裉戶的表情。
「但是,殺害曳間的人必須是霍南德!」停頓一會兒後,根戶如反芻似地緩緩說道。
晚風伴隨呼吼聲吹襲著建築。不知房子什麽地方突然響起沉重拖拉的震動聲。是鍾聲!穿越地板、牆壁、拱廊、樓梯的迴轉台,浸透似地傳來,像是極力壓低的低鳴。
「那是……?」
「是上麵樓層的祖父級大鍾。」
「是很大型的時鍾?」
根戶靜靜聆聽鍾聲。待拖拉的餘韻完全消失之後,這才淡淡低語問道:「七點?」
但羽仁對此卻毫不在乎。「為何殺害曳閘的人必須是霍南德?」
「道在小說中也有提及。雖然經過巧妙的掩飾,但的確曾提示過……,那是在第一章第九節的標題《給殺人者的荊冠』部份的最後,也就是七月十七日全部家族成員提出不在場證明的聚會中,借用倉野的主觀描述部份,你不記得了嗎?
『此刻,倉野似乎又看到了什麽。黑暗的影子,綢緞般光澤流動的頭髮、漆黑烏亮的瞳眸、鮮紅的嘴唇、從貼身黑色t恤毫不吝惜伸出的手、展現不可思譏交錯的棉織半仔褲,以及灰色的野地高統靴。倉野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其中的什麽吸引了自己的視線!高統靴底似乎沾到了什麽,隨著腿部動作規則地搖晃,也恰似鍾擺在倉野眼裏規則地搖晃。」……雲雲。」
「你記得可真清楚! 」
「別為這種微不足道的事誇我。」根戶從胸口袋取出香菸叼在嘴裏,用煤油打火機點燃。在拖著長長尾巴的火焰映照下,略微低頭的根戶臉孔呈紅色扭曲。「請注意,這不是霍南德寫的,而是奈爾茲寫的。奈爾茲寫說霍南德的高統靴底沾有東西!請試著回想一下……曳間被殺的七月十四日,隻有那天是異常的酷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