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狗王(二)
“既然他們的骨骼被同一群狗啃咬過,並且,骸骨被丟棄在了三個不同的地點,這就說明,起碼有人拋屍。不管他們是被人殺害的還是活活被狗咬死的,可以肯定的是,這群狗,肯定是聽從了人的指揮。而這個指揮者,一定是幕後元兇。”龍哥道。
“前三個被害人在被害前曾經乘坐同一輛計程車去了宏遠大橋附近,那麽後兩名被害人最後出現的地方是哪裏呢?”我問道。
“這個也調查清楚了,他們是自己駕車離開的。第四名被害人最後去的地方是北郊的老水泥廠。第五名被害人最後去的地方是西郊的河邊。在附近找到了他們生前駕駛的汽車。”江峰道。
“南郊,北郊,西郊,他們的骸骨被發現的地方也分別是南郊,北郊,西郊。這會不會太巧了?”方天奇怪的說。
“沒錯,他們最後出現的地方,距離他們骸骨被發現的地方很近。”江峰道。
“那第一現場會不會就是他們最後出現的地方或者是骸骨被發現的地方很近?”方天道。
“這個我們之前想到過,但是由於三起案件的地點相隔比較遠,狗群或許有人飼養,不太可能是隨時移動的,就算是野狗,流浪狗,也都有固定的活動範圍。所以,這點我們排除了。”江峰說。
“你的意思是懷疑兇手把被害人約到了他們最後去的地點,然後再把他們接走,殺害後把他們肢解後餵了狗。最後再把骨架丟棄在被害人最後出現的地方附近?”我說道。
“沒錯,我們目前的思路就是這樣的。”江峰說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很狡猾呀!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梁教授道。
“前三名被害人也都是飯店的老闆,他們有沒有交通工具?”龍哥問道。
“有!他們都有私家車,但奇怪的是,他們好像約好了一般,最後出去時都沒有開車。”江峰道。
“是不是因為喝了酒的原因?所以沒開車?”畫眉問道。
“這個倒也不是,我們調查過,根據他們的員工反映,他們經常喝酒後開車,那天下午,他們三人喝的酒並不多。”江峰道。
“第四第五名被害人平常喝酒麽?”畫眉又問。
“這個我們也調查過,他們兩人從不喝酒的。”江峰說。
“你們想一下,前三位被害人,都比較愛喝酒,而且經常酒後駕車,但是唯獨這次都沒有駕車。而後麵兩名被害人從不喝酒,卻是自己駕駛車輛到達的疑似與犯罪嫌疑人約定好的地點,這會是什麽原因呢?”畫眉問道。
“眉姐,你想表達什麽?我沒聽明白啊......”方天撓撓頭,皺眉問道。
“嗬嗬,小眉的意思是,什麽情況下,才能讓經常酒駕的人放棄駕駛車輛呢?”梁教授笑道。
“老師說的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畫眉笑道。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有人接送,但是三人打車離開,明顯不是這個原因......”江峰道。
“犯罪嫌疑人要他們到達指定地點,但卻沒限製他們不能自己駕車。這樣看來,他們是自發決定的乘坐計程車。沒有人要求他們一定要打計程車。”龍哥道。
“對!能讓他們自己決定不開車的原因是什麽呢?”畫眉笑道。
“這種情況,除非......除非是他們知道自己還要喝酒!”我說道。
“對!不過,你隻說對了一半!”畫眉笑道,隨後接著說道:“他們知道自己之後還要喝酒,並且會喝醉,以至於不能自己駕車,還有一半就是,他們知道有人會送他們回去!”畫眉笑道。
“那麽,後麵兩名被害人怎麽解釋呢?他們把車停在郊外,難道是要人繼續送他們回野外麽?這樣是不是多此一舉?”方天道。
“這不矛盾,很顯然,他們最後出現的地點是犯罪嫌疑人安排的。把他們送到接他們的地方肯定也是事先約定好的。江隊,宏遠大橋是不是很容易打到計程車?”畫眉對江峰問道。
“是的!宏遠大橋經過很多長途大巴,很多來明光市的外地人都是從那裏下車,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的計程車去那裏等活兒,所以很容易打車。”江峰道。
“那麽北郊水泥廠和西郊的河邊是不是不容易打車呢?”畫眉問道。
“沒錯!北郊水泥廠荒廢好些年了,周圍很荒涼,住的人也不多,所以根本打不到車,西郊的河邊也是一樣,那裏平時就比較清靜,偶爾有些老人在那附近釣魚。因為解放後一段時間,那裏曾經是槍斃死刑犯的地方,所以一到傍晚都沒什麽人敢去。所以,更不好打車了。”江峰道。
“這就對了!”畫眉笑道。
“那麽,我們現在需要弄清楚的是,三起案件的被害人,除了第一起的三名互相認識之外,後麵兩起案件的被害人之間根本沒有任何交集。但是他們都成為了兇手的作案目標。這是什麽原因呢?兇手為什麽選擇他們?殺人動機是什麽?謀財?情殺?還是仇殺?又或者是隨機殺人宣洩自己的不滿呢?江隊長,關於這五名被害人的資料,到目前為止你們手上掌握了多少 ?”梁教授道。
“我先介紹一下第一起案件中的三個被害人的情況:這三名被害人分別叫魏海,劉忠,牟海龍。魏海:明光市人,四十二歲,是魏三狗肉莊的老闆。魏三狗肉莊是本市比較有名的專門經營狗肉的飯店,規模比較大。這個魏三之前是個混子,因為家裏頭上又兩個姐姐,排行老三,道上人稱魏三兒。二十年前因為打架鬥毆,打傷了人,被判了五年,在監獄裏認識個獄友,教會了他做狗肉的秘方,後來出獄後就做起了餐飲飯店,越做越大。從大排檔做到了小餐館,一直到現在的在本市有名的大飯店,為人比較講義氣,平時對朋友大手大腳的,交遊廣闊,三教九流什麽朋友都有。劉忠,本市人,是魏三的髮小,四十一歲,在夜市區開了家狗肉大排檔,他的鋪麵在夜市區是最大的,為人比較圓滑,以前也是混社會的,在夜市區欺行霸市,無人敢惹,據說當年魏三進監獄就是因為他的事情才打傷了人,但是當時魏三一個人把事情給扛起來了,他才沒被處分。牟海龍,三十八歲,本市人,曾經是魏三的馬仔,當時和魏三一起進的監獄,隻是被判了兩年,出來後倒騰光碟,電子表等等電子產品,後來發了財,開了家酒店,就叫海龍酒店。根據他們家人和朋友反映,這三個人都比較愛賭,而且喜歡賭大的,但是卻並不沉迷,贏得起也輸得起,賭風比較好。”
“既然他們的骨骼被同一群狗啃咬過,並且,骸骨被丟棄在了三個不同的地點,這就說明,起碼有人拋屍。不管他們是被人殺害的還是活活被狗咬死的,可以肯定的是,這群狗,肯定是聽從了人的指揮。而這個指揮者,一定是幕後元兇。”龍哥道。
“前三個被害人在被害前曾經乘坐同一輛計程車去了宏遠大橋附近,那麽後兩名被害人最後出現的地方是哪裏呢?”我問道。
“這個也調查清楚了,他們是自己駕車離開的。第四名被害人最後去的地方是北郊的老水泥廠。第五名被害人最後去的地方是西郊的河邊。在附近找到了他們生前駕駛的汽車。”江峰道。
“南郊,北郊,西郊,他們的骸骨被發現的地方也分別是南郊,北郊,西郊。這會不會太巧了?”方天奇怪的說。
“沒錯,他們最後出現的地方,距離他們骸骨被發現的地方很近。”江峰道。
“那第一現場會不會就是他們最後出現的地方或者是骸骨被發現的地方很近?”方天道。
“這個我們之前想到過,但是由於三起案件的地點相隔比較遠,狗群或許有人飼養,不太可能是隨時移動的,就算是野狗,流浪狗,也都有固定的活動範圍。所以,這點我們排除了。”江峰說。
“你的意思是懷疑兇手把被害人約到了他們最後去的地點,然後再把他們接走,殺害後把他們肢解後餵了狗。最後再把骨架丟棄在被害人最後出現的地方附近?”我說道。
“沒錯,我們目前的思路就是這樣的。”江峰說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很狡猾呀!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梁教授道。
“前三名被害人也都是飯店的老闆,他們有沒有交通工具?”龍哥問道。
“有!他們都有私家車,但奇怪的是,他們好像約好了一般,最後出去時都沒有開車。”江峰道。
“是不是因為喝了酒的原因?所以沒開車?”畫眉問道。
“這個倒也不是,我們調查過,根據他們的員工反映,他們經常喝酒後開車,那天下午,他們三人喝的酒並不多。”江峰道。
“第四第五名被害人平常喝酒麽?”畫眉又問。
“這個我們也調查過,他們兩人從不喝酒的。”江峰說。
“你們想一下,前三位被害人,都比較愛喝酒,而且經常酒後駕車,但是唯獨這次都沒有駕車。而後麵兩名被害人從不喝酒,卻是自己駕駛車輛到達的疑似與犯罪嫌疑人約定好的地點,這會是什麽原因呢?”畫眉問道。
“眉姐,你想表達什麽?我沒聽明白啊......”方天撓撓頭,皺眉問道。
“嗬嗬,小眉的意思是,什麽情況下,才能讓經常酒駕的人放棄駕駛車輛呢?”梁教授笑道。
“老師說的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畫眉笑道。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有人接送,但是三人打車離開,明顯不是這個原因......”江峰道。
“犯罪嫌疑人要他們到達指定地點,但卻沒限製他們不能自己駕車。這樣看來,他們是自發決定的乘坐計程車。沒有人要求他們一定要打計程車。”龍哥道。
“對!能讓他們自己決定不開車的原因是什麽呢?”畫眉笑道。
“這種情況,除非......除非是他們知道自己還要喝酒!”我說道。
“對!不過,你隻說對了一半!”畫眉笑道,隨後接著說道:“他們知道自己之後還要喝酒,並且會喝醉,以至於不能自己駕車,還有一半就是,他們知道有人會送他們回去!”畫眉笑道。
“那麽,後麵兩名被害人怎麽解釋呢?他們把車停在郊外,難道是要人繼續送他們回野外麽?這樣是不是多此一舉?”方天道。
“這不矛盾,很顯然,他們最後出現的地點是犯罪嫌疑人安排的。把他們送到接他們的地方肯定也是事先約定好的。江隊,宏遠大橋是不是很容易打到計程車?”畫眉對江峰問道。
“是的!宏遠大橋經過很多長途大巴,很多來明光市的外地人都是從那裏下車,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的計程車去那裏等活兒,所以很容易打車。”江峰道。
“那麽北郊水泥廠和西郊的河邊是不是不容易打車呢?”畫眉問道。
“沒錯!北郊水泥廠荒廢好些年了,周圍很荒涼,住的人也不多,所以根本打不到車,西郊的河邊也是一樣,那裏平時就比較清靜,偶爾有些老人在那附近釣魚。因為解放後一段時間,那裏曾經是槍斃死刑犯的地方,所以一到傍晚都沒什麽人敢去。所以,更不好打車了。”江峰道。
“這就對了!”畫眉笑道。
“那麽,我們現在需要弄清楚的是,三起案件的被害人,除了第一起的三名互相認識之外,後麵兩起案件的被害人之間根本沒有任何交集。但是他們都成為了兇手的作案目標。這是什麽原因呢?兇手為什麽選擇他們?殺人動機是什麽?謀財?情殺?還是仇殺?又或者是隨機殺人宣洩自己的不滿呢?江隊長,關於這五名被害人的資料,到目前為止你們手上掌握了多少 ?”梁教授道。
“我先介紹一下第一起案件中的三個被害人的情況:這三名被害人分別叫魏海,劉忠,牟海龍。魏海:明光市人,四十二歲,是魏三狗肉莊的老闆。魏三狗肉莊是本市比較有名的專門經營狗肉的飯店,規模比較大。這個魏三之前是個混子,因為家裏頭上又兩個姐姐,排行老三,道上人稱魏三兒。二十年前因為打架鬥毆,打傷了人,被判了五年,在監獄裏認識個獄友,教會了他做狗肉的秘方,後來出獄後就做起了餐飲飯店,越做越大。從大排檔做到了小餐館,一直到現在的在本市有名的大飯店,為人比較講義氣,平時對朋友大手大腳的,交遊廣闊,三教九流什麽朋友都有。劉忠,本市人,是魏三的髮小,四十一歲,在夜市區開了家狗肉大排檔,他的鋪麵在夜市區是最大的,為人比較圓滑,以前也是混社會的,在夜市區欺行霸市,無人敢惹,據說當年魏三進監獄就是因為他的事情才打傷了人,但是當時魏三一個人把事情給扛起來了,他才沒被處分。牟海龍,三十八歲,本市人,曾經是魏三的馬仔,當時和魏三一起進的監獄,隻是被判了兩年,出來後倒騰光碟,電子表等等電子產品,後來發了財,開了家酒店,就叫海龍酒店。根據他們家人和朋友反映,這三個人都比較愛賭,而且喜歡賭大的,但是卻並不沉迷,贏得起也輸得起,賭風比較好。”